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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作者:三蔓子   状态:完结   时间:2023-09-06 10:10:32

  傅红雪小朋友也没吃过烧烤。

  他似懂非懂,还是很乖巧地点了点头,说:“好呀。”

  这时,外头忽然走进一个人来。

  这人穿着一件金色的短衫,下摆只到膝盖,他皮肤很苍白、一双眼睛里带着一股摄人的死气,叫人瞧了,不免就要心生厌恶。

  这黄衫人的右腰间别了一把剑。

  正常人的剑都是别在左腰,方便右手拔剑,但这人的剑却在右腰,说明他是个左撇子。

  这黄衫人冷漠地走进来,似乎也是赶路赶得有点累,要来喝口水,他本来想坐在距离门最近的位子上,结果眼睛一瞧,就瞧见了一只雪白的、浑身沾满苍耳且披金戴银的猫头鹰,正站在桌子上,用一双铜玲大的眼睛瞪着他。

  这当然是雪鸮鸮。

  雪鸮鸮被温玉放在靠近门口的桌子上,让它方便和外面的鸟儿们炫耀自己昂贵的新玩具。

  黄衫人:“…………”

  感觉这屋子里有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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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来点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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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02【二更】

  混江湖的人大多有些怪。

  这黄衫青年姓荆名无命, 与温玉有过一面之缘、与傅红雪有过一面之缘,乃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手中的一柄利剑。

  他自己就是有古怪癖好的人。

  荆无命好杀人,对于杀人的事情, 他总是很热心、总是不肯错过的。

  不过他不爱杀一心求死的人。

  在他看来, 一心求死的人,就好像是一坨砧板上的烂肉,剁开一块烂肉并不能带给他刺激,激起他身体的反应。他最爱做的, 就是让注定死在他剑下的人燃起生的希望, 然后再残忍地把这希望给掐断。

  他杀孤松先生时,就是这样的。

  因为只有在夺走这种人性命的时候, 他才会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兴奋,才会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

  荆无命身上那种总是令对手欲呕吐的死气,其实也在萦绕着他自己,他形成这样的怪癖,也许与此是有关系的。

  不过他还有另一个规矩, 那就是不杀孩子。

  因为他瞧见孩子的时候,总会想到自己年幼时饥一顿饱一顿、被风吹雨摧的日子, 那时若没有上官金虹将他捡回去, 他也绝不可能成为如今这柄锋利得令江湖为之胆寒的剑。

  这也就是他那日为什么救傅红雪一命的缘由。

  他在金钱帮这些年,杀的人不少,见的怪人也不少, 实在是见怪不怪了。

  但俗话说,怪也是有不同风格的,有些是很低级趣味的, 有些却具有高级的趣味。

  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一眼这只满身苍耳又披金戴银的傻鸟,一时之间无法欣赏这种奇妙的高级趣味。

  ……不过他对人世间所有的趣味形式基本都不感兴趣。

  他只对一个人付出了自己的情感。

  荆无命扫了一眼这茶铺子, 只见茶铺子里只坐了两桌人,一桌是个胡女郎与少年刀客,另一桌在角落,只是一个人,这人是个英俊的男人,身上穿的衣裳与手中拿的折扇,都是第一流的,他坐在角落里喝着茶,偶尔饶有兴味地瞧一眼那绿眸的胡女郎。

  绝顶的高手,当然都有着细致入微的观察本领,荆无命只扫了一眼,就将所有的一切都尽收眼底。然后他坐了下来,低着头,那双颜色很浅淡的眸子似乎虚无缥缈,什么都没看,眼白与瞳孔好似化作了一体。

  他当然也认出了这少年刀客是谁、也认出了那穿着讲究衣衫的英俊男人是谁,但他一点兴趣都无。

  白胡子的老板笑着迎过来,弓着身问:“客官,咱们这里有上好的正山小种、金骏眉、南边福建还产一种很不错的茉莉龙珠,客官若想尝尝鲜,不若……”

  荆无命冷冷截口:“清水。”

  来茶铺喝清水,可真是不知情、不知趣。

  但白胡子老板超级有眼力见,一句废话也无,立刻就下去了。

  荆无命的脸上硬邦邦、冷冰冰的,还是一副谁都不看、神游天外的样子。

  傅红雪当然已经认出了他。

  但这个大哥哥一副很难搭话的样子,傅红雪又不擅长与人搭讪,他只好拉了拉温玉姐姐的袖子,小小声道:“姐姐,就是那个人从孤松的手里救下我的人……”

  温玉其实早就知道了。

  孤松死了,荆无命下的手,但傅红雪最后是被枯竹和寒梅带走的,这二人与孤松一伙儿,与荆无命当然敌对。

  所以她很快就猜出了事情的原样。

  她……相当诧异。

  她与荆无命一面之缘,那一面,他只是听见上官飞燕大声地喝着什么“上官”,就出手杀人,手段不可谓不狠戾,以至于她觉得,荆无命此人,一定是个心狠手辣之辈。

  他出手救下傅红雪,这的确很出乎温玉的意料,也似乎说明,温玉对他充满偏见。

  可是总觉得这人真的很难搭话诶……他说话会不会有很多雷点,说错一个字就要掏人心窝子的那一种?

  如果雪鸮鸮能说话就好了,因为雪鸮鸮的胸脯毛比较厚一点,可以用手指头掏很多个心窝子。

  温玉小姐如是想到。

  雪鸮鸮丝毫没意识到自己主人的这种危险想法,它心里美滋滋的,虽然翅膀都被苍耳给糊死了,但是胸前的红宝石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美丽极了,外头停了一树的乌鸦,都在羡慕地看着它。

  羡慕么!你们没有!

  雪鸮鸮骄傲地挺起毛茸茸的胸脯子。

  结果乐极生悲的一幕出现了,一只胆大的乌鸦好像看出了这只蠢猫头鹰飞不动,它嘶哑地叫着俯冲了下来,一啄就把雪鸮鸮胸前鲜艳的红宝石啄走了,还顺便送了雪鸮鸮一个大耳刮子,把它直接打倒在桌子上。

  这步骤看起来多,但其实真正完成,也不过就在两三秒之内,乌鸦大盗抢完东西,拍拍屁股,嗖的一声就飞走了……飞走了……飞走了……

  雪鸮鸮:呆滞.jpg

  温玉和傅红雪也是目瞪口呆!

  雪鸮鸮的眼睛瞪的超级大,它看了看自己的主人,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没有石榴红点缀的攒珠勒子,还有自己刚才胸脯被乌鸦大盗啄出来的心窝子,登时委屈地要命,凄厉地咕咕咕了起来。

  温玉小姐大怒,冲出去就找乌鸦。

  那犯事的乌鸦大盗可能是惯犯了,还立在光秃秃的枝头上,和自己十几个伙伴一起,嘎嘎乱笑,疯狂地嘲笑着愚蠢的人类和她的愚蠢猫头鹰。

  温玉:“…………”

  温玉气得七窍生烟。

  不过,她还是有理智的人,知道不能在这地方拔出魔杖使用魔法,因为屋子里有陌生人在呢……还有荆无命,荆无命就算救过傅红雪,那也是上官金虹的人,温玉给上官金虹头上扣了那么大一顶黑锅,迟早要查到她头上来,所以不能暴露。

  但是不用魔法吧,就很难教训这群贼乌鸦,温玉小姐思考了一下让傅红雪用刀砍,又觉得一颗亮晶晶的玩意儿而已,不至于把乌鸦都砍死。

  她冲回屋子里,对老板叫道:“老丈老丈,快点给我找根竹竿,我要戳死那贼乌鸦!”

  戳死当然是戳不死的,温姑娘心善,手也不稳,接过白胡子老头给的竹竿冲出去之后,连乌鸦的一根毛都没打下来,那群乌鸦在她头顶嘎嘎乱笑,笑的温玉心头鬼火直冒。

  其实傅红雪刚刚就站出来了,但阿温姐姐说让他不要动,他就只好看着温玉姐姐大战群乌鸦。

  温玉气呼呼地把竹竿扔在地上,大骂三声:“看不我叫猫猫吃了你们!”

  乌鸦们仍然发出嘲笑的声音。

  温玉小姐很郁闷,不过人也不好和乌鸦计较什么,她如今珠宝满地,雪鸮鸮自己的攒珠勒子没照看好,实也不能怪谁,回去找一块好成色的石榴红,重新配上,也就是了。

  她是这么想的。

  温玉小姐偃旗息鼓,打算进屋去了。

  正在这时,只听几声劲风自耳边响起,随即便是“噗噗”几声,那只刚刚还在洋洋得意的乌鸦大盗自树上径直掉落,连叫都没叫一声、挣扎都没挣扎一下,转瞬就死了,它的鸟喙里还撷着那颗水滴石榴红,似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鸦生居然是了结在这东西上的。

  刚刚闹得起劲儿的那几只乌鸦也从树上坠地,树上的乌鸦群受了惊,扯着嘶哑的嗓子尖叫几声,不敢停留,直接飞走了。

  温玉定睛一看,只见这几只死乌鸦的身体上,都嵌着一枚小小的石子,许是有人自地上撷了几块石子,打死了这些乌鸦。

  只听背后一人温声道:“宝物怎可叫这群小畜生夺去?姑娘受惊了。”

  温玉霍然转身。

  一个男人长身玉立,正立在茶铺门口处。

  这男子的年纪许是有三十多岁了,生的倒是英俊,长了一双十分沉稳、十分自信的眸子,他头顶带着玉冠,身上穿着一件质地和剪裁都没得挑的衣裳,腰间缠着玉带,手中一柄乌骨折扇,扇坠是一枚小小的石榴红。

  温玉眯了眯眼,听不出语气地道:“所以,你打死这几只乌鸦,正是为我出气?”

  这通身讲究气派的男子含笑道:“只愿姑娘胸中郁气已消。”

  他似乎在搭讪。

  温玉不知道的是,这从头到尾都一身讲究的人,名叫金九龄,前几年吃公门饭,在京城六扇门之中当捕头。

  朝廷虽然式微,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杰出的青年才俊也不是没有,这金九龄就是其中之一,他乃是苦瓜大师的俗家师弟,武功不可谓不高,在江湖上也很有门路。

  金九龄是个很有名的人,也是个很“一流”的人。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不喝、不是第一流的车马他不坐、不是第一流的美人他瞧不上、不是第一流的衣裳他不穿……

  他虽然是个捕头,但与神侯府中那简朴的四大名捕可不同,四大名捕风采露宿,一看就倒霉兮兮,金九龄却瞧起来像是个养尊处优的侯爷。

  只可惜他投胎技术不怎么样,身上有王子病,却没有王子命。

  他吃穿用度如此讲究,以捕头的俸禄是万万支撑不起的。金九龄精通古董字画、又精于相马,他的一流生活,就是靠这两样绝技来维持的。

  然则这两样技术再高,也支撑不了金九龄的奢靡生活。

  他只嫉妒陆小凤,怎么这家伙什么也不做,就有大把大把的人来给他送钱花呢?偏偏那小子钱多还喜欢乱撒,经常一掷千金的把钱扔给穷人,实在是令金九龄看不过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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