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山海今的古今穿越部。 她才想起来,最近在数学这门课上,用脑过度,到了送外卖的日子,竟然忘记了,到楼下快递架上,瞅一瞅,有没五福饼干送到。 不过,也无所谓了。 “hi,小椰子。” 今天,小vi到的比她还早,“你这一次的行头,跟上一次……一模一样诶!怎么,起晚了,懒得重新搭配?” “这是原因之一。” 苏椰一本正经说着,“我在香港这个副本里的人设定位,是穷苦人家早早出来打工的孩子,一天换一套衣服,也是不实际的。” “嗯,你说的靠谱。”小vi表示认可。 “最后一次搭档了……” 苏椰向虚空中,伸出了手。 下一秒,手心里感受到了一阵酥痒,她笑了,继续说着,“祝我们合作顺利,圆满收官。” “不,没准还有新的项目,还有下一次呢!” 小vi的语气里,充满了不舍。 像个人类一样,特别地动情。 就在这时,食盒子到了。 这一次的食盒子外表,怎么说呢,挺朴实。 朴实得过了头…… 就是一个长方形的不锈钢饭盒,很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淳朴气息。 小vi解释,“这个,叫05式单兵餐盒,是特种部队野外作战时,常用到的随身装备。” 接着,它在虚空中划开了一道亮屏。 叫苏椰看看清楚,这一趟,要送给丁履先生品尝的美食。 也就是《寻荒记》的男主燕子垒,穿越到南北朝时期,吃上的第一顿饭—— 莲心媚。
第121章 丁履VS莲心媚2…… 食盒子的外表,看上去平平无奇,甚至有点返祖。 内部的构造么,跟传统的不锈钢饭盒,区别也不大,就是材料比较高科技,跟之前的十个食盒子一样,保温也保鲜。 不过,附在盒盖夹层里,那一套“四功一体”的刀叉勺具,精巧别致又不占地儿,瞧的苏椰心里都种草了呢。想着送完外 卖回来,就去网上搜搜同款,买一套来自用。等到了秋天,带阳阳去露营,应该用得着。 上面一层,放着一个大包,荷叶包裹成的粉蒸肉; 墨绿色的荷叶里面,是交叠的两层红白相间,泛着光泽,肥美诱人的五花肉,再里面,是桂花瓣混着桂花蜜的糯米饭。 下面一层,放着一个小碗,莼菜炖成的解腻清汤。 小vi从旁解说,“这个食盒子的体积,比较大,是正常05式单兵餐具里,那种饭盒的两倍。” 不一会儿,传送带上,又出现了一个迷彩携行包。 苏椰不解:“这是?” “是跟这个食盒子配套的。” 小vi进一步解说,“《寻荒记》的男主燕子垒,在20世纪,无论丛林演习,还是实地作战,都背着这个携行包。丁履先生看到以后,会更有带入感。也更能感受到,我们这个项目组的用心。不会因为,他的小说写到后面,总是有情节无文笔,遣词造句跟初中生一个水平,而怠慢他。” 苏椰了然。 *** 《寻荒记》是一本少有的,以两晋南北朝为背景的武侠小说。 灵感来源于,南朝两位科学家,何承天与祖冲之所著的两本《安边论》。 一本阐明,如何以边荒之地为缓冲带,抵御北魏的南侵;一本提倡,利用地理优势,发展边荒之地的商业,同时,也要开垦荒地,不忘农业为本,以巩固边防,安定民生。 丁履给自己笔下的边荒之地,取名为四方镇。 四方镇的原型,就是历史上H省的项城—— 它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位于淮水与泗水之间。 在此之上,丁履又联想到了二战后,香港本土涌入了几批或有苦衷,或有目的,各色人士的混乱状况,才创作出了《寻荒记》。 公元383年,爆发了淝水之战。 历史课本上,称其为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 淝水之战结束,淮水与泗水的周边,方圆百里,荒无人烟,成为了南、北政权之间的缓冲地带。 南、北政权各自独立,不通往来。 这里就成了南、北方之间,走私贸易的转运中心,久而久之,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四方集。 也就有了四方镇。 *** 故事的开始,四方镇是一片蛮荒之地,鱼龙混杂。 不同的人,从不同的地方,先后来到了这里。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祖上没有田产,穷到租不起良田,拎着一把锄头,来到了这片荒蛮之地,想要用一双勤劳的手,开垦出属于自己的良田;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成了榜上悬赏的通缉犯,被逮着了,就要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关一辈子,想要在这个三不管的地带,由头来过;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被贪财的父母,卖给了地主家病恹恹的傻儿子冲喜,不想后半辈子守寡,半路逃婚,逃到了这里;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有着体面身份,偷摸来到这里,放纵自我; 有的人,在自己家乡,做着小本生意,想要把手上产量富余的货品,卖给稀缺的对面,以求卖上更好的价钱; 有的人,在朝廷的谍报组织工作,来到了这里,与安插在对面的暗探,交换情报; 有的人,收了重金,按照雇主的指示,来到了这里,追杀雇主的仇家…… ………………………………… 这里没有王法,金钱至上。 有的是赌/场,有的是青楼,有的是黑/帮,有的是各种在南、北两地,都不容于法理的交易,充满了危险,也处处是机会。 各方势力之间,每隔五年,就商量着签订一份象征性的共处协议。 来到这里的人们,大多抱着过客心态。 想要大捞一笔之后,就去别的地方,过安宁稳定的生活。 *** 穿越之前的燕子垒,是一个三十出头,精力正旺的特种兵。 在一次野战任务中,误入了时间黑洞。 他穿着作战服,背着携行包,来到了四方镇。 一睁眼,就瞧见一个恶霸,在欺凌一个卖荷叶饭的农家女,掀了人家的摊子,还用她爷爷的性命,威胁她在这片乱草丛里,委身于自己。 燕子垒正义感爆棚,运用格斗技术,几下解决了恶霸。 胡媚儿为了感谢他,以身相许。 他懵了有一炷香的时间,同胡媚儿共赴巫山,感受到了与怀中美人,真实的交融的快感,才终于明白,自己穿越了! 从胡媚儿的口中,他了解到了,四方镇是个什么地方。 也得知了,现在所处的时代,在淝水之战结束后,天下分成了南、北两大半儿—— 北方的当权者,是前秦的第三位皇帝苻坚; 南方的当权者,是东晋的孝武帝司马曜。 南方和北方,也散落着不少小型的政/权,独立于前秦、东晋。 他脑海里的历史知识,告诉他,最终统一了南北朝的,是隋文帝杨坚。 但在这一年,杨坚还没有出生呢。 在杨坚之前,天底下最有威望的实权人物,叫刘裕。 在这个乱世之中,想要生存下去,并过上富贵荣华的好日子,他得跟着刘裕混啊! 但是胡媚儿,并没有听说过“刘裕”。 他记得,刘裕出身贫寒,从一个卖鞋的小商贩,到立下赫赫战功,簒了恭帝司马德文的政/权,建立了刘宋王朝,很是了不起。 做了皇帝后,亦不忘初心—— 打击豪强,轻徭薄赋,推动江南经济发展; 重用寒士,振兴教育,保护汉文化…… 嗯,是个有能力,又有德行的天下之主,跟着刘裕混,准没错! 于是,他告别了胡媚儿。 打算去四方集上,找找卖鞋的摊子,碰碰运气。 临行前,胡媚儿给他做了一道满怀爱意的“莲心媚”,装进了他的不锈钢饭盒里,叫他带着路上吃。 一路上,他凭借高大的身材、帅气的外表、聪明的脑子、非凡的身手,以及作为一个未来人,领先于时代的见解,被遇到的各路大人物所青睐,混得风生水起,也不知不觉地,参与到了历史的进程中。 同时,也吸引了一群各色美人投怀送抱。 有的是被他的惊世才华(背古人诗词)吸引,愿伴君左右,红袖添香;有的是像胡媚儿一样,被他英雄救美,芳心明许;有的是帮派大佬,想要收他入麾下,拉拢他的礼物;有的是对手送到他身边来,刺探情报的间/谍…… 他都来者不拒,像个大种马一样。 *** 燕子垒和刘裕是《寻荒记》的两大男主。 一个走的是打怪升级流,一个走的是乱世争霸流。 起初,刘裕只是一个小鞋匠,没有什么远大理想,从小跟着爷爷做鞋,木鞋、凉鞋、布鞋、棉鞋、皮靴、战靴,什么鞋子都做,手艺好得很,生辰日许下的心愿,也是盼着,四方镇上,人人都能穿上一双合脚的鞋,夏天清凉,冬天暖和,雨雪不愁。 在遇到燕子垒之后,人生观才发生了变化。 日渐地,升起了争霸天下的雄心壮志。 两个人多次合力,解决了四方镇上的各种纷争、械斗,并在外敌入侵,想要染指四方镇的财富时,将所有的镇民们,团结到了一处,守卫住了即将失陷的四方镇。 在刘裕的统领下,镇民们逐渐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隔阂,对这一片欢迎四方来客的四方镇,产生了认同感和归属感。 有本事的人,在这里可以大展拳脚,闯出一番作为。 但凡有一技之长,便能过上小富即安的日子。 若是什么手艺都没有,也可以留下来,当个本分的学徒。 他们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生存哲学—— 讲原则,重承诺; 既来之,则安之。 *** 最开始,燕子垒接近刘裕,是想认他为主。 计划着,等他日后飞黄腾达了,封自己做一个小有地位,不缺钱花的带刀护卫。 没想到,刘裕直接同他结拜为异性兄弟。 刘裕的爷爷柳夷生,曾在黑榜十大高手中位列第四。 多年来,在四方镇隐姓埋名,不再理会江湖上的纷纷扰扰,也没了继续提升武力值,向黑榜前三的高手挑战的心思。 他大隐于市,更想要弄懂—— 太阳为什么会东升?雪花为什么是白色?夕阳为什么不刺眼?树木为什么会凋零?人的一生,又为什么要有一个时限? 他想要弄懂,“天道”究竟是什么…… 四方镇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理想。 不一定是为国为民那么伟大。 燕子垒来到了四方镇,在陪着刘裕创业,与各方势力的周旋中,不断地挑战着黑榜上的十大高手,和白榜上的十大高手,在打怪升级的过程中,认下了不少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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