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 “你还好吗姑娘?” …… 司徒红从梦中惊醒时,身上还时不时冒冷汗。 篝火噼里啪啦跳着火星子,跳到旁边晾在树枝上的湿衣服上,最后才消失不见。 “做噩梦了吗?” “与你无关。” “好吧……” 萧玉朝半裸着身子,有点不好意思。他忍着后肩的痛,在身旁湿漉漉的包裹里翻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个用牛皮纸层层包裹的东西。 “方才多亏姑娘搭救,若姑娘你不嫌弃,可以试试这个——” 他将牛皮纸层层剥开,最后才展示起了手中的食物: “这是路过胶州城时带的糖饼,想着捎回老家,带给我妹妹的。” 萧玉朝脸上多出几分眷恋之色: “我来时,家乡漫天飞雪,如今数月过去,想来已春暖花开。” “阿暮说,吃多了甜食,夜里入睡时,也只会是好梦。” “吃一块吗?” “吃一块吧……” 司徒红觉得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话很多,很烦人。 一个时辰前,她在胶州乐坊的卧底身份败露,兵行险招杀了任务目标——首富杨程,却被他的亲兵追杀。 路过最近的那条河流时,司徒红抽刀在自己身上划了两道,便与人缠斗起来。 数十人的同时攻击,饶是无锋近几年培养出的最强杀手司徒红也招架不住,她很快因为失血过多和体力不支落入下风。 司徒红被逼到下游时,还剩十几个壮汉步步紧逼。 这时候,萧玉朝出现了。 来人未曾褪去少年模样,只骑了一匹瘦马,马后一尾红缨亮得扎眼。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聚众欺负一弱女子!胶州果然是没有王法的地方!” 带头那人一脸横肉: “哪儿来的臭小子?毛都没长齐呢,还学人英雄救美,你知道这小贱人干了什么吗?她杀了我们主子——杨程杨大人!杀了人还想活?没门儿!” 司徒红刀子杵在地上,撒谎说:“不是的,那杨程烧杀抢掠,我是逼不得已……” “放屁!老子四十二号兄弟如今只剩这点人,还不都是你这妖女干的好事?少废话,小兄弟,赶紧地走开,别妨碍我们解决了她回去交差。” 萧玉朝拉动马头的缰绳,朝伤痕累累的司徒红走去,银剑出鞘,直指带头那人,朗声道: “杨程杨大人的名号,我还是有所耳闻的——这人的确不是个东西。我奉劝兄台,狗仗人势也得有势可仗,雇主已死,各位大可各奔东西,过滋润日子。若再敢上前一步,就别怪我手下无情!” 一行人被这不知天高地厚的青涩男子气笑了,刀一扬就往他二人的方向冲过去。 萧玉朝先是叹口气,随后蹬马扬剑,专往那些人的手臂上戳刺,不多时,地上便呜呼一片,大都被他挑断了手筋。 司徒红见此情形,心中快意,吃力起身,拿起刀就要走过去把那些人的脖子抹了。 萧玉朝忙制止:“姑娘手下留情啊!都是为名为利,留他们一条命吧。” 司徒红面无表情:“他们是奔着杀我来的,既然我没死,该死的就是他们。” “怎么能是这个理呢……” 萧玉朝觉得自己又莽撞了,路边随便见到一伤痕累累楚楚可怜的女子,便想着搭救。 从兰陵老家来的这一路,他不止一次因着那点善心吃了大亏。 “姑娘,你的伤势还好吗?” “与你无关。” 司徒红不想多生事端,捂着伤口,转身想要渡河。 萧玉朝见此情形,心中不忍,策马踏入河中,苦口婆心道: “这河水最深处少说半人多高,姑娘你一身伤,被人追杀又回不了城,不如我先带你去河对岸找找看有没有什么野店医馆吧?” “走开,别逼我杀你。你死了,我不就有马骑了?” “这是个什么理……” 于是萧玉朝只好盯着司徒红徒步涉河,他跟在后面,避免这固执的弱女子被河水冲走。 荒山野岭,只她一人,恐怕艰难。 怎奈千防万防,暗箭难防。 身后刚刚装死躲过剑伤的小喽啰朝马上的萧玉朝射出一支暗箭,随后又朝河里的司徒红射了一箭,被她堪堪躲开。 身后传来那小喽啰可惜的喟叹。 萧玉朝悔恨自己粗心大意,长臂一伸,从水里捞起司徒红,让她坐在自己身后。 “蠢货!别碰我!……” 萧玉朝没管那么多,策马进入河对岸的林子里了。 …… 河水冲淡了司徒红身上的血,萧玉朝不至于中蛊暴毙而死。 但他中的箭伤因为中途从马上跌落,泡了水,发了烧,昏昏沉沉睡到刚才,一清醒就发现自己上身赤裸,身旁那个姑娘还在昏睡。 她嘴里呢哝: “你不要死,不要死……” 是个苦命的姑娘。 …… “吃一点吧,就一小点,你肯定会喜欢的!”萧玉朝几乎是哀求司徒红尝一口他的糖饼了。 司徒红烦得很,又没力气说话,只能伸手拿来了。 糖饼被河水稀成了碎,但好在入口即化,有股茶香。 “如何?” “腻人。” 萧玉朝失落。 “你叫什么?” “我吗?噢,萧玉朝。姑娘你呢?” “……”她犹豫了一会儿,“司徒红。” “噢,司徒姑娘~” “别用这种语气,恶心。” “哦……” “哪个‘朝’?” “什么哪个‘朝’?” “你的名字。” “哦,‘朝看花开满树红’的朝,司徒姑娘你看,这诗与我二人的名字都很相配呢。” 司徒红白了他一眼,便又歇下了。 “朝看花开满树红,暮看花落树还空。若将花比人间事,花与人间事一同……” “……” “算了,这诗……不好。”萧玉朝喃喃。 …… 凌晨,司徒红二人被林子里一匹觅食的孤狼惊醒,二人拖着伤病的身子好一顿缠斗,才耗得那匹老狼血尽而亡。 共患难这么两次后,萧玉朝升起同病相怜的感情,主动说起自己的身世经历。 “没想到司徒姑娘的身世竟然如此凄惨……”他唏嘘。 司徒红编了一个良家少女因为家境贫寒被迫堕入风尘的故事。 “可是姑娘你一身武艺又是从何而来呢?” 她看着萧玉朝单纯的眼睛,越来越觉得心中烦闷。 编了一个故事,就需要编更多故事圆回来。 “百芳坊的坊主是一个帮派的话事人,那帮派平日靠培养杀手、扫清宿敌立足,坊主看我可怜,便教了我几招。” “原来如此……”萧玉朝沉吟,“你如今也算得了解脱,有没有想过就此回到家人身边呢?” “我没有家人。” “什么?” “……他死了。” “……怎么会这样?” 司徒红没有说话。 五年了,无锋成了她的家,寒鸦是她的家人。 不,他现在叫寒鸦壹。从司徒红进无锋起,无锋给每个被搜罗进来的女子都配了一个寒鸦。 司徒红从最低等的魑一路杀到魅,在一个月之前成为了魍。 为什么呢? 因为在一月前的那一天,引导她长成的寒鸦壹,正是死在她的手中。 “怎么会这样呢,”司徒红轻笑,“他死期已到,所以死了。” 萧玉朝没听明白:“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唯一的家人,是我亲手杀的。” “我杀了他。”
第三十六章 番外 朝看花开满树红(四) 寒鸦壹死的时候,应该没什么痛苦。 司徒红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 尽管当时他躺在自己怀里,口鼻溢出黑血,浑身抽搐,司徒红也觉得,死亡对于自己的寒鸦来讲,反倒是一种解脱。 “不要死……别死……” 但她不希望她的寒鸦死,更不希望,他竟然真的死在自己手里。 …… 萧玉朝是个喜欢与人为善的人,天一亮,他就笑着邀请司徒红上马,似乎完全不在乎眼前这个女子是个手里沾了人命的杀人犯。 “走,我带你回家。” 他这般说。 “好啊。” 司徒红搭上了他向自己伸过来的手,吹了一夜的风,萧玉朝手指还泛着微凉。 她坐在他身后,两人一路上没什么言语。 从胶州到旧尘山谷,实是陆中由南到北,有足足三百多里路。山水风光一闪而过,一时低平婉转,一时高险雄奇,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走马观人如同走马观花。 其实司徒红不喜欢与人接近,但,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喜欢也是喜欢,不能凭一己私欲坏了正事,寒鸦壹教她的。 所以她不喜欢那些高山,和高飞的鹰。 所以她不喜欢额头靠在某人的后背,感受他的温暖,还有心跳。 所以她不喜欢萧玉朝。 “司徒、司徒姑娘?你是不是乏了?前面有个脚店,要去歇息吗?” “不歇。”她答。 “好吧……” 萧玉朝身上热热的。 …… 司徒红记得她来到无锋的第一年,就斗死了十几个和她一起争魑之位的女子。 那些女子,最小的不过十二岁,最大的还没有二十岁。司徒红靠着一身蛊血,以及初到陆中时被“教导”学到的拳脚,才最终在无锋得到立锥之地。 但这才刚刚开始。 寒鸦说她拳脚毫无章法,徒有武力却不用智力,便开始教她武艺,教她伪装,教她床笫之事,教她如何取悦男子。 伪装,是司徒红觉得最难的事。 然而取悦男子,偏偏不能拥有真我。 她对此总结——不要有自我,就可以得到旁人的喜欢。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寒鸦壹也成了她自我培训的对象。 很多时候,寒鸦壹是在批评她班门弄斧。但大多数时,他只是默默皱眉,然后罚她在地牢跪一整晚。 所幸,司徒红一直都知道,她所需要的“喜欢”虚无缥缈,且肤浅至极。 等夜深人静时,茶碗倒扣那一刻,她会将淬了剧毒的刀子扎穿男人们的脖颈,欣赏他们在震惊之余,不知道该不该收起的淫荡表情。 好恶心。 但这是完成任务最简单的方式。 当美色无用时,她要面对的,可能就是冷不防的暗器和出自各种江湖高手的内外伤口。 好在这些,司徒红都一一化解了。 美色虽然庸俗,但似乎是任何取得信任的接近方式中最简单的一种,这也正是寒鸦壹第一眼看到她时,就选择带她进无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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