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有限,姚珈勉强烧了两个菜,一个糖醋排骨、一个醋溜土豆丝,又煮了一小锅绿豆粥,趁着粥还没熟,她到卧室的柜子里找出一条手绢,把湿漉漉的头发临时扎起来,麻花辫什么的,她没那个耐心去编。 穿过来大半天了,终于可以美美吃上一顿饭,姚珈把饭菜端上桌,品尝着自己的手艺。以前的猪肉就是好吃,比四十年后超市卖的好吃多了,姚珈吃得津津有味。 周北冀回家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副情境。他那个唯唯诺诺的乡下媳妇正在嘎嘎啃排骨,而以前,每逢周六晚上,他不回来,她绝不敢独自先吃饭,哪怕他和她说过很多次,他在食堂吃过了,她还是傻傻等,等他发话说他不吃,她才开始吃饭。 慢吞吞地、小老鼠一样一小口一小口啜着稀饭,仿佛生怕吓着谁。 他从没告诉过她,他一点都看不惯她吃饭的那种样子,更吃不惯她烧的饭菜,大概是在农村过惯了苦日子,她烧菜舍不得放油放盐放料酒,烧任何菜都像是水煮出来的,没有一点味道,她还特别节省,中午的剩饭剩菜晚上热热再吃,甚至吃不完第二天早上再热一遍吃。 在周家,全家人都没有吃剩菜的习惯,尤其是家里还有他妈妈和大姐两个军医在,每顿饭菜都是做差不多的分量,全家人实在吃不了就喂猫,他妹妹养了一只很漂亮的波斯猫。 “回来了。”姚珈见周北冀表情严肃地看着自己,主动和他打了个招呼。 这个人的外表倒是和苗秀秀记忆里非常一致,相貌清隽帅气,身材瘦高,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牛逼哄哄的二代气质,同时他也很冷,冷到能把苗秀秀冻出一身冰渣子的程度。 周北冀看到桌上的精致小菜,和苗秀秀往常的烹饪风格截然不同,她烧排骨舍不得放酱油更舍不得放油,烧出来排骨还是白白的,像是水煮肉,完全没法和眼前盘子里油亮的糖醋排骨比。 “你去食堂打饭了?”周北冀难得和媳妇说上两句话,全是因为他心里实在好奇。 他不仅发现饭桌上的菜不一样了,苗秀秀本人也不一样了,她的发型变了,不再梳两根土里土气的麻花辫,而是像城里姑娘那样用手绢把头发扎了起来。 “没,我自己做的饭菜。”姚珈猜到他心思,又补充一句,“我知道你肯定在外面吃过了,就没做你那一份。” 周北冀嗯了一声,总算是把他的话听进去一句。 姚珈余光瞥见他去自己书房,过不了两秒钟,他怒气冲冲出来质问她:“谁让你进我的书房?我不是说不让你随便进吗?” 姚珈刚想说你怎么知道我进了,瞬间想起来,她把窗帘拉开以后忘记拉上了,周北冀这么个心思细腻的人,走得时候房间里什么样他肯定记得。 要是苗秀秀被他这样恶鼻子恶眼瞪着,肯定吓坏了,可姚珈一点也不怕他,不以为然说:“房间常年不见阳光容易长霉生细菌,我看下午太阳不错,拉开窗帘晒晒太阳,你要是不喜欢我进你房间,下回把房间锁起来。” 苗秀秀会反驳他的话,是周北冀没想到的,心里有些不痛快,虽然他很讨厌她在自己面前连说话都磕磕巴巴胆小怕事的样子,她忽然改了脾气,他一时也有点难以适应。 睡觉的时候,姚珈又给了周北冀一个下马威。她没有像苗秀秀以前那样,他一回家住就把大床让给他,自己在床边上搭行军床睡,她把他的铺盖搬到行军床上,自己睡大床。 周北冀从书房回到卧室的时候,看到自己的那床被子放在行军床上,而苗秀秀大大咧咧躺在大床上,气简直不打一处来。 思之再三,他忍住没发火,要不是书房地方太小,他早就想搬到书房去睡了,之前看她主动把床让给他,想着就这么凑合睡也行,反正他每星期也就回家一晚,哪知道她忽然把床给占了,让他去睡行军床。 以前在野战部队比这跟艰苦的环境他都待过,但是回雁京以后他就再也没睡过行军床,床身狭窄不说,床架子也不够结实,翻个身都能把床压塌了,舒服惯了的人一朝受苦,就开始睡不着。翻来覆去一晚上,他觉得在这样的床上腰是弯的,连腿都伸不直。 姚珈听到他辗转反侧的声音,心里偷着乐,把家当成旅馆也就配这待遇,她在心里告诉自己,睡醒之后,这个世界上不再有姚珈,她既然魂穿到苗秀秀身上,那就是冥冥中的缘分,她有义务替这个可怜的姑娘好好活下去。 不仅要活得好,还要活出样子来。
第3章 第二天早上,周北冀起床的时候,浑身腰酸背痛,他像贴煎饼那样翻来覆去一晚上,后半夜才睡着,本以为自己起得已经够晚,起来才看到床上那个女人比他更晚,甚至她还睡得四仰八叉的,没一点睡相。 以前每次他回家,苗秀秀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去食堂买早饭,等他起床洗漱过后,热腾腾的早饭已经摆了一桌子,她知道他早上喜欢吃豆浆油条小笼包这些,攒着舍不得用的饭票都是到他回来才舍得用。 简单洗漱过后,周北冀拿上饭票,也没吵醒苗秀秀,轻手轻脚离开家独自去食堂。军区大院就像个独立小世界,不仅医院、幼儿园、食堂等等设施一应俱全,就连点电影院、服务社、理发店等等也都是一应俱全。 晨跑五公里,是他每天早上从不间断的项目,跑下来以后浑身舒畅,去食堂吃饭也能多吃两碗。 苗秀秀醒过来的时候,看看手表已经九点多,下意识伸了个懒腰,每天睡到自然醒可真是太舒服了,上辈子的时候她可没这待遇,每天不是在工作室改设计图就是在制衣工厂和秀场,忙到凌晨两三点才回家也是常事,早上就更别提了,开车到处堵车,挤地铁又像打仗,不早点起床根本不行。 刷牙的时候,苗秀秀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比半年前刚从安徽到雁京时候皮肤白了不少,但保养得不算好,皮肤明显缺水,头发也没什么光泽,发梢营养不良一样枯黄,让人不由得就联想起黄毛丫头这个词。 长得倒还漂亮,就是差点精气神,大概是长期缺乏自信造成的,苗秀秀下意识又挺了挺胸,她对她的胸可太满意了。 依着她原先的记忆,在老家的时候她因为发育得比同龄人都早而感到自卑,常常含着胸走路。老天爷没有因为她的害羞和自卑而眷顾她,胸反而越长越大,稍微跑跑动动就颤颤巍巍,老家的女人都没有穿文胸的习惯,嫌那玩意贵,她到了发育的年纪,她妈也只是带她去买背扣式的小背心。 嫁进来的二嫂子倒是偷偷送过她一件文胸,她回房间试过以后发现在文胸的衬托下,她的胸更大更挺了,衬衣的扣子几乎要绷不住,更何况,穷山沟里祖祖辈辈的女人都没穿过文胸,羞人答答的。 大嫂二嫂偶尔在背后议论,小妹吃什么长的,怎么胸那么大? 就是,哪像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俺们村里生娃娃的女人也没有那样。 别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吧,叫男人给摸了? 别瞎说,这种话给妈和她二哥听到得割了你舌头。 苗秀秀听到嫂子们的议论躲在屋里委屈地哭了一晚上,虽然她对她们粗俗的言语一知半解,不知道为什么小姑娘的胸就不能大不能挺,但是她也能听出她们话里的意思,女人胸大会被别人说成是被男人给摸了,她活到十六岁,别说被男人摸,她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让男人碰过。 以前出门的时候,也会有村里的二流子和小流氓在路上堵她,嘴里不干不净的说些下流撩骚话,现在想来,怕不是也在说她的胸。 那天以后,苗秀秀就开始用长长的布条裹胸,虽然一开始痛得她死去活来,但一想到可以避免听到旁人的风言风语,她又觉得这样的疼痛是值得的,家里人发现了她的举动,私下里劝了好几次,可她总是不听,坚持要裹胸。时间长了,也就没人管她。 嫁给周北冀的过程对苗秀秀来说像是一场梦,每次家里人议论她的婚事,她都害羞地躲起来不敢听,可又忍不住去听听。 婚事是秀秀爸牺牲那年,男方父亲亲自上门来送抚恤金的时候主动和秀秀妈提的。 本来家里也没把这门婚事多当回事,男方父亲级别很高,说给一双小儿女订婚恐怕很大程度上只是一时感恩,过后两家也没有什么来往,没想到多年以后,他们履行诺言,居然真的上门提亲了,要把苗秀秀接到雁京去。 雁京,那可是首都啊,老苗家的幺女苗秀秀一下子成了全村人羡慕的对象,听说苗秀秀的对象家不仅住在首都,秀秀她公公还是部队上的大干部,不仅能把她的农村户口给解决了,还能让她住到军区大院里。 苗秀秀到了少女怀春的年纪,也不是没偷偷憧憬过自己将来的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虽然只是个农村姑娘,但也有她的想法,她长得挺漂亮,还上过初中,村里那些农民她是不怎么看得上的,觉得他们没什么文化还特别大男子主义,每天除了出工干活,回到家什么事都不帮忙做,只当甩手掌柜。她一心想找个有文化的、有丰富的精神世界、能让她产生崇拜感的男人。 当周家的婚事提到日程上来的时候,她心里多少是有点欣喜又有点忐忑不安的,以她之前的标准,最好就是能嫁个高中毕业、在县上工作的公社干部或者正式工人,从未奢想过嫁到首都那样的大城市、嫁给周家那个上军校的小儿子,太高攀了。 苗秀秀跟着来接她的周家人和送亲的二哥一起坐上北上的火车,这还是她长这么大头一次坐火车,一切都让她感到新奇。首都更是她想都不敢想的地方,天安门、人民大会堂、英雄纪念碑,一幕幕场景从她眼前略过的时候,她彻底被雁京的繁华气派给震撼了。 就在苗秀秀对首都和未来的婚姻生活充满憧憬的时候,周北冀给了她当头一盆冷水。当这位个头高高的青年站在苗秀秀眼前时,苗秀秀几乎看傻了,她从未见过这么英俊挺拔、气质卓越的男人,他看起来还很干净,身上的白衬衣白得耀眼发光,虽然他当时才二十四岁,但是那种沉稳威严的劲头,比他们县长还气派。 但是,这个英俊的青年看到她时眼睛里很明显带着嫌弃,冷冷瞥了一眼,过后就看也不再看她,哪怕她偷偷把手在裤子上擦了半天,想和他握个手,他也一点没有要和她握手的意思。 新婚夜他也表现得相当冷漠,自己洗漱过后,他就往床上一趟,睡他的觉去了。一人一床被子,他就没打算跟她睡一个被窝。 苗秀秀不会用煤气,她在乡下都是烧土灶,城里烧水做饭用的煤气罐她连见都没见过。 他俩结婚的时候是十一月里,那一年雁京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夜里气温接近零下,热水用完了,苗秀秀只能用冷水洗脸洗脚,早上起来刷牙,水冷得她牙齿直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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