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里说话毫无头绪,想到什么说什么:“有时候我觉得我还是挺幸运的。” “好幸运,因为我的超忆症,你知道吗,这个让我痛苦了这么多年的病,成了我活下去的勇气。” “它可以让我永远记住你。” “……好像就活在我的记忆里,从没有离开过。” ——没关系,我身体里有个不可战胜的夏天。 …… 于咏琪匆匆赶来,大大方方在她身旁坐下,手掌抚了抚衣料,转过头,很温柔地盯着她问:“你要出国了吗?” 盛夏里只是看着墓碑,声音像化在风中一样轻。 “我要走了。” 年轻师姐点点头,她比平常要多几分柔和,像是循循善诱的劝解:“你还年轻,你的未来无限可期。不要太执拗,夏里。” “人的死亡是惯会被遗忘的,可我永远忘不了他,如果我忘了他,还有谁会记得他?还有谁记得他是为了什么付出生命的? “陈不周……” “陈不周他只不过是死在了我最爱他的这个时候,他死的太早了……因为我的超忆症,我的记忆是混乱的……其实我分不清过去和今天,我分不清这个人是否还在陪着我,甚至觉得……就好像他还在昨天,他在等我去那个人来人往的机场。” 她的陈警官, 她的陈生, 她的陈不周, 死在了二十八岁末的夏天。 夜航海外的波音客机消失于天际,只在天空留下长长一道存在过的痕迹,好似是在告诉这个港岛的人,她走了,但总有一天还会再见。 机场外,季家明从空中收回视线。 “希望盛小姐能走出来。” 陀木/仓师姐望向空中,眼底闪过什么,落在脸上却只有浅浅一笑:“我答应过陈不周的,以后会好好照顾她。” “在没有抓到克里斯之前,她还是去国外待一阵子更安全。” “我觉得她不会忘了陈Sir的。” 温乔淡淡道。 于咏琪也笑,低头笑:“我们难道就会忘了陈Sir吗?” 他们谁也不会忘记他。 空中那道白色痕迹已经淡淡化开,就像一滴墨水洇于苍茫无际大海,终将无影无踪。 那些山盟、海誓、未语即明的横亘剪影 忽明忽暗、光影变幻、璀璨明净的浮华鲜花、少女、西装与孤单明亮的恒星 可会复生于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之后的迢远虚无? 横冲直撞的簌簌冬雪可会沉寂下锚,有朝一日,可会簇拥如火如荼、荒草疯长的盛夏? 死亡不是终点,遗忘才是。 爱丽丝花还会开一个春天,开下一个春天。 而他们还会在这里相遇,还会遇见。 天赐良缘,生来一对。 作者有话说: 据说超忆症是分不清已经去世的人是否还在身边的,因为他们的记忆随时都是崭新的,所有人好像都在昨天。 所以他一直陪着她没错。不虐啊。
第116章 On Call ◎“罗生门”◎ · 于咏琪再次见到盛夏里, 她一身白色。 那是她出国后的第三个月。 和当年在陈不周的葬礼相比,她穿得更严肃了,整个人就像被装在了一个物哀式的汝窑白瓷里。 这一次回国,是来办丧事。 是她最后一个亲人的丧事, 爷爷硬是不让她回国, 直到最后一个月, 她才匆匆赶到重症病房。 她什么人都没有了。 见她良久不说话,于咏琪试探着问她:“出国后过得怎么样, 还在跳舞吗?” 盛夏里迟疑了一下, 表情一闪而过,很快消失, 回答得很简单:“很早就不跳了。” 于咏琪问她以后怎么样。 盛夏里看了一眼灵堂内最中央的黑白照片,年逾古稀的老人深深的皱纹下隐藏着慈爱的笑意。 于咏琪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盛夏里对她说的是——“办完葬礼,我就会离开红港。” 在办完爷爷的葬礼后, 盛夏里的确消失在红港, 那时的他们都以为她是伤心欲绝后奔赴海外。 · 四个月后。 边境线荒草丛生不见人踪,越野车在广袤无垠荒野中行驶,无数沙砾好似雪粒猛甩而去。 车门缓缓打开, 一只纯黑长靴猛地扎入荒草不生的沙地里。 那人利落地从黑色越野车下车,利落漆亮皮衣被烈风吹得飒飒有型。 一双极年轻的眼,澄亮,像颗明亮孤独的小恒星。 那是怎样一双眼睛? 不肯后退、却澄亮得惊人。 《午夜巴塞罗那》的那句话好似是为她写的, 她的眼睛太浪漫, 藏着故事, 却又有自我毁灭的倾向。 和她的年龄也许并不大符合。 她不应该穿皮衣、短靴的, 她应该很适合很适合穿白衬衣, 她太年轻,太有少年感,也太像遇雪尤清的小白杨。 她身后跟着一列保镖,个个高眉深目,高头大马,不是亚洲面孔,其中为首的那位上前一步,紧跟着她:“盛小姐,有那个女人的消息了。” “确定是这片村庄吗?” 原来她的声音也很年轻,但却并不柔和,不是少女的那种柔软,而是已经独当一面的冷静—— 甚至说是冷酷。 也许一个人越想好好活、想要好好过春天时,人的表情语言会逐渐柔和,会开始撒娇,会故意无理取闹。 也许曾经每一次骄纵都是试探。 试探这个人究竟有没有那么爱她。 那不仅是喜欢,更是救赎。 她想要有人来救她,想要有人来拉她,要人把她从地狱拉起来,却又并不直接说出口。 她要等这个人自己来拉她。 她要等他付出真心来爱她。 她自诩面冷心也冷,连爱人都要自己保留三分,不提及过往、甚至用无数个谎来伪造出假象,要对方朝她走来九十九步,才肯真正交付真心。 当心再次冷下、甚至坚硬似铁后,脸上就再也不会笑了,那张冷冰冰的面孔又何尝不是带着别样的、视死如归的决绝。 她又变回了最开始的盛夏里。 也许……甚至比当年还要冷酷。 “——派几个人先去探路,尽量小心,不要暴露。”她一顿,“就算把这村子翻遍了我也要找到她。” 身旁保镖点头:“是,盛小姐。” 他转身,点了两个人,吩咐他们先前去探路,而后又不动声色地继续站在这位盛小姐身旁。 他们不是一般的保镖。 而是雇佣兵。 雇佣兵是金钱为目的而参战的武装人员,并不会过多过问雇主的私事,只替雇主办事。 他们只是为了金钱卖命。 这位盛小姐出价够高,他们自然就受雇于她。 不过—— 这位雇佣兵余光轻轻扫过这位风华正茂的大小姐,长靴,薄皮质连衣裙,莫名给他一种熟悉的错觉,仿佛在她身上看见哪道熟悉的影子。 他还要再观察。 那位盛小姐却已经坐回了车内。 她看上去和他们格格不入,或者说,她有着千娇百贵的身体,是从优良豪门里养出来的千金小姐。 她这样的人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 而应该出现在华灯初上的宴会上,出现在最高雅出尘的舞台上。 过去半小时后。 终于得到确切消息。 “盛小姐。” 他上前一步,“找到人了。” 盛夏里抬起眼,那一眼似乎很灼热,眼底仿佛灼烧着陈年烈酒,化作余烬前又寒冰似的冷下,她行动利落,长靴再次猛地扎入地面。 “走。” 她冷冷道。 很难想象这样逼仄阴冷的木屋里会住着人,灯光昏暗,两个灯泡只剩下一个还在艰难工作。 盛夏里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外,等两三个雇佣兵冲进去确认后,才慢腾腾走入房间。 她的长筒靴踩在木板上,尘土飞扬。站定在眼前,面孔大半淹没于黑暗时,给人带来的压迫感和震慑力一如当年她们初见。 “好久不见。” 盛夏里看向角落那个手上抓了个木棍,瑟瑟发抖的女孩,眉眼情绪分不清是恨还是狠,瞳孔却像极了野生动物。 她咬字清晰:“李—珊—妮。” 李珊妮努力做出一副不害怕的模样:“怎么会是你?!带着这么多人过来,你想要干什么?” “我来找你打听一个人。” 她似乎还在保持礼貌。语调和缓、优雅。 “我不认识。” 李珊妮听都没听就疯狂摇头。 “我都还没说是谁,你就说不认识……”盛夏里很轻地笑了,“你应该比谁都清楚这个人现在在哪。” “那么我问你,克里斯现在在哪?” 她抬抬手,两列雇佣兵目光泠泠地看向李珊妮。 “什么克里斯,我早就……” “你还记得你当初怎么和我说的吗?!”盛夏里翻身而上,后腰抽出的尖刀划破空气,雪亮刀光一闪而过。 唰—— 插入李珊妮耳畔的墙壁上—— 啪嗒—— 李珊妮手中的木棍因为惊吓应声落地—— 她声音低沉,好似没入地狱: “你那时口口声声告诉我,你说你要报仇,你说你要为了你的父母报仇,可现在——你和你的仇人狼狈为奸,苟合于世。” 狼狈为奸、苟合于世。 这几个词太戳人心了。 李珊妮脸色大变,煞白,怒吼道:“你懂什么?!仇人?!害死我父母的不是他,他也不是故意的!” “是警察!都是那些条子逼死我的父母的,我的爹地妈咪……” “闭、嘴。” 盛夏里说,“你真叫我恶心。” 她语速不快,并不是歇斯底里的愤怒,反而愈恨语气愈缓慢、愈优雅,可她越是缓缓说话,却越叫人心惊。 李珊妮太害怕了。 这一瞬间,她连抖都不敢抖动,看见面前人的脸却无端想起那个葬身于火海爆炸的那个人。 而盛夏里还在不紧不慢地说话:“爱上一个du枭,为了他连礼义廉耻都忘了,连杀生之仇也忘了—— 因为你,究竟牺牲了几多人?!” 她声音冷得似雪亮刀锋,声音急遽冷下,像是冬日里寒冰中淬着的匕首,刺人时还带着冷劲:“你不配,不配提起任何一个警探的名字。” “我不配?!我不配?!” 仿佛触及逆鳞,李珊妮应激似的大喊:“你懂什么?!?像你这种大小姐懂什么?!” “我爱他!他就是我的命!为了他我可以去死,可以去对抗这整个世界!” 盛夏里三个字戳破她的幻想:“他吸du。” 那个蠢货和操牌手相差太远,甚至叫人怀疑他们究竟是不是一母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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