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开北京,许明月十分笃定。 街上的路灯渐渐亮起,又一辆公交驶来,像是被什么力量推了一把,她跑了起来,像十七岁时那样,不过,不是为了追眼前的公交,而是为了追心里的月光。 (二) 两天后,飞机跃过华北平原,降落在东平市的兴凯湖机场。 取了行李以后,许明月快步走到出口处,不断朝人群里张望,昨晚,沈岐发来微信,主动提出了接机。 一想到占据整个青春的人,就要出现了,她只觉得连耳边的冷风都变得轻柔了。 然而,等了二十多分钟,却迟迟不见人影。 这时,一直灰蒙蒙的天终于下起了小雨,原本的热闹瞬间散开,逆着人群方向移动的红伞成了唯一的亮色。 ……是他吗? 隔着一条宽马路的距离,许明月远远望去,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瞬间回到了十七岁的慌张。 直到对方走近,她才意识到了不对。 伞下的人长着一张白皙的脸,高鼻梁、桃花眼、五官精致立体,是典型南方人的长相,其清冷的气质不输给十年前的沈岐。 “好久不见,湘琴姐。”他的尾音勾着笑意,声线干净温柔。 记忆在这一刻终于被唤醒,许明月认出了眼前的人,是沈岐的表弟,周应淮。 高中时的沈岐,素有“七中江直树”的美名,长得好看、学习又好,连配置都和直树一样,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弟弟,这个弟弟自然得到了裕树的外号。 当时的许明月,天真地认为自己就是湘琴,总把沈岐的表弟当作自己的表弟,让他帮忙递情书,毕竟,裕树在故事里本来就是个助攻的NPC。 “小淮,你怎么在这儿?”许明月有些疑惑,明明说好了沈岐到机场接自己,为什么临时又换成了表弟? 周应淮很自然地接过她手中的行李,闪烁的目光中暗藏着一丝狡黠,“帮你触发下一章剧情。” 从机场到市区,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 一上车,周应淮就打开了音乐,是《恶作剧之吻》的主题曲。 熟悉的旋律如同时光机,勾起了那段久远的暗恋心情。这时,许明月听到前排的人问了一句,“听说你这次回来,和表哥有关系?” 车经过郊外的密林,树影斑驳,映得周应淮的表情晦暗不明。 不确定这个问题的真实意图,她只好打起了官腔,“主要是为了建设家乡的经济。” 周应淮轻轻点了点头,语气真挚,“我表哥现在单身,没有暧昧对象,平时和父母住在一起,连家里的狗都是公的。这些和家乡经济没什么关系,不过,我想告诉你。” 原本,她打算寒暄一番,再从表弟这里套话,没想到,表弟竟然这么开门见山。不过,这个答案倒是正和心意。 “为了你们的重逢,我提前做了些准备。”路边亮起红灯,周应淮转过身,直视着她的眼睛,目光清澈而温柔,“当年欠你一个助攻,今天还给你。” “你……不是打算撮合我们俩吧?”许明月简直受宠若惊,当年,表弟可没有这么懂事。记得她想加沈岐的微信,拜托表弟拉个群,结果,他一直没有帮忙。 “当然。”周应淮顿了顿,“不过前提是,你还喜欢我表哥。” 至此,许明月终于卸下了心防,“我对你表哥,确实有点想法,当年这样,现在也这样。” “就……只是有点想法?” 她万万没想到,表弟变得这么懂事,于是,在他的追问下,许明月打开了话匣子,而这些话,十年前,周应淮已经听过无数次了。 他安静听着,并不答话,只是目光时不时通过后视镜落在她的身上,和高中时一样,一说到兴奋处,就眉飞色舞手脚并用。 没一会儿,淅淅沥沥的小雨就停了,阳光透过云层,天空渐渐恢复了晴朗。 “人啊,年少时所望月光,总是最明亮。”她眼含笑意,语气笃定。 “那,祝你成功。”周应淮的眉毛下意识挑了一下,似乎别有深意。 车渐渐驶入了市区,刚好赶上了大集,街边支起了许多临时摊位,喧闹的人群挡不住小饼的香味,是许久没有感受过的烟火气。 这才是属于我的天地。突然间,许明月开始期待在东北老家治愈疲惫的灵魂,以及,和初恋的再续前缘。 下车前,周应淮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既然你那么喜欢沈岐,为什么不单独出击,非要拉着我这个助攻一起?” “有没有听过那首歌?”她莞尔一笑,“总要有人做嘉宾,来见证我们可贵的爱情嘛。” ……行。 原来,我就是个嘉宾。周应淮内心五味杂陈,良久,终于收回了目光,启动引擎,一路朝老厂区开去。 那天是校运动会的开幕式。 作为学生代表,沈岐负责升旗,尽管身后的学生们一片吵闹,他依旧目光严肃,扬起红旗的动作庄严而帅气。 广播里的进行曲淹没了一切声音,但许明月依旧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身边的同学则清晰地听到了她的宣誓——这棵树,我要了。 “然后呢?”寄宿在家的小侄女,被许明月的回忆勾起了好奇心。 “然后,我暗恋了两年,想尽各种办法靠近他,还是没能把这棵树挪进自家后院。”许明月一声叹息,“因为一封举报信,我们的缘分彻底断了。” 高三那年,不知道是谁寄来了一封信,举报了她在学校倒追的重重恶劣行径,末尾提到了她的绘画天赋,不如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于是,许父含泪牺牲了抽烟的零花钱,给女儿报了一大堆辅导班。 她再也不能像湘琴粘着直树那样,天天跟着沈岐了,“最后,他考上了北大,找了个清华的女朋友。” “和老套的青春片一样,没意思。”小侄女没了兴趣,不想再听。 “不过,和所有青春片圆满的结局一样,十年后,我们又重逢了。” 这时,小侄女突然认真问了一句。 “十年过去了,万一他从白月光变成了蚊子血,怎么办?” “不可能。”许明月回答得十分干脆,“弟弟都出落的这么亭亭玉立了,哥哥只会更好看。” 这时,周应淮刚好发来微信,“要不要一起去接表哥下班?” 几十年的老厂区旧址,如今变成了焕然一新的文创园区。 白天,这里属于上班的年轻人,到了晚上,属于跳广场舞的阿姨和遛弯唠嗑的大爷,以下班时间为界,各自有各自的乐趣。 伴随着凤凰传奇的高亢音乐,一个身穿老头背心、花短裤的年轻男人走出了园区食堂,他挺着刚吃饱的浑圆小肚子,一边慢悠悠散步,一边听《不会带团队就只能干到死》的有声书。 自从开了这家公司,沈岐就努力维持精英总裁的人设,一整天都穿着笔挺西装,只有下班后,才能做回真实的自己。 独栋二层小楼前,花坛里种着几颗大葱。 每天,他都要趁着没人的时候来练习一番,“起风了,是时候建立一个属于我的商业帝国了。” 沈岐环顾园区,畅想以后这一片都是他的产业。创业容易焦虑,必须靠想象力缓解一下。 当他第三遍念出这句台词的时候,终于留意到身后似乎有什么声音。 是树枝折断的清脆声。 当然,如果仔细听,还可以听到心碎的声音。 许明月及时扶住路边的小树,才没有晕了过去。 一分钟以前,她还在期待久别重逢的浪漫,没想到,一走进园区,就见到了将老头衫下半截掀开、敞着小肚子凉快的沈岐。 他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怎样都可以,但许明月无法接受,那个升旗时的清冷白月光,变成了挺着小肚子的搞笑男。 她一时无法思考,脑内一片空白,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 “你的树来了,还不快过去?” 周应淮的眼底满是笑意,如远处的阳光一样明亮,语气中暗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像是……在期待一场好戏的开演。 树枝轻摇,晚风送来了一阵阵凉意。 沈岐下意识收紧小腹,热情地招呼着老同学喝茶,许明月的大脑一片混沌,只好连连点头回应,却始终无法将眼前人和心上的那个人对应到一起。 周应淮斜靠在窗边,静静听着两人的寒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身上,像是台下看戏的观众,不愿错过演员的任何一点细节。 直到沈岐的视线看了过来,他终于开口,“本来我是不应该在场的,不过,这种重要的场合,总需要见证的嘉宾。” 听到他的重音落在了嘉宾两个字上,许明月心里一惊,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这群名什么意思?”沈岐不禁疑惑,表弟为什么要拉一个叫湘琴乡爱一家人的三人群。 “……有了乡爱就是年,经典剧目永流传。”许明月抢先回答。 沈岐却再次疑惑,“那,拉群的意义是什么?” “明月姐对你有点想法。”周应淮喝了口茶,故意停顿了一下,“拉群,是为了方便落实她的想法。” “我还没聊创业计划呢,你对我就有想法了?”沈岐并不懂这话的意有所指,单纯问出了他的三连疑惑,“那具体是什么想法?” “……我认为花坛种大葱,对公司的风水不好。”许明月努力转圜,试图用轻描淡写的语气掩盖内心的慌张。 桌上的水壶冒着热气,溢出了一阵阵的茶香。 周应淮并没有拆穿她的谎言,眼神中荡漾着久久散不开的笑意。 好不容易糊弄过了这个话题,许明月刚松了口气,耳边再次传来了一道声音—— “表哥,这是明月姐送你的见面礼。”他捡起地上的袋子递给了沈岐,语气中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深意,“里面有点别的东西,你回去慢慢看。” 她的心一下子紧了起来,悄悄朝袋子里看了一眼,果然,夹着一封粉红色的信。 而通过周应淮的眼神,基本可以确定,这就是当年的告白情书。 “你表哥一定不会收,我就是客气客气。”许明月眼疾手快地将袋子抢了过来。 可惜,沈岐并没有松手,“这个可以收,毕竟你是设计师嘛,我相信你的眼光。”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无声的尴尬。 终于,响起的铃声打破了这诡异的氛围。 沈岐快步走到室外接起了电话,此时,许明月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 整个房间瞬间安静,只有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 原本的尴尬如潮水一般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淡的失落,高悬于天际的白月光坠入了尘埃,其实,沈岐从来不是她想象的性格,暗恋不过是一场单人视角的仲夜夏之梦,或者,早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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