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这样盯,白清禾的眼角越发上扬,倾身上去轻吻了他的眼角:“哭得好看,乖乖。” 日头落下帷幕,一轮弯月听不见响的挂上枝头,苍凉的冷光如同有棱有角的尖刺,照射在阳台上又重新化为一池清水。 窗幔在清风里自由的摇摇晃晃着,一只手突然扯住边缘上的布帘,她似乎在试图紧绷着,又浑身无力的坠落。 房内气氛热烈的宛如要将这套房子点燃。 “怎么不叫了?”傅明堂拦住白清禾下意识往外逃窜的腰身,一把把人给重新捞回来,他将她湿透的碎发轻轻的别在耳后,白皙的脖颈间只有那颗小痣被牙齿磨得发红,“我喜欢听你叫我乖乖。” 狐狸眼蓄满了生理性的眼泪,白清禾尤其无力的让他滚。 傅明堂指尖轻轻抹去她眼角的泪珠:“你不是喜欢眼泪吗,我哭给你看。” “你他妈倒是哭啊!”白清禾感觉整个人都要散架了,她一边这样骂骂咧咧,一边眼角的刺激性泪水自己忍不住倾泻了下来。 姓傅的在床上从来都是丧尽天良,他扯住白清禾的脚踝,把人拖近,眼眸低垂,欲望宛如雄狮眼眸里的一把烈火,妄图将一切焚烧殆尽,他轻笑道:“好啊,那我们继续。” 白清禾张嘴还想骂两句,又被傅明堂托起脑后吻了起来,如同激烈的雷电打在身上。 “抖什么,我轻点。”傅明堂握住她的腰身,嘴里一套身上一套,骗的人晕头转向。 事后,白清禾缓了好几天,专门抽空带这货去寺庙里转转,试图压制一下他近三十年没释放过的欲望。 清京这个寺庙非常有名气,大大小小的禅房和香火气夹杂在一起。 除了游客以外,这里工作日来得最勤的,竟然是那群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老总们。 “傅总,你不是不信这个,怎么也来了?”大腹便便的两位中年老总褪去了一层金表金戒指,笑嘻嘻的并肩走过来跟傅明堂寒暄。 “我爱人非要来,求个姻缘化个善事。”傅明堂揽住白清禾的肩膀,笑道。 这已经是他们摆完大香炉回到寺庙门口遇到的第五熟人拨了。 白清禾冷笑一声。 看来这寺庙也不怎么灵,都快成这群老总的团建地了。 那两人眼睛一下子放大,相互挤眉弄眼,才讪笑道:“这位就是传说中的白大小姐啊!果然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 “现在已经变成普通人家了。”白清禾笑道,夫妻俩的微笑在这一刻莫名的重合了起来,都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我是龙眼集团执行董事,崔明华。” 其中一位老总摆正了表情,从口袋掏出一张名片,被傅明堂截住:“不好意思崔董,三号基地项目目前全权由新科开发。” “我没打算抢新科的生意,都是老板娘了还能让别人抢走不成。”崔明华带着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眼神指责的看了傅明堂一眼,“单纯的想跟白大小姐认识一下。” “中升和傅氏霸占清京资源这么多年,没人肯当那个出头鸟,你们夫妻俩倒好,一上来全给收拾了。”他先是感慨了一番,又神色怀念的看着白清禾眉宇间的相似感,喟叹道,“你的母亲,曾经也是我的老相识。” 白清禾抬眸。 崔明华继续道:“我是她的高中同学。” “她以前是什么样的?”白清禾一怔,下意识的发问。 崔明华看着白清禾,调侃道:“和你一模一样。” 白清禾笑着摇头:“她和我可不是一种人。” “你们性格有异,但是灵魂的气味相似。”崔明华老神在在,话锋一转“对了,我这里还有一封她留下来的信,你要看看吗?” 话题跳动太快,白清禾甚至还没反映过来,手里就被塞进来了一封信。 寺庙外有一颗巨大的槐树,苍老古朽的气息宛如穿梭了千年的光阴挽留下来的遗迹。 白清禾站在老槐树底下,迟疑的拆开了信件。 “亲爱的苗苗,展信佳。很抱歉我的自作主张没能让我们见上最后一面,别怪明堂,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我托他带了两封信,一封给你,一封给哥哥。 …… 人生大道漫长,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一是为学农奉献青春,二是养育了你和哥哥,我甚至不敢想象没有你们的世界我该活在怎样的黑暗里,但我不能让你们也陷在这样的沼泽了。 非常抱歉,苗苗同学,哥哥的性格太过特别了,我别无选择的把他率先送走,或许也是私心作祟,这么多年我终究下不了决心也让你离开,直到白成端看我身体情况渐微,打算对你下手。 明堂是个好孩子,这么多年我一直知道,他的爱不下于我,我很放心,但我更希望你自己做抉择,即使我曾因为这份抉择走向末路,你比我聪明,妈妈相信你所下定决心的那个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我卧床多年,殚精竭虑,形如枯槁,但我从不后悔,这人生路上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我深思熟虑结成的果。而在农学方面,你比我更有天分,在这个领域里,你是我最大的骄傲,也是我对农学行业最大的贡献,我每每想到就深感终是无愧于教育,无愧于师长。 亲爱的苗苗,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但这个世界依然美好。 人潮的洪流来来往往,你总是那样鲜明澈亮,当麦穗长满荒野、当水稻随风作响,不要四处寻找,我清晰的活在每一处你所看见的地方。” 信纸很完整,甚至连一丝折痕也没有,看得出来保管它的人十分用心。 白清禾也想把它好好的留存下来,刚打个对折,大颗大颗的水滴毫无预兆的砸落下来,晕染了背面的墨水,她身上慌张抹去,泪水有如泉涌般落到了手背上。 她握着沈知宛的绝笔,泣不成声。 她以为自己已经坦然的接受了沈知宛离开的事实,但那座名为“我在二十多年前早就杀死了她”的大山一刻不停的向她的愧疚施加着压力。 沈知宛仿佛从未离开,清风吹过老槐树,垂落几片零碎孤单的树叶,她站在不远处,目光温和而爱如泉涌。 白清禾控制不住自己决堤的泪珠,知道沈知宛去世的时候她都没有哭得这样伤心过。 可是那是母亲留下来的绝笔,她说她从未后悔,即使一生英年早逝,即使因为这个家而失去了毕生学农的精力,即使死在了梦想还尚未看见曙光的那天,她依然不曾后悔。 老槐树下那道纤细的身影终于像是卸下了背负多年的重担一样,日积月累的忧思愧疚不再会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是顺着信纸的纤维化作泪珠,落到了大地上。 她哭得模糊,脚步虚浮的向前倒了一步。 然后她跌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 山那边的天光愈好,风从清京的海平面上卷起,随着海鸥高飞,地平线与它遥遥对望,又卷着一朵一朵的云团,飞出国界,落到基地附近小镇的星空下,在荒野间打个卷,声势浩大的消解在流星划过的夜晚。 人生漫长,驼铃叮当。 每个人都是黑沉沉的沙漠中,看不见同伴的流浪者,只有你相信前方会出现绿洲,才不至于被杀死在干燥冰冷的夜,无论绿洲是否真的存在。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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