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日做了一些淀粉肠,顾郎君……尝一尝?” “好啊。” 顾敬川笑得眉眼都不见。
第714章 番外—乌金 我,是乌金。 当我还是一只小狗的时候,我便发现,我与旁的小狗有着许多的不同。 与寻常小狗相比,我可以听得懂人讲话,拥有十分敏锐的嗅觉,许多时候也可以察觉到人的情绪变化,以及言外之意。 我甚至,好像拥有了一个人口中叫做“思想”的东西。 我起初有些害怕,觉得与其他狗格格不入。 但后来我又有些欢喜,因为这样的话,身为流浪狗的我,拥有了许多便利。 我可以更加容易找寻到愿意给小狗吃食的人家,也更容易讨得小孩子们的欢喜,得到更多的食物。 甚至因为这些,哪怕只是小狗的我,成为了十里八乡之内,所有狗的老大。 它们视我为神明一般,无不遵从。 但是我并不喜欢这样前呼后拥的狗生,我只想随心所欲地过自由自在的日子。 于是我离开了熟悉的地方,到处闯荡。 很快,我被人盯上了。 这人姓殷,是个大夫,带着一个生的如同一堵墙一般的徒弟,两个老大爷们,对我十分感兴趣,将我捉到家中,试图收养。 收养这种事情,起初我并不喜欢,毕竟我并不喜欢主人这种东西。 但殷大夫和徒弟日子过得十分富裕,对我也颇好,每日三顿的饭食,白面、肉块、骨头、汤水…… 饭食好吃无比,我有些贪恋这样的日子,便也没有拒绝,在这里住了下来。 且作为回报,我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家事。 譬如出去打猎,猎个野鸡回来给家中打打牙祭,天下雨时将院中的衣裳收了回去,免得淋湿…… 我原以为这些不过就是十分寻常普通之事,但似乎引起了殷大夫师徒二人的巨大震惊。 殷大夫有些兴奋,只觉得我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狗,想要将我培养的更加聪慧。 不但时常开始给我讲书看字,更是给我做上了许多所谓的药膳,要让我尽数吃下,说是对身体有益。 这些药膳,各个模样怪异,起初我还觉得新鲜,但真正吃起来之时,滋味实在是…… 难以形容! 简直就是磨难! 我实在是再也吃不下,这个家也是一日都待不下去了。 我想到了离家出走。 但想到好歹在这里住的这段时日也算被善待,我便去山中猎了好几只的野鸡,给这师徒两个人打打牙祭,这才安心离开。 我重新过上了到处闯荡的日子。 到处在村中找寻剩饭剩菜,猎鸡补鸟,日子也算过得下去。 有一日,我偷偷溜进了县城。 来之前,许多狗对我说,县城是最凶险的地方,白日有孩童奚落,夜晚有衙差驱逐,就连县城中豢养的家犬,也比村落中的更加凶猛。 但我到了县城之后,发现跟它们说的有些不同。 县城很好,白日只需躲在角落之中,不声不响,到了夜晚之时,躲开衙差,不随意吼叫便能无事。 各家各户门口皆有放潲水的木桶,可以找寻到不少吃食,若是运气好的话,还能吃得上肉,都是能吃饱的。 唯一不好的是,这潲水的味道不大好。 但相对比那些滋味更加可怕的药膳,倒也能下口。 而且,我很快发现了一个好地方。 在一个巷子里面,其中一个木桶里面,每日存放的潲水不多,但是这个滋味当真是好的很,要比其他人家的潲水滋味都要好。 而且要好上数倍! 我每晚皆会来这里,而且开始期盼今日的剩饭剩菜是些什么。 有一天晚上,我如往常一般来到这里时,发现木桶里面空空如也,半分吃食也没有。 我顿时十分失落。 我感觉应该是这家人忘记了,所以干脆在门口等待。 这一等,便是一整夜。 待到了清晨,这门打开,我看到了一位小娘子从院子里面出来。 小娘子生的容貌秀丽,看起来十分温柔,像是个面善的。 我有些喜欢这位小娘子,而小娘子对我也十分感兴趣,伸手摸我的脑袋,还问我是否是饿了。 我扒拉着木桶,告诉小娘子我想吃东西,小娘子十分爽快,带我回了家,给我拿美味的吃食,还给我起了名字,叫做乌金。 乌金,好好听的名字,比着从前的小黑听起来高大上了许多。 我喜欢这个名字,也喜欢这位小娘子。 于是,我在小娘子家中住了下来。 小娘子的厨艺极佳,每每做出的吃食,皆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且小娘子十分为我考虑,给我的吃食皆是专门少油少盐,对我细心照顾。 我每日看家护院,帮她抓了意图来偷窃的盗贼,替她看管家中的活物,做所有我能做的事情…… 小娘子的名字叫做夏明月。 夏日明月,皎洁明亮,照亮了所有的黑暗。 我觉得她很好,这个家很好,我想一辈子呆在这里。 但…… 再好的地方,也有讨厌的人。 家里有一个显眼包,是夏明月的夫君,名为陆启言。 他不时常回家,但每每回来,总是要使尽浑身解数,在众人跟前表现一二。 吃饭上要显眼,巡视院落也要显眼,就连清晨,都要耍他那套讨厌的拳法,彰显他那该死的魅力…… yue! 真是讨厌! 但我讨厌归讨厌,却也能看得出来,陆启言喜欢夏明月,夏明月也喜欢陆启言,他们两个人看到对方时,满心满脸都是笑,多得几乎要溢了出来。 也罢也罢,只要主人喜欢,我爱屋及乌,也就认了! 再后来,家里渐渐热闹了起来,事情变得也多了起来。 生意,山匪,贺老夫人,皇子,夏云集,贵女…… 事情一桩接着一桩,每一件都来势汹汹,但到了最后都被主人完美化解。 我陪着主人度过了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陪着她经历了风风雨雨,见证她从最初的美貌小娘子,长成现如今更加美貌的娘子。 看到所有人从各处走到了一起,各自有着各自的归宿,日子皆是过得红红火火,且皆是拿我当了家人一般,我十分高兴。 打心眼里的高兴。 我希望,往后狗生,都能这般高兴。 你们觉得呢?
第715章 番外—殷陵游 世人皆道,锦城殷家,妙手回春,可以从阎王手中抢人。 这话说得有些夸张,但身在世代的医家,他从小聪慧过人,学习医术一点即通,年纪轻轻在医术上的造诣,真正可以坐实了这句夸张之言。 也正是因为此,他年纪虽轻,却已是平步青云,进入了太医院中,成为其中最年轻的太医,且备受皇上信任,成为专门侍奉皇上的太医。 因为他如此能干,殷家地位水涨船高,前来议亲之人,几乎踏破了门槛。 议亲之中,不乏大家闺秀,但他并不放在心上,因为他心中,早已给一个人留下了地方。 她叫做吕素心,是京城之中,钦天监灵台郎吕大人的长女。 吕大人与他的父亲乃是同乡,两个人交情颇深,使得他自小与吕娘子时常相见,情谊不同常人。 他们二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家也乐见其成,虽不曾明说,却是已经私底下确定了两家的婚事,只等着到了年岁,便交换庚帖,走三书六媒之礼。 但,意外总是比人想象中来的更快。 吕素心在陪着自家母亲前往寺庙中烧香祈福之时,遇到了微服出巡,外出散心的皇上。 皇上在看到吕素心在上山入庙的途中,帮扶崴了脚的农妇,丝毫无嫌弃之意,更见其容貌秀丽,心生喜爱,当即便下了旨意,召吕素心入宫侍奉。 此事对于殷家和吕家来说,皆如同晴天霹雳,他和吕素心皆是因此郁郁寡欢,心如死灰。 尤其是整个吕家,犹如天塌下来了一般。 但皇命难违,吕家纵使有千万个不情愿,仍旧只能按着旨意,将吕素心送到了宫中,成为了皇上身边的贵人。 吕素心年轻美貌,温柔娴静,备受皇上宠爱,很快便有了身孕,皇上因此高兴,特地指了他去照看吕素心的胎。 他因为时常能看到她而高兴。 同时也因为时常能看到她而不高兴。 他知道,她也是如此,心情矛盾,尽是遗憾和不甘。 他不敢表露情绪分毫,只如同其他太医看诊一般,规规矩矩,不逾越分毫。 时日长了,他和她的心境似乎都平静了许多。 他与她已是没有了缘分,便只求二人皆是能够平平安安。 只是,这个愿望,仍旧没有实现。 天下大乱,战事四起,萧家率军攻破皇宫,整个皇宫陷入了一片混乱,皇帝亲自了结了所有的妃嫔,皇子和公主。 他想要趁乱做些什么,但赶到之时,她已浑身是血。 他抱着她再次咒骂苍天,为何连这个机会都不肯给他,她泪流满面,祈求他救一救她的孩子。 她的孩子,是个皇子,此时只有五岁。 她将孩子藏进了箱子内,找寻了一个体型相近的小太监,企图蒙混过关。 她知道,此时私藏皇子,待新朝建立,乃是死罪。 但那是她的孩子,是她身上掉下的肉,是除了他以外,陪着她度过这暗黑无光后宫生活的至亲。 那么小的孩子,许多东西还不曾吃过,许多东西还不曾见过,她真的不想这一生就如此结束。 所以,她祈求,以从前多年的情谊来祈求。 他没有任何犹豫,满口答应。 怀中的她一点一点地冷掉,他想痛哭,想嘶吼,但他没有任何时间。 他只能擦干了脸上的泪,身上的血,将她丢在一旁,去完成她的遗愿。 他久在皇宫,对地形了如指掌,凭借此时的混乱,他顺利地将孩子带出了皇宫,逃出了京城,踏上了西去的路途。 颠沛流离,到处辗转,他生怕他们二人被人发觉。 好在,现如今天下大乱,路上逃荒之人甚多,他与一个孩童一块,是最常见的事情,并不惹人瞩目。 只是离了生母,又是从锦衣玉食的日子骤然变得如此艰难,孩子哭闹不休,再加上一路奔波,吃喝跟不上,很快生了病,起了高热。 病来得气势汹汹,十分凶险。 好在他随身带了一些应急的药材,再加上沿途购买、采摘,集齐了所有的药材,让孩子脱离了凶险。 但,也因为这一场高热,加上担惊受怕,孩子失忆了。 忘了自己是谁,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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