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的动作突然一顿,微微皱起了眉头。 就在杨东旭以为他会拒绝的时候,只听他冷漠地开口:“什么病?带我去看看。” 四 杨梓苏没想到,祝静思竟然真的将土豪请了过来。 这个眉目冷峻的土豪他总共也没机会见过几次,上一次见面还是去叫杨东旭回家吃饭时匆匆碰面,那时就觉得,这人真冷淡啊。 秋天的空气有淡淡的桂花香,清凉而悠远,像是某种宿命的相逢。 杨东旭带着土豪进去看病人,结果进屋之后就是一个多时辰,里面半点响动也没有。 他们在屋子里干什么呢?杨梓苏莫名地有点紧张,一抬头,只见屋顶上空仿佛有火光照耀似的微微发红,云海变成了血色的熔炉,像是谁正在经历剐骨之痛、生死之劫。最近天色也很奇怪啊…… 百无聊赖等了许久,还不见他们出来,黄昏渐渐被墨色的夜渲染。 终于,门打开了,杨东旭示意他进来。 杨梓苏赶紧进去,只见屋子里满地水渍,还散落着一些残留的砂子,房间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陌生人,姿态慵懒地正在穿衣服,笑容潇洒如灼灼桃花。而土豪则虚弱地躺倒在床上,苍白的脸色像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 “你……你怎么了?”杨梓苏惊诧地问——土豪怎么躺下了? “他体力透支,需要休息。”在旁边照顾的杨东旭严肃地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问。” 杨梓苏想说哥哥你够了,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也比我大不了两岁。 …… 土豪的气色虽然不好,但眼神里的寒冰微微消融,表情就像变了一个人。 你能想像一块石头开出花来的情形么?杨梓苏不能想像,但他亲眼看见了。 像是有一缕久别重逢的星光,把对方沉默的眼底微微湿润地点亮。 直到这个时候,杨梓苏才想到另一个问题,左右四顾——病人呢? 目光愕然地与床边那刚穿好衣服的年轻人相撞,杨梓苏嘴角抽搐了一下,“你是谁啊”的问题就在嘴边,不请自来什么的很失礼呢,但因为对方长得好看,笑容潇洒更让人一见而生好感,杨梓苏也生不起气来,只是瞪着眼。 “杨郎中,这些天承蒙照顾,狗皮膏药的味道太厉害了,熏得我现在还想打喷嚏。”对方笑着一开口,杨梓苏顿时石化在原地! 什么?这张看上去俊美健康如桃花的脸,就是之前浑身焦黑血糊糊的被抬过来的病人? 几个时辰前还半死不活的病人,竟然好端端地站在他面前,像是刚睡了个午觉起来,精神十足兴致盎然地问他:“厨房在哪里?”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窗外只余一缕清风与远山并肩。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生龙活虎的病人一身下厨的衣服,两手都是面粉,端着一锅汤进来,说要给土豪补身体。 蹭吃蹭喝惯了的杨东旭也凑上去求品尝,喝了一口之后,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紧紧抱着锅底的汤渣不肯放:“不……不是吧?汤煮得这么好喝!求大厨包养!” 其实杨梓苏的厨艺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没想到山外有青山,这个病人竟然是烹饪的高手。可对方举手投足都自有一段风流,杨梓苏看他的模样和气质,实在想象不出他下厨有板有眼的模样。他……到底是什么人? 医馆是越来越神奇热闹了。 病人很快成了医馆的红人。世上很少有人会拒绝美食,也很少有人会拒绝美人。 受欢迎的病人说自己叫裴探花,之前走路时不小心被雷劈了,还遇到仇家落井下石戳了他一剑,其实他就是个卖胭脂的,以前在平康坊给姑娘们画眉,很受姑娘们喜爱。 第二天清早裴探花就出门了,说是到一家钱庄去,赎回什么抵押品。 这个风流潇洒的裴探花,不会是赌钱赌输了,把儿子给抵押了吧?杨梓苏在心里吐槽。不过也算他运气好,竟然和土豪是旧识,这下子,不管他是欠了多少钱,想必也能还清了。 五 “东西已经赎回来了。” “那就好。” 秋夜清凉,投落在窗上的树影有些热闹的意思,穿袖拂襟的夜风,也不令人觉得冷。 裴探花和叶铿然坐在庭院中喝酒。 “这些年,我一直以为你死了。”叶铿然的嘴唇还有些苍白,低声咳嗽,眸子里光影闪动。 裴探花笑眯眯地说:“你还记得北雁吗?当时就是她一箭‘射死’了我。” 吐蕃将领乞力北雁,配合当年的裴将军演了一出戏,骗过了所有人。从此世上再没有战神裴将军,只有做得一手好菜卖得一手好胭脂卖得一手好萌的裴探花。 世间谁有覆雨翻云手?白驹过隙,转眼已是十五载;故人一别,指尖流年滴水成千秋。 “别喝酒了,我给你煮了汤。”裴探花顺便一把将叶铿然手中的酒壶拿走,把汤碗推过去。 “喔,”叶铿然倒也不难商量,点点头,“汤煮得不错。” “哈,花间煮酒,月下吃肉,”裴探花惬意地说,“这些年我红袖添香知情识趣,才知道人生有另一种活法。” 这些年他过得懒散,却并不糊涂;过得贫寒,却并不局促。 “但你骨子里的东西还是没变。”叶铿然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爱管闲事。” “什么闲事?” “你怎么会惹上道士被雷劈的,我都听说了。” “我儿子的事怎么能算闲事?”裴探花抗议。 “不是宠物吗?” “……”啊喂你一定是嫉妒了!我有儿子你没有! 月华温暖,叶铿然难得地勾了勾唇角,只见裴探花好奇地探过头来:“你呢?说说你自己,还在等她?” 叶铿然端着汤碗的手顿了一下,十五年了,他一直在找寻,找寻重逢的方法,从黄沙漫天的漠北到烟雨朦胧的江南,从莺飞草长的中原到四季如春的岭南……那枚凤凰蛋一直没有任何动静。 “嗯,我在等她。”叶铿然只是淡淡的语气,却说尽了一世不改的温暖怅望。 时间在他身上流逝得缓慢,如同雨水缓缓飘向大地,一切都从容不迫,哪怕是再过千年,他也不觉得久,不觉得厌倦。 “你这样执着,倒像看透了三世红尘。”裴探花笑眯眯地说,“难得。” “今生还没有与她共度,我又怎有兴趣去管来世?”叶铿然冷淡地回答,“我要的,只是这一生一世一个她而已。” 几瓣金色的桂花被风摇落在石桌上,怡然幽香。这些年,叶铿然的样子没有太大变化,心境却变了许多……走过许多地方,他习惯了品尝孤独,也渐渐懂得,这是一段旅途——哪怕星星永远填不满夜空,风也永远填不满道路,他只要行走,就有机会重逢。 云层中透出几缕柔和的光,空中悬挂着一枚波光粼粼的丰腴的月亮。 原来,又是十五了。 “怎么了?”裴探花见叶铿然的眉毛微微一动。 “你儿子来了。”叶铿然指指后面。 “啊,”树后面的裴大少红着脸走出来,他和裴探花五官很像,但神态全不相同:“土豪哥哥,我不是偷听,只是路过。” “……大少!”裴探花笑眯眯地一个栗子敲在他头上,“有没有搞错?叫叔叔!” 裴大少摸着脑袋,不服气地嘟哝了一声:“叔叔。” “这就对了。”裴探花满意地转头向叶铿然,认真地说,“我们曲江的风俗你知道的吧?长辈第一次见到晚辈,要给钱的。” “……”原来这才是你一定要纠正清楚辈分的原因! “大少,爹告诉你,”裴探花高兴地压低声音,“你也知道土豪叔叔有很多金叶子,赶紧趁机让他给你一个大红包,这样我们家漏雨的屋顶就可以马上修补了……” 他正眉飞色舞地说着,突然感觉眼前一暗。浓重的阴影迅速将几人周身笼罩。裴探花诧异抬头望去,只见皎洁如水的满月瞬间残缺……黑暗还在扩散,仿佛有什么强大的东西在慢慢蚕食着光明,将银月嚼碎,揉进无底的深暗中。 外面传来一阵喧哗,只听墙外的村民们愤怒大喊:“天狗吃月亮了!” 伴随着铜盆敲打的声音,和嘈杂的犬吠声,世界从清静变得沸腾。 “快打!” “打死那些狗!” …… 六 每到月食,家家户户都会打狗。 如今杨梓苏的医馆已经不养狗了,原本打狗和他没什么关系,但门外却传来一阵急促粗暴的捶门声。 杨梓苏睡眼惺忪地来开门,有点忐忑地问:“怎么了……?” “你这里有妖物,”邻居的大叔满脸煞气地吼,“快交出来!” “啊?”杨梓苏满脸茫然。 以前他养狗时,每到月食都很麻烦。其实他家大狗很通人性,听到打狗的叫嚷声就夹着尾巴躲进屋子,从不给主人惹事儿。但还是有一次例外,那次,大狗抱着一根骨头正在啃,跑进来的慢了点儿,被邻居大叔看见了,大叔一棍子打在狗腿上,大狗痛得“嗷”一声惨叫。 后来杨梓苏才发现,狗的后腿被打瘸了。他很心疼,也有一点儿后悔——那时他也站在门口,如果他能鼓起勇气拦一拦,狗就有机会逃走。可当时场面声势太大,人人的面孔都带着正义的激奋,在一片喊打声中,杨梓苏懦弱地迟疑了一下。就是这一下,让他的狗失去了一条腿。 瘸了腿的狗还是很乐观,三条腿殷勤地跑前跑后,忠诚地给杨梓苏看门。可,也正是因为腿瘸了跑不快,后来狗才没躲过雷电,一不小心被劈死的。 每次想到这里,杨梓苏的心就有点隐隐作痛。 “三天前快天黑时,你家屋顶上方有狰狞的妖火!好多人都看到了!”大叔大声说。 “大叔你看错了吧……我天天在医馆里,哪有什么妖火?”杨梓苏满脸困惑。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想到那日奇怪的天色,从土豪来医馆的那一天开始,邻居们看到他时,都一副奇怪而警觉的表情。而且,再也没有人来他的医馆了。 没有一个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杨梓苏惊疑无助的时候,只见一只雪白的手臂拦在众人面前,是祝静思。她落落大方地说:“如果你们打狗有用,为什么月食还是经常会发生?天地万物自有行时,月缺月圆,无需大惊小怪。” 她一个婷婷袅袅的女子,说出话来倒让身为男人的杨梓苏也有点自惭形秽—— 面对强大的力量和无法正视的恐惧,就通过自欺欺人来寻求安慰,喊打喊杀,不过是弱者用来践踏别人的懦弱行径而已吧? 众人顿时面面相觑。 “少废话,这间医馆就是有妖怪!我们都看到了!”大叔恼怒而不耐烦地挥舞着手中的棍棒,人群顿时又沸腾起来,他们仗着人多势众,蛮横地朝屋子里涌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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