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乖。 姜雾笑了笑:“进来吧。” 等接过程厌递过来的牛奶,她又笑眯眯地微微弯腰和他视线齐平,“谢谢你,阿厌。” “是我该做的。”程厌害羞的别过脸。 姜雾以为他是被夸得不好意思,但只要程厌才知道,是因为她离得太近了。 两人之间间隔不超过三十公分,她穿着单薄的睡衣,因为刚洗过澡,身上带着从皮肉混合沐浴露散发出的花香。 熏得程厌头脑发涨。 他还不知道原因,只知道自己想紧紧把人抱在怀中。 程厌的小拇指微微抽动,他努力控制住心中的妄想。 不能这样做,会被讨厌,会被姐姐赶出去的。 “你脸上的伤怎么还没有处理?”离得近了,姜雾注意到他脸上的伤口,因为洗了澡的缘故,看起来愈发狰狞。 她皱起眉头:“没有叫张姨帮你吗?” 程厌摇头:“我已经问过张姨那些药的用法了,姐姐,我待会儿就自己去上药。” “那就行。”姜雾完全没觉得让一个七岁小孩子独自处理伤口有什么不对,她本来就没有带孩子的经验,把人带回来也纯属心血来潮。 “好了,那你赶紧回去上药,然后好好休息吧。”姜雾催促道。 “嗯。”程厌不会反驳她,乖乖走到房门口,才冲她露出笑容,“雾雾,晚安。” 姜雾没听清程厌前面说的那两个字,只听到晚安,也冲他笑笑:“晚安。” 夜色降临,福林镇进入黑夜,程厌安静地坐在床上一言不发。 如果有人在这里,就能看见他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他没有骗人,他是怪物,以往受伤也不需要用药,只要用水洗一下,第二天醒来伤口自然就好了。 程厌坐在床上,似乎是在等待什么,等过了一会儿,他才终于站起来。 没有开灯,在暗黑中他自如地往外走,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地走到了三楼姜雾的门前。 他直勾勾盯着门口,最后坐在门口的位置闭上眼睛。 不够,这样还不够,他好像还想离姐姐更近一些,再近一些的。 程厌不知道原因,他只知道,他想要靠近她,所以他就这么做了。 姐姐,雾雾,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 第二天姜雾起得不算太晚,福林镇的夜晚没有城市里那些灯红酒绿,没有不得不应付的晚宴,和一群寻欢作乐的富家子弟。 姜雾睡得很舒服,她洗漱完随意换了条裙子下楼,才发现正在厨房里面忙活的张月芬和程厌。 似乎是听到她下楼的声音,程厌开心地小跑着迎接她:“姐姐,早上好!” 依旧很乖巧,但多了些他这个年龄该有的活泼开朗。 姜雾恍惚见好像看到只朝她奔来的小狗,如果他有尾巴,这时候大概已经摇成了螺旋桨。 姜雾这才想起来,哦,昨晚她还捡了个小可怜回家。 小可怜嘴角的伤口好了,眼角还贴着创口贴,她没想那些伤怎么会好这么快,小孩子代谢本来就快,也或许那些伤不算太严重。 嘴角青紫的伤好之后,那长本来就漂亮的小脸看起来更可爱了,姜雾伸手揉他的脑袋:“早上好,阿厌。” 他洗过的头发发量很多,发丝却很柔软,摸起来毛绒绒的,姜雾没忍住多揉了两下。 程厌就像只小狗似的,仰起头乖巧地任由她摸,还主动用头顶去蹭她的掌心,看向姜雾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喜悦。 姜雾要抬起手,他还不舍地蹭上来,可怜巴巴地看她:“姐姐,再摸两下吧。” “怎么像小狗似的。”姜雾笑着打趣,却还是满足他梦想地继续摸他。 程厌笑得灿烂:“我就是姐姐的小狗,汪汪汪。” 他居然还真学着小狗的模样,吐了吐舌头。 才七岁的小朋友,做出这种姿态只会让人觉得可爱,更别说程厌长得白白净净的,颜值本来就高过其他小孩。 所以姜雾只是觉得好笑,深处食指戳了戳他的脑门:“不知羞。” 程厌耳根红了红,腼腆又乖巧地看她:“我只是想让姐姐开心。” 姜雾顿时觉得,她捡回来的这个小可怜实在是太值得了。 又乖又懂事,她怎么可能不喜欢? 姜雾怕孩子继续害羞下去,又问他:“你刚才在厨房干什么呢?” “我在帮张姨做饭,我想知道姐姐喜欢吃什么,以后我也要给姐姐做饭吃。”程厌一脸认真地说道。 这时候张月芬也端着托盘从厨房出来了:“小姐,早饭准备好了。” 吃饭的时候,姜雾问程厌:“哪个是你做的?” “煎蛋。”程厌指了指盘子里的煎得两面金黄,十分标准的煎蛋。 “那我可要尝尝。”姜雾兴冲冲把煎蛋夹过来。 姜雾没有那么多规矩,张月芬也和他们一起吃早饭,她在旁边笑着说:“小少爷今天早上六点多就起来跟我一起准备了,这个煎蛋他可是练习了好多次呢。” 虽说张月芬觉得程厌可能接近姜雾的心思不算太单纯,但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容易了。 更何况,张月芬看着,现在姜雾对程厌还算有兴趣,说几句好话也没关系。 如果程厌后面真的做出什么对姜雾不好的事情,一个七岁的小孩,也不是不能应付。 “真的吗?”姜雾闻言果然有些惊喜地看着程厌,“谢谢阿厌,嗯,也谢谢张姨。” 在姜雾吃的时候,程厌就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 等姜雾吃了一口之后一脸严肃地看向他时,程厌心中一紧。 然后就见姜雾露出甜甜的笑容,冲他比了个大拇指:“好吃。” 程厌瞬间就笑了:“姐姐喜欢就好。” 姜雾先夸了他两句,才板着脸道:“虽然你做得很好,不过以后还是不要这么早起来了,小孩子要睡眠充足才能长高。” “姐姐想让我长高吗?”程厌歪着头问。 “当然了,我们阿厌现在就这么可爱,长高了肯定是个帅气的小伙子。”姜雾笑眯眯道,还故意吓他,“所以要多睡觉长高点才行,不然长不高的话,可没有女孩子喜欢。” 程厌追问:“姐姐也喜欢吗?” 姜雾看了看程厌的脸,才小小年纪就这么漂亮,唇红齿白五官精致,可以想象他长大之后肯定是个大帅哥。 所以姜雾根本没有犹豫:“我当然喜欢。” 试问谁会不喜欢帅哥呢? “我们阿厌长大之后,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孩子了,到时候肯定收一大堆情书。”姜雾打趣道。 张月芬也赞同地点头:“小少爷肯定会受女孩子喜欢的。” 程厌却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强调:“我不要其他人喜欢,只要姐姐喜欢就可以了。” 其余的所有人,所有生物,在他眼中没有任何区别,更别说那些人无足轻重的喜欢了。 可是七岁的小孩子这样正经地说话,只会更让人觉得可爱,姜雾笑着点头:“好好好,那阿厌可要记住了。” 程厌感受到她语气里面的敷衍,头一次想要长大的心这么强烈。 哼,坏姐姐,他会很快长大的!程厌在心中暗暗地想。 然后狠狠吃了一大口饭,吃得脸蛋鼓鼓的。 姜雾弯起眼睛,笑得格外开心。 张月芬也在旁边露出笑容,这样也好,能让小姐开心,也算是程厌的价值了。 —— “姐姐,姐姐!”院子的大门刚被推开,就传来程厌的声音。 姜雾坐在院子树下的躺椅里面,脸上盖着本书,懒洋洋地休息,听到声音,直起身子来招呼他:“回来了?怎么这么急?” “因为想姐姐了嘛。”程厌背着书包几步小跑到她面前,“都一天没有见到姐姐了。” “明明中午还回来吃饭了的。”姜雾笑他说话夸张,“怎么这么小小年纪就不喜欢上学了?” “小孩子本来就不喜欢上学。”程厌理直气壮地说到,把书包放在旁边的石桌上,然后蹭蹭地非要和姜雾一起挤在躺椅上面。 也亏得他是个小孩子,才能顺利挤到姜雾身上去。 偷偷把手放在姜雾的腰上,脑袋搭在姜雾的脖颈处,程厌幸福地露出笑容。 也亏得是已经入秋了,天气还算是凉爽,不然姜雾才不会允许他靠得这么近。 “今天在学校怎么样,有没有被人欺负?”姜雾问他。 距离姜雾把程厌带回家已经过去整整两个月了,得知他没有读书后,姜雾就趁着开学把他送进了学校。 她想着之前程厌被小孩子欺负的事情,总是担心他在学校会受到欺负,为此她还特地去福林镇小学给学校捐赠了一大笔金钱。 福林镇的小学本来就贫穷,里面的老师少,学生也少,收到她这笔资助,保证会对程厌好好照顾。 程厌的手偷偷缩了缩,他果断摇头:“没有,没有被欺负。” 姜雾不知道,不论如何,她都阻止不了那些人对他的恶意。 那些恶意自从他出生之后就一直围绕着他,似乎构成了他的一切,让他愈发强大。 只不过因为知道姜雾不喜欢看他被人欺负,所以从被她捡回家开始,程厌就没有再任由那些孩子欺负他。 开始他反扑的时候,那些人还没有当回事,等看见他发疯时的模样,倒是被吓破了胆。 即使是这样,也有人偷偷摸摸在暗地里给他使绊子,都被程厌直接解决了。 他能感受到那些人对他的恶意越来越大,可那又怎么样,程厌根本不在乎。 今天下午放学又有人拦住他,这次他们似乎还纠结了几个初中生。 那些初中生听说他跟着那个搬到福林镇的有钱小姐生活,猜测他身上也很有钱,试图让他交保护费。 “听说你小子走运跟上个傻子有钱人,来点钱来花花呗。” 这就是那些人的原话。 他们说姜雾是傻子,程厌怎么可能忍?他把那些人打了一顿,眼睁睁看着他们被突然出现的十几条大狼狗追得慌不择路,才淡定地离开。 去菜市场买了姜雾今晚说好要吃的菜才回来。 程厌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好像能控制更多的东西,总在镇子外盘旋的乌鸦,和那些不知名的野兽,仿佛都受到他的控制。 不止这些,他脑海中还出现了很多奇怪的画面,荒芜的被血色染红的大地,数不尽的尸体,和遮天蔽日的乌鸦群。 那些画面,像是某种预示,又像是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身上的伤也恢复得越来越快,程厌总觉得即将有什么事情会发生,他能感受到,他变得不像他自己,又好像那本来就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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