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予洁无视主页菜单栏上无数的红点,上拉到最新动态。 她刷到了一条定位在香港的post,发布于十分钟前。目光在发布人的名字上停留了数秒后,她发去了一条私信。 想想,反正也只是苟延残喘,她又何必画地为牢,自己跟自己做戏? · 连续三天的密集会议,为配合港股开市时间,许楷文需要五点就起床做准备,来保持最佳的精神状态。 这几天,他和何琳通过一次电话,她语气轻松地问起工作进展和香港的天气,并问他能不能在免税店帮她买一些东西。 他答应了。至于其他,他没有选择在电话里说。 不在工作日分手,是成年人之间默认的规则。 结束工作的晚上,他需要一个疏解压力的渠道,在酒精和运动中,他选择了后者。 回到酒店,许楷文换上T恤和运动裤,准备去健身房。 打开门,Chris正巧在外面等他,“我有点饿,你陪我去吃点东西。” “这个点?” 他换了块运动手表,点开屏幕,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 “我问过了,酒吧有吃的。” 两人走到电梯前,许楷文想了想,“我穿成这样,还是算了吧。” “反正你也看不上别的女人,更不需要艳遇,穿那么帅干嘛?抢我风头?” Chris哼声迈进电梯,摁下rooftop,看了他一眼,“走吧,说不定有惊喜等着你。” 许楷文跟进来,“什么意思?” 电梯到站,Chris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我帮你约了个老朋友。” 顶层酒吧,乔予洁戴了一顶黑色的帽子,坐在远离吧台的位置,只有一个人,和一杯酒。 看见Chris时,她没有起身,只是在座位上朝他们招了招手。 许楷文懊恼地看了眼自己身上的T恤,他现在看起来一定很糟 ,头发也没梳,早知道会见到她,他不会这样不修边幅的出现。 “机会要自己把握,别说我不够兄弟。” 说完这句,Chris走过去,和她像老朋友一样亲切问候,用近乎拥抱的姿势,贴面亲吻。 这是他一直想做,她却不给他机会做的事情。 他发现自己居然在吃Chris的醋。 许楷文摸了摸脖子走过去,她给予了他同样的微笑和问候,但只是伸手。 她表现得落落大方,仿佛心怀鬼祟的人根本是他。 坐下后,他们都没有看酒单,Chris点了一杯金汤力,而他点了一杯Old fashioned,默契不已。 桌上摆着已饮过半的鸡尾酒,三角杯中是浅红色的液体,谁看都知道是什么酒。Chris已经想好了开场白,“J,你也爱喝大都会?” “打住,我知道你接下要问什么。” 乔予洁扶额道:“我在美国的时候也是这样,每次点这个酒,就会有人来搭讪——你也喜欢《欲望都市》吗?而我每次都要回答一遍同样的答案。拜托你不要让我再经历一遍这种痛苦。” “哈哈……没有女人不爱喝大都会,就像没有女人不爱看《欲望都市》。” Chris扭头,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我记得Elena也是。” 许楷文的眼神里写着shut up。 乔予洁拿起高脚杯端睨了一眼,“我没看过《欲望都市》,只是单纯的喜欢喝这个酒而已。但我知道里面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 Chris马上接道:“Maybe our girlfriends are our soulmates and guys are just people to have fun with…… 该死,现在每个女人都知道这句台词了,这个世界快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地了。” 乔予洁笑容爽朗,她喜欢Chris的性格,“但这是事实。Girls just wanna have fun! ” 比如今晚,她没有其他目的,只是想找些乐子,排遣忧郁而已。和谁都是一样。 Chris十分遗憾,“J,你学坏了。” 今晚客人不多,大多是酒店的住客,调酒很快就做好了。三杯摆在桌上,Chris感叹道:“其实喝酒也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喝大都会的人,像你一样鲜艳可口,喝old fashioned的,当然都是老古板,爱喝金汤力的,比如我,Classic——” Chris拿起自己的饮料站起来,“我要去点些吃的,有谁和我一起吗?” 刚刚被嘲讽过的“老古板”当然不会回应他,乔予洁笑了笑,“我不饿,谢谢。” “很好。”Chris打了个响指,功成身退。 酒吧里放的是爵士乐,而他却穿着跑步鞋,再没有比这更难堪的了。 许楷文看了眼自己手里的酒杯,尽量自然地问:“你来工作?” 她今天似乎没有化妆,穿着也不像前几次偶遇时那样高不可攀,简单的衬衫裙,头发松散的披在肩上,散发着自然美。 也许是窗外的夜景比较迷人,乔予洁并没有看他,“我很忙,没有时间度假。就是休息,也不会来香港。” “为什么?” “很多人,很多眼睛。” “你不喜欢被关注?” 乔予洁“嗯”了一声。 “这很奇怪,因为你活在关注里。” “你做banker,是因为你喜欢每天坐飞机看图表?” 她笑了一下,“人是要生存的。” 被驳无言,他只好用举杯来掩饰尴尬。 十点钟。晦暗光线为遮掩昔日恋人各自回避的视线而存在,而酒精扮演添剂。百尺高楼下便是这片海域最美的港湾,再没有更好的景,更绝佳的timing。 于是,他鼓起勇气选择了另外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喝大都会?” 隔案一端,她漫不经心道:“你喜欢喝大都会的女人,不是吗?”
第13章 她为什么喝大都会? 因为她曾经偷偷地翻看过Elena的社交网络,在他们分手之后。 女人就是有这个本领,从两百多个关注人的列表里找出那个情敌,哪怕她并不知道她的名字。 Elena热爱动物,热爱户外运动,热爱《欲望都市》。 她关心环保生态,经常做环球志愿者。这才是他喜欢的女孩,外向开朗,不仅有美丽的外表,还有富足的内心。 她看过Elena的每一张照片。看到了他们一起养的狗,是两条可爱的金毛犬,她也找到了很多关于他的旧照片,参加非职业帆船比赛,在海边晒日光浴,毕业答辩……那时她才知道,原来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有过这么多的回忆,留下过这么多甜蜜的合照。只是他并没有发布在自己的主页上而已。 他的主页上,永远只有寥寥几张冲浪照,偶尔出镜,也是在朋友聚会上的大合照。 伪装单身,他的段位高明,而她被骗了整整一年。 骗走了人,也骗走了心。 在那段伤心沉湎的日子里,她就靠这种卑微的窥探度日,直到他们订婚的那一天,Elena将账号设置成了私人模式。 或许是因为Elena发现了她的视奸,又或许她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她只能算是他在异国求学时的一段露水情缘。 她一直想给他们的过去下一个定义。到底是「他没有爱上我」,还是「他没有爱过我」。 想到最后,好像两者并没有分别。只是一个是悲剧进行时,一个是悲剧完成时。 「你爱的人终究没有爱上你,让从前每一个朝思暮想的日子都变成了笑话。」 乔予洁的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那杯酒上。浮于面上的除了冰块,还有一颗烘烤过的棉花糖,上面插着细签,是整杯酒最精华的部分。 Old fashioned,她尝过,威士忌中夹带着苦艾味,橙皮涩口,一点儿也不好喝。 男人怎么会爱喝这款酒,还从十八世纪一直喝到现在。 曾经因为想念,她把自己活成了他的样子,听他从前爱听的歌,喝他爱喝的酒,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得到了也只是勉强。不合口味的酒,喝多少杯都不会习惯,踮着脚去爱一个自己配不上的人,更不会有好结果。 “我能不能吃那个?” 卷发在她的指尖绕,美眸微垂,她轻努了一下嘴。许楷文明白了,将酒杯递到她面前。 “我记得你以前不喜欢吃甜食。” “生活太苦,需要加点糖。” 乔予洁拿起那颗浸没在酒中的棉花糖,她的手指细长精致,勃艮第红的指甲女人味十足。她察觉到了他的目光,笑语道:“你想要?我不介意一人一半。” 对,他们曾经是可以共享一份食物的关系。 没有听出冒犯,但听出了挑逗。他享受这个时刻,却更坐立难安。 今晚她并没有喝醉的想法,一杯cocktail足够,长短杯双双见底,她说:“散会儿步?” 没人会拒绝她的邀请。许楷文点头。 走出酒吧时,乔予洁扭头问:“你不喊上Chris?” “他应该不会想来。” “你是说他对我没兴趣?” 他又被问住了,好半天才说:“不是。” 到了临街口,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朝摩天轮的方向走。不工作的时候,她都喜欢穿帆布鞋,她的个子达不到时装模特的标准,但也不算矮,只是不穿高跟鞋站在他面前,仍显得娇小。 他们的身高差,是他将手臂架在她的肩膀上正正好好的比例。她不会被压着,他也不需要倾腰。 他们的酒店位于干诺道中,距离中环天星码头只有五分钟步行距离。 港岛有八千公顷地,土地利用率却不到百分之二十,从来是寸金寸土。09年后的房价更是只涨不跌,九龙区均价16万港币一平,港岛已逼近20万,而中西区是整个港岛房价最高的区域,甚至超过了尖沙咀,一套千尺豪宅动辄能卖过亿港币,无论看城还是看海。 十点半,街上还算熙攘,来往行人,好像看他的人比较多。 谁让这里是国金中心,拥有众多知名银行和港交所,遍地都是高薪人士。房价这么贵,伴侣当然也要挑贵的,最好是有一张西方脸,更方便登上移民快车。 帅哥难寻,金融街的帅哥更难寻。 乔予洁不想吸引回头率,压低了帽檐,尽量和他保持距离。 每过一个路口,都能看到有着西装的洋老外在等红灯讲电话,一眼便能看出是投行男。如果不是做这份工,拿百万年薪,谁会愿意在三十几度的天气穿西装? 乔予洁反观着身旁的男人,身上的白T恤不知被洗过多少次,边角也不整齐,运动短裤的口袋鼓鼓囊囊,看形状都能知道放的是手机和烟,脚上的跑步鞋还算干净,但也是早几年的旧款。 做投行的,月薪应该不低,很可能税后收入超过她的。他开的车戴的表都不便宜,上次那件西装她留意过,是Zegna的,大概率是女朋友给他买的。 他是那种简单到T恤只买一个颜色一个款式的人,日常穿着只追求简约舒适,穿西装的模样,她见得很少。七年未见,他还是跟她记忆中一模一样,同样的神态同样的语气,连发型也毫无变化,Chris说他是守旧派,真的一点也没说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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