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许茕茕走到老槐树下,却看见了一张血肉模糊的脸。 残破的,惨白的,已经没有了呼吸的,从未在镇上见过的生面孔。 大概是太过冤屈,女人死也未能瞑目,双眼空洞涣散,仿佛在幽幽看向许茕茕。 头顶树枝晃动。 她们四目相对,时间仿若停止。 不知呆愣了多久,许茕茕才猛然回神,张开口,发出有生以来最凄厉的尖叫。 警察很快赶到了现场,平庸又单调的镇子上出现了一具无名女尸,自然飞速传遍全镇,上到老人,下到孩子,每Ṗṁ个人都在谈论这件案子。 许江和赵静文匆忙将许茕茕带回家,又哄又安慰了大半天。可那具女尸还是深深烙印在了许茕茕的脑子里。 再也挥之不去。 勇猛无敌的许茕茕同学,终究还是留下了一生的心理阴影。 尽管许茕茕可以手抓死老鼠,脚踹小学生,可她毕竟才不到十五岁。 那是她头一次见到人类的尸体。 恐惧,但又不仅仅只是恐惧。 内心深处涌动着的,还有一些酸涩和悲悯。 直到夜深人静躺到床上,许茕茕还在克制不住回想那张惨白的脸。 那是极其漂亮的五官。 如果剔除那些伤口与血迹,她一定是个灿烂明媚的大美人。 许茕茕觉得自己疯了,大半夜不睡觉居然在脑内研究一具尸体。 一旁的纪寒灯忽然起身,轻手轻脚地下床,弓着背摸黑出了门。 前几天他受了凉,肠胃不舒服,最近常常半夜跑厕所。 少爷的身子,穷人的命。许茕茕嗤笑。 小小年纪胆子倒挺大,白天小树林刚发生凶杀案,夜里就敢一个人去小树林旁边的公厕。 反正跟她无关。许茕茕翻了个身,睡觉。 公厕里空无一人。 男厕的灯泡已经坏了半个月,始终没人来修。只有门口的路灯投来一丝微弱的光亮。 纪寒灯攥紧手里的草纸,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别怕。 世上是没有鬼的。 他在心底安慰自己。 当纪寒灯从厕所出来时,一眼便看见了倚靠在门口墙上的许茕茕。 头发乱翘,裹着外套,微微抬头,打量着盘旋在路灯四周的小飞虫。 “姐姐?”他一怔。 “拉完就回家。”许茕茕打了个哈欠,转身就走。 纪寒灯愣愣地跟在她身后,方才还泛着凉意的心口,骤然吹进了一阵风。 飞扬着花瓣与暖意的强大飓风,包裹他,侵入他。 公厕,路灯,冷空气。 四周一切都跟刚才没有区别,但又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 “你知道吗?”许茕茕走在漆黑的巷子里,回头幽幽看向纪寒灯,“比起鬼和尸体,更可怕的,其实是杀人凶手哦。” “此刻,他说不定就躲在某处角落,虎视眈眈地,等着猎杀下一个目标,比如八岁男童什么的。” 她在故意吓唬他。 可纪寒灯却听出了其他意味。 她是因为担心他的安危,才专门过来陪他的。 被无名女尸吓了整整一天的人是她,半夜跑到公厕门口等他的人也是她。 她在关心他。 纪寒灯配合地露出害怕的表情,小跑着奔上去抓住了她的手。 在纪寒灯的记忆里,这是他第一次和许茕茕牵手。 他不讨厌这种感觉。 感受着她指间的温度,跟随着她的步伐,两人掌心相贴,不紧不慢地,一起朝着家的方向前行。 平淡又寻常,却莫名让纪寒灯内心感到安宁。 在许茕茕的记忆里,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牵手。 纪寒灯满月酒那天,正当许茕茕惊叹于他的丑样子,想要伸手戳戳那张脸时,小小的婴儿挥舞着爪子,死死攥住了她的一根手指。 许茕茕费了好大劲才抽回那根手指,刚止住啼哭的纪寒灯再度大哭起来,仿佛被抢走了宝贝玩具,害得她被赵静文狠狠训了一通,教育她不要欺负弟弟。 当然,纪寒灯本人是不可能记得这些的。 被触发了那段记忆的许茕茕默默翻了个白眼。 “你刚才洗手了吗?”她问。 “洗了。”纪寒灯老实回答。 刚沾过水的小手透着股湿冷,用力攥着她不肯松开,许茕茕十分嫌弃,刚想再抱怨几句,忽然发现巷子尽头正缓缓走过来一个人影。 步伐极慢,无声无息。 比起走路,更像是在游荡。 而且,影子全身都是白色的。 许茕茕瞬间寒毛直起,下意识抱住纪寒灯,停在了原地。 往回跑,是公厕和小树林,往前跑,是人鬼难分的幽灵。 她根本不敢动弹。 在呆滞的那几秒里,许茕茕已经幻想出了父母为她哭坟的场景。 为了省点钱,父母说不定还会把她和纪寒灯埋在同一个土坑里。 墓碑上就写:茕茕寒灯之墓。 纪寒灯也注意到了那个影子,很奇怪,刚才他一个人在厕所时还那么胆战心惊,此刻真真切切遇到了诡异可疑的人影,心中反倒没有一丝畏惧。 大概是因为,许茕茕的怀抱实在太温暖了。 尽管她害怕得双臂不停颤抖,却始终紧紧地把他搂在怀里,试图用纤细单薄的身体护住他。 在遇到危险之时,她的第一反应,是保护他。 连爸爸妈妈都没有这样对待过他。 纪晖和金晓慧只会在债主找上门的时候,果断把纪寒灯一个人丢在家里,让他帮忙挡住门,他们自己则麻利地翻墙逃走。有一次大门直接被债主踹破,倒下来的门板正中纪寒灯的脑袋,流了一地的血,债主们立刻散去,好一阵子没有再过来闹。 幸运的是,父母为此奖励了他一块巧克力。 那是他迄今为止吃过的唯一一块巧克力。 很甜。 甜到可以忘记自己脑袋上留了个疤。 许茕茕会喜欢吃巧克力吗? 纪寒灯驱散脑中那些莫名其妙的念头,转头细细观察起了那个人影,发现对方只是一个穿着灰白睡衣的男青年而已。 虽然双眼空洞无神,但是活人无误。 许茕茕很快也认出了对方,开口:“沐煦哥?” 原来是熟人。 沐煦是镇上最有钱人家的儿子。 许茕茕从小就十分憧憬沐煦,因为他每天都会穿不同的新衣服和新皮鞋,一颦一笑都带着矜贵的少爷气质,永远都能成为人群中最亮眼的存在,像个城里的翩翩公子哥儿。 在许茕茕有限的认知里,能够投胎成沐煦,就是最大的幸运。 沐煦停在他们面前:“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 他笑得格外亲切,仿佛刚才的空洞森然并未存在过。 许茕茕不好意思道:“来上厕所的,你也是吗?” 可他家明明有卫生间,还是全镇装修得最豪华的。 沐煦摇头:“我去树林散散步。” 大半夜散步? 许茕茕不信。 纪寒灯也不信。 但沐煦并没有给他们提问的机会,抬手摸了下许茕茕的脑袋,轻声说:“茕茕,快带弟弟回家睡觉吧,晚安。” 说完便一个人朝着小树林走去。 白天的时候,那里微风徐徐,幽静安逸,是镇上小情侣的约会圣地,可到了夜晚,那里便只剩下无尽的黑暗,阴冷,死寂,谁也不敢靠近。 如今还成了凶案现场,以后永远都将被那具无名女尸的阴影笼罩。 但沐煦坚定地走向那里,没有丝毫畏惧。 尽管他是许茕茕口中的哥哥,其实也才十八岁。不过是个孩子而已。 许茕茕望着沐煦颀长的背影,刚才,当他摸她头的时候,她隐隐看见他手腕处有不止一条刀疤。 仿佛是自己割出来似的。 一定是错觉。许茕茕摇摇头。 可接着,她又发现沐煦手上拿了一捆绳子。 看上去,正适合上吊。
第4章 -证人的自白- 镇上有家杂货铺。 它开在最热闹的地段,货架上什么种类都有,基本囊括了小镇居民日常所需的物品。 而镇上最有钱的人,便是经营这家杂货铺的老板沐山。 沐山在雪粒镇生活了大半辈子,除了偶尔去分贝县进货和看病,其他时间绝不离开小镇半步。 因为他知道,尽管自己在雪粒镇是受人倾羡的杂货铺老板,可一旦出了镇,卷入更为广阔富饶的城里,他就会沦为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之一。 后来,他在进货时认识了一个城里女人。 中年男人是很奇妙的物种,他们可以十年如一日表现得古板又正经,仿佛永远不会犯错,也可以在邂逅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后,迅速抛掉所有道德。 总之,沐山勾搭上了这个比他小十岁的女人。 他只当是消遣,她却以为自己遇见了真爱。 女人热烈地、疯狂地、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他。 爱情如蚀骨毒药,让人宛若新生,也让人如坠地狱。 女人付出了全部的真心,开始不满足于做第三者,她想要的,是忠诚的,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爱人。因此,女人时不时就会央求沐山离婚,关掉杂货铺,去城里和她一起生活。 但沐山是不可能离开雪粒镇的。 即便是美艳又可爱的情妇,也劝不动他。 失望之下,女人使出了撒手锏,如果他不肯离婚,她就大闹雪粒镇,让全镇人都知道他出轨的事。 沐山最爱面子。 爱到了偏执入魔的程度。 于是,上一秒还在深情款款吻向女人的男人,下一秒就抄起石头砸烂了女人的脸。 爱情。 可笑的爱情。 当沐山深夜带着满手的血回到家,正撞上起床喝水的沐煦。 沐煦端着水杯,僵直了身体,任由父亲沉默地从他身旁路过。 十八岁正是心思最敏感的时期,沐煦早就发现了父亲在出轨,此刻,他也瞬间猜出父亲干了什么。 沐煦试图逃避,假装自己什么也没看见,然而父亲攥住他的手臂,告诫他:“无论发生什么事,儿子都应该站在父亲这一边。” 沐煦低下头,看见有一滴血落在了自己的鞋尖。 从小到大,人人都说,沐家儿子是镇上最幸福的小孩。 外人只看得到他的光鲜亮丽,并不在乎他私底下挨过父亲多少打,挨过母亲多少骂,又因自残留下过多少伤痕。 反正,穿上昂贵的新衣服和新皮鞋后,他便是大家眼里精致俊朗的小少爷。 “你要听话。”父亲说。 “你该知足。”母亲说。 可现在,精致的壳子沾上了血。 再也洗不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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