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都快成那皇城根下的鹦鹉了,照着一个词,使劲说说说。 被曹志芳凶了,胡青梅也不生气,她咧嘴笑了笑,“就是不敢确认嘛,想和你多确认两遍。” 看到她这样,曹志芳也心软了,“我这脾气又上头了,你别和我计较。” 胡青梅和她住一个屋这么多年,她自然是知道的,她不以为意的摆摆手,在往前走了一段路后。 她一下子撞到了曹志芳的后背上,只觉得鼻子撞的生疼,她还纳闷,“志芳,你怎么不走了?” 曹志芳跟没听到一样,她就像是一根钉子,被钉死在了原地。 她遥遥地看着不远处立着的乔丽华,她甚至都没看到姚志英。 其实这些女知青里面,她和乔丽华认识的最久,她们是同一批下乡的女知青,而且那一批里面就三个人,她,乔丽华和洪桃。 最开始的时候,她和乔丽华是不对付的,她眼红乔丽华榜上了候东来这个有钱人。 便屡次在里面作妖。 后来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和好的呢? 大概是乔丽华被候东来抛弃的那一次,那个时候,曹志芳才意识到之前的自己有多可笑。 嫉妒乔丽华榜上了候东来,过上了好日子。 也是这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个世界上最不可靠的就是男人。 爱的时候轰轰烈烈,山盟海誓,不爱的时候心狠手辣,转头就走,没有丝毫留念。 其实,曹志芳要感谢乔丽华的,是乔丽华拿彻骨的痛,让她领悟下乡当知青,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 四目相对。 乔丽华朝着曹志芳道,“志芳,好久不见。” 短短的几个字,却让曹志芳的眼睛,瞬间红了,她几乎是踉跄着上前,抓着乔丽华的手,“好久不见,乔丽华。” 连名带姓的喊。 却有着曹志芳独有的温柔。 双手交握,乔丽华笑了起来,打趣她,“还是那么一个刻薄样。” 曹志芳也不恼,白了她一眼,“你还不是那个傻样。” 两人相视一笑,颇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姚志英跟沈美云吐槽,“美云,你没发现吗?志芳一来,眼里只有丽华,压根美云我们了。” 这一吐槽,曹志芳上来,就给姚志英一个熊抱,“不是没有你,是咱们上个月才见过。” 她之前在漠河做生意的时候,经常从姚志英那拿货,不说天天见,但是起码也是隔三差五能见到一回的。 姚志英也不是真吃醋,她搂着曹志芳拍了拍。 沈美云笑了笑,“好了好,不堵大门口了,咱们进去说话。” 话落,看了一眼落在最后面的胡青梅,“青梅跟上。” 胡青梅年纪最小,话也不多,在知青点的存在感也不高,所以沈美云和她的关系不好也不坏。 被沈美云点名了,胡青梅眼睛亮晶晶的,“这就来。” 在沈美云的的带领下,一行人上了二楼,沈美云特意和鲁师傅安排好了,说她们自己人聚餐,让鲁师傅帮忙做几道硬菜,至于账则是记在她的头上。 请一顿饭她还是请得起的。 二楼单独小隔间。 一路上来胡青梅和姚志英像是进大观园一样,忍不住四处看,“美云,这就是你和人合伙开的?” 问这话的是姚志英。 沈美云点点头。 姚志英朝着她竖起大拇指,“六哥说你是搞大事的人,我看他这话是真没说错。” 她一路看上来,一楼二楼,似乎还有个三楼。 而且还在王府井市中心的位置,能有这么一栋楼当门面开饭店,这真的是很大的本事了。 沈美云摇头一笑,顺势把小隔间的灯给打开了,拉灯的一瞬间,啪嚓一声,顶灯的雕花瞬间跟着绽放开来。 “六哥才是做大事的人,你少来给我戴高帽子。”她这一招开灯,顿时把大家给看呆了去。 哪怕是来过的曹志芳,也没看到过这开灯的样子,她忍不住踮起脚尖看了又看。 “这灯好漂亮。” 姚志英见过世面,她下意识地说道,“和哈市老莫餐厅里面的花灯好像。” 都是一样精美漂亮亮堂。 沈美云笑了笑,“对,就是照着老莫餐厅挑选的西式灯。” “走吧,大家先坐下,我让鲁师傅送几个菜上来。” 胡青梅她们哪里坐的下来,有的人看灯,有的人跑到玻璃窗的位置,看着楼下川流不息的人群。 “这个视觉好好,能够把王府井大半的风景都收于眼底。” 姚志英感叹了一句。 乔丽华也说,“我每次来到这里,都会为了美云的智慧感到折服。” 她不明白,怎么还能有人把房子建造的这般漂亮的,尤其是这大大的落地窗,把外面的景象收于眼底,让人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难怪那些人,宁愿多加钱,也要来隔断间吃饭,在隔断间吃饭看到的精舍,和在外面看到的都不一样。 胡青梅不会说,她只会点头,“俺也是。” 这一接话,大家忍不住笑了起来,“青梅,都回北京了,你怎么还是在前进大队那一副调调?” 那边的人说话,说我喜欢用俺代替。 胡青梅抓抓头,“忘记回北京了。” 在前进大队的这么多年,她差点都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北京人。 “说什么呢?” 沈美云端着一大锅的卤煮火烧进来了,大家都是地道的北京人,这道卤煮火烧虽然不好看,但是架不住实在,顶饿管饱还好吃。 卤煮火烧一上来,大家眼睛就亮一亮,眼见着沈美云要招呼大家吃饭。 乔丽华打断了下,“等等。” 她这话一说,大家都跟着看了过来。 乔丽华到底是做过公社干事的,一张嘴也极为利索,她站起来语气感慨,“我们当年在漠河市胜利公社前进大队知青点相见,多年后,我们又在北京王府井相聚,这是我们的幸运。” “来,咱们以茶代酒。”她举起茶杯,声音铿锵道,“敬青春,敬岁月,敬过去的苦难,让我们成长。”她话锋一转,酒杯朝着沈美云扭去,“敬美云,谢谢你。” “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乔丽华。” “也没有今天的姚志英。” “还有我曹志芳和胡青梅。” 四人齐齐的端起茶杯,朝着沈美云敬去,“美云,我们先干为敬。” 沈美云怔了一下,她捏紧了茶杯,一饮而尽,轻声道,“这一杯敬过去,敬未来。” 希望我们都有一个好的未来。 苦吃过了。 罪受过了。 眼泪也流干了。 在这里,从今天,她们所有人都从头开始。 这些年她们每一个人都太不容易。 沈美云这一句话,让原先还热闹的场景瞬间安静了下去,不知道是谁先哭了起来。 是胡青梅,她豆大的眼泪一颗一颗往下掉,声音颤抖,“我以为我会死在漠河。” 这话一落,曹志芳怔了一下,眼眶一红,苦笑一声,“谁不是呢?” “当年雪崩的时候,我都以为自己会死了,没想到熬下来了。” 一熬就是十年啊。 一个女孩子最好的青春,葬送在那苍茫的雪地里面。 姚志英咬着唇,这才把过去痛苦的回忆揭露出来,“我去过知青点的后水井无数次,每一次我都觉得自己可以跳下去一了百了。” 太苦了,种不完地,挑不完的水泡,吃不饱的饭,以及老是生病的弟弟。 她从千金小姐到下乡知青,从十指不沾阳春水,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第一次下地种田的时候,那泥泞的水田,吸水的蚂蟥,以及锋利的镰刀,一不小心就砍在了自己的小腿上。 汩汩流的鲜血,钻进了蚂蟥,刻骨铭心的痛。 她好多次好多次都熬不下去,看着那深邃的水井发呆,她在想自己跳进去了,是不是一了百了? 可是,她一了百了,弟弟怎么办? 弟弟还是个病秧子,有她在,弟弟尚且都吃不饱饭,若是她不在的时候,孱弱的弟弟是不是要被饿死? 就是这么一个信念,让姚志英一次又一次的熬下来。 乔丽华看着大家,垂着眼,“我还好,一开始难的时候,我找了候东来。” 原先以为不能提起的人,再次提起来的时候,只有一片平静,原来深爱过的人,也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平淡下去。 “后来候东来走了,好在我遇到了美云,倒也不算是吃过大亏。” 她扯了扯僵硬的嘴角,“若说唯一的吃亏,可能就是我当年企图走捷径,傍上候东来,流产了一次,以后在也不能怀孕了。” “这可能就是我的报应和教训。”她语气平静,仿佛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 这话一落,桌子上坐着的几人,下意识的跟着看了过来,“什么时候的事情,怎么从来都没听你说过?” 胡青梅甚至忘记哭了。 曹志芳也差不多,她一直和乔丽华住在一起,怎么从来都不知道这件事? 乔丽华甚至还笑的出来,“看来我当年瞒的还挺好。” “你们都不知道。” 连同屋的人都不知道,可想而知,这中间乔丽华吃了多大的苦。 这意味着她没流产过后,没坐小月子,便继续陷入了劳作。 这也意味着,她曾经在小月子期间,去冰天雪地里面扫雪。 这一副身体,被她糟践的不成样子了。 曹志芳是个急脾气,当即嚯的一下子站了起来,“乔丽华,你疯了不是?当年这么大的事情,但凡是你吱个声,都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她也罢,沈美云也罢,还有胡青梅和姚志英,她们住一个屋檐下的,她们若是知道,定然不会束手不管的。 乔丽华拍了拍曹志芳的肩膀,“消消气。” “我当年和你们说了,你们能怎么办?消息传出去了,知青点有个未婚先孕被人弄大肚子的女知青?” “我已经这样了,不能在连累你们了。”知青点的知青,在某一种程度上是一荣俱荣的。 曹志芳一下子就哭了出来,一边哭一边骂,“乔丽华,你就是个傻子笨蛋,整个知青点里面,除了洪桃姐,就属你是最傻的。” 她们这么多女知青里面,就属洪桃和乔丽华吃了最大的闷亏,还都是在男人身上吃的。 乔丽华沉默了下,良久才道,“年轻不懂事,以为榜上男人就能躲避风雨,殊不知男人才是最大的风雨。” 说到这,她苦笑了一下,带着几分释然拍了拍曹志芳的肩膀,“好了志芳,都过去了,我都不生气了,你气什么?” 曹志芳一边擦泪,一边恶狠狠的问,“你当年小产的事情,候东来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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