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钟书玉说:“我有点理解你了。” “嗯?” 钟书玉:“我想杀人。” 晏华轻笑:“好。” 他会答应钟书玉任何事,她想杀人,他就做她的刀,绝不弄脏她一片裙摆。 他们去了那间青楼。 前院歌舞升平,一副繁荣之景,后院逼仄寒冷,到处是凶神恶煞的首位,还有无数逼迫良家女子就范的手段。 两人从那间小木门进去,堂而皇之地闯入,里面的人迅速反应过来,手拿棍棒朝他们袭来。有了钟书玉的承诺,晏华不必收敛,手指都不需要抬,一进入他设立的范围,那些人就会立刻化作血雾,消失不见。 “魔神!是魔神!” 有人猜到,几人丢下棍棒,纷纷跪倒在地求饶,涕泗横流的模样,看不出半点之前的嚣张。 “那些女子在何处?”钟书玉问。 其中一人颤颤巍巍地抬手,指向其中一个屋子。钟书玉闯了进去,里面的稻草堆里躺了好几个女子,她们如受惊的兔子般缩在一起,恐惧地望向门口。 年纪大的,与钟书玉一样年岁,年纪小的,只有七八岁,还是个孩子。 “还有吗?” 这不应该是个疑问句,歌舞升平的前院是盛京最大的花楼,它共有五层,房间加起来比三省神院还大,怎会只有十几个? 钟书玉没犹豫,随手拿了一把刀,闯入了青楼。 脂粉香浓郁到呛鼻子。 钟书玉完全忘了自己做了什么,她只记得血腥味让人想吐,有人上来拦她,接着是一片血红。到处是奔跑尖叫的人,美酒佳肴撒了满地,被人踩得到处都是。 她好累,她好像砍了很多东西,獐头鼠目,满脸刻薄的东西;脑满肠肥,姿态猥琐的东西。是的,东西,钟书玉很难把它们和人相提并论。 毕竟是人的话,又怎么会残害人呢?比魔、比妖还残忍,它们一定不是人。 砍累了,她丢掉卷刃的刀,在正厅里挑了个位置坐下,看满地乱跑的“东西”。她为了看真切一点,拂去桌上的残羹冷炙,把椅子摆上去,坐在椅上看,欣赏着这一场声势浩大的戏。 钟书玉突然觉得,有晏华在身边也不错。 人会累,魔不会,她累了只管休息,晏华会为她解决掉剩下的。 等钟书玉回神时,楼内血流成河,她救下的女子在脚边站成一排,一些胆小吓晕的,也被身边的人搀扶着,立在一旁。 这些人里,一部分被家里人卖进来换粮食,一部分被人套麻袋拐进青楼,还有一部分,和十年前的钟书玉一样,被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送进来抵债。 楼外虎视眈眈,饥肠辘辘的乞丐透过窗棂,紧紧盯着里面的人,如鬣狗一般,只等狮子放松警惕,迅速冲进来咬一口肉离开。 这些女子,绝不能放走。 钟书玉道:“晏华,麻烦你带她们回宫安置,若有人起心思,格杀勿论。” “好。”晏华听出她话里另一层意思,问,“那你呢?” “我……”钟书玉垂眼,“去找一个答案。”
第59章 杨洛锦看到钟书玉时,吓了一跳。 她浑身是血,有些血已经干涸,凝固在她身上,像一个腥臭的盔甲。她面无表情地走进书房,坐在榻上,道:“让你的人走远一点。” 杨洛锦没说话,他挥挥手,让伺候的下人们离开。 门窗被关上,确认人走远后,他放下手中的书,道:“你出过门了。” 是陈述,不是疑问。 她这副模样,应当想明白了杨洛锦的话。 “嗯。”钟书玉轻轻应了一声。 其实他没错,人与人之间,早就形成了吃与被吃的关系。十年前,钟文宣只因帮一个苦命女子说了句话,便被赌坊老板记恨上,从此与亲人分离,再未归家。 钟家什么都没做,只因赌坊老板一面之词,年仅八岁的钟书玉差点被人掳走卖进青楼,钟父掏出多年积蓄才留下女儿。 千年前,因得了修行天分,被五大家族哄骗换身惨死的人;当今,只因得罪贵人,便被残忍杀害暴尸荒野的人;这些人何其多。 魔族以情绪为食,杀人取乐,人以五谷杂粮为食,压榨起同族来,与魔族不逞多让。 杨洛锦的提议没错,他只是拂去了表面那层漂亮的空壳,把内里肮脏虚伪的本质说出来了而已,他有什么错? 钟书玉问:“你的谋划是什么?和我说那些,总不能是想让我看看现今的盛京百姓有多苦吧。” 杨洛锦笑了笑:“皇后娘娘说笑了,我能有什么谋划?” “他不在。”钟书玉知道他在担心什么,道,“他很听我的话,我不让他来,他就不会跟来。” “真好。”杨洛锦道,“曦沐是自杀。” 什么? 钟书玉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杨洛锦解释:“你应该清楚,魔神是神,与我们有本质的区别。南宫问雪神力不足以封印他,所以,我们得想别的办法。” 这个办法,便是下毒。 魔以情绪为食,不吃五谷杂粮,想给他下毒简直难如登天。杨洛锦一筹莫展之际,正好听到钟书玉即将册立为后的消息。 人与魔不相合,长期相处,必然会被魔气侵蚀,从五脏六腑开始腐烂,神仙难救。间灵族乃天地灵气所化,他们的身体,可以驱除世间一切浊气,包括魔气。 只要魔神吃下间灵族人做成的药,就能暂时驱除体内魔气,与普通人无异。杨洛锦当即想出一个计谋。 他们无法短时间内提升南宫问雪的功力,但他们可以削弱魔神的力量,无需太多,只要以南宫问雪的力量足以封印他就够了。 按计划,曦沐服了毒,在魔神找来时故意激怒他自杀,由杨洛锦想办法劝魔神带他回盛京。计划中唯一的纰漏是,魔神没吃。 或许,关键在于钟书玉。 杨洛锦故意在朝堂上大放厥词,不是为了当魔族的狗,而是想让钟书玉注意到他,主动来找他。 他赌对了,以钟书玉的性格,她绝不会坐视不理。 软榻上,浑身是血的钟书玉下意识抚上指根,那儿有一个碧绿色的纹样,所以,他早知道自己会死,故意和她结的婚契? 为什么呢?为了把自己无穷无尽的寿命送给她吗?这是他唯一能为钟书玉做的事? “你别怪他。”杨洛锦道。 钟书玉缓缓摇头:“不会。” 他们都在为一个目标前行,她又怎么会怪。 “云州也很痛苦,可我们没有其他办法了。” 这件事里的牺牲者何止一个。 钟书玉心口一阵钝痛,那是她的夫君,只听到他的名字,心中就升起暖意的人,他们好像很久没见面了。 “要我做什么?”钟书玉问,“哄他吃药?” “是,但不着急。”杨洛锦道,“我还有另一个计划。” 朝中世家林立,大部分财富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此次魔神出世,他们更是拼命敛财,以往没什么人注意的药材,被炒成天价,一石粮食从刚开始的十余两,逐渐涨成二十两,三十两,四十两。 吃不起饭的百姓遍布大街小巷,父亲卖女儿,丈夫卖妻子,只为一口温饱。而世家大族,这样的时节宴会不断,粮食堆了满仓,吃剩的酒肉随意丢弃腐烂。 田里无人劳作,赌坊和青楼倒人满为患。 只要最顶上那些人多活一天,他们的天,就不会晴。 杨洛锦道:“威胁人族的,从不是封印里的魔。” 钟书玉离开时,天已经黑了。 晏华在门口等她,手里提着一盏灯,没其他人。他长得很好看,一头璀璨的红发,如宝石一般绚烂,他肤色极白,好似从未见过太阳般,黑暗中如牛奶一般。 五官精致,身材高挑,美得不像人。 钟书玉觉得,自己真占便宜。她嫁……呃,说娶比较合适吧,她娶过的几个男人,长得都很不错,身份高贵,万中无一。 其中最最普通的人族,也是人中龙凤,盛京万千少女想嫁的梦中情郎。 放在以前,钟书玉睡前幻想都不敢这么想,现在竟然发生了。 可她开心不起来。 钟书玉揽住晏华的胳膊,亲昵地像一对寻常夫妻,两人走在回宫的路上,她说:“曦沐是间灵族族长,由他做成的药效果想必更好一些,晏华,我怕死的很,你给我拿一颗,我也要。” 晏华微怔,静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没那么多药,还是留给我吧。” “嗯。” 回到寝宫,先烧水沐浴。钟书玉身上很多血,大部分已经干涸,洗不下来,晏华用温热的湿毛巾敷着,等软化了才一点点擦干净。 钟书玉累极了,这一个月发生了太多事,她身体大不如前,如今连南宫问雪都比不过。她躺在水里,任由晏华帮她清理。 弹指便能杀一人的魔神,此刻神色认真。血迹很难清理,幸好,他有的是耐心。他很温柔,生怕弄疼钟书玉,血迹一点一点褪去,露出她本来的皮肤。原本一刻可做好的事,他做了半个时辰。 钟书玉瘦了很多,原本圆润的胳膊变得干瘦,整个人轻飘飘的,抱在怀里几乎没什么重量。 奇怪,她今日十分黏人,洗澡的时候窝在晏华怀里,像只受惊的小猫,哼哼唧唧求主人安慰。印象里的钟书玉很坚强,像一颗坚韧的小草,从未露出如此脆弱的神色。 晏华胸腔暖暖的,似包了一汪温水,他没有心,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手不自觉地抱得更紧。 洗完澡,他帮钟书玉擦干,抱着她去了床上。秋风萧瑟,窗外满是恐怖的风声,晏华摸了摸她的脸,温柔道:“睡吧,我陪着你。” “进来。”钟书玉把被子掀开一角。 她今天,主动的不像她。 晏华略一迟疑,应了。 刚躺下,温热又柔软的身体钻进怀里,属于少女的馨香扑了满怀,钟书玉搂着他的脖子,眼睛如春水一般柔亮:“要做吗?” “嗯?”他还不太了解人族的语言。 钟书玉没再问,直接亲了上去。 他看起来傻傻的,亲吻也傻傻的,明明任他索取,却僵在那儿不敢动。钟书玉只好自己主动,在被子中摸索到他的手按在胸前的柔软上。 他后撤半寸,收回手,轻轻抚上她的脸颊:“别这样。” 他从前不懂情爱,以为情爱是肮脏的□□欢愉,直到认识钟书玉,才晓得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如此甜蜜。等轮到他,他却尝到苦涩。 苦味从舌根一直蔓延到心口,原本空荡荡的躯壳内,好似生出了血肉,这种感觉不太舒服,他却,舍不得拒绝。 “为什么?”钟书玉靠近了几分,轻喘道,“你不是很早就想吗?我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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