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满将人按在桌上,掐住他的手腕固定住他,好让一旁的徐真真抽血取样。那人的同伴看到这一幕,正要跑来拯救自己的队友。下一刻,金满把手里的人甩到一旁,几个动作便把新的样品抓住,以同样的姿势按在桌子上,一把掐过他的手腕:“轮到你了。” 针头扎进皮肤,被按在桌上的人嗷叫一声,还没嗷完就被金满踹了一脚:“闭嘴,吵死了!” 餐厅里桌椅被摔得七零八落,陶瓷杯子碎了满地,墙上的挂画也被扯了下来,一片狼藉。餐厅虽大但混杂了这一堆垃圾之后,严重影响到了他们发挥,有的人打着打着,便打到门外去了。 才刚出门,他们就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声音。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丧尸潮来了!” 喊声穿透了餐厅,却被屋内凌乱的打斗声淹没。 “丧尸潮来了,快关门啊——”那人拼了命地喊,撕裂的声音混进风里,他大喊着,用力地扯着餐厅外的玻璃门。 唐煜踹开身旁的一个人,顺着音源的方向看去。门外是从各个巷子里涌出来的、数以百计的丧尸潮。它们嗷叫着,像是闻到了血的鲨鱼,跌跌撞撞地向着这个方向跑来。 终于有人听到了动静,停下了动作看向门外的方向。 人群静了一瞬,有人终于从震撼中回过神来,忍住头皮发麻的惊悚感,赶紧跑过去,合力想要把玻璃门关上,再拉下门上的铁卷帘。 “现在不是白天吗?为什么白天也有这么多丧尸?疯了吧!”他们一边关着玻璃门,一边用铁链锁头将玻璃门的门把捆起来。丧尸一向畏惧强光,现在日头正盛,按道理说,它们不应该现在跑出来,而且一来便是一大群。他们在高危区里生活了那么多年也没见过这种情况。 “快点啊,把锁锁上!” “在搞了,拉不动啊,你们再给点力啊!” 有人用身体抵着门,让其他人栓好铁链。但身后的丧尸像不要命一样疯狂撞击着玻璃门,玻璃门发出“哐哐”的声响,有的丧尸从门缝里挤出一道缝隙,伸手抓向抵着门的人。 一个侦查员抬起脚将那个丧尸狠狠踹了出去,巨力掀得那个丧尸向后倒去,顺势推开了其他的丧尸,给他们留下了一瞬时机。 “咔” 锁链成功扣上。 接着,他们赶紧用钩子拉下卷上去的铁卷帘,几人合力,将卷帘拉下。 “一、二、三!” 门外的丧尸不停地用身体撞击着玻璃门,玻璃门摇摇欲坠。终于,铁卷帘拉到了地上,扣上了锁。人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后门偏门检查一下,看有没有关好!”带墨镜的男人回过神来指挥着。 “早就关好了,不然等你反应过来,人都要死绝了。”金满怼了一句。 墨镜男人咬牙切齿地看着她,却无可奈何。毕竟现在他们是拴在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这个时候还搞内斗,那就是自寻死路。他尽量忘记自己刚刚被侦查局的人痛打的记忆,想让自己尽量心平气和地说道:“勘州城东城南的丧尸已经被我们清理得差不多了,这群丧尸可能是从城西城北那一片区域跑过来的。但平时在白天,丧尸都处于虚弱状态,很好对付,也不会随意出来。我们在勘州待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见这种情况。” 不用他说,金满也知道,她在侦查队待了这么多年,她也是第一次在白天碰见这么多丧尸。这种情况太罕见了。 为什么它们会在大白天的时候涌出来?金满仔细思考了一下刚刚发生的事情。 难道……是血液? 他们刚刚打斗的时候见了不少血,直至现在,空气里还飘荡着一股血腥味。莫非是这些血腥味吸引了丧尸,激起了它们攻击的欲望,让它们顶着强日照从角落里爬了出来,跑到了这里? 血液对丧尸有一定的吸引能力,但以往的丧尸嗅觉可没那么好啊,它们没有那么大的能耐隔着几条巷子就能闻到人血的味道。 太奇怪了,太反常了…… “哐”一声巨响从门外传来,像是有什么东西砸在了铁卷帘上。他们意识到不妙——丧尸把玻璃门撞倒了,如今将丧尸与人类隔绝开的,就只剩下那一道薄薄的铁皮卷帘,对于这群丧尸来说,突破这群卷帘也只是时间问题。 “快上楼!”有人喊道。 众人回过神来,开始挤上通往二楼的楼梯。二楼楼梯处有一扇铁门拦着。 “钥匙呢?”金满闻到。 人群支支吾吾地,没有人回答。 “这家店的店员不在这里吗?”金满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群人大剌剌地霸占这家餐厅,只是觉得这家餐厅比较大,方便谈事。这群人根本就是强盗,他们没有这家店的归属权。也是,现在都是灾厄时代了,这家店的店长有没有活着都不清楚呢,去哪找钥匙。 “我来。”唐煜拿出开锁工具,挤过人群,在锁孔里捣鼓几下,门就开了。 “金满。”唐煜说道:“你带人上去,其他留在这,和我一起迎战。” “副队!”金满皱起眉。 “他们虽属于高危区的组织,和我们立场相反。但我们是侦查员,在丧尸来临时,保护民众是我们的唯一任务。”
第31章 这难道不是一场更完整的进化吗? 勘州这群人身上没有任何的防护装备,要是让丧尸和他们接触,只怕很快就会被病毒感染。 唐煜想着,他不管那群人是不是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身上带着丧尸抗体,从此百毒不侵。真要出事了,他们侦查局得背负最大的责任。 把人顺着楼梯推上去以后,唐煜把锁丢了进去,关上了楼梯的门。楼梯的门是双面可锁,把锁丢进去,里面的人可以出去,但外面的人没有办法进去。他们断掉了通往楼上的路,这也算是背水一战了。 丧尸还在门外抓挠着铁皮,发出刺耳的响声,它们撞击着铁卷帘,发出“哐哐”响。所幸的是,这个卷帘还算结实,没有被它们突破。 但照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这餐厅里满地都是残桌断椅,若是在这里与丧尸打起来,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发挥。 唐煜的视线看向后门的方向:“来五个人,随我从后门出去,在外部击杀丧尸,剩下的人留在这里,阻止丧尸破门。” 说完,侦查员自动分出两拨,一拨人跟在唐煜身后向着后门的方向走去,一拨分散开来,守在餐厅的各个角落,顺便收拾好满地的狼藉。 丧尸潮基本聚集在前门,后门处的动静不大。唐煜隔着门听了片刻,便得出了结论,他给身后的队员打了个手势,长刀出鞘,打开了餐厅的后门。 随着“咔嚓”一声脆响,门打开了。唐煜抬起脚,踹飞了杵在门前的一个丧尸。丧尸倒飞出去,趴在地上,挣扎了好久。 果然,后门处的丧尸目测只有十来个,比前门的状况要好上很多。 他们以后门为突击点,向四周散开,以一敌十,逐个将丧尸击杀。刀刃穿透肋骨,扎入丧尸的心脏,血液喷涌而出,丧尸倒在地上。逸散开的血腥味吸引来了前门的丧尸,越来越多的丧尸闻着血味向后门的方向跑来。 一个个丧尸从身旁擦过,唐煜的刀在它们身上游走着,没有多余的招式,刀刀直击要害,一击致命。但即便如此,血液还是飞溅到了他身上。 他想,麻烦了,又要换一身衣服了。这才刚到第一个城市,他就把一套作战服弄脏了。 侦查队的每个成员在出发前,都随身携带了五套衣服。在任务过程中,他们不一定能找到足够的水源去清理自己的衣服上的污渍,因此他们在战斗的时候都会多加小心,注意不要沾染上丧尸的血液。若是脏了,打理起来就麻烦了。穿着沾染了丧尸血液的脏衣服,他们也不可能径直坐回车里。他们出行的武装车可是他们的第二个家,若是找不到住所的时候,他们每天晚上都得睡在车里。 他可不想那么早就把车给弄脏了。 一般只有在侦查任务临近结束,他们的队伍抵达最后一个城市的时候,他们才会放飞自我,无所顾虑,一身狼藉,十几天不洗澡,任凭满身粘稠的血液沾在车上。因为这样,他们任务结束之后将车开回清除公司打理,难免会遭到清除公司负责人员一顿臭骂。但他们都习惯了。 但那都是最后一个城市才会出现的情况。 唐煜一向是个爱惜自己作战服和武器的人,他可以做到途经三个城市,斩杀百名丧尸,仍然滴血不沾身,成为队里最省消毒液的成员。但这一次,才到第一个城市,他便隐约察觉到了异样。 这一批丧尸的活动性似乎要比以往的丧尸活动性更强,它们的感官更加敏锐,反应更快,运动能力也比别的丧尸更强。 他的刀割开一个丧尸的喉管,抬脚将它踹飞在地上,看着它捂着自己的喉咙挣扎几下,最终倒在地上。 它知道自己受伤的位置在哪里,它会有自救的想法,它还比以往的丧尸更多了一份痛觉。 一个猜想在他脑里升起。 莫非,这一群丧尸是新的变异体? 总所周知,丧尸在没有进食的情况下,最多只能存活半个月,但只要吃掉一个生物,他们又能多活一段时间。丧尸对人类有明显的攻击倾向,人类以及其他哺乳动物是它们进食的第一目标。在一般情况下,丧尸不会轻易对自己的同类出手。但如果他们真的饿了,他们也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以求存活。 丧尸在撕咬人类以后,它们口中的人类也会快速转化成丧尸。当他们口中的人类变成丧尸以后,原本还在进食的丧尸会停止动作,向四周散开。因此在街上游荡的新鲜丧尸,多数身上都有缺口,这便是他们由人类转化为丧尸的证明。 但伤口长久不处理,就会发炎溃烂,这样的丧尸也很难继续存活下去。丧尸这种生物虽然行动缓慢、五感迟钝,但在这个时候,它们似乎多了一种感知同伴的特异能力,能够察觉到它们的死亡。它们会在同伴死之前,将它吃掉。 这是唐煜这么多年在高危区里积攒的丧尸行为认知。对他而言,丧尸就是一种携带着病毒的动物,他从来没有把它们当作人来看。 但现在,他恍惚间仿佛在它们身上看到了一丝属于人的情感。 为什么?难道这群新的变异体丧尸能够保留人的情感特征?有了独立的思维和情感以后,这样的丧尸还能称为丧尸吗?又或者说,它们还属于人类? 突然,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道抽泣声。他下意识抽出腰间挂着的匕首,回身甩去,匕首从侧面扎入丧尸的太阳穴,丧尸捂着头发出断断续续的哀号。其他丧尸听见它的声音,也停止了攻击,开始转移目标,向唐煜的方向扑来。 那个丧尸的哀嚎像是指令一样,指导着其他丧尸的动作。这一点也是唐煜此前没有见过的画面。丧尸有了语言,有了团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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