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有次下了课, 他去小卖部买水,看见她抱着一瓶冰水犹犹豫豫地排练着送水的戏码,样子蠢极了。 “同学,要我帮你送吗?我和那边那个穿8号球衣的人是一个寝室的!” 他本是好心, 结果余昼对他好像戒备得很。 “谁,谁说我要送给那个人的!我买来自己喝不, 不行啊!” 彦宵摇了摇头, 觉得余昼是恼羞成怒了。但他也觉得奇怪, 当初见她和教练对骂的时候不像是这么胆小的人啊! 这样一来, 他就愈渐留意她, 对她的事也越来越感兴趣。不过一学期快到尾, 彦宵发现每次他找她说话的时候, 她都爱搭不理, 对他也没什么印象。 直到有一天晚上, 彦宵被室友拉上去吃夜宵。他室友失了恋,醉得一塌糊涂。他本着要同寝四年的美好情谊,没有半道丢下那个醉汉不管,一直坚持着把他搀回寝室。 却未曾想,半道上碰到了同样喝醉的余昼和闫贝贝。 余昼居然一眼就认出了彦宵的室友,还接着酒壮胆告了白。 作为当时唯一清醒的一个人,彦宵明确地感受到了自己对余昼的心动。她喝得醉醺醺的,两腮通红,明明是糟透了的形象,可彦宵就是觉得她那个样子好可爱。 余昼抱着彦宵的手臂,以为是他室友的,不停地晃啊晃。末了,还带着点愠气撒娇:“所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啊?” “喜欢!” 余昼仰头盯着彦宵的大眼睛笑了,然后嘴里呢喃着「陨石」沉沉睡去。睡梦中,她感觉有人在摇她,很温柔很温柔地问:“那你呢?你也喜欢我吗?” “嗯。喜欢。” 作者有话说: 从宇宙到达地球,庆幸有你的喜欢和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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