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女人的第六感,程方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周应淮皱起眉头,刚想回答,一个粉色身影就出现在了厨房门口,她身后跟着浩浩荡荡帮忙提行李,献殷勤的技术员们,一时之间将她衬得犹如高高在上的小公主。 说是小公主其实也不为过,因为她的穿着和长相都跟周围朴素的环境格格不入。 身材娇小,穿着一条粉色布拉吉裙子,方领领口缝着一圈精致的白色蕾丝,衬得她肌肤白皙,可爱的学生头短发,额前别着一个花朵样式的发卡。 这个穿搭放在后世可能有些土气过时,但是放在这个年代却是走在了时尚前端。 一张小小的瓜子脸上挂着一双葡萄大的黑亮眼睛,忽闪忽闪的长睫毛也藏不住她眸中印出的高大身影。 她风风火火跑到厨房门口,却在这个时候扭捏起来,迟迟不敢往前走,好半响才像是终于鼓起了勇气,小心翼翼地朝着餐桌的方向走了过来,甜美的嗓音再次呼喊道:“淮哥。” 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周应淮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沉声道:“你怎么来了?” 这语气属实称不上好,沈希莲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咬了咬下唇,委屈巴巴开口解释道:“你们这儿不是差人吗?我爸就让我来帮忙。” 其实是她放假在家,听到父亲跟母亲在聊这件事情,主动要求来的,她爸不同意,她还求了很久,才让他点头。 但这些话肯定不能说出来。 “你又不是厂里的正式员工,让谁来帮忙,也不该让你来。”这话说得毫不客气,甚至有些指责沈父的意思,一时之间屋内的气氛格外沉重,没一个人敢开口。 见状,赵志高只能硬着头皮上前打圆场,“淮哥,小莲她又不会拖后腿,厂长让她来,肯定有厂长的打算,有可能是厂里太忙了,人员不方便调动呢?” 这理由找的勉强,任谁也知道这只是个借口,但没人会戳破。 周应淮冷冷瞥了赵志高一眼,但无法反驳的是沈希莲的确不会拖后腿,她从小在厂里长大,现在又在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她的知识储备甚至比一般的技术员还要多。 可是她留在这里麻烦大于帮助。 所以周应淮依旧冷着脸,“我们这里都是男同志,你一个女同志住在哪儿?太不方便了,还是……” “大队长说了,让我借宿在他家,我肯定不会拖后腿的,淮哥你就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话音刚落,沈希莲就红了眼眶,说哭就哭的样子直接看呆了一旁的程方秋,好家伙,这比她还会演戏。 “就是,小莲来都来了,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总不能让她现在回去吧?车都没了。” “淮哥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小莲都快被吓哭了,再说了,这可是厂长的命令。” 有人为了讨好沈希莲,你一嘴我一嘴的开始帮她说话,可是当事人却气红了一张脸,“不准你们说淮哥的坏话,他都是为大家考虑!” 被倒打一耙,大家却敢怒不敢言,谁让人家是厂长的女儿呢?得罪了她可没有好果子吃。 周应淮冷眼看着这一场闹剧,没再开口,这也就相当于默认让沈希莲留下了。 沈希莲松了一口气,脸上重新带上了笑容,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了周应淮身边的位置上,娇笑道:“光顾着赶路,我还没吃饭呢,饿死了,这是谁做的啊?看上去好香。” “这儿有人了,别坐这儿。”说完,周应淮直接抬眼看向赵志高,“不过来吃饭?” “啊?”赵志高不敢得罪沈希莲,可也不敢得罪周应淮,夹在中间都快急哭了,好在沈希莲尴尬了几秒,便主动站了起来,给赵志高让座,这件事才过去。 “小莲,这里还有一把空椅子,你坐这儿吧。” 有人从灶台边上搬了一把椅子过来,替站着的沈希莲解了围,她顿时松了口气,勾起唇角,正要道谢,视线余光就瞥见了一抹窈窕身影,待看清对方的长相,她是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长这么大,她自认已经是长得挺漂亮的女生了,可是今天在见到她后,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就算她穿着朴素,可是那一张脸却依旧耀眼,黑发红唇,身材高挑,一颦一笑都充满了别样的韵味和魅力,能轻而易举让人为她倾倒。 “小莲?”这一声堪堪让沈希莲回过神,她刚要收回视线,就见那个女生看了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撞在一起,让人心跳都漏了一拍。 沈希莲睫毛颤了颤,见对方冲自己笑了笑,她也下意识地回了个微笑,算是互相打了个招呼。 经过这一打岔,沈希莲将自己的注意力暂时从周应淮身上收了回来,转而朝着身侧人打听起了这个女生的身份,在得知对方是大队长安排过来给他们做饭的村民后,心中莫名松了口气,腰板都挺直了些。 村里人啊……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沈希莲还是产生了高人一等的想法,她勾了勾唇,不再关注程方秋。 而程方秋完全不知道沈希莲心里的小九九,她正在听何生慧小声八卦着:“这女同志一看就喜欢周同志。” 程方秋没有搭话,但是却无声附和了一句,的确,沈希莲毫不掩饰对周应淮的喜欢,简直可以说是摆在明面上了,这态度比她还要直白。 但是看周应淮的态度,似乎是对她并不感兴趣,甚至有些不耐烦? 看来同样的表达方式,换一个人来做,就会是不一样的效果。 但不管怎么样,情敌的出现还是让她产生了一丝危机感,而且这个人还是书中提到过的一个角色,干部子弟,出身优越,在原主嫁给周应淮,搬进省城后就各种使绊子,两人没少大打出手。 这个女人不简单,是个难缠的! 程方秋眯了眯眼睛,看来,周应淮这块大饼得抓紧时间早点儿吃进嘴里了。 她的感受没有错,自打沈希莲到来后,不管是知青点还是施工现场都能看到她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在周应淮身后当小跟班的场景,都可以用寸步不离来形容了,程方秋都没能找到机会单独和周应淮说上一句话。 村里也有不少人发现了这一点,有人说他们郎才女貌,很是般配,女追男隔层纱,相信沈希莲很快就能把周应淮拿下,两人和和美美地回省城领结婚证。 也有人反对,说要是能拿下早就拿下了,这明显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不管外界声音怎么说,沈希莲依旧我行我素,半分都没有收敛。 * “我看那姓沈的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的,还是厂长的女儿,怎么周同志就是不动心呢?” “喜不喜欢都是看眼缘,没眼缘都白搭。” 隔天是休息日,傍晚下工后得了空闲,大伯母常春兰就抱着衣服来找丁夕梅串门子了,两妯娌平时关系不错,也喜欢偶尔说两句八卦,所以此时凑在一块了,不免也说说村里最近的新鲜事。 程方秋坐在一旁帮忙摘豆角,听见她们说的话手一顿,随后又继续若无其事地将摘好的豆角放进木盆里。 “晓花下个月月初摆酒席,你们可一定要来啊。”常春兰笑着提醒了一句,说是月初,其实也没几天了。 丁夕梅娇嗔她一眼,“忘记啥事也不能忘记这事啊。” 说完,视线一转看向坐在程方秋旁边的程晓花,颇为感叹道:“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晓花都要嫁人了。” 提到这个话题,平时鬼灵精怪的小丫头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话都不知道怎么接,还是常春兰哈哈一笑,“可不是嘛,那户人家也是个大方的,说要给咱家一台缝纫机呢。” 说到这儿,常春兰眉眼间皆是愉悦,乡下不比其他地方,他们又都是普通人家,三转一响能有其一就非常不错了,他们原本也没要求个什么,但男方主动加了缝纫机,那就代表着他们看重晓花,是件天大的好事。 “那多好啊,以后做衣服都不用自己一针一线缝了。”丁夕梅真心为他们高兴,眸光都跟着一亮。 这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十里八村有缝纫机的就那么几家,多有面啊! 说这话多多少少都有些炫耀的意味,常春兰不好意思再绕着这个话题说,余光瞥见安安静静摘豆角的程方秋,开口道。 “秋秋也该抓紧了,你晓花妹妹比你小两岁可都要结婚了,要是村里没你喜欢的,伯母帮你去我娘家那边物色物色?” 闻言,程方秋一愣,她正想着周应淮的事情,心思根本就没在这儿,乍然听到大伯母的热心发言,吓得手中的豆角都掉在了地上。 这一个两个的,怎么都想给她介绍对象啊? “谢谢大伯母,不用了,我不急。”程方秋干笑两声,用脚尖偷偷戳了戳丁夕梅的鞋底,在对方看过来后,就立马挤眉弄眼的提醒她帮自己解围。 看着闺女这抵触的模样,丁夕梅哭笑不得,连忙出声转移了话题:“别管她,对了,我记得晓花明天是不是要去县城挑布料?” “对,明天一大早就去。”常春兰成功被带偏了注意力。 “能不能帮我带一斤肉?上次周同志帮了我闺女,我说要请他来家里吃顿饭,结果一直没找到机会。”这个事她本来就想去拜托常春兰,结果她先上门来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说出来。 常春兰大手一挥:“我还以为啥事呢,包在我们身上。” 她说完,那边程晓花却插嘴道:“让秋秋姐跟我一起进城吧?她眼光好,我想她帮我掌掌眼。” “哟,还不相信你老娘我的眼光了?”常春兰没好气地白了程晓花一眼,但是嘴上这么说,下一秒却问起了丁夕梅的意见:“弟妹,你看?” 丁夕梅倒是没什么意见,便看向了程方秋,“秋秋你想不想去?” 去县城?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没去过县城呢,而且明天是休息日,那沈希莲肯定更缠着周应淮了,既然很大概率接触不到他,她待在家里无聊,还不如去县城逛逛。 思及此,程方秋微微一笑点了头:“去!” “那你们两姐妹一起去得了,都去过县城认识路,走不丢,我明天正好去自留地除草。”常春兰一锤定音。 于是第二天,程方秋起了个大早,好好洗漱打扮了一番,等程晓花过来汇合后,就出发了。 从村里进城一趟属实不容易,要先走到位于公社的候车点,然后再坐一两个小时的大巴才能到县城的车站。 村里去候车点的距离不算近,上次坐在周应淮的后座还没有特别的感受,现在自己走起来,才知道什么叫做对脚底的折磨,她穿的是农村常见的布鞋,鞋底很薄,要是不小心踩到尖锐的石子,那滋味比指压板还难受。 唯一值得安慰的便是这一大清早不是很热,身上并没有出很多汗,不然程方秋都想打道回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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