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下一秒就听见提姆喜气洋洋地说: “因为我当时暗恋小鱼,跟着她到处跑。” 摩根:…… 瑞德:…… 小博士看向我,询问的眼神里明晃晃写着——需要法律援助吗?我也可以帮忙。 我:“……谢谢,但我们属于是双向奔赴的病情、我是说爱情。” 第78章 (二合一) 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场外求助得到了一点令我意想不到的结果。 鉴于我们接下来要说的事不方便在一个普通的郊区旅店谈,我们决定转移阵地。但去哪儿成了一个问题。 两位FBI提议就近去大都会警察局,提姆觉得回哥谭他的地盘更保险,我觉得都行。 ——再强调一次,生活中的大部分时候我都是个选择困难症,这个也好,那个也行。可偏偏就是懒得进行比较的我,总被要求去做选择。 比方说现在。 两方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就纷纷看向我,他们无法说服彼此,就企图说服我这个“冷眼旁观”的人。FBI们说大都会多好啊,说不准还能去查一查温彻斯特兄弟的去向;而提姆都不用多话,他只需要稍微控制一下表情,眼睛下垂看向我,就足以让我产生动摇……个鬼啊! 选个地方继续聊而已,至于用上色/诱吗!? 最后我只问他们仨,就不能原地开一个房间吗? 他们仨沉默了。 有些人待在一起就会变得幼稚,比如我和提姆,提姆和他的兄弟姐妹,提姆和眼前的两位FBI……怎么老是有同一个名字?提摩西德雷克你要不反省一下自己吧。 提姆才不会反省自己,他只会落后半步的时候悄悄和我说: “是我不好,让你为难了……” 我深知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果不其然,提姆的下半句话紧接而至: “但他们难道就没有一点错吗?” “作为被牵连的一方,我只会对你们各打五十大板。”赶在某些人即将化身委屈猫猫头的前一刻,我又追加了一句,“不过作为你的女友,我会永远无条件站你这边。” 委屈猫猫头变成了快乐猫猫头,我松了口气。 这时候就不要茶言茶语了,男朋友,你女朋友心里很忐忑啊! 我们一行四人最终还是去了大都会警局,因为瑞德博士显然通过我的经历回想起了一些类似的案件,他无法放任这个“跨越时间长达50年”的案件不管——这是博士的原话。 我都惊了。 怎么,原来不止近期,诅咒这事儿还能往前追溯呢? 摩根正在打电话,他请求电话那头他的上司和同事采用一些手段来接取这个案子,好让BAU的介入变得理所当然。挂掉电话后,英俊的黑人探员对我露出一个无辜又无奈的笑: “事情就是这样,BAU不能在没有得到邀请、求助的时候介入当地。但我们可以主动接取案件。” 摩根说这话的时候,看上去有点狡猾了。我“噢”了一声表示理解,转头就见提姆已经开着车来到了我们面前。 副驾驶座的车门自动打开,提姆转向路边,对我们说: “抱歉,二人座。” “没关系,我们自己开了车来。走吧,瑞德,真遗憾我不能开着跑车带你兜风。” 小博士推了推眼镜,略显茫然地应声:“哦哦好……摩根,我不想坐超跑,现在的就很好。” 黑人探员叹了口气,沉重地拍了拍他同事的肩膀,看得我忍不住想笑。可一看提姆的表情,我瞬间把笑容给憋了回去。 ——不是错觉,提姆看这俩探员的不顺眼程度,堪比安室透看赤井秀一,巧的是,看不惯的对象都是FBI。 ……那还是请FBI自己反省一下吧,我想。 小插曲不谈,说回正事。 这两位心理分析师的能力的确出众,他们一直强调自己给出的只是参考和寻找嫌疑人的方向,等瑞德博士简述完他分析那位诅咒师(或者说巫师)曾经活动的地区后,提姆并没有掩饰他若有所思的表情。 我知道提姆很聪明,他还掌握了一些我不知道的内部消息,当然会有所发现。我不会觉得自己落后他一步就显得自己没那么聪明,只会为他感到骄傲。 顺便自己也叉会儿腰先。 ——谁不知道提姆这么卖力地奔波是为了我?还有谁!? 或许是我扬起下巴的样子太得意了吧,提姆凑近了一点,举起手里的平板电脑,挡在前方,遮挡住了我和他的脸。 他光明正大,又小心翼翼地吻了吻我的下巴。 在我有些失望提姆怎么不想着啵嘴的时候,他才又轻轻吻到了正确的位置。 这是个一触即离的吻,奈何提姆是一回合两动的,所以当我们结束亲昵时,两位探员的神情都很微妙。摩根还好,他只是摸摸下巴略带调侃地看了我和提姆一眼,可小博士略显尴尬和羞涩的样子让我回忆起了本科时代。 想必很多人都有同感,学生时代最讨厌的一类人里,在女生宿舍楼下搂搂抱抱卿卿我我的小情侣必定占据一席之地。明明在公共场合却表现得格外腻歪,手恨不得长在彼此身上,嘴上说了千八百次的道别但没人先离开,还要挡在进出宿舍的必经之路上影响交通。 本科时期的我心中无男人,心里烦死了这种情况,现在却惊觉自己好像成为了曾经讨厌的那类人。 真是惊人的成长,让人不自禁感慨——难道这就是屠龙者终成恶龙,我们都长成了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充满哲学意义的思考可以永远放一边,我还是更想和提姆贴贴一点。再说了,这不是公共场合啊! ……这是警局。 草,这么一想我的行为好像更恶劣一点呢?不管了! “提姆,”我深呼吸一下调整心情和语气,话到嘴边了,那句“你不会让我出事的吧?”最后还是没能说出口。我不想给他太大的压力,到头来也只轻轻地问了一句,“你找到他了,对吗?” ——巫师是个“He”的判断来自于瑞德博士,他口中的原理我不懂,但结论我能记得牢牢的就够了。 提姆看向了我,往常澄澈温柔的蓝眼睛里带着说不出的锐利。这眼神不是针对我,而是针对伤害我的人。 我更知道,提姆,红罗宾,他不仅仅是出于对我的担忧才如此愤怒——不,提姆情绪的主基调更多的是坚定,想要抓住犯罪者的坚定。哪怕现在被针对的人是提姆的仇人,他也会如此。 因为提姆是英雄,是维护城市的义警,是为了哥谭的明天而随时可能没有明天的人。 我想起那句电影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又想起小时候不理解阿朱为什么如此义无反顾地跟随乔峰的脚步。 原来当一个英雄在执行他的正义时,会如此动人。那是种超越长相、身材、性格的魅力,我猜那或许就是独属于英雄的光辉,令我这样普通又冷漠的现代人也想要做些什么。 提姆在我的注视中,点了点头。 “我不会让你出事的,绝对不会。” * FBI们选择留在警局,我和提姆道谢离开后又找到了温彻斯特兄弟。彼时他们正在路边一家快餐店吃着汉堡,我和提姆走近时,兄弟两个都惊讶地停下了进食。 “嘿,要来点薯条吗?” 我从迪恩举起的盒子里抽出一根薯条,低头看了看,问他:“没有番茄酱吗?” “盐味不就是最好的?” 好吧,看来这是个盐味薯条派,他不懂我对番茄酱的执著……“要这个吗?” 提姆不知从哪儿掏出来一条番茄酱,我震撼地接了过来,低头一看,另两位男士的表情也很古怪。 我顿时就不震惊了。 我改成了得意——啊哈!没见识过吧?告诉你们,提姆就是这样一个全面的存在,他的万能腰带里都有什么至今我也没摸清楚,总裁皮肤时也经常随手掏出我当前需要的东西,简直就是哆啦A提! 或许是我的得意的表情太得意了吧,迪恩无情地抽回了薯条——小气鬼! 两兄弟看向在场唯一没见过的提姆,我主动做起了介绍: “这是提姆,提姆德雷克,我的男朋友。他很担心我,就跟着一块儿来了。” 听到提姆的名字,两人表情都没多大变化。很好,看来驱魔人兄弟并不怎么关注经济新闻。 “事实上,我们是猎魔人。”迪恩在打量了一眼提姆后,纠正了我的说法。 “有什么区别?” “我们更擅长以力服魔。” 哦,懂了,物理系,但不是我的那个物理。 “所以你们也不擅长应对诅咒一类的东西了?” 山姆,兄弟俩之中更聪明——这不是我说的,是迪恩自己说的,他告诉我山姆本来是斯坦福法律系的高材生,我向其投去敬佩的眼神——的那个,闻言有些迟疑地摇了摇头: “事实上,我们也只是才上路而已。” 山姆解释了一番他们兄弟二人的现状,听到找爸爸这个关键词时,我的眼神有一瞬间的变化。被山姆捕捉到了。他以为我认识,或者说听过他父亲的名号,我赶忙摆手: “不,只是想起了一个和你们有类似经历的人……” 听起来可真耳熟啊,是吧,杰富力士。 山姆失望地收回了视线,可比他还要失望的是迪恩,看起来兄弟中年长的那个和父亲关系更亲近一些,我想。 “你们有谁被诅咒了吗?” 能问出这个问题,两人是真的不擅长“法系”了。不过我也不算特别失望。 好歹表明我就是那个遭到诅咒的倒霉蛋后,温彻斯特兄弟俩眼神交汇间商量了什么,接着山姆就给我分享了一部分他们父亲的笔记。 “你可以拍照,也可以等我扫描完毕给你发PDF。”高个儿的男人温和地说,“加个联系方式吧。” 我点头,报出一串数字,没能第一时间留意到旁边提姆的神态变化。但迪恩注意到了。 于是当我抽出空来搭理一下我亲爱的男朋友时,提姆正在和迪恩嘀嘀咕咕,迪恩瞧上去鬼鬼祟祟,还略有些“猥琐”,但由于长得漂亮,让我很难说出“偷感”此类评价。 见我看来,提姆十分敏锐地抬起头。他和我对视,半晌,又做出了那种眼睛下垂的可怜模样。 我顿了片刻,忽然在这一瞬间了悟—— 提姆并不是不害怕,不担忧,他并非强大到无坚不摧,只是在用“吃醋”这种形式来宣泄情绪罢了。 往常依靠提姆太多,我都几乎忘记他比我要小个三四岁了。 没能等到我的回应,提姆收敛了所有表情。再度看过来时,提姆的蓝眼睛里浮上忧虑,他朝我走了两步,站在我身边,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安抚地拍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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