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他们也是把林歆欢当作亲妹妹宠爱,后来她一次一次欺负露露,消磨光他们的宠爱。 罢了,就让她出去吃吃骨头,就知道家里的好,又是原来那乖巧的妹妹。 之后林星俊还特意,把林歆欢闹变扭离家的事情,报告给泡在实验室的二哥。 二哥也是同样的态度:“别来烦我,我做实验呢。” 把林歆欢断绝关系的言论,归为小女孩博取关注的手段。 自由之后的林歆欢感觉,周围的空气都是香甜的。 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现代的气息让她恍惚。 这里不是她的家,她要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去看看那三个傻不愣登的家人。 先在酒店住下,买了一张明天早上去w市的车票。 放下行李,去中药店抓了几味补气血的中药。 摸着手中的药材,林歆欢嫌弃,如今药材的质量太差了,这还是s市最好的中药店呢,那其他药店的药材品质该有多差。 炮制过的药材,品相在她使用过的药材中只能算是丙等,整体干瘪,无光泽。 (等级分为:甲、乙、丙、丁,甲等为最优) 不止是炮制手法粗糙,草药的年份也不达标。 种植环境不好,草药没有达到最好的状态。 药效相比古代更是差了不少。 还有好几味药材,说是已经绝迹了。 无奈下,林歆欢只好替换成,功效差不多的药材。 一整副的补血养气汤,如今效果只能发挥原本百分七十。 本来计划吃五次的汤药,要吃十多天,才能达到同样效果。 前世从来没关注过中医药业,现在一看,感叹道:“终归是落没了。” 嘴唇发白,一阵阵晕眩,不在药店浪费时间。 林歆欢去大超市买了一小砂锅,借着酒店的厨房煲药。 煎好后,将汤药倒在碗里,刚刚好一瓷碗。 剩下药渣失去药效,全部倒掉。 喝完了一碗药,林歆欢脸上泛开红晕,多了一丝气色。 第二天,坐上了回家的高铁。 到达w市的高铁站,出站后,还要坐一个小时的大巴车到神山镇。 林歆欢还是第一次体验大巴车,当豪门千金时出入都是私人汽车。 到了古代,两脚丈量天下,两条腿走得是又细又直。 大巴车越开越偏僻,顺着蜿蜒的山路,一圈一圈又一圈。 手捂着胸口,恶心向上翻涌,林歆欢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晕大巴车。 幸好昨天调养了一下,不然上得就该是救护车了。 林歆欢还有心思调笑自己。 苍白的小脸上,勾起嘴角。 望着有些灰尘的窗外,一座座青山绿树倒退。 如此多形态各异的山,难怪取名为神山镇。 满眼的绿色,让她的恶心好了许多。 车内众人讲着听不懂的方言,让林歆欢无比安心,眼皮沉重,陷入梦乡。 “这姑娘是哪家的?都没看过?” “哎呦,长得真是好看,不知道有没有男朋友,你说我去要个微信怎么样?介绍给我儿子。” “我tui!你就别祸害人家姑娘了,你儿子配吗?” 大婶又瞥了一眼林歆欢,那皮子,那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即使儿子在她心里是最完美的人,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般配。 半响,吐出两个字:“不配!” 林歆欢此刻陷入了梦境中,她看到了第一世的亲生父母,在林家人口里不要她的父母。 实际上不是如此,他们从来都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第3章 回到神山镇 在她死后,才知道事实。 死后,灵魂脱离身体,漂浮在空中。 看着自己身体变冷,变僵硬,发臭。 整整三天,还是林家的保姆,发现她死在房间里。 呵呵,就是口中宠爱自己的家人啊。 在林露露的挑唆下,他们不给自己下丧,还是通知亲生父母林庄成一家来帮她收尸。 也不知道他们得知女儿死去的噩耗后,怎么从小城镇到陌生的大城市。 林歆欢在见到他们的时候,狼狈不堪。 林庄成膝盖处的裤子上破了一个大洞,手肘上有几处擦伤。 自己12岁的弟弟,走路一瘸一拐的。 三人看着尸体痛哭,不顾两方阶级的巨大差距。 怒吼:“你们答应过好好对待欢欢的,我才没把欢欢接回家,你们怎么敢...” 吴秀丽哭嚎,一点也不嫌弃,紧紧抱住发臭的尸体:“早知道就该强硬的把你带回家,欢欢,妈妈来了,欢欢不怕。” 林歆欢才知道,原来当时林家舍不得养了二十多年的她,向林庄成他们保证,一定会照顾好两个孩子。 他们可以给两个孩子更优渥的生活,更光明的未来。 林庄成看他们信誓旦旦的保证,也担心欢欢接受不了生活上巨大的落差,便同意了。 推辞林崇瑜递来的五百万:“只要你能把孩子照顾好,这些钱收回去吧。” 林崇瑜也不是个会塞钱的人,端着霸总的架子,既然他不要,就算了。 看着他们把自己下葬,伤心欲绝的样子,林歆欢失去知觉,穿越到古代。 等车上播报到达终点站后,林歆欢随着人流下车。 迷茫的看向四周,怎么走? 她只知道父母住在神山镇,还有埋葬她尸体的地方。 回家的路她还真不知道。 “闺女,坐车不。” “闺女,去哪里?叔送你。” 开着三蹦子,招揽生意的叔叔阿姨们,立马围了上来。 与小镇格格不入的林歆欢一下引起了小镇居民的注意。 镇上,就那么大点地方,可以说家家户户的人都认识。 走几步,一个表姨。 走几步,一个老舅。 出门散步,一圈下来,得打十多次招呼。 林歆欢第一次受到如此朴实的热情。 抿唇,乖巧笑着:“我去林庄成家。” 林庄成? 不就是在镇上传遍,抱错孩子的那家吗? 众人面面相觑。 听到一耳朵的路人,脚步不由的向前几步,侧着耳朵,希望听得更多些。 当时消息,被他们闲谈了整整一个月。 看人家养闺女走后,亲闺女也没回来后。 他们以为再也没有后续。 难道...眼前这个是林家亲生的那一个? 似乎想从五官中,看出与林家的关系。 眯着眼,认识林庄成一家的,不由点头。 像,确实是像。 林家一家样貌都不错,没想到却出了林露露一个相貌平平的。 还以为是基因突变,从没想过是不是一家人。 谁能想到电视里的狗血剧,竟然成了真。 林歆欢看大家一副吃瓜的表情,很上道的满足他们:“嗯嗯,我是林庄成家亲生的那个。” 一黑皮,穿着无袖背心小伙挤进人圈,举起手:“这是我妹妹!我妹妹!让我进去。” 喜滋滋的凑近林歆欢,喜气的样子还以为,要上台领取金牌。 “欢欢,可以这样叫你吗?” 二叔家都是这样称呼的,林壮壮听惯了,脱口而出。 “可以。”林歆欢感受他身上的善意,也不介意如此亲近的叫法。 “得令~林庄成是我二叔,欢欢,哥哥带你回家。” 又想到了什么:“我名字叫林壮壮,比你大两岁,是你堂哥。” 挥散看戏的众人,接过林歆欢的行李箱,其中的重量让他一愣。 太轻了,仿佛行李箱里是空的。 女孩子不都有一堆杂物吗? 之前他给女朋友提过行李箱,一整个爆满。 让时常下地做农活的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当时人都傻了。 所以女生行李箱重,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照常理来说,备受宠爱的林歆欢应该东西更多吧。 总不会是像林露露那般,嫌弃家里的东西,一样都没拿。 毫不留念的跟着豪门父母走。 大人都以为她是好的,只有跟她相处最近的同辈,才知道她暗地里的模样。 林壮壮就从林露露手里,吃了不少亏。 神游天外的他,抓回思绪,好笑的摇头。 好东西谁会不喜欢呢。 丝毫没想到,自己竟然言中真相。 林歆欢还真嫌弃,之前的东西。 一边走,一边给她介绍家里的情况。 林家一共生了三个孩子,林壮壮的爸爸林庄国是老大。 林庄成是老二,还有一个妹妹。 让林歆欢一下子在脑海里梳理好,整个家族的状况。 她刚一离开,养在豪门家的女儿回来的消息,像是长了翅膀传遍小镇各个角落。 “哎,你听说了吗,林家那个孩子回来了。” “林露露吗?” “是在外面那个,听说可有气质了。” 有人抱着看戏的态度,有人则吐不出好话。 “你说,是不是被赶回来的,不是那家的孩子,还死赖在那边。不就是看亲爹穷,养父富吗。我看她就是个嫌贫爱富的人。” “现在呦,被灰溜溜赶回来,我都替她丢脸。” 一副看透人心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躲在林歆欢床底偷听。 林歆欢丝毫不在意别人怎么评论她,被林壮壮带到三层小屋前。 外面用木栅栏围起来,圈出一小院子。 栅栏上种粉色的满藤蔓月季,橙色的凌霄花。 阴影下面还有一排圆嘟嘟的多肉。 可以看出当家人非常热爱生活。 林壮壮熟练的走进大门,推开房门,探头:“哎?二叔!二婶!生生!” 没有人回应。 看着林歆欢不好意思挠挠刺头:“二叔他们应该在地里,我等等把他们叫回来。” 有些奇怪:“生生,不是放暑假在家吗?” 拿过一把椅子,让林歆欢坐下:“大老远过来,累了吧,先休息会儿,哥给你拿电风扇。” 扛出饭桌旁边的电风扇,插上插头,风扇转动,吹散了夏季的炎热。
第4章 见家人 她发现神山镇,可比s市凉快很多。 从s市出发的时候,天气预报标着40度高温。 在地上煎鸡蛋,保证能熟。 大家只能在室内,抱着空调续命。 当时等车的时候,在外面站了几分钟。 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 到了神山镇,一下子就感到温度降下来。 这里才28度左右,凉风吹过,整个人都舒爽了不少。 简直是避暑胜地。 “欢欢,吃西瓜吗?都是咱家自己种的老甜了。” 林壮壮闲不住,没等林歆欢回答,在墙角的竹筐里,拍了一个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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