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之后,孟鹿每天都会跑到孟慎房间里,听孟慎叫姐姐,欺负他一下,但是也不是真欺负,因为孟慎太弱小了,孟鹿也不忍心。 转眼间孟慎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学校自然和孟鹿是同一所。孟鹿刚刚升到四年级,觉得已经是高年级了,为了保护她那柔弱又不爱说话的弟弟,利用课间时候,孟鹿很是威风地带着几个小伙伴,到孟慎班级巡视了一圈,对孟慎前后左右桌都嘱咐:“我弟弟不爱说话,你们不要欺负他!” 然后还给他们准备了小礼物,可以说是礼兵兼备,恩威并施。 孟鹿十八岁高中毕业,毕业聚餐时,她美美的打扮了,拉连衣裙背后拉链时,怎么都拉不上,周知非和孟天霁因为孟鹿终于高考结束,旅游去了,王奶奶和阿姨也放了假,孟鹿只好到孟慎的房间门口,叫孟慎。 孟慎十三岁这年开始窜起了个子,抽条似的窜到了一米八,孟鹿看他都得用仰视的。但是身体发育和个子不成正比,瘦的竹竿一样。为此孟鹿还很担心,觉得自家弟弟很可怜,小时候是哑巴,大了是竹竿,这以后哪个小姑娘会喜欢呀。 孟慎非常轻松地给孟鹿拉上了拉链,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既不走,也不说话。 孟鹿忽然觉得不忍心,他们的爸爸妈妈玩儿去了,她也要玩儿去了,只剩下一个可怜的弟弟,一个人,于是她问:“你想不想和我去?” 问出来也后悔了,孟慎一向不爱热闹。 可是孟慎点了点头。然后不等孟鹿说话,回房换衣服去了。 孟鹿挽着孟慎的胳膊,到聚餐地点。男帅女美,只是男的帅的有点阴沉,不如女的明媚。同学们还以为孟鹿找了对象,在得知此人是孟鹿弟弟的时候,都颇为惊讶:弟弟竟然这么高! 孟鹿也很满意,男人的身高,比脸重要,乃是人生第一张通行证,她只盼着以后的弟妹,不要嫌弃孟慎脸白话少。 吃完饭去唱歌,孟鹿被一位男同学表白,她长到这么大,已经知道男朋友和朋友是不一样的,朋友可以有无数个,男朋友只能有一个,为此她没有答应该男生。 男生很失落,独自去卫生间,不知道是哭泣还是发泄。 之后孟鹿读大学,有段时间没见过该男生,后来偶尔见面,男生见了她拔腿就跑,孟鹿很是奇怪,追了男生半条街。 最后男生气喘吁吁地停下,指着孟鹿:“你不要过来啊!” 孟鹿疑心自己变成了妖怪,不然好好的一个同学,怎么这么怕她? 孟鹿问他为什么,男生最后说:“我不敢见你,我再看你,你弟弟就要挖了我的眼睛!” 孟鹿好像听到了笑话,她那个柔弱到要她保护的弟弟,挖人眼睛?恐怖片吗? 孟鹿根本不信,认为是该男生被她拒绝了,自尊心受不了,找借口不见她。 孟慎高考之后,周知非和孟天霁决定过二人生活,环游世界去了。 孟慎此时已经不是一个竹竿了,堪称一位衣服架子,个子高,身材也好,皮肤更冷白,怎么都晒不黑。他的眼睛隔代遗传了孟宗万,偏细,但是眼尾上挑,清冷中带着风情。 孟鹿此时正是大三暑假,开学就大四。她想在毕业之前谈一场恋爱,不然在大学当了四年单身狗,也真是无趣。 蒋从善从幼儿园起,就和孟鹿一个班,堪称孟鹿最好的朋友和最贴心的跟班。他生得也好看,眉清目朗,眼睛如同一泓清泉。可是孟鹿总觉得她从光着屁股的时候就和蒋从善在一起,她什么糗模样蒋从善都见过,两人太熟了,熟到好像亲人,做不成恋人。 孟鹿对男生的审美没有固定标准,一日陪朋友去隔壁酒吧,被酒吧乐队主唱吸引,主唱身材好,皮肤是健康的麦色,一头长发垂在肩头,五官都透着一股不羁。 孟鹿追人是有一套的,没几天就把主唱拿下。主唱从前信奉娱乐至死,张嘴满口厌世言论,今朝有酒今朝醉,看每个人都不过是枯骨裹着皮肉,最终都要烧成灰烬。 孟鹿追到主唱之后觉得主唱有病,谈恋爱都是其次了,她那博爱之心又开始发作,年纪轻轻的,怎么就厌世了呢! 主唱:“我不吃饭。” 孟鹿:“不吃饭会饿死。” 主唱:“死了更好。” 孟鹿:“OK。” 孟鹿把出租房里所有吃的一扫而空,拿走主唱的手机,把出租房门一锁,自己在门边充当门神,以防主唱的哥们来看主唱。 三天之后,孟鹿把门打开。主唱饿的奄奄一息,连抬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孟鹿把早就准备好的蜂蜜冲水,蹲在主唱面前:“死了更好?” 主唱盯着孟鹿手中的水,不说话。 孟鹿抬起手,自己喝了一大口:“真甜呀。” “活着好。”主唱用气声说。 “早说嘛。”孟鹿把碗送到主场嘴边,猛灌。 主唱喝得上气不接下气,恢复点力气,自己抱着碗喝了。 从此主唱再也不敢说死了更好的话。 乐队都是一帮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主儿,虽然不少人有女朋友,但是对男女关系,那是相当的随便。主唱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和孟鹿谈恋爱之后,没和别人搞过暧昧。但是在生日那天,还是被起哄,逼着和一个女的亲了嘴。 主唱:“我们这群人就这样。” 孟鹿:“我知道。” 主唱:“你不要在意。” 孟鹿:“OK呀。” 孟鹿把喝醉了的主唱丢到卫生间,找出刷鞋用的鞋刷,打湿,占好洗衣粉,对着主唱的嘴开刷。 主唱的嘴瞬间变成了充血的香肠,而后血糊了一嘴。 孟鹿扔掉鞋刷:“我这人就这样。” 抓起主唱衣领:“你不要在意呀。” 从此主唱谨守男德,再也不敢和别人暧昧。 孟鹿有一种老母亲的欣慰之感,看主唱的眼神越发和蔼,也越发没有男女爱意。 就在孟鹿把主唱改造为一个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晨跑,吃早餐,午睡,晚上11点前睡觉的五好青年之时,酒吧老板忽然把把乐队解雇了。 临走时,乐队五人都对孟鹿依依不舍,他们现在或多或少受到孟鹿影响,基本上和健康青年没甚区别。孟鹿欣慰地看着他们,觉得自己是头顶金光,身后长出俩翅膀。 结果乐队五人还没上车,就被一个阴沉的青年拦下,警告他们以后都不要再出现在孟鹿身边。 混乐队的什么人没见过,当场就发飙,把青年围住狂揍,然后他们发现,这位青年的伸手很好,他们五打一,竟然打——不——过! 孟鹿想起来身上还带着主唱的药,那是安眠药,主唱睡不着觉的时候会吃,但是被孟鹿早上五点从被窝抠出来跑步之后,这药也没什么用了,但孟鹿想还是还给他吧。 只见乐队成员围着一个青年群殴,那青年本来还反抗,看到孟鹿之后,不动了,挨打。 孟鹿走过去把几人分开,再看那鼻青脸肿的柔弱青年,不是她弟弟是谁? 孟鹿心头火气,把药扔给主唱,让他们滚蛋。主唱等人也觉无辜,他们的伤可不比这青年轻,而且青年看孟鹿过来,就故意往他们拳头上撞,表演了起来! 几人待要解释,只听青年柔柔弱弱地说:“姐姐,我们走吧。” 弟弟这副惨样,孟鹿当然是听弟弟的了。 孟鹿回去给孟慎上药,自从父母环游世界去了,孟鹿自觉自己和孟慎相依为命了,对孟慎也好了起来。 孟慎:“你还找男朋友吗?” 孟鹿把碘酒往孟慎脸上怼:“不找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孟慎很轻地笑了一下,牵动嘴角的伤。 番外01完 番外02:燕山黎明 戴燕山这名字取得恢弘大气,其实只是他妈妈在燕山那地方生了他,不知道叫什么,就以地方为名。 戴燕山什么都做过,服务生,保安,卖小玩意。他发家的本是是卖糖炒栗子,别人家偷工少量,他不,真材实料,在学校门口摆摊,积攒了一笔启动资金。 翁兰那时候是高中生,校花,走到哪都是一道风景,身边总是跟着几个男生,呼风唤雨的,甭提多神气了。 那时候翁兰还没有赌瘾,一双眼睛秋水横波,明媚得发亮。她去戴燕山那儿买糖炒栗子,戴燕山总是多给她几个,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她好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戴燕山对翁兰没有任何想法,他是个穷小子,而翁兰是好学校的学生,前途可期。 他和她的交集,仅限于多出的几个糖炒栗子。 戴燕山年纪轻轻就娶了个女人,生了儿子,儿子出生那天,戴燕山忽然想起了翁兰。彼时戴燕山已经不再是街边卖糖炒栗子的,他有了一点小钱,通过一些不可言说的渠道打听了消息,买下一块地皮,第二年,地皮翻了十几倍,他身价暴涨,是个小老板了。 他想起了翁兰,在他卖糖炒栗子的时代,每天在黎明的晨光里,向他走来。 他给儿子取名黎明。 妻子产后没多久就去世,戴燕山安葬了她,给她娘家一些钱,但是并没有过多的感情。 他是卖糖炒栗子出身,什么都要在心里秤上称一称,值不值得。 戴燕山带着儿子戴黎明过了起来,他不缺女人,也不成家,处处无家处处家。 戴燕山没想到会再见到翁兰,在十二年后。 翁兰不再年轻,但是也没见老,只是眼睛失了神采,整个人看起来虽生犹死,像一具行尸走肉。 她赌输了钱,没钱给人家,正被拖走,至于拖去哪,戴燕山也不知道。 他在心里把翁兰放在天秤上称重,最后叫住了拖走翁兰的人。卖谁都是卖,翁兰无所谓。 戴燕山把翁兰养在一处别院,和养猫养狗没有差别,他对翁兰的兴趣仅限于身体,也没让手下人去查翁兰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从一个骄傲的校花,到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的女人。 他有时候喝了酒,会拽着翁兰的头发,问她一些问题,翁兰像猫一样拱起脊背,哆哆嗦嗦地说话。 从翁兰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戴燕山拼凑起了她的十二年。没什么令人惊讶的,老生常谈,无非是年少失足,遇人不淑,又染上瘾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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