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一条街道,他似乎注意到有一群目光在看向自己。 程厌歪过头,终于让玩家看清他那张精致漂亮的小脸。 只是他的脸上不带任何表情,目光冷淡没有感情,似乎是在看什么死物一般,对这群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没有好奇。 即使刚刚才经历了一场对小孩子来说极其可怕的霸凌,他也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没有悲伤,没有恐惧,好像一切都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冷静得可怕。 刘越被吓得一哆嗦,躲在了刘若雪身后。 可是下一秒,所有人都注意到他的眼睛突然亮起来,没有表情的脸上居然露出惊喜的笑容:“姐姐。” 原来在对面街道的另一头,一个打扮漂亮,和这个破旧古老的镇子格格不入的年轻女孩出现。 她手上拿着柄扇子,另一只手还端着杯奶茶,脚步悠闲,表情带笑,看见程厌之后,脚步停下,冲他拜拜手:“过来。” 程厌就大步几下跑到她面前,身上带着旁观者都能看出的雀跃。 总算是符合他这个年龄一些。 他跑到姜雾面前,抬头看她,脸上满是惊喜:“姐姐,你怎么来了?” “我就是想今天晚上我们在外面吃,就来找你,免得你又去买菜了。”姜雾笑眯眯地解释。 又问他:“怎么今天这么慢?” 程厌接过她手里的扇子给她扇风,“因为老师拖堂了一会儿,姐姐不想吃我做的饭了吗?” 他后面这句话问得委屈巴巴。 姜雾看得好笑:“我想让你休息一天还不成吗?不领情的小狗。” “不是的。”小狗的脑袋摇成拨浪鼓,因为得到主人的关爱而洋溢着幸福,“我很开心,为姐姐做饭也很幸福。” “好好好,我知道了,不过今天给我们勤劳的小狗放一天假好不好?” “谢谢姐姐,姐姐真好。”程厌就像一只欢快的小狗一样围绕在姜雾旁边,根本顾不上路上的其他人。 隔着一条街道的玩家们被程厌的变脸看得叹为观止,“真是个懂事的孩子。” 刘若雪:“那个女生是谁?” 她虽然在外面上大学,但是每年都会回来,不存在有这么漂亮却不认识的人。 刘越撇撇嘴解释道:“是上个月搬来的,听说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呢,搬家那天有一辆大货车,还有好多保镖,跟演电视剧似的。” “这么厉害?”刘若雪在城里也见过不少有钱人,所以只是感叹了一句,又问,“那她怎么和那个怪……那个凑在一块儿的。” 顾及到周围的同学,她并没有直接说出“怪物”两个字。 刘越一听更难受了:“谁知道呢!” “也不知道那个怪物怎么那么好命被人家看上。”这一句小声嘟囔他说得格外不服气。 自从姜雾搬来福林镇上之后,镇上谁没有偷偷去看过这位像仙女一样又漂亮又善良的大小姐呢? 他们也看过姜雾对程厌的态度,所以才会妒忌。 谁不想被温柔有钱的大小姐看中,成为她的弟弟,被她那么温柔地注视着呢? 可惜仙女姐姐只会那么温柔地对待程厌,看向他们这些人的目光总是疏离冷淡中带着她与生俱来的高傲。 其实如果姜雾对所有人都这样,那他们也无所谓,可偏偏要对程厌例外。 凭什么是程厌,那个怪物,被他们欺负到地底的怪物凭什么能得到姜雾的优待? 这就是这些欺负程厌的人心里的想法。 孩子是纯粹的,他们的恶意也是纯粹的,所以他们只能更过分的欺负程厌。 谁让他能得到大小姐的喜爱? 可惜姜雾并不能感受到别人的这些想法,爱慕她的人太多了,不管他们是想得到她哪方面的喜爱,那些人都太多了。 也是因为习惯了,姜雾并不在乎。 所以姜雾在感受到有目光看向自己的时候,也只是奇怪地看了一眼。 发现是一群带着行李,打扮明显不是福林镇上的居民的年轻人时,还愣了一下。 “旅游团吗?居然还有人跑到这个地方来旅游?”姜雾嘟囔了两句,又收回目光。 因为她想起来,她自己不也是来这个地方散心的。 福林镇虽然不像什么景点一样有值得欣赏的风景,但至少足够清净,加上有程厌陪伴,姜雾觉得这里的生活还不错。 不过她向来喜新厌旧,心知如果不是程厌在这里,她估计早就换下一个地方了。 “姐姐,你在想什么?”程厌眼巴巴望着她。 姜雾摇头:“没什么。” 她笑眯眯伸手点了点程厌的眉心:“小狗,我很喜欢你哦。” 至少在过去的时间里面,姜雾还没有遇到这么让她满意的人,或许这就是她失散多年异父异母的亲弟弟? 姜雾有些脑洞大开地胡思乱想。 不然怎么能说明她对程厌的特殊呢? 程厌被她突如其来的表白砸中,幸福得浑身冒泡泡。 这一个月里,他总是能听见姜雾说喜欢他,他隐约觉得差点什么,可依旧每次都会心跳加快。 他也从来不吝啬表达自己的喜爱。 程厌脸颊微微泛红,小狗眼更亮了些:“姐姐,我也喜欢你,最喜欢姐姐,最喜欢雾雾!” “小狗真乖。”姜雾拍了拍他的脑袋。 程厌的眼睛更亮了,不存在的尾巴摇成螺旋桨。 两人靠在一起一边说话一边越走越远。 玩家们虽然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但也能感受到姐弟两人的关系很好。 “还走不走了?”苏月月有些不开心地抱怨,她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又恢复了活力,有了精力挑刺,“我都快累死了,不能先找地方休息吗?” 众人这才收回目光,只是心思各异,谁也没有说话,赵闻礼则是态度很好地笑笑:“宾馆就在前面不远处,大家再走几分钟就能到了。” 二十几个人的队伍,在路上还是很能吸引注意力的,好在大家都是玩家,还算规矩。 在走出街道的时候,程厌扭头看了眼远处的那群人。 他感受到了,那些人有些不一样,似乎因为他们的到来,镇子上的变化会直接加速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或许接下来的日子会变得不太平。 终于要到时间了吗?程厌勾起一抹恶劣地笑容。 只是等看向姜雾的时候,又变成了她的乖巧小狗:“雾雾,我们吃什么呀?” 姜雾:“都说了要叫姐姐!” “可是叫雾雾很可爱啊。” “……” 第114章 捡到一个小可怜06 姜雾和程厌吃完晚饭后并没有急着回去,而是悠闲地在路上逛街。 福林镇的傍晚没有城市里的灯红酒绿,有的只是安宁和静谧。 不过因为总有人喜欢和她搭话,姜雾大部分时间也不会独自出门,她更喜欢待在家里看书或者发呆。 “对了,我今天想着,我们家前面的小院子里或许可以种点什么东西,阿厌有什么想种的吗?”姜雾突然想起来。 她外婆留下的三层小楼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里面的杂草被扒光后,一直光秃秃的。 姜雾之前就想种点什么,只不过当时还是夏天,天气炎热,她不愿意出门不说,种植物也不容易存活。 现在已经入秋,天气转凉,倒是可以种植一点东西。 “姐姐喜欢就可以。”程厌没有喜欢的植物和花草,他不像姜雾那样热爱生活,他只在乎姜雾。 但姜雾并不满意他的回答:“那可不行,你也是我们家里的一员,当然也应该一起建设我们家。” “小小年纪,不要这么懂事。” 说着姜雾就把手机塞给他,让他挑选上面的植物花卉。 福林镇里资源匮乏,姜雾更习惯让人从外面送东西进来。 除了程厌每天会去买的新鲜素菜,他们的三层小楼里,有三个专属冰柜囤积了姜雾喜欢吃的高级肉类,还有整整一个房间囤着专门给程厌买的进口零食。 不过程厌吃得不多,大部分时候都进了姜雾的肚子里。 程厌捏着姜雾的手机,想到她说的“家”,露出笑容。 在手机上挑选了几样他按照姜雾喜好推测她会喜欢的植物,程厌才把手机又还给她。 “姐姐,我选好了。” “这还差不多。”姜雾满意地接过手机,又在屏幕上点了几下。 等她收起手机,就听见前面有人说话的声音,随意抬起头,就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五六个人走在一起。 这些人东张西望的,似乎在查看什么。 看到姜雾和程厌,他们眼睛一亮,互相之间似乎说了两句什么,然后为首那个扎着马尾戴着眼镜的女生主动小跑到他们面前。 “小姐姐,你好。” 姜雾愣了一下,停下脚步看对方。 女生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笑起来没什么攻击性,一看就是那种学校里面成绩很好的学霸类型。 姜雾微微歪头,语气能感受到疏离:“有事?” 她的态度说不上多不好,但也不算太友好,主要是姜雾遇见过太多以各种目的和手段接近她的人,对此抱有本能的警惕。 女生倒没有什么意见,还是笑着:“小姐姐你好,我们是今天刚来福林镇研学的幸福大学的社会学专业学生,这次来福林镇是为了研究这里的风土人情和人文研究,小姐姐有时间帮我们了解一下这里吗?” 姜雾一下子就想起不久前才见过的那一群陌生人,她恍然大悟:“原来是来研学的。” 不过姜雾还是直接拒绝道:“不好意思,我也是刚搬来福林镇不久,对这里并不怎么了解。” 姜雾说得是实话,这一个月她大部分时间都在躺平,哪有时间去了解福林镇的风土人情。 至于小时候,她小时候只在这里住了两年,那时候年纪小只知道玩,就更不了解了。 “原来小姐姐也刚来,那你也和我们一样住在宾馆吗?那太巧了。”女生看起来有点惊喜,然后状似无意地瞥了眼旁边的程厌,“这位是你的弟弟吗?小朋友你好啊。” “我不住宾馆。”但具体住哪里姜雾并没有说,她又伸手摸了摸程厌的脑袋,“是,他是我弟弟。” 被摸脑袋,程厌应该是觉得高兴的,可是听见姜雾承认自己是她的弟弟,他在高兴之余心里又升起另外一股自己都说不明的渴望。 不够,他想要的好像不止这样。 女生似乎看出姜雾对程厌的重视,她笑了笑:“你们两姐弟关系真好,我下午还看见你弟弟……” “姐姐。”程厌在这时候突然出声。 他拉了拉姜雾的手腕,眼巴巴看向她:“姐姐,我想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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