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哥哥养大的,哥哥教我骑马射箭,教我读书习字,吃饭穿衣他都是亲力亲为。但哥哥对我也同样严厉,我这一身不输男子的本事,都是哥哥一招一式亲自教出来的。 从猎狼开始,再到战场上杀敌,所以后来我在苍西有了徐家小将军的名称,苍西百姓敬重哥哥,同样也尊敬我。 在苍西的十多年中,是我最快乐无忧的十多年,我和时漪吵嘴,时漪去了堰都后,我就写信给她吵嘴,日日炫耀哥哥送我的那些小玩意。 在我十四岁那年,我突袭东胡粮仓被困在茫茫雪海中整整三日,我以为我要死了,再也见不到哥哥了,就在我以为出现幻觉时,哥哥从天而降,把我从雪地里捞起来抱在怀中。 他身上的温度,他沉重的呼吸,还有干裂唇瓣,后来我就得了冬日里怕寒的毛病,每年隆冬深夜,我都得与哥哥睡在一块,不然屋中就算烧着再多火盆子也无济于事,我总时常感觉寒凉,那种从骨髓里透出来的,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的阴寒。 那时的我,还不知男女之防,我以为只要是哥哥就没关系的,毕竟小时候他就是这般把我养大,冬日穿得厚实,睡在一张床榻上,不就是和军营里急行军时睡的大通铺一个道理么。 等我及笄后,无论是宫中还有苍西,许许多多要与徐家联姻的世家,那一年媒婆都快踏破镇北王府的门槛了,不知为何哥哥比起前些年愈发不爱笑,但凡对我有了想法的世家郎君,总会无端端被人套了麻袋一顿胖揍,渐渐的外头对我也没了最开始的热情。 对于成婚这事,我总觉我年岁小,不及一时,堰都祖母也并无要立刻把我嫁出去的意思。 春去秋来,时漪成婚三年后与夫家和离,再之后又与太子殿下成婚,自然的我的婚事在瞬息间也变得迫在眉睫,堰都宋太后想让我同宋家联姻,帝王也有想我嫁入皇家意思。 苍西苍梧大捷,将领自然要回堰都复命,哥哥回堰都自然带了我一同,那年实在是兵荒马乱,宫中想召我为妃,祖母去宫中求情,而我也明白了仰川哥哥对我的不同,原来我们并非亲兄妹,可为了徐家的一切,就算如此,祖母也不会同意我们成婚的。 我看着哥哥旧伤复发,我看他日渐消瘦,眼中渐渐没了往日意气风发,祖母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我心底沉沉藏着同样对于哥哥的仰慕与爱。 在太子殿下监国后,我和哥哥带着祖母回到苍西,去看看那的土地,看看她儿子和孙儿们战死的地方。 祖母在苍西病逝后,我与哥哥扶灵回堰都,身心疲惫的我面对仰川哥哥眼中毫不掩饰的情谊,我选择了逃避。 因为他在祖母病榻前立下毒誓,若娶我为妻日后必将不得好死,哥哥自然不怕死,但是我怕哥哥会死啊。在冬日时,我又再次与徐仰川大吵一架,然后我留在了堰都,哥哥连夜去了苍西。 一别近乎两年未见,再次听闻他消息时,却是苍西传来他病死的消息。 他是徐仰川,他怎么会死呢? 我自然是不信的,只有去苍西,去苍西亲眼瞧一瞧他,若他真的死了,我大不了与他一同,下辈子总能做他妻子。 下辈子我要离他远远的,站在高高的地方,像闪闪发光的星星,这样我们不会成为兄妹,哥哥他还能找到我。 当我赶到苍西时,徐仰川尸体烧成了灰,还让镇北王府暗卫把他骨灰给撒了,真是生死不复相见。 那一刻,我承认,我的确是气坏了,他这是做什么,就算是死也要往我心窝子捅刀吗?我连夜离开王府后,就漫无目的在苍西南边的林子转悠,夜深雪大,等行至一处悬崖时,我站在山崖便往远眺望,然后忽然一股属于徐仰川身上特有的青草气息逼近我。 顷刻间,我被他有力臂膀狠狠扯进怀中,初始我以为是幻觉,可当他疯了一般吻上我时,我知道,他没有死,他是骗我的。 他在逼我,逼我做出抉择。 我又恨又怒,用尽全身力气去咬他,我唇|舌间全是他的血,他不管不顾,我同样疯狂。 但我不得不承认,徐仰川没死,我心中的喜悦大于任何情绪,上天垂怜,我终究不是孑然一身。 徐仰川带我回到苍西一处偏僻小院子养身子,我在那住了小半年,等身体渐好时,与他一同回堰都。 我与他之事,时漪和花鹤玉知晓,他的生父宣威大将军也知晓,他本是想改名换姓直接入赘徐家,可我不愿,他这一生已为我放弃太多,我宁愿一辈子不嫁人,就这般守着徐家的东西,也不要委屈他还平白担一个入赘的名头。 镇北王已“死”,宫中垂怜徐家功劳,封我为大燕国第一个女将军。 我承袭了徐家的爵位,虽然朝中文臣对于格外不满,但大燕国在花鹤玉和时漪的治理下,女子的地位已经不在如从前那般,和离便是原罪,如今的大燕,只要合情合理,女子可以和离再嫁,女子也可经商,留在时漪身旁的山栀和宝簪,成了宫中女官。 我和徐仰川一起三年后,我终于如愿有了一个孩子,是个男孩,眉眼想我,性子却像极了徐仰川,我对外宣称是苍西收养为继承徐家血脉的孩子。 我这一生,要说有什么遗憾吧,也是有的,我没能凤冠霞帔嫁给我挚爱的男人,我没能光明正大牵着他的手告诉世人,我是他的妻子。 但比起遗憾,我觉得这另一种成全,至少这一辈我都同他在一块。 在庆贞六十一年,深秋,徐仰川没能陪我过完新年便离我而去了,他虚长我六岁,能活到这般时候,也算是善终。 过完新年后,我怀里抱着他的牌位,躺在那张我与他常睡的黄花梨木贵妃榻中,与世长辞。 我同徐仰川一般,把尸体烧成灰烬,撒在苍西边界茫茫戈壁黄土中,等春风一吹,就跟着黄沙中散落的种子一起,春水一落,长城漂亮花草,散在四处。 我与徐仰川共用一块无字空碑,因为我的这一生,从出生起,便与他相互羁绊,寥寥数语哪能写清我对他的爱意。 若有下一辈子,我要闪闪发光,告诉全世界我是要嫁给徐仰川的,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千万里轮回路,仰川哥哥,我们下辈子见啦。 ——知意。 作者有话说: 嗯,下一章——平行世界。 那个世界,徐仰川和徐知意闪闪发光的人生。
第144章 江南堰城, 盛春四月。 慕时漪一身繁复刺绣手工高定旗袍,斜斜倚在小洋楼书房的窗旁,纤细指尖捏着一把牡丹团扇, 扇柄上缀着银霜色流苏,扇面将她娇颜半遮, 只在旗袍领口处堪堪露出一抹犹上好羊脂玉般白皙肌肤。 “镰伯来了吗?”慕时漪眯着眼,朝小洋楼下方看去,眼睫纤长,眼尾透着一抹懒懒娇色。 此刻, 小洋楼下方的花园里挤满了各家杂志记者,□□短炮见缝插针, 就想着拍下她一抹倩影。 偏偏外头明艳春光, 却不及她此刻眼中万种风情。 经纪人山栀一身职业套装,拧眉翻着手机里的行程表,连接几个电话后才开口问:“我的小祖宗, 镰伯悄悄把车开进来了,你要不要先回去?” 见慕时漪眼底压着火气,山栀也有些着急上火“昨天那张亲吻照, 外头都传疯了。” “祖宗,你好歹也出面解释一番,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就你这张从出道开始就秒杀圈中所有女明星的盛世美颜, 空降出道,这几年各种谣言, 就差没锤你身上,说你是哪个资方大|佬养的金丝雀了。” 慕时漪闻言, 高傲轻哼了声, 慢条斯理道问:“金丝雀?” “山栀你觉得我像是金丝雀, 还是更像养金丝雀的资方大佬?”慕时漪笑盈盈看着扇子,声音说不出的完全酥软,尾音还带着媚媚娇气。 山栀作为慕时漪的经纪人,她最怕见的慕时漪这样笑容,她但凡这般千姿百媚一笑,就说明准没好事。 果不其然,山栀反应过来后,火急火燎打开微|博,抖着指尖点了刷新,不出意外,微|博热搜再次爆了。 十分钟前的热搜还是。 【慕时漪和神秘男子接吻照】 【金丝雀】 现在前三成了。 【慕时漪回应】 【养金丝雀】 【谁是乖乖?】 果不其然,点开慕时漪的账号,她发布了一句【乖乖,别气,等我回去宠你。】 配图赫然是那张像素模糊的,只有男人精致下颌的接吻照。 山栀当场一口气差点没传出来当场去世,等好不容易平静情绪后,抬眼就看见慕时漪已经开门,带好墨镜往外走去,她赶忙拿了东西跟上去。 从电梯一路下达地下停车场,山栀都是有些反应不过来的状态。 三年前她不过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经纪人,却被慕时漪一眼相中成了她团队员工,这三年间山栀除了负责慕时漪娱乐圈中大小事务外,对于她家中情况是一盖不过问的,慕时漪也甚少提及家人。 要不是一年中有大半时间都相处在一起,山栀都要怀疑,往上关于慕时漪的那些黑料传言到底是不是真的了。 毕竟慕时漪出道短短三年,拿的所有资源都的顶尖,就连老牌影后都甘愿给她做配,然而偏偏从未听说过她有什么厉害家世,再加上人又生得格外貌美,寻常不拍电影时,是能在圈子消失许久不见任何风声的。 所有外头不禁怀疑慕时漪是不是某位神秘资方大佬养的金丝雀,用真金白银哄着。 镰伯把车停在电梯口处,下一秒,车门被人从里头推开。 慕时漪往前走的步伐稍稍一顿,视线落在那手闲适搭在车门上的手上。 那手很好看,衬衫袖口被解开,衣袖卷一一截,落在雪白凌厉的手腕上,玉一般白皙手背,隐隐能见得淡青色经络,手指骨节更是分明修长。 “怎么?” “不愿过来,哄哄你的乖乖?” 男人随性坐在宽敞保姆车内,墨发微卷,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漆眸一瞬不瞬盯在慕时漪身上,唇角勾起一抹淡笑,那嗓音沉得犹如暗风浮动,朝慕时漪勾了勾手。 慕时漪捏着团扇的白皙指尖,犹被盛春四月的风颠了一瞬,不自觉颤了下。 男人哑声一笑,主动起身走下车。 地库内,斑驳光影落在他玉一般的身上,雪白衬衫,纽扣扣至脖颈,滚烫眼眸落在慕时漪身上时,男人喉结滚了滚,禁|欲中又压着一股恨不得把她拆吃入腹的邪气。 慕时漪步伐顿在离男人只有小半步距离的地方:“你怎么来了?” 男人低低笑了声,上前一步,长臂搂过慕时漪纤细腰肢,撩着她道:“小雀儿独守空房许久,既然你不愿回家宠我,那我只好亲自上门邀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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