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方卓然心里忐忑不安,马上就要告白了,也不知道小姑娘会不会接受他的告白。 他表面淡定,实则内心风起云涌,直视着林麦道:“做我女朋友,你愿意吗?” 短短一句话,让他说得特别艰难。 但总算说出了口,是生是死认命吧。 虽然林麦心中隐隐感觉到了,可是真正面对,还是让她不知所措。 她呆萌地看着他,觉得一切都那么不真实。 方卓然的手心里都已经出汗了,却还要保持淡定和得体的微笑,再次问道:“做我女朋友,你愿意吗?” 林麦为了掩饰自己惊涛骇浪的心情,赶紧喝了两口菊花茶。 却忘了这是夏天,热水很难冷却,两口菊花茶喝在嘴里差点把她烫成了窜天猴。 吐出来又怕方卓然嫌弃她不够文明,只得硬生生吞了下去,胃都被烫得几乎要痉挛了。 她心里有个小人欢呼雀跃,方教授总算向我告白啦! 她很想一口就答应,可又怕对方嫌自己不够矜持。 她前世在杂志上看过一句话,男人对太容易得到的女人不会珍惜。 她对这句话深有体会,正是因为跪舔吴晓茧,所以那个渣男从没把她当回事。 这一世,爱情她要好好把握,再也不能重复前世的后辙。 她犹豫了好久,终于弱弱道:“那个……我们门不当户不对。” “这是问题吗?” 方卓然等了半天等到这么一句话,虽说有一点点失望,但更多的是振奋。 林麦这么回答,说明她内心是愿意的,只是有太多顾虑。 这好像的确不是大问题。 林麦习惯性地挠了挠眉心:“我们的学识也不在一个档次,强行在一起,会很别扭。” “会吗,我怎么觉得我两在一起肯定甜如蜜?” “我、我还有个孩子……” 林麦说完这句话,紧张地看着方卓然,应该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接受拖着小油瓶的女人吧。 “恰好我喜欢孩子。“ 方卓然如黑曜石一般的眼眸看着她,温柔道:“还有问题要问吗?” 林麦想了想,摇了摇头。 方卓然笑开:“那就算你答应了。” 林麦忙道:“我还想再考虑考虑~” 方卓然点点头:“那好,给你一分钟时间考虑。” “一分钟?”林麦惊讶之色溢于言表。 没听说过哪个姑娘被一个男人告白只用一分钟来考虑。 “一分钟太长了吗?”男人问,“那就五十秒。” 这哪是告白,分明就是逼婚。 林麦讪笑了一下:“方教授,要是我不答应,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吗?” 方卓然笃定道,“你一定会答应。” 林麦哑然。 就算这是事实,可是被说了出来,会让她觉得自已在他心里没什么分量。 谁会珍惜容易得到的人呢? 而她渴望被珍惜。 她跟他讲道理:“方教授,话不能这么说,虽然我什么都没有,也很平庸。 但是我有吃有穿有房子,既不欠债,也没有亲人得了绝症需要大笔医药费。 即便有,我也能够靠着自己的努力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我是有拒绝你的资本的。” 说到这里,她不由得挺直了腰板。 第169章 我只喜欢你 “你的确有拒绝的资本,可你没有拒绝。” 男人一语道破天机,直勾勾地盯着林麦:“你也喜欢我。” 心思被看破,林麦又羞又躁:“可是,这样被告白,感觉不太好~” “那这样呢,感觉会不会好一点?” 方卓然起身拿了一大捧鲜艳的红色玫瑰,单膝跪在她面前:“和我交往,你愿不愿意?” 林麦没有想到他会跪下求爱,他多么高贵的一个人哪。 矜持什么的,全都抛出脑后。 连忙接过那捧玫瑰花,小鸡啄米般点头:“愿意,愿意,你快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怎么能随便下跪?”说罢,伸手去扶他。 方卓然却道:“我并没有随便下跪,我这是在为我一生的幸福在下跪。” 那个服务员前来送菜,打开门时正好看到这一幕,十分恼火地瞪了林麦一眼。 也不知道这个貌不惊人的女孩子给这个大帅哥下了什么妖术,居然逼着人家给他下跪!真不是个东西! 林麦被瞪得十分不爽。 方卓然向她求爱,关她什么事啊,是不是妒嫉我啊,那我让你妒嫉至死好了。 等方卓然坐下之后,她故意对他道:“你看我又没文化,又没长相,又没家世背景,还拖着个孩子。 你放着那么多条件好,长得又好看的女孩子不选,偏偏看中我,这是为什么呀?” 方卓然一本正经:“她们条件好长得好看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喜欢你!” 那个服务员一口狗粮差点噎死,板着脸转身就想走。 却听见身后林麦对方卓x然撒娇:“我不喜欢这个服务员,她对我摆脸色,你去换一个服务员。” 方卓然向那个服务员看去,见她脸色果然不佳,好像谁欠她钱没还似的。 当即起身:“我这就找他们经理去换个服务员。” 那个服务员慌了,连忙扯出一个职业性的微笑:“我是因为家里有点事,所以脸色不好,并不是摆脸色给这位女同志看。 求求你千万别去找经理换人,我会扣奖金的。” 上面搞改革开放,如今的国营单位和以前不一样了,不好好工作的全都会扣奖金,特别是服务行业。 方卓然并不是个喜欢为难人的人,于是又坐了下来:“不管你家出了什么事,现在是上班时间,请你保持微笑服务,不然我随时换人。” 那个服务员连忙点头哈腰:“我一定保持微笑服务。”说罢,微笑着离开,心里却充满了屈辱。 林麦也就没有计较了,让她微笑着给自己服务,对她来说是场酷刑,也算是给她教训了。 吃完可口的晚餐,两人一起离开。 林麦看着包房里的玫瑰花十分不舍,这是她两世为人第一次收到的玫瑰花,好想带回家~ 方卓然看着她依依不舍的小眼神,让服务员帮忙请了两个人,把那些玫瑰花全都送去包好吃小吃店。 他和林麦则散步回家。 两人不时相视一笑,空气中弥漫着恋爱的酸臭味,几只叫春的小猫无法忍受,落荒而逃。 林麦手里拿着一把红色的玫瑰花,另一只手垂着。 她低着头偷看了好几眼方卓然的手,好想和他手牵手,可又没那个勇气~ 方卓然好像她肚子里的蛔虫似的,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牵起了她的小手。 林麦条件反射地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却被他握得更紧。 林麦也就不挣扎了,由着他牵着。 一股电流从两人交握的手上传遍全身,那种感觉美妙又奇特。 陈封带着连翘和几个兄弟在炸街,老远就看见了方卓然和林麦,不由脚步微顿。 连翘一眼就看见他们两个牵在一起的手,装作无意地指给陈封看:“没想到那个女孩已经有了男朋友。” 这年代,不是男女朋友,谁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地牵手! 陈封心里莫名失落,却没有流露出来。 连翘嘴角勾起一个开心的弧度。 那个女孩子有这么出色的男朋友,是不会考虑游走在灰色地带的陈封的。 路过街心的小公园,方卓然带着林麦走了进去,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 他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玫红色的天鹅绒首饰盒递给了林麦。 林麦有几分意外,更有几分惊喜。 没想到还有定情之物! 她接过那个首饰盒啪地打开,一条四叶草坠子的项链在路灯下闪着金光。 她难以置信地问:“黄金的?” 这个年代,黄金首饰很贵重。 方卓然反问道:“不然呢,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我只会送最好的。” 想了想,又补充道:“今天是告白,所以送的是金项链,等订婚那天再送戒指。” 他拿起那条金项链:“来,我给你带上。” 林麦高兴地背转身子。 方卓然给她把项链戴上,借着头顶的路灯,注意到她脖子后面正中央有一颗暗红色的朱砂痣,不由愣了愣。 记得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文章。 那篇文章写的就是有关脖子后面正中央的朱砂痣的传说。 传说长这种朱砂痣的人都是来人间寻找自己前世的爱人。 自己是小姑娘寻找的爱人吧,不然爷爷奶奶怎么会认识她,还让她给自己送板栗? 冥冥之中,缘分在牵引着他们。 林麦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问:“你这项链不是在国内买的吧,至少不是在江城买的。” “你怎么会这么问?” “咱们江城哪有做工这么精细的金项链,都很粗糙的好吗?” 方卓然夸了一句:“有眼光,这条金项链是托人从香港带回来的。” 如果不是为了准备这条金项链,他早就向她告白了,还会拖到今天! 这时传来小贩卖雪糕的吆喝声。 越是大晚上,卖雪糕的小贩越活跃。 晚上压马路的年轻人多,雪糕特别好卖。 “我去买两根雪糕。”方卓然见小姑娘用手扇着风,站起身来,刚要迈步,又停了下来,“你今天没来大姨妈吧。” 林麦的脸顿时红透了,羞涩道:“没来~” 方卓然嘴角微勾:“我猜你也没来,你来大姨妈的日子我记着呢,不过问一声确认一下而已。” 说罢,朝不远处卖雪糕的小贩走去。 林麦起先有几分感动,可是很快就皱紧了眉头。 她是重生的,又不是真正的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考虑问题不会只看表面。 上次在医院里生理期突然来了,是方卓然帮忙弄来了卫生巾。 深更半夜的能够拿出卫生巾,说明他有。 他为什么会有卫生巾,真像呼之欲出。 林麦心里一惊,自己该不会遇上渣男了吧? 第170章 想象的血雨腥风 林麦心里一酸。 自己怎么总能遇上渣男,前世这样,这一世又这样~ 她快刀斩乱麻,取下了脖子上的金项链,决定结束这段恋情。 方卓然买了雪糕回来时,正好看到这一幕,不解地问:“你怎么把项链给取了下来?” 林麦忍住心中的痛楚,扯出一个笑容:“因为要还给你啊?” 方卓然越发懵圈:“为什么要还给我?那是我买给你的定情信物,已经是你的了。” “因为我反悔了,不想和你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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