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一会吧,到了我叫你。”他好脾气地应下朝笙的絮叨。从他这个角度,只能看到朝笙小巧精致的下巴微收,微微卷翘的睫毛轻轻颤动,像是确实快睡过去了。 前方,司机全神贯注的开车,一心只想避开渐渐拥挤的车流,准时的接到谢先生。车后,明明座位宽敞,朝笙却坐在许云暮身旁,枕在许云暮的肩上,她百无聊赖的玩着许云暮比他大了许多的手掌,两个人就像是一对恋人。 ——许云暮被自己的想法一惊,可朝笙似乎并不觉得这一切有什么不妥。 他蓦地想起许多天前那支舞,想起言乔邀请她,而她也是这样,将手覆在言乔的掌心,尔后,她被言乔拉入舞池的中央,水晶灯下,他们旋转起舞,任谁也不能说不登对。许云暮突然感到自己的软弱卑鄙来,明知她将要有婚约,明知她曾经何其恶劣,依然沉溺于眼下小小的温情。他手指微蜷,将朝笙的手松了又握,复又松开,只虚虚连着。 朝笙垂眸,纤长的眼睫在眼下投射下浅浅的阴影,她察觉到眼前许云暮若有似无的纠结,并不言语,反手抓住了许云暮的手,声音娇蛮道:“别乱动,吵到我睡觉了。” 小白一边紧张地记录着他好感度的变动,一边尽职尽责地提醒朝笙。 “还有五分钟——” 那场改变谢朝笙与许云暮命运的车祸即将发生。 她悄然睁眼,目光散漫地看向许云暮终于回握住了的手。 …… “五、四、三……” 小白越来越紧张,它觉得宿主实在是太不管不顾了,居然要以这种方式来获得好感度。那样美丽而温柔的人,在感情上的手段却激进。它迷惑于她的复杂,却因为阅历太浅而想不出什么来。 一辆货车突然偏移了轨道,向银灰色迈巴赫撞来,前面的司机手忙脚乱,然而早就来不及了。沉闷轰然的撞击声响起,车身忽然剧烈的倾斜。 明明是短短一瞬间的事情,但对于许云暮而言,这一刻在很久很久之后,也依然像一张漫长的影片,缓缓的在他眼前回放,让他痛不欲生。 ——她骤然被巨响惊醒,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她伸手抱住了许云暮,车窗破碎,车辆翻滚,她倒在他的身上。 玻璃的碎片飞起,划过少女白色的长裙,昨夜他亲手把裙子洗净晾干,又在清晨收下来,吹干了最后一点潮湿才递给了她。她换下那身不合身的睡衣,穿回了自己的裙子,连神情都生动明亮了起来。 血珠迸开,从他眼前飞过,温热的,冰冷的,落在了他的眼中。而朝笙无力的倒在了他身上,像一道锁,从此永远地要禁锢住他。 她真的很轻,很瘦,许云暮背着她扑过蝴蝶,背着她走过沙滩,背着她爬上一层层楼梯,他从未觉得吃力过—— 血腥味传来,许云暮微微一动,好像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 朝笙倒在了他身上,修长的脖颈重重垂下,像一只濒死的天鹅。汨汨的鲜血流淌,从他的肩膀往下,黏腻而滚烫,她的呼吸声变得粗重,断断续续地传到许云暮的耳中。 他在剧烈地疼痛之中昏沉过去,天旋地转间,许云暮以为这是一场梦。 “朝朝……”
第11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1) 江岛市顶尖豪门谢家继十九年前的绑架案后再次遭祸。车祸的事情很快见报,在整个江岛传得沸沸扬扬。 闻着血味的记者赶来,拍下了车祸的现场——价值千万的迈巴赫整个车头都凹凸扭曲,车窗粉碎,漂亮的银灰色被火熏得一片黑烬,依稀可以见到从车门的缝隙里淌出的干涸血痕。车里抬出一前一后抬出两个浑身是血的人,有眼尖的记者认出,有一个便是言家夜宴那日来的谢大小姐。 小报见了天的渲染车祸的惨烈,沸沸扬扬,讨论着谢家继承人出事的影响。无数记者蹲守在谢家名下的医院外,想拿到第一手消息,知道谢家唯一继承人的境况。守在医院中的谢家人充耳不闻,只命人将医院守得严丝合缝。 因为这不单只是谢家遭遇的车祸。 “你说——朝朝不是我们的孩子?” 得知女儿出了车祸,周瑾便立刻赶来了,她向来端庄自持,嫁入谢家二十几年以来,没有什么事情叫她皱过眉。赶来医院时,眼泪虽已经忍不住,却还是勉力坚持。 她的孩子还在病房里,她不能先慌了神。 然而接下来的消息却让周瑾如遭雷击。 …… 谢敏行抱住妻子轻声安抚,然而眉头紧皱,一口郁气在心。 纵横商场三十余年,再大的风浪也都见过了,宵小暗算,尔虞我诈,通通被他碾碎,成了他的踏脚石,自认这一生所向披靡,竟然在血脉亲情上遭人愚弄二十年。 身后的病房里,两个孩子还在昏迷,面上覆着呼吸机。 如珠似宝捧在手心里的女儿并非亲生,而本该活在锦绣里的亲生儿子,却照顾了鸠占鹊巢的谢朝笙八年。 周瑾抬眼看到病房里的情景,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尤记知晓怀孕是在一个清晨,她坐在露台上,和丈夫分享为人父母的喜悦。彼时朝阳初升,鸟雀啼啭,能看到是人间四月好时节。她心念一动,说这个孩子就叫朝笙。希望她如“朝发扶桑露气新”,希望她能“三花树底坐调笙”,要她这一生都明亮顺遂。谢敏行笑着点头,说,那就这个名字吧。 是朝阳的朝,笙歌的笙。 ——她的朝朝,自襁褓之中被她照顾长大,从懵懂婴孩长成态浓意远骨肉均亭的少女。她美丽、乖巧、聪明,纵然有些贪玩任性,却始终是周瑾的骄傲。 可是今朝却知,这不是她的“朝朝”。 一腔爱意倾注,娇养大的孩子并非亲生,而自己的亲子在自己的眼前长大,她一无所知。 总是觉得许云暮亲近,小时候,他送给她一盆鸢尾,她心中喜爱,却以为是自己爱屋及乌。在他“父母”去后,她关照他,却也总隔着一层,带着怜悯,到底不曾交心。 医院满墙素白轰然入眼,周瑾忽然想起三年前,许云暮的“父母”去世,半大的少年一身白,寂寥地坐在雨里。那双往日总温和含笑的眼里都是哀恸茫然,捧着黑木盒子孤零零不知去哪。她看到了,觉得心疼,便让谢朝笙问他要不要留下来。 寸土寸金的江岛市,一方小小坟丘,榨尽亡人身前遗财,对于谢家来说,却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然而许云暮承此恩情,从此待谢朝笙更加尽心。他把自己变成了朝笙的影子,替她处理一切麻烦,替她做一切事情,只为了报答这荒谬的“恩情”。 可他这一生,本不必经历这些—— 他本该长在谢家,长在他们的爱里,生来瞩目,不罹忧愁,他不必在渔村中独自长大,坐着脏乱的货舱渡过南沙湾,漂泊到江岛,又在十六岁时成为孤儿,为偿还谢家的“恩情”照顾谢家的“大小姐”。 怎能不痛。 “阿瑾,还来得及……”谢敏行拂过妻子微乱的长发,叹息着安慰她,也安慰自己。 周瑾终于含泪呜咽,在偌大空荡的医院顶层中失声痛哭。
第12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2) 谢敏行手下的人效率很高,只要想查,总归不是天衣无缝的事情。于是,昔日眼中老实可靠的许赫如何偷偷换了孩子,如何贿赂登记员,如何将许云暮在乡下放养到十一岁,又胆大包天的把他接到谢家庄园,让他成了“谢朝笙”的玩伴,都清晰摆在他面前,如果不是一场车祸,两个人都重伤乃至失血,这场荒谬的交换不知何时才能被发现。 重伤的人中有谢家唯一的继承人,而血型吻合谢家人的,居然是许云暮,朝笙的血型与她的父母截然不同,这才牵连出这一切。 许云暮睁眼时,眼前仿佛蒙了一层薄薄的云翳,他隔着一层蒙蒙的雾,看到了头顶温柔的白色灯光。 他好像做了一场漫长的梦,又好像终于回到人间。 “……朝朝。”他在混沌的思绪中呢喃出声,眼泪无意识的滚落。然而偌大的病房之中,只有他身下这一张病床。 他撑着手坐起,先被疼痛扯出一声干咳。 “刚醒着,不要乱动。”微微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许云暮怔怔抬头,还没从长时间的昏睡中清醒。 谢敏行坐在病房的阳台里,手中的书已翻过一半。 “谢先生。”许云暮忍着痛坐起来,不想失礼。 然而他越温和知礼,作为父亲,谢敏行心里愈痛。 亏欠他十九年,为人父者,纵然是受蒙蔽,也难辞其咎。 许云暮意外于谢敏行竟然在此,看起来好像还待了很久的样子。 “谢先生,朝朝……小姐她还好吗?”但他现下并不在意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内情,他只是从未有过的极其焦灼的想朝笙。 谢敏行不语,凝视着一脸虑色的许云暮——他与阿瑾的孩子。 其实他已经来了很久了。 在许云暮和朝笙昏迷的日子里,妻子时常来看许云暮,因为内疚每每不敢久待,而朝笙则伤得更重,无论如何,到底是亲自养大的,周瑾也不忍不去看顾。 谢敏行便更多的来看许云暮。 他是严父,疼爱女儿,却比不上阿瑾与她亲近,很少和她单独待很久。 而现在亲生儿子刚被找到,正昏迷着,他有了机会端详这个孩子,与他独处。 他已经十九岁了,算半个大人,并没有在他身边长大,他也不会去注意一个管家的孩子成长为什么模样,直到血脉将他与自己、阿瑾联系起来,他才从许云暮身上看到许多往日的相似。 他长得更像自己一些,昏睡时长目阖起,也看得出是和他一样的桃花眼,然而面目轮廓温和,气质其实更像阿瑾一些。 谢敏行要忙碌的事情太多了,回到家中,工作也不能完全脱开手。余下的时间,则尽数给了妻子与孩子,他从没有关注过那个跟在谢朝笙身后的高大少年。 谢敏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询问道:“介意和我说说车祸那天的事情吗?” 他的声音似乎不似印象中冷硬,反而堪称温和。 然而许云暮无法自控,露出痛苦的神情。 他并不没有立刻答应,反而有些执拗地问:“小姐她怎么样了。” 空气中仿佛响起一声轻轻的叹息,谢敏行告诉他:“你放心,朝朝……已经脱离危险了。” ——他们两个,这样要好吗?谢敏行心里的天平兀自衡量,面上却不露一分,甚至为人父的担忧都谨慎的全部收起,不让许云暮察觉到。 车祸已经过去了一周,但对于从昏迷中醒来的许云暮而言,却仿佛昨日。 他点点头,向谢敏行道谢,然后开始回答谢敏行。许云暮刚醒,说话还有些吃力,一字一句的说,眼泪却根本停不下来,那张俊秀的脸上落满泪水,滑过红肿的伤口,看起来滑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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