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她便去了古城。 老板娘给了张地图,余笙看不懂,拿在手里当扇子扇。 古城附近植被少,气温偏高,到了傍晚还热气蒸腾,扇出的风也是热的,但聊胜于无。 奶茶店门口排着长队,又挤又热,余笙正在犹豫去不去,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她瞥了眼——小姨妈。 眉头倏地拧紧。 在接与不接中摇摆片刻,她看了眼右侧卖桂花饼的店,顾客不多,门口能站人,还有点屋檐能挡太阳,于是走到屋檐下接听:“怎么了小姨妈?” 这位给她打电话,总不会是联络感情来的。 “喂,笙笙,我听说你出去旅游了?”小姨妈嗓音高而尖锐,平时就咋咋呼呼的,手机贴着耳朵更显吵闹。 余笙皱眉,把手机拿远了些:“我在黔镇,怎么了?” “去那么远啊?玩多久?” 余笙笑了笑:“您找我有事吗?” “是这样的。”小姨妈言归正传,“上次跟你妈妈说了,要介绍你姨父单位的一个小伙子跟你认识认识。我前天把你微信给他的,人家说你这边一直没通过。” “哦。”余笙想起那个加过她三次的陌生人,无奈地摸摸额头,“我在外面玩,不怎么看手机。” 小姨妈说:“那你先给他通过一下,有时间再聊嘛,不然显得多没诚意?” 没诚意就没诚意呗。 余笙腹诽着,撇了撇嘴:“哦。” 说来也荒唐,小姨妈觉得她二十四岁还没满,就要着急相亲。美其名曰抢占市场,以免好男人都被挑走了。 小姨妈是家里最得宠的女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大家都是顺毛捋。所以顾教授虽然不认同,也不好说什么,只让余笙擦亮眼,多认识几个人没关系,但谈朋友要慎重。 余笙压根就没想谈。 顾教授说她是没开窍,可只有她自己记得,十六岁那年开始悸动的心。 那是一个秋天,刚进入高中校园的她安静地坐在班级方阵里。迎新晚会的舞台上灯光闪烁,穿白衬衣的少年背着吉他,唱了一首《简单爱》。 随后在她苍白乏味的漫长日子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彩色痕迹。 虽然时隔多年,那抹痕迹早就褪了色,但存在过的东西,永远不可能真正消失。 余笙挂掉电话,思绪出走了片刻,直到有强硬的力量将她拽了一下,手臂隔着纤薄的防晒衣,感觉到炙热的温度。 她低头望向热源,看见一只小麦色的手,手掌宽大,手指修长,骨节匀称分明。 指腹有粗糙的茧,磨到她手臂嫩滑敏感的皮肤。 “干什么?”这人嗓音年轻而干净,却带着狠厉的呵斥。他另一只手捏在一个清瘦矮小,皮肤黝黑的男人肩膀上。 和拉着她的力道截然不同,指尖快掐进那人骨头缝里。 “没干什么,你放手。”瘦小男人凶巴巴的,用力甩开他,一溜烟钻进拥挤的人潮。 余笙忽然反应过来,手匆忙摸向衣兜。 钱包已经露出一大半。 她松了口气,赶紧把钱包塞进最里面,紧紧握住,这才惊魂未定地望向刚刚帮助自己的男人:“谢谢你——” 最后一个语气词哽在半路,消了声。 余笙不止一次想过,假如再相遇,她能不能一眼认出他。 最后她觉得不会。 七年了,偶尔看到自己的旧照片都会恍惚,更何况是另一个客体,哪怕曾经多么热烈地喜欢过。 现实中他的变化更大,超出她浅薄的想象。 皮肤黑了,从少年时的白皙变成小麦色,和长年累月暴露在高强度紫外线里的本地人一样。 五官更硬朗了些,连眼睛都更大了,整个人不仅笔直得像树干,更有一种常人没有的精气神。 和记忆中的感觉好像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可她还是认了出来。 第一眼,毫不犹豫地,脑海浮现出那个名字—— 裴晏行。
第3章 第 3 章 ◎除了刚刚那偶然一面,以后怕是也不会再见。◎ 那三个字差点脱口而出,幸亏身体的反应更诚实——喉咙像塞了团棉花,短暂地发不出声。 “来旅游的?”男人率先问。 他已经放开握着她胳膊的手。 热源消失那刻,心底一阵怅然若失,余笙迟疑地点点头:“嗯。” “这边人员混杂,要小心。”男人淡淡提醒道,“晚上十点后别一个人外出。” 胸腔绵延不止地翻腾,心脏里血液都像被煮沸,滚烫流窜过全身。余笙使劲咽了咽嗓:“……好,谢谢。” 说完,双脚比脑子反应更快,带着她飞速逃离这个人面前。 曾经她也无数次想过,再见到裴晏行会是什么场景,她会说什么,做什么。 想过千万种,却唯独没料到答案是落荒而逃。 余笙坐在古城的小河边,几口冰镇椰子水下肚,终于冷静下来。 自己一没得罪过他,二也不是什么始乱终弃的前任,甚至他连认都不认识自己。 慌什么呢? 他一定觉得这女的莫名其妙吧? 余笙甩了甩头,强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过去她和裴晏行没交集,除了刚刚那偶然一面,以后怕是也不会再见。 余笙把椰子水喝完,挠了挠瘙痒的小腿,摸到一个蚊子包。 脚上也痒,大约也是被咬了,她赶紧抖抖腿,拍了拍。 微信突然有新消息。 是个名叫“吴耀”的人发来的好友申请。 想起小姨妈那些话,脑袋里嗡嗡,她一边挠着蚊子包,一边烦躁地点了通过。 那边很快发来一个微笑表情。 是那种被现代年轻人定义为死亡微笑的系统表情。 余笙嘴角一抽,也回了个死亡微笑。 吴耀:【你好,我是北城公安局青山分局的吴耀。】 这话杀伤力极大,余笙差点以为自己犯了什么事儿,要被警察叔叔审问。 天黑了,太阳的余热散尽,坐在水边有种别样的清爽。 小河对面是灯红酒绿,酒吧里有人唱歌,旋律伤感,歌词沧桑,现在的她还不太能共情。 余笙这小半辈子顺风顺水,家里不算家财万贯,也勉强小富即安。高知分子的爸妈对她没有过多期待,唯一的要求就是健康快乐。 她没怎么伤感过,也还不沧桑。她愁的,只是这会儿到底该回姓吴的一句话,还是一个表情包。 犹豫片刻,她决定先不回,看对方说什么。 反正她也没有深入了解的打算,加他只是为了堵小姨妈的嘴,让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假期消停一下。 吴耀:【听说你是记者,哪个电视台的?】 余笙:【北城电视台。】 吴耀:【好单位。】 后面加了个大拇指。 余笙:【哪里,您单位更好。】 她也在后面加了个大拇指。 太尬了。 人生中第一次采访都没这么尬。 余笙实在聊不下去,借口说要洗澡,结束了话题。 她在古城逛到九点多,买了一支玫瑰味的香薰蜡烛,和一瓶花露水。 虽然内心不认同裴晏行那句“晚上十点后别外出”,哪有年轻人十点就不外出的。可身体却诚实听话,回头往雅舍走。 这边好像的确没什么夜生活。 回到雅舍时,老板娘已经在打扫卫生,一边擦着茶几一边抬头对她说:“明天包车去雪山去不去?我问过了,他们还差一个人。” 知道小姑娘谨慎,又补充了句:“国旅的。” 余笙笑了笑:“什么时候出发?” 老板娘:“那你得早点儿,车六点半来接。” “行,就这个吧。” 小腿和脚上的蚊子包痒得不行,她赶紧上楼去处理。 洗了个澡,全身都抹上花露水。 下午才睡过觉,还不困,于是开了助眠的音乐,把香薰蜡烛点上。 屋里氤氲着玫瑰香气,缓缓将她的大脑带至一片柔软和梦幻。 一觉醒来,蚊子包变成深红色,但没那么痒了。 带好今天出门的东西,余笙去楼下吃饭。 雅舍提供的早餐是包子馒头和花卷,还有自助的绿豆汤。 余笙怕山路颠簸晕车,就没吃包子,只就着绿豆汤吃了个馒头。 车六点半准时到达。 七座SUV,余笙上车时只剩二排门口一个位置,像是特意给她留的。 人生有时候比戏剧还戏剧。以为会再见的,一别就成了永别。以为是过客的,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偶遇重逢。 二排坐着杜若和她的表姐苏可。 苏可挨着余笙,只淡淡说了声“嗨”,便低头看手机。 苏可今天穿着红色马面裙,搭白衬衫居然意外好看,黑发顺滑如瀑,只扎起一半,系了根红色发带。 美女也是爱看美女的,余笙不禁多看了两眼,怕不礼貌,才强迫自己挪开目光。 杜若还是一如既往的热情,中间隔着苏可,还要倾身和她说话:“姐姐好巧啊,你今天也去爬雪山?” 余笙点点头:“嗯。” 杜若:“我小时候去过一次,爬到半山腰就不行了,缺氧,希望这次争气点。” 余笙问:“不是有氧气瓶吗?” 杜若:“带了三个,都吸光了。” 余笙忍不住笑出来。 杜若提醒她:“姐姐一会儿记得多买几个氧气瓶,旅行社给的一个根本不够用,坐趟缆车就能吸光。” 余笙笑着点头:“好。” 副驾驶那人晕车,所以前排车窗一直开着,倒也不冷,只是头发被吹得狂飞乱舞。 余笙手往兜里摸了摸,没找到她昨天放的那枚发夹,摸另一边,还是没有。 明明记得放在里面的,这会儿却找不到了。 她只能不停地用手拨头发。 苏可忽然问:“没带皮筋吗?” 余笙愣了下,才意识到对方是在和自己说话,望过去尴尬地笑笑:“没。” 苏可低头在自己包里找了找,似乎也没有能扎头发的。她拿出一支中性笔:“介意用这个吗?” 这下余笙更愣了:“啊?” 苏可笑了笑:“头转过去。” 余笙转头面朝车外。 头发被女孩微凉的手拢起来,她感觉绕了一个圈,又一个圈,最后那支笔插进头发里。 苏可放开手,嗓音依旧淡淡的,透着股清冷的温柔:“好了。” 余笙抬手摸了摸后脑勺,圆润饱满的发髻中插着那支笔,没用皮筋,但很牢固。 心里觉得无比神奇,笑着对苏可说了声谢谢。 女孩之间的友谊也很简单,有时候只因为一支笔,甚至一个浅浅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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