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押注完毕,又有人过来拍了一把沈齐的肩膀,“齐兄弟,你也来这里玩?” 沈齐一回头,发现又一个熟人,是沈斌。 沈知澜也看到了跟在后头的沈潭,连忙扯了扯爹的袖子,示意自己想出去找潭堂兄。 看这里人多还挤来挤去的,沈齐点头同意了。 沈知澜终于从人堆里挤了出来,连忙深吸气,人多又天热,那气味真是太销魂了,熏的他鼻子都快没感觉。 沈潭一把揽住他,两孩子站在大人视线能找到的地方,沈潭低声问:“你们出来干嘛?” “本来是买东西的,现在我爹要去玩,堂兄你呢?” “我也是跟着我爹出来的。”沈潭说的是有气无力,“负责盯着他,不要乱花钱。” 沈知澜叹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他们玩他们的,我们吃我们的,堂兄你要吃个糖心饼吗?热乎的,咬一口,糖心直流。” 沈潭被他说的口水泛滥,犹豫之后还是同意了。 沈知澜掏钱买饼,开开心心的啃了起来。等饼啃完了,手指头也擦干净了,斗鸡那边终于结束,那三个神情各异的回来了。 沈齐是志得意满,沈斌跟另外那位垂头丧气。 果然,沈齐一碰面就满面红光,硬要把沈知澜抱起来,转了两圈后蹭蹭,“儿砸,你运气真好!” 沈知澜伸爪爪抗拒:“撒手撒手,是赢了吗?” “当然,二十文一下子就变成六十文!哈!”沈齐能不高兴吗? “兄弟今天运气好,要请客才行。”族叔跟沈斌异口同声的说。 沈齐被喜悦冲晕头,刚要张嘴答应,就看到了瞪眼的儿子,转了口风:“下次吧,今天是真不行,出来买东西,家里人还等着我呢!” “下次一定记住啊!” 沈齐点头,又把沈知澜抱了起来,挥手道别。 “邪了门了!今天输了两场!”沈斌唾了一口,哀叹自己今天手气不好,囊中空空,午饭还没处着落。 沈潭正想招呼他回家做饭,沈斌瞧见路过的某人,热情的迎了上去,“哟兄弟,许久没见,在哪儿高就呢?” “哈哈哈,我过的还是老样子,吃朝廷的饭,总是饿不着呗!” “哟,最近发财啦~走走走,咱们上饭馆说去,点上酒菜,慢慢说个够。” “潭儿走,跟你叔叔一块儿去饭馆!你叔叔请客~” 沈潭别过脸,十来岁的少年已经知道要脸面,白吃白喝是坚决不肯的,他只得摇摇头,低声道:“爹你自个去吧,我正好回去告诉娘和弟妹他们。” “也行,那你就先回吧。”沈斌搭上友人的肩膀,一摇二晃的走了。 沈潭注视着这边,直到父亲的身影进了饭馆,这才转身回家。 * 了却一桩心事,又找到来钱的门路,沈齐心情好的很,也常常跟族兄弟出去闲逛,聊天。 手面阔了,自然是瞒不住明眼人的,沈齐心中有数,跟妻子娘家做生意这事提都不能提,凡是有人问起总是打哈哈,三言两语就把人糊弄过去,还反过来问旁人的来钱门路,闹的他们不敢开口。 沈氏族人,多多少少都有些灰色收入,谁也别打听谁的。 沈知澜解决一桩心事后,又恢复了往常的行程,常常聚在后巷子里,带着同族一起聊故事。 今天的故事会暂且散了,他跟往常一样邀请潭堂兄去家里吃瓜,请三回只愿意来一回的堂兄这次犹豫一阵,点头同意了。 沈知澜兴高采烈的去厨房拿甜瓜,还把自己珍藏的半包果脯拿出来招待。沈潭看着摆在桌面的零食,有一搭没一搭的吃着 沈知澜就看着他一连吃了三颗酸话梅,一点异样都没有,难免咂舌:“不酸吗?” “不酸啊,味道还行。”沈潭心不在焉回答。 有事,肯定有事,而且还是大事!沈知澜非常肯定,连酸梅都尝不出区别了! 屋里没有外人,沈知澜就单刀直入了:“堂兄,你是不是碰到什么为难的事了?你跟我说,我想法子,就算我不能解决,你心里也舒服点。实在不行还能去找我爹,去找茂王爷呢!” “我没事,能有什么事情啊?”沈潭没有马上回答。 他又塞了两颗酸梅,问起今年的禄米什么时候发放,沈知澜想了想:“不知道,因为要等到十月吧。”说是秋收后,但基本 每年都会往后拖,拖多久就不知道了。 沈潭终于下定了决心,“澜哥儿,你知道有什么来钱的门路吗?” “啊,来钱?”想起他刚才问禄米的事情,沈知澜悟了,“是禄米不够吗?” 其实话一出口,沈潭就生出三分后悔来,他找个孩子商量银钱的事,荒不荒谬!但他跟沈知澜关系最好,才能说的出口。 半大少年的自尊心最强,也只能靠着自尊心撑做他们的盔甲。 话头已经启了,要说剩下的就没那么难,沈潭深吸气:“我爹最近迷上了斗鸡,手气又不好, 常常输钱,已经把家里的积蓄用的七七八八,就算今年禄米下来,也未必能用到明年。” “我得想想法子,至少不能让一家老小都饿着吧?而且我担心他在外头借别人的银子,闹出什么事来。” 沈知澜想着今天看到沈斌叔叔沉迷斗鸡的模样,沉重点头,别说堂兄,他也担心,斗鸡不论输赢,都容易上瘾。 “我爹要怎么办,我管不着也管不住,但是家里几口人我总是要管的,至少要管他们的吃喝。”沈潭沉重的很,“所以我得想想法子,赚钱。” 沈知澜了解潭堂兄的为难之处,他家人口多,兄弟姐妹加婶婶,衣食都是一大笔钱,负担的确要重些。 他绞尽脑汁的想适合他的赚钱法子,“抄书?画画?” “抄书太慢,而画画我又没那个天赋,谁买啊?”沈潭苦笑的望着自己的双手。 “堂兄你先别急,船到桥头自然有路,总会想出来法子的。”沈知澜咀嚼着天赋这个词语,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我再翻翻家里的书,没准书上会有记载,你放心,这事我在三天内一定给你想个法子出来。” 沈潭看着堂弟信誓旦旦的保证,不知不觉就信了,松了心头那口气,又捡了果脯放进嘴里,这次一伸舌头只觉得一股酸涩的味道直冲味蕾,从舌尖一直酸到喉咙里,他连忙呸呸两声吐出话梅核,“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酸!” 哈哈哈,沈知澜看着他笑的前俯后仰,可算是回过味来了。 事情商量完了,沈知澜送堂兄回家,步行到了沈潭家,刚进门,婶娘热情的招呼他留下吃晚饭。 “不了不了,我娘今天回家,要带好吃的回来。” “那下次来啊,婶娘给你做你爱吃的!”婶娘笑吟吟在围裙上擦干净手,又让他带梨子回去吃。 婶娘是个贤惠持家的人,家里虽然子女多,但总是收拾的整整齐齐,前院种着花草,后院养着几只鸡鸭和兔子,可以供家人改善伙食。要不是碰上沈斌叔叔这么个不靠谱的人,日子肯定过的蒸蒸日上。 沈知澜去摸了一把后院的小兔子,兔子刚生了一窝小兔子,毛茸茸粉嘟嘟的,叫人看着就想rua一把,实在是可爱的要命。他 摸着小兔子的软乎乎的绒毛,实在爱个没完。 等摸够了站起身来,沈知澜看着角落里懒洋洋晒太阳,沈潭养的白猫,终于想起来那灵感是什么呢!
第12章 沈潭在养小动物上,的确有几分天赋,鸡鸭这些家禽又不像人生病了会说话,它们只能病歪歪的躺着呻,吟,得不到救治就当场噶掉,给主人家带来惨重的损失。 但沈潭会通过一看二摸三猜,再加上自己翻看一些书籍自学,治好家禽的病,挽回损失,还越养越好。比如那窝小兔子,本来就是沈潭捡的,精心照看之下一口气繁衍成一个大家族,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到处送人,或者找贩子卖掉。 卖兔子只是小钱,也就不会被人盯着没完。 但沈知澜想到的是另外一个可能性。 “堂兄堂兄,你来后院看一下!”沈知澜盯着那只晒太阳,慵懒舔毛的白猫,连忙喊了起来。 沈潭绕到后院来,“怎么了?被鸡啄了吗?” “这猫猫,是不是揣小崽子了?”沈知澜指着窜上屋顶的白猫问。 沈潭喊了一声咪咪,刚才还爱答不理的白猫伸了一个懒腰,轻巧的从屋顶跳下来,过来蹭沈潭的裤脚。 靠的近了,沈知澜更能欣赏到这只猫猫的美色,纯白不带一点杂色的皮毛,两颗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耳朵上带一点尖尖立起的毛,脸庞到下颚周围也同样带着长毛,长成围脖的样子,威风凛凛,是只非常美貌的猫猫。 沈知澜猜,“这猫是临清狮子猫吗?”他瞧着有点像。 “不知道,咪咪是捡的,非常乖巧。”沈潭抱着猫一掂量,“好像的确重了一些,咪咪是不是真的揣崽崽了?嗯?” 他伸手一抱,猫就乖巧的卧在他怀里,模样真是可爱的要命。 沈知澜慢慢靠近,试探着摸了猫猫的下颚,猫猫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显然很享受。 沈知澜看着这只可爱的猫猫,终于把自己的主意说了出来:“堂兄,你听说过“聘猫”吗?” * 从远古开始,人类就一直非常喜欢猫猫,在法老墓里,都能找到猫猫的木雕,可见这种喜欢的历史非常悠久。 因为喜欢,所以重视。如果要养一只猫,还会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先看黄历,再请王母娘娘和东华帝君做见证,签下纳猫契,一系列的动作下来,才会把猫猫接回来,成为家中的一员。 这个过程就被称为聘猫,同样会支付一定的酬劳。 沈潭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摸咪咪的手都停了下来,“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你想想一些小姐夫人,是不是都喜欢温顺又美貌的猫猫?如果好好养着,再把猫猫聘出去,不就是一笔银子吗?” 现代的猫舍,多火啊,还有不少的萌宠博主带货呢!以他看,沈潭本来就有这个本事,干嘛不合理利用呢? 沈潭又摸了一把咪咪,“我想想,我再想想。” “可以,慢慢想吧,反正也亏不到哪儿去的。不过堂兄,咪咪正揣着崽,要经常给她吃鱼,她才能长得好,毛色鲜亮,崽崽也能跟着长得好。”沈知澜绞尽脑汁的,把自己那点养猫知识都倒腾出来,供沈潭参考。 也不管有用没用吧,沈潭统统都记了下来。他本来就喜欢咪咪,就算没这桩事情,也会好好照料她的。 * 沈知澜提出一个解决法子后,就经常跟堂兄一起去照看咪咪,去集市上给她买小鱼小虾蒸着吃。伙食吃的好,咪咪的模样更加出众了,谁见了她都要惊呼一声大美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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