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知道不能操之过急,按照正常人的交往界限,他那样做可能会让她抗拒。 所以程厌只是依依不舍地看向姜雾那双白嫩细腻保养得当的手。 姜雾注意到他的目光看着自己的手,只以为他在看手腕上挂着的两个塑料袋。 这提醒了她,她赶紧把塑料袋提高一些在他眼前晃了晃:“饿了吗?要不要先吃点东西,我专门给你买的。” 姜雾也是听到药店老板说程厌经常吃不饱穿不暖,想起他瘦小的模样,才又去买了点东西给他。 姜雾像分享什么宝物似的先把装零食的袋子打开,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零食,有小饼干,面包,辣条之类的。 “你看看想吃什么,这里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 姜雾其实是有点不满意的,偏僻小镇上风景虽好,可惜物资实在是匮乏,她刚才进了那个小卖部之后简直都愣住了。 里面的零食没有一个是她认识的,全是不知名的小杂牌。 隐约记得她小时候来福林镇住的时候自己偷偷去买过一次,后来吃完当天就拉肚子,后来她吃的都是专门从外面带回来的高端零食了。 所以姜大小姐在小卖部里面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每样都挑选了两三包。 小卖部老板是个白白胖胖的中年阿姨,她也看到姜雾在小巷子里面帮程厌的事情,看她去了药店又来小卖部,知道她大概是要帮程厌。 叹了口气,也给姜雾说了程厌的事情。 但她说得和药店老板完全不一样,在她口中,程厌刚出生就没了妈妈,爸爸不喜欢他,又因为老婆死了受了刺激,时不时对一个襁褓里面的婴儿实施暴力。 程厌因为是早产,被打了也不哭不闹,结果还没有满三岁,程爸爸也死了。 他被舅舅一家收养,那家人把才几岁的孩子当成劳动力,天天干活还不给饭吃,程厌的舅舅出去自己被野兽咬死了,又怪在程厌身上。 他被迁怒的舅妈给扔了出来,然后就彻底变成了没有人管的孤儿。 “你说这么可怜,他也不哭不闹的,也从来没反抗过,这是不是好孩子。”小卖部老板娘最后总结道。 不过话是这么说,小地方的人都或多或少有点迷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老板娘虽然也可怜程厌,却还是有点担心他身上真的有什么厄运。 再加上,这里只是个偏僻又贫穷的小镇,很少有人愿意拿出多余的钱去接济别人,老板娘也只是偶尔给程厌塞几个小零食而已。 “不过那孩子自尊心重,我给他他都不愿意要。”老板娘叹了口气,所以后来她也就没有再管过对方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这么大的。” 想起老板娘的话,再看还呆呆盯着塑料口袋的程厌,姜雾突然有些担心,他万一不乐意收怎么办? “这些零食可能不是很好吃,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 “喜欢的。”姜雾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打断。 “啊?”她还没有反应过来。 程厌已经冲她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姐姐,我很喜欢。” 说着他又收起笑容,小心翼翼地抬眼问姜雾:“姐姐,这些都是买给我的吗?” “当然。”姜雾开心极了,他并没有像老板娘说的那样自尊心太重不愿意接受,自己难得的好意没有被拒绝,她也露出满意地笑容来。 甚至还直接大方地把整整一打口袋的零食塞进了程厌的怀里:“随便吃。” 程厌微微垂眼,他怎么可能拒绝呢? 他一眼就认出姜雾买的这些零食是来自哪里,他不爱吃这些,但是那又怎么样? 这些可是姐姐送给他的第一样礼物,他怎么会拒绝? 甚至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程厌直接从袋子里面拿出一包小面包,撕开包装想也不想就塞到嘴巴里。 虽然他更想要把姐姐送他的礼物收藏起来,但他更想要让姜雾安心。 但姜雾在看到他吃东西的时候,才想起来他嘴角的伤,除了嘴角之外,脸上还有其他细小的伤口。 姜雾实在不是会照顾人的性格,也没给人上个药,看了看手里剩下的一堆药,有点不知道怎么处理。 她问:“你会自己处理伤口吗?” 程厌还在吃东西,小脸鼓鼓的,大大的眼睛眨也不眨盯着她,闻言点点头。 姜雾松了口气。 等程厌用力咽下嘴里的食物,才回答:“只要把伤口洗干净就行了,它自己会好的。” “啊?”姜雾刚松的那口气又提起来。 “以前的伤口都是这么好起来的。”程厌小脸一本正经地说道。 姜雾算是听明白了,这孩子哪里是会处理伤口,他根本就是以前从来没有处理过,用水随便冲冲等伤口自己好就行。 也是,她怎么能期待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会自己处理伤口呢? 姜雾在思考怎么办,天色已经晚了,她对福林镇并不了解,现在应该回家。 实际上,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多好心的人,今天能做到这样已经是大发善心的行为了。 根据镇上的人所说,程厌一直过的都是这样的生活,她帮这一次就算了,总不能再一直帮他。 说到底她只是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说不准她什么时候新鲜感过了就离开了。 姜雾对自己很了解,她可能明天就觉得没意思,然后当天就联系人离开这里。 所以,帮到现在,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这小孩独自长这么,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有,就算不会上药处理伤口,把药给他,他自己摸索着也能处理。 “那个,你自己……” “姐姐可以送我回家吗?”程厌再次打断了姜雾要说出口的话。 在姜雾思索的时候,程厌就已经吃完了整个小面包,他专注的看向眼前的女人,能看出她眼中的纠结和犹豫。 程厌捏紧了手心,几乎快要把手心的软肉掐破,才能克制住自己用尽手段办法祈求她不要离开。 他不断安慰自己,按照世俗的习惯,按照正常人的思路,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刚认识就死缠烂打不懂事的小孩。 更何况是被所有人视为怪物和累赘的他。 他应该慢慢来,姐姐现在不是已经对他很好了吗?他该知足的,该知足的…… 没人注意到,此时的福林镇外不知什么时候起开始盘旋了黑压压一片的乌鸦。 程厌不断说服自己,终于让心绪平静下来,在她说出要离开之前,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姐姐,能送我回家吗?”程厌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尽量委屈巴巴。 当然不可以,姜雾想也没想就要拒绝。 且不说她刚来福林镇,对这里本来就人生地不熟,还跑去送一个小孩子回家,万一迷路或者路上遇到什么危险怎么办? 程厌的声音断断续续,下唇被咬得泛白:“我,我家里没有人,我很害怕…没有人愿意管我的,这里离我家不远的,我……对不起姐姐,我还是自己回去吧。” 在月光下,流浪的小狗狗最后还是沮丧地道歉了。 姜雾不可抑制地心软了,她甚至觉得眼睛和心底都酸酸的。 “不用道歉。”姜雾主动伸手牵住他的手腕,把他拉起来,“走吧。” “走,去哪里?”程厌希冀又不敢相信地看她。 姜雾好笑地拍拍他的头顶:“不是说想让我送你回家吗?” “姐姐,别,我脏……”程厌想要躲开她的触碰。 “不脏的。”姜雾笑眯眯,她这也不是说谎,开始她还担心程厌身上会脏,可是靠近之后发现,这孩子伸手带着股冷冷的幽香。 不仅如此,除开脸上的伤口之外,皮肤都是白白净净的,明显自己把自己打理得很好。 “我们阿厌香香的。”姜雾还笑盈盈地夸他。 程厌这下子脸蛋瞬间不可抑制地泛红,他有点害羞地缩了缩脖子:“姐姐!” 姜雾看他这副小模样,乐出了声,不过倒也没有继续再逗,只是咳了两声:“好了,带路吧,现在时间不早了。” 程厌留恋地看了眼她垂在身侧的手,才点点头:“嗯。” 然后一大一小走出小巷子。 姜雾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更不懂得什么谦让,所以她空着两只手,程厌一个小小的孩子倒是一手提着装着药品的袋子,另一只手则是提着满满当当的零食。 要是被别人看见,估计还以为她虐待小朋友呢。 好在小镇上的夜晚格外安静,或许也是这条路比较僻静,除了亮起的昏黄路灯外,并没有其他人在路上逗留。 正如程厌所说,他的家离这里并不算远,只是要走过一大片弯弯曲曲的破旧小巷子,肉眼可见的环境越来越差。 姜雾从未接触过这种地方,福林镇对她来说已经够破旧了。 在姜大小姐锦衣玉食二十来年的生活里,从来没想过世界上还会有这么破烂的地方。 地面是坑坑洼洼的,两侧的房子拥挤地留出一道小巷子,旁边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废品,电线随意乱搭,路灯也是明明灭灭让人怀疑下一秒就要永远黑下去。 巷子里有乱七八糟的狗叫声,还有人喝酒打牌的声音,和小孩子的哭声。 鼻尖是不知何处传来的腥臭味道。 姜雾头次后悔自己善心大发决定把人送回来的这个决定。 想到待会儿还得原路返回,她更是恨不得直接扭头离开。 就在姜雾耐心告罄的前一秒,程厌小手扯了扯姜雾的袖口:“姐姐,到了。” 姜雾停下脚步,愣在原地:“你就住在这里?” 是巷子中间一间十分狭窄的小平房,一个破木门和两扇特别小的窗户就是全部。 程厌弯腰在门前的石头下面找出一把破旧的钥匙,打开门后弱弱地问姜雾:“姐姐要进来看看吗?” 姜雾:……她能说她现在其实更想要回家吗? 算了,来都来了,也看看小孩的居住环境吧。 程厌家里居然还是老式的灯泡,拉灯之后昏黄的灯光亮起,姜雾看清了屋子里面的全貌。 相比外面的破烂,里头其实还算是整洁,只是面积很小,就一间狭小的房间,一张小床一个衣柜,还有一张木凳和桌子,后面开着扇门。 这面积,连姜雾家里的一个厕所都不如。 想想家里那两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他们和程厌差不多的年纪,就连放玩具的房间都比这里大,更别提那里面满满当当的昂贵玩具。 被姜雾破坏过一次之后也很快又重新补充起来。 别说是现在,就算是姜雾小时候住在福林镇的时候,她的家也是三层小楼。 她外婆特别喜欢她,给她准备的是最大的房间,布置成粉粉嫩嫩的公主房,里面摆满了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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