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很小,客厅和厨房加起来只有十几平,但东西不多,收拾得也干净,看得出住在这儿的人自律且勤勉——总之显得并不太局促。 她看着许云暮弯身,取出一双棉质的拖鞋,放在了她的面前。 “没什么人来过,所以——” 朝笙懒散地抢白:“所以,你并没有准备客人的鞋子。” 许云暮难得有些局促,父母去后,他独自在此,日常生活只剩下照料朝笙,偿还谢家的恩情,余下的时间他在那个巨大而寂静的温室里度过,一个人独处,他确实不曾有过很多的交际。 “算啦。”朝笙酒意还没有散干净,她嘟嘟囔囔,“我不想穿你穿过的。” 她脱了鞋袜,雪白的双足踩在木质的地板上,一股凉意钻入脚心,她轻轻的抖了下。许云暮欲言又止,担心她着凉,又看着她浑不在意,直奔浴室而去——今夜一身酒味,忍无可忍。 许云暮将她的鞋子摆好,对她的任性早已习惯。 浴室忽然传来一声惊呼,朝笙在里面气冲冲地叫许云暮的名字。 许云暮走了过去,离关紧的浴室门还差着两三步。青年局促的声音响起:“怎么了?” 朝笙推开浴室的门,一副恶狠狠的表情。许云暮只好往里看去,花洒滴着水,她的发梢也滴着水。 她浑然不觉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在许云暮面前她丝毫不顾及自己的身份和伪装。 “没有热水。”朝笙冷冰冰地看着许云暮,双手环胸,仿佛这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 许云暮抬头看一眼热水器,有些无奈——这儿当然和谢家主宅里属于朝笙那堪称豪奢的卧室不同,自然也没有随时随地无穷无尽的热水。 “抱歉,热水器没开。”其实夏天的时候他总是洗冷水澡,江岛市的夏天闷热之至,他一直不太喜欢这样的气候。 他抬手,打开热水器,朝笙身上湿哒哒的水还在往下淌,他感到有些棘手,因为热水还要一段时间才能热,然而眼前的大小姐明显心情又坏了起来。好像在昏暗的楼道软声道歉的人是他错觉。 “先出来吹干头发吧,热水还要一会儿,别感冒了。” “我还要换身衣服。” “知道了。”他点点头,询问她的意见,“我有一身新买的睡衣,你介意吗?” 朝笙略略歪头:“除了这个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许云暮无声叹气,他就知道。 可是为什么——反倒不觉得厌烦,还能再忍耐下去呢。 他很快拿着睡衣来了浴室,递给了朝笙。 是一身灰色的睡衣,尺码明显不合身,毕竟许云暮高大,还有线条流畅明显的肌肉,和因体弱而有些过于纤细的朝笙比,简直不要太明显。 朝笙也发现了这一点,她从浴室出来时,脸上的嫌弃之味很明显。 许云暮正在整理房间。他的房间也不大,胜在干净整洁,并且十分的简约,他好像没有什么多余的喜好,将一切都压缩到简单。朝笙环视这个房间,倒不排斥在这儿过一夜——至于许云暮要睡到哪儿,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他已经铺好了床,还换上了新的床单——对于朝笙的时不时的吹毛求疵,他已经十分的应对坦然。 朝笙还算满意,坐在了床头,双腿自然而然的垂着,过长的裤腿盖住了她雪白的脚,像穿了一条比例不太好看的长裙。她满头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披着,时不时落下几滴水来。 吹风机的声音响起,许云暮的手抚上她湿漉漉的头发,热风对准了他宽阔的手,落在了朝笙柔软细长的头发上。 朝笙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切,像一只妄自尊大的猫,一点也不觉得许云暮或许也需要休息。 许云暮实在很会替人考虑,或者说,很会替朝笙考虑——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几乎是他的本能。 但朝笙没有丝毫愧疚,她被暖风曛得有些困倦,头也忍不住一点一点往下低去,许云暮不知道要不要伸手扶住她,觉得僭越,又有些不敢离她太近。最后在犹豫之中,许云暮眼睁睁看着朝笙一头栽了下去,脸直接砸在了枕头上。 还是个荞麦枕?! 她撑着手臂重新坐起来,有些吃痛的揉着纤巧的鼻头。朝笙抱怨道:“许云暮,你怎么没扶住我。” 她的头发从他手中滑落,垂了下去,许云暮惊觉她的头发已经快长到腰际了,衬得她向来盛气凌人的美丽多了几分柔和。 许云暮被她通红的鼻头逗笑了,他温声说着抱歉,但朝笙分明听出了一丝揶揄。 敢笑话她了。 她仰起脸看向许云暮,他一脸正色,认真地拿着吹风机,让热风流过他指尖握着的一捧乌发。 许云暮和她的眼睛对上,看到朝笙的潋滟如琉璃的眼中映着他的脸,神情是难得的认真。 他心跳漏了一拍,又有些欲盖弥彰的移开了眼睛。 “头发快吹干了,别乱动。”他不轻不重地补充了一句,哄着朝笙重新坐好。 房间里只有向上浮起的热风,和吹风机低沉的呼声。他感受着掌心的发丝渐渐变得柔软而干燥,缓缓的松开了手。
第10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0) 折腾了半天,朝笙终于满意了,暖烘烘的头发随着她身体的向下而坠起,她陷进柔软的散发着皂香的被窝。 “我要睡了。”她向许云暮宣布,“明天记得早点叫醒我。” 许云暮站在床边,看着她卷着被子翻了个身,很快露出困倦的神情。 他沉默了一瞬间,想起自己好像没有地方睡了。 许云暮被她磨得毫无脾气,认命的去了浴室,把她随意丢在洗手池里的长裙浸在了水里。丝缎的布料手感冰凉,他掌心却发烫——一刻之前,有一个人穿着它来到了他的家。许云暮到底只有十九岁,思绪难得乱飞,却还是认真地把裙子洗得干干净净,拧干,晾了起来。 陪着朝笙折腾了大半个晚上,回过神来,困意来得更沉。 他压着呵欠,轻轻走进了卧室。那个素来骄奢的大小姐安然睡在他小小的房间里,把被子裹得像一个小小的茧。夜灯的光柔和暗淡,勾勒她面庞如一张沉静的画。 许云暮脸上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笑。他动作极轻的推开衣柜的门,取出一床薄毯,拢着靠在了客厅的小沙发上。 醒来的时候,绯色的朝云染红了窗帘浅色的幕。朝笙撑着手坐起来,眼神中不带一点宿醉的疲惫。许云暮把她照顾得很好,自己却睡得很沉。朝笙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趿拉着拖鞋,慢悠悠晃到了客厅。 她微微弯身,饶有兴致地看着熟睡中的许云暮。许云暮的面容其实是生得十分俊朗的,轮廓清晰,气质却温和,总让人愿意生出亲近之意来。她伸出手,几乎差点儿碰到了许云暮纤长卷翘的睫毛,又不想让他察觉。 朝笙收回了手。 许云暮若有所觉,有些迷糊地睁开眼。他窝在不大的单人沙发上,长手长脚只能蜷缩起来,给人看出来一点可怜的意味来。 许云暮还有些愣神,就见到朝笙站在他面前,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你起得比我晚。” 朝笙抽起他身上的薄毯,催促许云暮他起身,他也没有被这位大小姐吵醒的不虞,只温声道:“抱歉,睡太沉了。” 朝笙轻哼了声,勉强算作不计较这件事情。 窗外的清晨渐渐明亮,他走了过去,拉开了米色的窗帘,看到树木掩映之外白色的谢家主宅。 百米之隔,两个世界。这么多年来,许云暮就是这样,在这望着那栋城堡般的豪华住宅,望着一个和他有着截然不同人生的人,然后,和他的养父母一样,走过来,为这个三口之家服务。 朝笙顺势霸占了单人沙发,懒声道:“许云暮,你好磨蹭啊——我们过会儿就要出发啦。”清浅的阳光隔着微绿的玻璃窗照了进来,落在她姣好精致的面孔上,少女神情慵懒,带着不自觉地随意风情。 许云暮嗯了一声,然后一如即往地蹲下,替她挽起了过长的裤脚。崭新的白色棉袜不知何时早已拿出来,就像朝笙从Silver醒来的第一个早晨时一样,许云暮将袜子套在了她微微泛凉的脚上:“别感冒了。” 他很细致,温热的掌心触了上去,一丝不苟,毫不逾越,可是只有许云暮心里知道,自己居然想就这样握住她的脚踝,让她被禁锢在自己面前,看着他—— 明明和之前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好感度已经到了70,许云暮根本无法和从前一样,平心静气的面对他们过于亲近的关系。 朝笙看着他眼神中压抑着的情愫和渴望,任由许云暮一如既往细心地照顾。 棉质的袜子很柔软,许云暮半蹲着,骨节分明的手一只捏着她的脚踝,一只则利落将袜子向上推起,盖过她微微泛粉的肌肤——一开始作为“大哥哥”、“朋友”的责任,再后来是地位悬殊后的工作,他从始至终跟着她,照顾她,没有变过。 他实在挑不出什么错来,如果太过善良或是宽容是错的话,那倒另当别论。朝笙散漫地想。 她以侵略性的目光注视着他,眼前温润的少年是她的任务目标,他原本是一颗珍珠,但被人换进了鱼目堆中,一无所知,从不自苦。她只是稍稍软化了些态度,蓄意接近,许云暮就卸下了心防,、若不是原来的谢朝笙太丧心病狂,他也许不会黑化成后面那样。 于是朝笙像小时候那样,伸出了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头。 许云暮的手一顿,而后松开:“好了,我去取车。” 朝笙想到之后的剧情,嘴角勾起一抹明艳的笑:“快点。” 许云暮效率很高,等朝笙慢悠悠走到了庄园前的广场时,许云暮早已经打点好,和周瑾报备了朝笙的行程,周瑾向来放心他,只让朝笙早去早回,别让谢敏行等太久。 谢家的司机业已准备妥当,许云暮只负责朝笙的出行,谢敏行和周瑾都有他们各自的司机。 朝笙看过去,银灰色的车在晨光中像把锋利的刀锋,割开了乳白的朝雾。 朝笙揉了揉困倦的眼睛,眼角攒出生理性的泪水来,她随口道:“走吧。” 许云暮替她拉开了车门。 江岛市不愧为亚东的金融中心,清晨就已经满城喧嚣,熙熙攘攘的人群在雾色中穿梭,为这座城市的运转而奔波。 车窗外,日光从云霞中升起,从西子山一直到伊丽莎白港,绚烂绮丽的光向上飘升,好像是天河落到了人间。朝云如练,银灰色的车如一道疾驰的线,向郊外的港星机场驶去。 朝笙嘟哝着抱怨,靠在了许云暮的肩:“起得太早了。现在就困了” 她随意捏着许云暮的手玩,力气小得像只猫在许云暮的掌心踩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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