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说,阿姐你在京城也没有待太长时间,京城这边很需要你!恒香毕竟刚到京城,还什么都不懂,不如等她从江南回来,你再慢慢教她。况且京城这边的局势比较复杂,很需要一个经验老道的人坐镇。” “她说的没错,清瑶姑娘,这事就交给我吧,我明天一早就出发。” 李恒香现在对京城的局势,完全是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让她留在京城真的很没有必要,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人手太少,但凡人多一点,都不至于让她们如此疲于奔命。 “我这次去江南,路上会注意着,看能不能找几个好苗子回来,天下如此之大,殿下的野心不止一个京城和青州,要未雨绸缪。” 沈灼灼闻言,惊喜地看了眼李恒香,没想到李恒香最近长进了许多,甚至主动开始替谢秋莳着想了,以前她可从来不会多废话,别人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活像一个机器人。 “那就麻烦恒香了,天色已晚,恒香不如先去休息吧,明天还要起个大早赶路,今天晚上,我会吩咐人将路上的干粮行李准备好,不会让恒香在路上吃苦。” 李恒香道了一声谢,然后就回客房休息了。 等她离开,沈灼灼立马问道:“阿姐,你不会真的不想在京城了吧?你别太信任李恒香了,她看上去还是不太老实,藏拙过多,必须逼着她去多做点儿事,这样才安全。” 沈清瑶其实刚刚就是客套一句,“我以为你今日愿意去接她,是已经打算抛下过往的成见,与她好好交朋友了。” “我是打算跟她交朋友,但朋友之间也不相同,有些朋友可以推心置腹,有些朋友必须要时时刻刻警惕着。” 李恒香的骨子里,是狼。 她生长于山野林间,用人的标准去衡量她,其实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野兽披上人皮,不代表成为真正的人,沈灼灼将李恒香看作野兽,并不是诋毁她,她只是在说实话。 蛮族是一群骨子里刻着狼性的家伙,未来的李恒香能从一群狼中脱颖而出,成为头狼,她的骨子里就刻着属于野兽的疯狂,这三年来,沈灼灼各种针对,费尽手段驯服,依旧没有彻底将她的野性脱掉。 “阿灼,这世上人的性格有千千万万种,不可能全都一样,你觉得好的,对于他人来说或许并不是最好,只要能完成最后的目的,过程又何必强求呢?” 沈灼灼就知道沈清瑶会这么说。 她和她姐是两种不同性子,用动物来形容,李恒香是狼,沈灼灼是狐狸,那沈清瑶便是鹰,翱翔天际的鹰,振翅一挥,满是高傲狠厉。 或许对于沈清瑶来说,李恒香现在的性子,才合她的胃口,李恒香若是真让沈灼灼满意了,沈清瑶就不喜欢了。 情报工作的谍者,每天都要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她们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收集情报,身上不可能干干净净,属于黑暗的人,才能更好适应黑暗。 沈清瑶并不是在跟沈灼灼讨论李恒香,她是在试探沈灼灼,她想知道沈灼灼怎么看待一个合格的谍者,沈灼灼会不会过于君子端方?厌恶不择手段的她。 “可做人总要有底线,阿姐觉得她现在很好,很适合做这件事,是因为她没有底线,她可以毫无负担的杀人,用各种手段探听情报,这样的人,就像是没有绳的风筝,若有一日风大,她会飞到哪儿,谁都无法猜到。” “阿灼,我也可以。” 没有负担的杀人,用各种手段探听情报,她也可以。 沈清瑶一句话让沈灼灼沉默了。 对,沈清瑶在历史上,也是个心狠手辣,毫无底线的人。 比李恒香不遑多让。 “但是阿姐身边有我,我就是阿姐的风筝线,李恒香心里,什么都没有。” 李恒香的亲族早就已经死了,她自己一个人摸爬滚打,一点点长大,在蛮族手下讨生活,她早就没了善念,只有活下去一个念头。 她曾经将唯一一点善念,给了黑山镇的县令徐禅,历史上,徐禅最后还是死了。 “她的亲族并不是意外而死,而是被人害死,她的仇人并非位高权重之人,可你看她到安安身边这么久了,可曾提过一句要报仇?如果我死了,阿姐一定会拼尽全力为我报仇,这就是你们的不同之处!” 沈清瑶有些明白了。 论看人,她远不及沈灼灼。 沈灼灼每一个看似无意的动作,每一句随便的话语,其实都隐藏着她的目的,那目的藏得极深,旁人难以辨别,连沈清瑶都看不出来。 “反正我是不相信李恒香,不过现在她已经明白怎么披上人皮,比以前强多了。阿姐若真的想驯服一匹狼,施恩是不行的,必须下狠手段,让她怕你。” 沈灼灼之前让谢秋莳帮李恒香解决了她的仇人,那个利用手里一点点钱权,就欺压百姓,鱼肉乡亲的人渣。 这份恩情落在谢秋莳身上,于是李恒香对谢秋莳更加忠诚了,现在都主动为谢秋莳思考,帮谢秋莳扩大势力了。 但这还不够,单单一点恩情,不足以让李恒香为谢秋莳死心塌地。 谢秋莳解决完蛮族和亲的事情后,得有新动作才行,对哪一家先下手,能否一击必杀,是沈灼灼这个幕僚该考虑的事情。 谢秋莳确实有打算动一动,不然这满朝文武,外加自己人,都觉得她这个太子软弱可欺了。 第47章 贪官 李恒香第二日远赴江南, 走之前还不忘先写一封告罪书,简述自己不得不刚到京城就走的原因,让谢秋莳别怪罪她。 谢秋莳拿到告罪书后, 不仅没有怪罪, 反倒对她大加赞赏,还许诺她回来,金银珠宝的赏赐不会少,若是能查到什么,内部的位置也能动一动。 现在谢秋莳手底下的情报网络已经初见规模,再不像以前那样, 维持在小打小闹的范围里,因此也不能再无名无姓的这么下去。 谢秋莳有意整合一番,取个名字。 “今天喊你过来,就是打算让你帮我参考一番,选哪个名字合适。” 写着名字的纸张落在桌上, 摊在沈灼灼面前,沈灼灼拿起几张沉思, 有点儿选不出来。 今天沈灼灼刚上班,就被谢秋莳叫到宫里了,准确来说是太子东宫。 东宫和议政殿的方向对着,比较靠东,距离沈灼灼上班的地方不远,多走几步路而已, 之前沈灼灼路过几次, 还真没进来看过。 东宫原本是太子寝宫和议政的合体, 不过寝宫比较靠后,议政之地在前, 现在谢秋莳还住在永平殿,没事儿出宫到沈府住着,因此东宫的寝宫还处于封存状态,最多谢秋莳有时会想午休一段时间。 毕竟是个落脚的地方,就算还处于半封宫的状态,那也不能马虎,因此这一处地方照旧是富丽堂皇,香炉点着微甜的清香。 茉莉花香? “不如就算这个吧。” 沈灼灼拿了一张纸出来。 “花神?”谢秋莳接过来一看,有些惊讶,“你怎么选了这个,我还以为你会选个更霸气一些,而不是风花雪月。” “天下万花,尽归花神,以神为名,还不够霸气吗?” 沈灼灼其实就是选不出太好听的名字,闻到花香,就选花神了。 “倒也不是,花神为名,那你姐姐就得选个代号了,你想让她是什么花?” “牡丹为花中之王,牡丹肯定要做花神的图纹,牡丹之下,荷花自有风骨,我喜欢荷花。” “那就荷花,以荷花纹路为标识,是你姐姐这一派的人,其余人,我叫她们自己去选。” 解决一件事,谢秋莳心情大好,不枉费她之前想了那么久名字。可见取名废这一点,沈灼灼和谢秋莳不相上下,都不是那种能取出好听名字的人。 此刻两人还不知道,花神,一个如此风雅的名字,会在之后,叫无数贪官污吏胆战心惊,也让天下人害怕,青史留名,以至于后世的影视题材里,永远绕不过花神的名字。 花神令出,万芳俯首,天下臣服,无敢不从。 “既然已经形成了组织,那就应该好好做任务了,这几日我在翰林院也没闲着,正巧让我看见了一些别人不想让我看见的东西,安安,轮到你来选了。” 沈灼灼说着,拿过一张纸,提笔写上几个字。 谢秋莳拿过来一看,上头写得是几个姓氏。 李、王、司马、上官、长孙。 五个姓氏,代表了朝堂上五个势力,固然不是最大的势力,也都不容小觑,在京城是有名有姓。 “你要对他们动手,上来就这么不讲情面,不太好吧。” 全是皇帝的肱股之臣,少哪一个,都会让她的父皇心中惋惜,到时候不好收场。 “既然要动手,总不好只选虾兵蟹将打,况且这些朝廷的肱股之臣,一个个却在其位不谋其职,尸位素餐,怎能继续听之任之?” 沈灼灼的意思是,要不就不出手,出手就要一击必胜。 选人是有讲究的,不能随便找个人就动手,首先,这些人得是敌人才行,在还没有上位的时候,挥刀向自己人,是极为不明智的选择。 好在谢秋莳现在满朝没什么自己人。 上官赋不算,他只能算半个,有归降的意思,但一直没有大动作,诚意不足。 沈灼灼写得上官,肯定不是那位上官文身后的上官,而是朝堂上另一股上官的势力,上官家族传承日久,期间分宗,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同树大分枝,现在上官文那一支较为旺盛,毕竟有个首辅家主,另一支局面便有些差强人意,虽说有不少子弟在朝为官,但真正的高官只有一人,还排不进顶尖文臣的行列。 时任国子监祭酒的那位上官大人,便是这支上官的领头羊了。 见谢秋莳的目光落在了上官二字身上,沈灼灼动手圈了它。 “我这几日在翰林院看了世家族谱,这支上官家,百余年前,是上官家的嫡系,居住祖籍明州,现在虽说也是嫡系,但却被百余年前脱离主家的京城上官家压了一头,只要有上官文在一日,明州一脉就别想出头,其实动他们倒是挺容易,咱们有天然的帮手。” “国子监祭酒,他可是当世大儒,不说桃李天下,也算是一时人物,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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