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写了一首散文《九州月》,发表在香港的《环球儿童》杂志上; 四年级,用学长、学姐、同学、学弟、学妹们的名字,创作了一部,一页文字跟着一页插图,主角身份为一游侠,名字就叫游侠儿的武侠小说《游侠录》,在学生之间传阅,被他写进小说里的人,纷纷来讨好他,求着他笔下留情,给自己写一个好一点的结局; 五年级,发挥社牛属性,呼朋唤友、创办诗社,并频繁在马来地区的文艺刊物上,发表他的诗作; 在小学生阶段,便展示出了顶级的语言天赋。 可谓文武双全。 不过,他的历史不大好。 57年马来独立后,在各种政。/策上,对华人地位进行打压,69年更是发生了排。/华暴乱,学校里,是不可能开设中国历史课的。 他对故国,怀有深沉的热爱。 但对故国历史的认知,时常发生错乱。 在写《神捕门的传说》其中一个系列,天下高手排行榜里,引入岳武穆这一历史人物时,还犯过称其为‘最有希望收复失地的北宋名将’,这一啼笑皆非的常识性错误。 经读者提醒,他才恍悟—— 哦,北宋在南宋前边。 *** 升入中学,翁在鼎就读的是一所综合学校。 学校里,汇集了不同种族的学生,有华人、马来人、达雅克人、卡达山人,也有印度人、锡克人、孟加拉人。 其中,中文是选修课。 学校规定了,少于二十人选修,不能开课。 他除了文才,口才也很了得,游说各族学生,跟他一起选修中文,硬逼着校方,开设了中文课,很有‘带头大哥’的魅力。 这期间,他在校内、校外,主办了不少文艺活动。 并于校际辩论大赛中,以初二之龄,陆续战胜了高一、高二、高三的对手。 被他打败的学长、学姐们,都很佩服他。 抢着拉拢他,加盟自己创办的月刊。 他的年岁越长,参加的社会活动越多,对马来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认知越深,想要回到祖国大陆的念头,就越发强烈。 当时,马来和大陆没有建交。 想要回祖国,只能先到台湾。 于是,他跟女友廖骞骞一起,考入了台大中文系。 在台湾,用秦庚的话来说,他们结社的活动,远多于求学。 这个社团的名字,叫华夏诗社。 创社宗旨,也搞的特别宏大,听起来豪情万丈—— 复兴中华文化,振扬民族精神。 实际上,日常的运营模式,就跟个帮会差不多。 诗社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半工半读,习文习武。 打工赚来的钱,自己留一半,另一半上交给‘大嫂’廖骞骞,统一管理;廖骞骞自己也在写小品、杂文、现代诗,努力赚取稿费,维持诗社的开销,而她的诗,写的比翁在鼎还要好。 翁在鼎对她的感情,始于颜值。 多年后,忆起两人在绿林社活动中的初遇,依然会郑重写下,‘于千万人中,看了她那么一眼,我就被电到了……’ 再后来,见识了她的诗作,沦陷于她的才华。 她成了他的灵感缪斯,两个人交往期 间,他的创作激情四溢,发表了一部又一部的言情小说,赚得的稿费,比诗社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多。 一帮小弟们,都说他是侠骨柔情。 不管赚了多少,他都发扬‘大哥’风范,毫不藏私,全数上交。 诗社的经费,一部分用作创办《华夏诗刊》,定期举办主题诗会,并将诗作结集出版;一部分用来组织成员们娱乐休闲,游山玩水;一部分用于拳馆的租用,械斗武器的购买,以及路见不平,拔拳相助后,内伤、外伤的治疗;一部分用于接济穷苦人家。 比一般的帮会,要‘善’一些,也要‘雅’一些。 在翁在鼎的带领下,内部爱国氛围浓厚,时常聚在一处,围看未曾谋面的,祖国大陆的风光录影带,看遍了塞北、江南、长江、黄河、昆仑、峨眉、武当、少林,并有感而发,创作了不少豪迈诗篇,集结成了几册《山河气势录》,出版发行。 引起了港台两地,不少文化名人的关注。 随之,诗社的规模与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成员多达四百余人。 这也为诗社的解散,埋下了祸根。 *** 翁在鼎从小练武术,看武侠,养成了一身的侠气。 他向来都以古时大侠的行事准则,要求自己,与兄弟相处,信奉的是—— 有难同当,有福共享。 他是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会被兄弟出卖。 当局的情报部门,收到了匿名举报信,盯上了华夏诗社,在从诗社搜出了卢巡、申宗问、左拉、左丘明、**、毛姆等人的文学作品,和秦庚主编的《野马》报,从拳馆搜出了大陆生产的云南白药后,以通。/共的嫌疑,逮捕了他和廖骞骞。 起初,将两人关在拘留所看押。 为了给他定罪,警方从精神上,对他进行了残忍的摧残—— (威逼+利诱)其他诗社成员,写下一张张供词,(签字+手印)将所有的罪行,都推到了他这个‘大哥’的头上。 最后,定了一个‘为匪宣传’的罪名,把他和廖骞骞下了大狱。 比较幸运的是,狱长和狱友都是他的读者,没有为难和霸凌他,还提供纸、笔和即时反馈,容许他写诗、写小说。 神捕门前传里,闾三白含冤莫白的遭遇,便是他在狱中,由自身经历浮想联翩,构思出来的。 但廖骞骞,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 港台两地的文化名人,都在奔走打点,设法营救他们。 关了三个月以后,两人得到特赦,被判了个驱逐台湾。 流亡到香港,恰赶上港府为了应对英国颁布的《国籍法案》,收紧了移民政策,几次申请,不予入镜。 幸得秦庚雪中送炭,聘请他在自己主编的《野马》报上,接替折月楼主,连载武侠小说,给了他一个‘海外雇员’的身份,才得以在香港落脚。 香港武侠四大家里,翁在鼎年纪最小。 但却是第三个卡位成功的,比丁履成名要早。 这里的‘名’,指的是可以位列仙班的大名。 他以《神捕门的传说》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出了多个颇具人气的IP,在八、九十年代,都陆续地影视化了。 后来,电视台干脆招揽了他,担任创作总监。 他的事业,不仅步入了正轨,还蒸蒸日上了。 但那一段牢狱经历,致使他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受到了剧烈的冲击,在他的心头上,留下了挥之不去的一生阴影,在他的脑子里,埋下了精神错乱的一粒种子。 他太伤心了。 再有名,再有钱,也不再搞帮会了。 他的笔下,除了神捕门之外的几大帮派,总是有小弟不断地背叛,有情节不断地反转,有大佬突兀地下线。 有时候,一个帮派里,除了老大,全是卧底。 他与廖骞骞之间,也回不到从前了。 她陪伴他,走过了最少年意气的好时光,挨过了最无助艰难的至暗时刻,仍然深爱彼此,却无法再继续走下去了。 一看到对方,就会想起,那一段身陷囹圄的屈辱经历。 两个人最终决定,从彼此的人生中抽离,相忘于江湖。
第133章 功勋外卖员…… 上小学生时候的翁在鼎,写着玩儿的习作《游侠录》,模仿的是民国武侠萌芽期的刀戈。 应秦庚之邀,在《野马》报上连载武侠小说,模仿的,则是台湾武侠成熟期的折月楼主。 后来,他写作风格和行文模式上,都求新求变,走出了自己的路,开创了无间道风,影响了武侠小说,及**电影两个领域。 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情,但他仍不改豪侠本色。 他的为人,还是很坦荡,很义气。 那些精神上的折磨,心头上的阴影,都通通发泄到了他的笔下,经常会捏出几个阴暗的疯批,写出一些很炸裂的情节来,余文畴、秦庚、丁履三个人最变态的情节加在一起,都不及他一个人炸裂。 他的创作巅峰期,刚好赶上了秦庚封笔,折月楼主病逝。 他的才气与声望,在港台两地,一枝独秀。 他亦不负读者期待,写出来的武侠小说,又好又快,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出版的作品,已高达两百多部。 但问题是,他的才思过于敏捷,灵感快过手速。 总是写着写着,灵光一闪,就要为某个配角,或某个帮派单开一本,或一个系列,新的系列越来越多,但挖坑不填。 一方水土一方人。 香港的武侠作家,又比台湾的有节操。 余文畴、秦庚是一等一的好文品,不用说了,丁履么,每每写到中后期,进度赶不上读者催稿的速度,是宁愿舍弃文笔,写大白话,也不会找代笔,翁在鼎也一样,宁愿坑着,也不会找代笔。 那些坑啊,一直到他减产了,住院了,隐居了,还坑在那里。 他的读者们,都不大亲切地称他为坑王、翁巨坑。 又着急,又生气,又无奈。 *** 九十年代中期,他开始涉足地产与建筑行业,再加上武侠小说市场萎靡,他的创作速度,也缓了下来。 到九十年代末,终于踏上了魂牵梦萦,向往已久的祖国大陆,逐山看水,定居至今。 千禧年后,大陆兴起了一阵新武侠浪潮。 他受邀为H省一家社科类月刊,增设的《武侠版》创刊号上,题字鼓励,并在上面发表了几部中短篇小说,为杂志的发展,吸引到了初期的读者群,以实际行动,支持这一帮有理想,有情怀的年轻人。 跟丁履都是少有的,还在搞创作的,上个时代的武侠小说家。 再后来,他的精神状态,就不太稳定了。 他的起名水平,也变得愈发不稳定,无论书名,还是人名,一会儿惊艳,一会儿奇葩,剧情走向也让人捉摸不透,行文风格,更是雷倒一片,致力于用文字来直接表现画面,把自己的小说,当成了试验田,俨然成了一个疯狂文学家。 比如,他写余慕飞在一群马里,会这么写—— 马马马马马 马马余马马 马马慕马马 马马飞马马 马马马马马 比如,他写无数支箭,射向了余慕飞,会这么写—— 裂云将军一声令下。 早就拉满了弓,蓄势待发的弓箭手们都撒了手。 一瞬间,余慕飞的眼前、身后、左右,都是箭。 箭、箭、箭、箭 箭、箭、箭、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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