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嘴皮子功夫罢了,院长找我聊过很久。” 现任院长和他的导师是旧相识,早在他京师大读博时,就想拉他过来。 导师极欣赏程如珩,没卡他毕业,还游说他去祁大,一说离南町不远,二说他姐姐也在那儿。他倒是了解程如珩,姐姐是诱惑他的胡萝卜。 吃完饭,程如珩端盘子,将餐具放在回收区,抽了湿巾擦手指,对她说:“有事给我打电话,消息不一定能及时回。” 向楠点点脸,“亲一下。” 他看了看周围,见无人注意,啄了啄,这才走了。 向楠在祁大随意漫步,樱花、木兰开了,路边的山茶也含苞待放,还有女生抱着男友送的郁金香走过。 粉的,白的,绿的,各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叫人看了,心情也变好。 春风如约而至,从不辜负万物对它的等候。沉寂了一整个冬天的灵魂正在肆意勃发着。 总算知道,为什么春天被称为恋爱的季节。 想晒太阳、赏花,和他亲吻拥抱,想把爱意变成一颗颗种子,埋入土里,等到发芽生长,到来年收获一片花园。 走到篮球场边,每一片区域都有一群男生在打球。 他们阳气旺盛,在尚有凉意的初春,穿着短袖短裤,带着球在场地里跑来跑去。 程如珩给她发消息,问她在哪儿,她说在篮球场边。 过了会儿,他来找她,见她趴在栏杆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走过去,拎起她的后领,“看什么呢?” 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向楠说:“看男大学生打篮球啊。” 程如珩又凉飕飕地问:“看人还是看球?” “当然是看球啦。”她嬉笑着回头,一把抱住他的腰,“哪个男大学生有我家程老师好看。” 说着,向楠从口袋里掏出什么,撕开包装,喂到他嘴边,“那我哄哄你,啊——” 哄小孩子似的,示意他张开嘴,把东西送到他嘴里。 小小一颗,酸酸甜甜的,“这是什么?” “山楂巧克力球,”她剥了一小包,自己吃着,“刚刚有个帅哥跟我搭讪,送给我的,好吃不?” 程如珩拿眼瞅着她,没说话,“你说呢”三个字写在眼底。 向楠乐个不停,“当然是骗你的啊,我买了一大包,拿了几包放在身上。” 她又问:“这才半个小时,你就好了?” “没,”程如珩手搭在她腰边,“怕你嫌等太久,又上哪儿野去了。” 向楠认真地说:“程老师,自打认识你,别的男性生物在我眼里,跟路边的灌木丛都没区别了。” 她打开祁大表白墙,找到一张投稿,给他看: 墙墙,想捞一下这个女生,今天上午去教学楼碰到的,好酷好漂亮。想问问她是哪个专业的,嗯……主要是想问有没有对象,如果有的话,就祝他们幸福。 带的图是一张侧影照,拍得有些模糊,但还是能够辨认出来,是向楠。 程如珩拿出手机,这种就是学生自发组织的,上面发布各种消息,浏览量很大,作为老师,他平日不会看,但也有所耳闻。 他低头,在评论区发了一句什么。 向楠去看,他回的不过寥寥几字,杀伤力却不小:回P2,是我女朋友。 那句评论很快又被人回了,都是来看热闹的—— [我没看错吧?这个是程老师本人没错吧?不是被盗号了吧?] [啊啊啊我见过她,的的确确是程老师的女朋友,腿长还贼漂亮] 不明所以的,也来吃瓜。 [什么什么?是师生恋吗?这也太刺激了] [回楼上,不是,她应该是来学校找程老师的] 评论还在增加。 [虽然但是,没人心疼一下稿主吗?又惨又好笑,哈哈哈哈] [不是,你们怎么回事,这俩人这么好磕还不磕?我先磕为敬了好吧!] 还有人在评论区发了他们俩的背影,看起来是很久以前拍的,那时向楠还没染头发,但那高挑的个子,一下就能和稿主拍的对上。 程如珩揽着她的肩,手里拎着一只纸袋,他们放大看,说是某品牌的吃的。 下面一排排的“磕到了”。 向楠笑得不行,将脸埋在程如珩肩上,肩膀一抖一抖的。 那些网络梗他不一定全都懂,但看她这反应,也不禁莞尔,碰碰她的耳垂,问:“这么开心?” “对啊,主要是你那种霸道总裁的语气很可爱。” 程如珩没觉得哪里霸道了。 向楠又问:“程老师,我记得你不喜欢高调,他们这下都在吃瓜,要不要联系表白墙的人,把那条删掉?” “算了,没事,他们也就一时的劲儿,过几天就忘了。”他看看时间,“还早,可以陪你再玩几个小时,想去哪儿吗?” 她拉起他的手,说:“今天天气这么好,走,谈恋爱去。” 向楠心情太好了,为温柔的春日,为温柔的程如珩。 北岛写过一句:真的,这就是春天啊,狂跳的心搅乱水中的浮云。完美地诠释她此时的状态。 闭上眼睛,就能感受到和煦的风,温暖的阳光,叽喳的鸟啼,还有他干燥宽大的手掌,整个人像栽入春天的怀抱里。 灵魂轻飘飘的,因为天气好,因为和爱的人在一起,像蝴蝶展翅的那一刹那,美丽得难以置信。 这一切都刚刚好。 心脏在胸口鼓噪着,像在蹦迪。 在春天,一个充满活力的少女的幻想,理应得到尊重。 她想拉他跑起来,让风吹起自己的头发,让和他在阳光下拥吻,不顾所有人的眼光。 让风吹,庆祝草木绽出了新芽。 让风吹,抚平午后阳光晒得慵懒的猫的毛发。 让风吹,鼓唱歌颂人间所有美好的事物,譬如盛大的日落,譬如伟大也平凡的爱情。 程如珩—— 趁南风过境,气温回暖,我们来谈恋爱吧。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写完了,正文就结束在温暖的春天吧,春天也许是恋爱的最好时机。 一时冲动开的这篇文,写得很开心,也很喜欢他们俩,再写一点点番外,就要正式和他们告别啦~
第51章 番外三则 ◎从今以后,他们将成为彼此的唯一。◎ 【关于初恋】 一次, 向楠和周悦然聊到初恋——准确地说,是青春期时,芳心萌动的瞬间。 周悦然曾经暗恋过班里一个男生, 对方高高帅帅,成绩好, 会拉小提琴, 还学过书法。 这本是追忆青涩岁月,好闺蜜一起感怀的时刻, 周悦然又愤愤地说:“白月光永远只适合留在记忆里, 现实里连粒饭黏子都比不上。” 那位白月光先生,在她去年再次见到后,所留的美好的印象便全部破灭了。 ——依然俊朗高大, 却仗着有资本,满是傲慢之气,不顾在场有女士,点上一支烟,吞云吐雾起来。而朋友圈里, 是各种炫富, 炫女伴。 “这种人, 是, 了不起, 用世俗的眼光看,哪哪都有优秀,可我为什么这么犯恶心呢?”周悦然自问自答道,“也许是我仇富吧。” 向楠说:“不, 因为他身上满是铜臭气, 令他面目可憎。” 她又若有所思地说:“所以, 人要多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看看我们家程老师。” 周悦然:“……” 爱河爱河,估计是因为每个陷入爱情的人,都像溺水,无法自救吧。 周悦然觉得向楠傻人有傻福,她掉进的八成是一池温泉,不仅不会将她淹没,还让她舒爽得很。 “那你呢?你还记得那个人吗?” 向楠茫然:“谁?” “初中的那个啊,隔壁班的,叫什么来着。”周悦然一时想不起名字来。 向楠连忙把周悦然的嘴捂住,生怕她抖落出更多东西,“你瞎讲,我初恋不就是程老师吗?” 她扭头,和程如珩的视线对上。 天灰,下着毛毛雨,窗户尽数关上,外面是风雨飘摇,灶上架着锅,是向楠要求的卤猪蹄,卤料香气浓郁。 ——这样的天气,很适合窝在沙发里,抱着猪蹄啃,做一些不费脑子的活动,譬如看电视剧。 于是,向楠请了周悦然来,与她一起“共襄盛宴”。 她现在后悔了。 聊什么不好,聊初恋。 程如珩面色不变,淡声:“我又没有质问你的意思,你怕我干吗?” “我知道程老师宽宏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哪会计较数年前的青春懵懂,但,”向楠神情真诚,“真的没什么。” 被限制开口的周悦然使劲眨眨眼,就当是附和。 程如珩用夹子将猪蹄捞出来,盛在碗里,颜色红亮,喷香。 向楠夸得不留余力:“不愧是程老师,做什么都好吃。” 他卤得刚刚好,十分入味,还够有嚼劲。 两个女孩在看电视,边吃边聊天,但向楠总是心有戚戚焉,视线不由自主地往紧闭着门的书房瞟。 周悦然说:“不是我说,程老师不是会计较这种事的人吧。” 向楠小声道:“他会吃醋的,但他就是不说,也不会承认。其实逗他还挺好玩儿,但一会儿不解释,他肯定就当真了,然后憋在心里想。” 不怪谢天跃说他白长了一张聪明的脸,其实极好欺负,因为他很信赖身边的人。 晚上雨停,周悦然回家,向楠揽了洗碗的活,程如珩坐下,捧了本书看。 她探出头来,看客厅里的他,“程老师,你想吃菠萝蜜吗?悦然带来的。” “菠萝蜜热量高,晚上就不吃了。” “哦,好吧。” 向楠的手湿漉漉的,随意在毛巾上擦了擦,又问:“程老师,你的文献看完了?” “嗯,下午看得差不多了。” 她坐过去,蹭他的胳膊,“天气太湿了,衣服总不干,都要臭了,一起送去烘干店吧。” “我明天上午只有一节课,我送去吧。” 向楠还是一副要说什么的样子,程如珩翻了一页,睨她一眼,“想说你初恋的事?” “看吧看吧!”她顿时激动,坐直了背,翘着食指,“你果然还是介意这件事,等着我来自投罗网呢。” “……” 程如珩习惯她咋咋呼呼的,也就不会被吓到了,他坦陈道:“我介意女朋友有个没告诉我的初恋,并等着她和我展开说说,不过分吧?” 聊到这个,书是看不下去了,他夹了书签,合起来,放到一边。 “事先声明,过去的事我不会计较,但允许我有点点小心眼,想了解你们的过往。” 向楠无辜:“可是程老师你就是我的初恋啊。” “暗恋不算?” “你觉得我这种性格,会玩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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