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书玉嘴里塞的都是饭,隔了好一会儿,才把嘴巴里的饭菜咽下去,道:“杨洛锦是谁?” 听起来不是个好人。 意料之中的叱责没到,反而是一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晏华道:“太子,他说他如今已不是太子,不该以旧称呼叫他,叫他名字就好。” 钟书玉点头,倒像他能说出来的话。接着,她又道:“明日上朝,我与你一起。” “好。” 间灵族发生的事,对这里毫无影响,朝堂之上依旧一副其乐融融之象。 回到这儿,太子…不,杨洛锦好似回到家乡,他身着朝服,一点没有太子落入凡尘的颓靡之色,反而神采奕奕地大谈特谈: “陛下,臣认为当下该停止争斗,减少税收,大兴农业水利。人族寿数短暂,若以如今情形继续,不出百年人数会少一半。贵人们以人族为食,若没了人,岂不是要饿肚子。故而,让人族休养生息,多多生育才是正事,这样,人族才能千秋万代供奉于您。” 此话,连朝中几个一开始便倒戈魔族的人都不忍听。他说得话乍一听为人族好,仔细想想,这不是把活生生的人,当作粮食来评判了吗? 在他眼中,人与地里的稻谷,圈中的牛羊几乎没了区别。 妖族的人调侃:“太子殿下不愧是人中翘楚,想出来的主意都如此与众不同。” 杨洛锦浅笑,应道:“不敢不敢,我哪儿敢自称太子,大人莫要折煞我了。” 钟书玉听得头疼,去了偏殿等他们下朝。她特意嘱咐过,下了朝,让杨洛锦过来找她。这是她身为皇后的权力。 她不在,晏华没兴趣听他们废话,匆匆散了朝,坐在龙椅上等她。他无聊地支着脑袋,在想钟书玉会和这个人族聊什么。 只要他想,他完全可以知道偏殿内发生的一切,可钟书玉不愿意,她会生气。 让钟书玉生气的事,他一件都不会做。 偏殿内,屏退了所有宫人让这里看起来有点冷清。 杨洛锦刚一进门,便瞧见钟书玉坐在榻上,端着茶杯轻抿了一口。 她瘦了许多,脸颊陷进去,比初见时更添几分清冷沉闷,印象里,这似乎是一个极活泼的少女,臂膀浑圆,小腿结实,一夜可行十几里。 现在的她身着华服,更像京中贵女。 这不像她。 杨洛锦苦笑,何止是她,他们,都改变了许多。 “参见皇后娘娘。” “跪下。”钟书玉面无表情道,“你还不配站着与我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写大纲的时候图方便,写了个【太子谈人族可持续发展】,写正文的时候思索半天,这玩意儿咋写
第58章 今日之前,钟书玉一直在想,或许太子和南宫慕羽一样,有自己的谋划,在事成之前不宜告诉任何人。 可随着一个个骇人听闻的字句说出口,她实在难以自我欺骗,这是人能说出来的话吗?但凡有一点良知,也想不到把人当牲口一般养起来吧。 是她想多了,自小被特权滋养长大的人,怎会在意普通百姓的生死,魔族再怎么吃,也吃不到他们头上。 “呵呵。”杨洛锦笑了一声,朝四处看道,“我只跪我的主子。” “太子殿下对当狗这般有天分,真让人惊讶。” “皇后娘娘莫要说笑了,我一条狗,算什么太子……您若愿意当我娘,这个称呼,也算得上合适。” “滚!”钟书玉发现,不管她说什么,杨洛锦都照单全收,他没脸没皮的样子简直令人不齿,所有语言攻击,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钟书玉冷笑,“我是真的蠢,竟以为你有不得已的苦衷,特意来问你一句,现在看来,那些人说的对。” 杨洛锦笑了一下,对此不置可否,他兴致缺缺,没有和她聊家常的兴趣,又或者说,类似的话他听过太多太多,耳朵都起了茧,懒得再听这些没新意的东西: “您不如好好劝劝陛下,多吃点药,魔气伤身,时间长了,难免会对您的身体造成损伤,就算为了您的玉体,您也该多费点心。” 钟书玉冷冷道:“我不像你,做不到这么冷血。” 杨洛锦没什么表情:“死都死了,别浪费。” “滚!”钟书玉把手边的茶杯砸过去,茶水泼了他满身,红色的朝服上洇出一片暗痕。 杨洛锦不生气,他轻轻拂去衣襟上的茶叶,行了一礼:“臣告退。” 临出门时,他忽然回头,又道:“你从未出过皇宫吧,有时间出去走走,现在的盛京,与以前很不一样。另外,别浪费。” 钟书玉气得咬牙切齿。 但他说的对,钟书玉已经很长很长时间,没上过街了。上一次,好像是她当街抢马,一路跑到寒山。 人走了,晏华找来,钟书玉想了想,问:“你的头发能不能变成黑色?” 晏华略一思索:“可以。” 话音刚落,他的长发从发根开始一寸寸变黑,直至整副面孔看起来与人族无异,他捻起微卷的长发,问,“这样可以吗?” 这张脸,很难不引人注目。 钟书玉沉思片刻:“你还是戴个帷帽吧。” 两人回寝宫换了套朴素点的衣服,没带任何宫人,悄无声息地上了街。 盛京一幅萧条之景。 许久未出门,街上的乞丐比以前多了许多,这两三个,那三四个地凑在一起,瞧见生面孔,一双双漆黑的面孔透过脏乱的头发,紧紧盯着他们。 钟书玉感到害怕。 街上几乎没什么人,有也是些男子,看不见女人和小孩。竟有几家铺子开着,门口站了好几个手拿棍棒的壮汉,其中赌坊和青楼最为热闹,大白天也能听见其中的喧嚣声。 钟书玉认得这几间铺子的主人,是她三省神院的一位同窗家的产业,当初将她掳走,关进地下室做合欢散的正是这位。 特殊时期,唯有手段狠辣之人,才能混得风生水起。 晏华不喜欢这儿,这样的场景一千年前他看够了,没什么意思,不如待在寝宫与钟书玉窝在床榻上,可钟书玉喜欢,他只能勉为其难跟着。 再往前走了走,钟书玉听到一阵阵哭声,她循声看去,是一个与她爹年纪差不多的男人,男人一边痛哭,一边敲一扇木门,嗓音沙哑,听不出他在说什么。 钟书玉连忙走去,问:“大叔,您这是做什么。” 分明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句话,男人却如见鬼一样伸手来挡,哭道:“别打我,求您别打我,放了我女儿吧,我做什么都愿意……” 他神志不清,说话也语无伦次,钟书玉注意到,他手腕,小腿上有很多棍伤,深秋的季节衣着单薄,指尖冻得发紫。 这人疯了,在这样的环境里,活不久。 迟疑的功夫,有脚步声传来,木门吱呀一声打开。几个男子抬着一个麻袋出来。疯子眼睛一亮,扑上去抓住那人的腿,大喊:“把我女儿还给我!” “去你的!”为首的男子一脚踹出,正中疯子心口,疯子人都僵了,慢慢往后退,躺倒在地上。踹人的看都没看,继续抬着东西往外走。 麻袋里装的,似乎是一个人,一个瘦小的,死去多时的人。 有人在旁边看着,他们仍肆无忌惮,恐怕这种事没少做。麻袋没丢远,随便找了个巷子口一丢,几人便回去了。 恶心粘腻的眼神在钟书玉身上稍一停留,一股巨大的恐慌感瞬间席卷而来,几个男人这才注意到她身边的高挑少年,似乎,是惹不起的货色。 几人立刻跑回去关上门。 晏华想杀人。 他以情绪为食,自然知晓几人对钟书玉什么想法,魔气在指尖聚集,一想到曾答应钟书玉的话,他又硬生生忍了下去。 钟书玉去看疯子,他瘦骨嶙峋,那一脚踹断了他的肋骨,伤了他的内脏,这会儿已经进气少,出气多了。那双灰败的眸子盯着天空,嘴里呢喃道:把我……女儿……还给…… 那扇门后,是盛京最大的青楼。 魔吃人,人亦吃人,被魔吃,和被人吃,有本质上的区别吗? 周围传来细细簌簌的响声,钟书玉朝声音来处看去,是几个乞丐,解开了麻袋,将里面遍体鳞伤,死去多时的女子掏出来,一点点往巷子深处拖去。 “站住!” 听见她的声音,几人动作更快,下一刻,一道黑气袭去,几人狠狠摔在墙上,“哎呦”叫唤起来。 “别过去。”晏华抬手,女子的尸体飞了过来,落在两人面前。 巷子里的场景,不适合让她看见。 女子年纪很小,比钟书玉还小,她浑身是伤,额头有一道凹痕,把骨头都砸进去了。钟书玉不忍看,那里面磋磨人的手段成百上千,死的,又何止这一个。 “要怎么办?”晏华问。 钟书玉想了想,若埋在郊外,她的尸身还是会被挖出来,留在这儿,恐怕下场更惨。考虑来,考虑去,都寻不到一个妥帖的办法。 她讪笑一声:“毁了吧,起码走得干净。” 这世道,还不如从未活过。 “好。” 女子残破的身躯顿时化作一阵血雾,消散在空气中。 远处传来喧闹声。 车马开道,十几个家仆手拿棍棒立在一边,护着一辆马车停在珍宝阁前。马车里,走下一个衣着华贵的女子。 女子用绣着兰花的手帕捂着口鼻,厌弃地在丫鬟搀扶下下了马车。原本,她不该亲自来,放在以前,她要什么,只需写一个单子,自有人亲自送上门。 今时不同往日,盛京什么东西都贵得要命,一个小小的珍珠,能让无数人不要命去抢。店家赔不起,不愿送上门,除非府中有养私兵,由私兵上门来拿。 她家一个小小尚书府,还养不起。 尚书之女刚一走近店内,掌柜便迎了上来,道:“您预定的金海棠珍珠步摇已定好,小的这就去给您拿,不过价格嘛,要加二十两。” “二十两?”尚书之女冷哼一声,“一个二百两的簪子一个月内涨价三次,如今还要涨,可是看不上我们尚书府?” “怎敢?”掌柜赔笑道,“这都是东家定的,我哪儿敢作主。您也知道,眼下如此形势,粮食一天一个价,说不定哪天什么都买不到了,总要多做打算。” “哼,谁饿肚子你家主子都不会饿肚子。行了,二十两就二十两,莫非过几日宴会要用,我非要亲自问问你家主子。” 说罢,将一袋钱丢下,转身离开。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大街小巷,多得是粮价虚高,吃不起饭的平民百姓在沿街乞讨,而世家小姐,为一支宴会上戴一次的步摇付出足以拯救数十人的银两。 二十两,在以前,足够七十二坊一个三口之家过一整年。四百两,在现在,可以买上百石粮食,救活无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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