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这几个月靠着熊猫拿到了丰厚的提成,简直做梦都能笑醒。 然而,乐极果然容易生悲。 他家狄嘀嘀和狄嘀嗒最近已经学会开口说话了。 俩小崽最开始学会的就是喊妈妈,狄思科心想,他媳妇带孩子确实辛苦,先学会喊妈妈,算他们还有良心。 然后他每天下班回家,都乐此不疲地教他俩喊爸爸。 可是,爸爸还没学会,这俩崽先无师自通学会喊“猫猫”了。 狄思科最初以为,他们喊的是狄思家或者小猫囔囔。 过了几天却发现,人家喊的其实是他带回来的两只仿真熊猫。 狄思科:“……” 这熊猫能帮你们换尿布洗尿布吗? 爸爸还不会叫,居然先学会喊熊猫了。 于童试图开导被伤透心的老父亲,“猫猫的发音跟妈妈差不多,爸爸相对难一点。你多教他们几次就好了。” 狄思科向来好哄,生气不过三分钟。 被哄好以后,又凑过去教孩子说话了。 于童留爷仨在屋里学说人话,自己则换好了衣裳,去前院会客了。 管歧珺是突然找到家里来的,前脚刚打了确认电话,后脚就进了家门。 “什么事这么着急啊?不能在电话里说吗?”天气还有点热,于童没沏茶,给她开了一瓶汽水。 “也不算着急,正好经过你家这边,就直接过来了。”管歧珺摸着玻璃瓶问,“你认识一个叫江珊的老板吧?” 于童点头说:“认识,我们以前是一个单位的同事。怎么了,你遇见她了?” “可不嘛,她去我店里做美容,正好碰上了,我就停下跟她聊了两句。听她那意思,好像知道咱俩合伙开了俱乐部。她问我有没有意向跟她也合作一次。” 于童并没有那种,你已经跟我玩了,就不许跟别人玩的想法。 江珊要是有合适的项目跟管歧珺合作,她这边其实无所谓。 不过,管歧珺是自己的合伙人,江珊又经常搞些擦边的生意。 以防以后遇到麻烦,她还是得问问江珊拿出了什么项目。 “据说是想在工体那边开个夜总会。” 管歧珺还是很愿意跟女性合作的,她跟于童合伙的俱乐部就搞得有声有色,堪称日进斗金。 因为两位老板都是女的,店里没有任何特殊服务,安保力度也很到位。 所以吸引了不少女老板前来消费,在俱乐部里吃饭娱乐谈生意都很方便。 管歧珺问:“江珊这人怎么样?我观她衣着打扮挺讲究,听说她生意做得也挺大的?” “她做生意挺厉害的,”于童肯定地说,“她前几年承包了一家演歌台,办得很红火。听说现在已经变成夜总会了,服务员都是金发碧眼大长腿的捷克小姐。其他生意的情况我就不清楚了,但江珊的能力确实强。” 管歧珺手头有一笔资金,最近正想搞投资,可是听说江珊店里还请了洋服务员,她就有些犹豫。 她是专/制家庭出身,从小就接受红色教育。 即使父辈已经退休了,也不会乐于见到她做这种乌七八糟的生意。 她拿起车钥匙,邀请道:“时间还早呢,要不你陪我去她那家夜总会看看?” 于童不想去看什么夜总会,摇头说:“俩孩子还没睡呢,我哪也去不了呀!” 二狗子总说她能记仇,她也承认这一点。 江珊的那家演歌台当初是从她手里抢走的,她才不想去江珊的店里消费呢! 于童心里挺坚定的,打定主意不踏入江珊的地盘。 然而,她手下的人却实在是不争气! 过了没两天,她就在夜里接到了江珊打来的电话。 秦勉在她的夜总会里消遣,跟女性牵手的画面好像被记者拍到了。 江珊在电话里语气温和:“我知道他是你签的歌手,趁着照片还没见报,你过来处理一下吧!” 于童道过谢,放下电话就开始穿衣服。 这会儿已经快十点了,狄思科还抱着不愿意睡觉的狄嘀嗒满地溜达。 见状便惊愕地问:“这么晚了,你还要出去啊?” “嗯,秦勉出了点事。” 狄思科已经旁听过电话内容了,不由趁机给秦勉上眼药,“他怎么刚有了点名气就开始飘了?现在正是他的上升期,跑去夜总会干什么?” 于童心里正憋着气,说了句郭美凤的口头禅:“山猪吃不了细糠。” “哈哈,时间太晚了,我跟你一起去吧。” “你还是留在家里看孩子吧。” “没事,”狄思科瞄向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儿子,“反正他不睡觉,正好趁机带他去夜总会见见世面,省得长到三十来岁了,还惦记着去夜总会看捷克小姐……”
第106章 巨幅霓虹灯牌缤纷闪烁, 一家三口抵达夜总会时,门口人流如织,正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段。 站在售票窗口前, 狄思科不满地嘀咕:“咱不是来捞人的吗?怎么还得买门票啊?” “没门票保安不放人。”于童再次尝试劝阻, “要不你跟儿子在外面等吧?我速战速决, 处理完就出来。” 狄思科麻利地掏出五十块钱,买了两张门票。 他得跟着一块儿进去! 于童只好变出一大一小两顶鸭舌帽, 给这对父子戴上。 “里面有记者。秦勉还没捞出来呢, 别把你也搭进去!” 狄嘀嗒不乐意戴帽子,刚扣好就哼哼着伸手去摘。 被妈妈按住手背教训道:“万一被记者拍到你小小年纪就逛夜总会,小心以后娶不到媳妇!” 将这父子俩武装好以后,于童将两张门票递给了验票的保安。 可是,保安刚接下门票, 就把他们拦了下来,并向狄思科怀里的孩子指了指。 狄思科无语道:“我家孩子还不到一岁呢,做公共汽车都免票,来你们夜总会还要买门票啊?” 保安比他更无语, “您家孩子还不到一岁呢, 就要进夜总会啊?” 他在这里当了好几年保安,从没见哪个家长会带着吃奶娃逛夜总会。 这小孩绝对是年纪最小的客人了! 以防儿子被霓虹灯闪晕, 狄思科一边捂住他的眼睛,一边跟保安解释:“我们是进去找人的,一会儿就出来了。再说,你们这夜总会也没对客人年龄提出要求呀!” 保安往小朋友身上瞄了几眼,提醒道:“里面客人比较多, 您看好孩子。” 狄思科向对方道了谢,就带着一直冲人家招手拜拜的狄嘀嗒进入夜总会的大门。 舞台上的歌手穿着布灵布灵的流苏短裙, 正在激情演绎一首《跟着感觉走》。 两口子正不知往哪儿走呢,就见周春晖快步迎了出来。 “童姐,我已经问过了,秦勉是跟几个朋友一起来的,金雪茜也在。记者拍到的拉手画面,可能是他跟金雪茜的。” “他带着金雪茜跟朋友见面?” 周春晖摇头,“秦勉说他们是在门口碰上的,都是熟人就凑了一桌。” 他现在负责带秦勉,接到童姐的传呼就马不停蹄赶来查看情况了。 如果被记者拍到的女性是金雪茜,他觉得未必是什么坏事。 于童面无表情地问:“金雪茜是自己来的,还是跟朋友一起的?” “据说是跟朋友一起,但我到的时候,她朋友已经走了。” 于童斜睨着他问:“这话你信吗?” 金雪茜也是她从歌舞团挖来的歌手。 与另几位歌手不同,金雪茜才22岁,之前一直在歌舞团参加正式演出,从没在娱乐场所走过穴。 她连歌舞厅和卡拉OK都很少踏足,怎么会无缘无故跑到夜总会来? 十有八九还是跟着秦勉一起来的。 周春晖讪笑:“反正他俩最近在唱情歌,被记者拍到也不算是坏事。” 公司在前两个月给秦勉出了一张录音带,多数词曲都是他在日本进修时创作的。 只有三首男女对唱的情歌,是于童请港岛音乐人操刀的。 她让旗下的三名女歌手,每人与秦勉合唱了一首情歌。 不过,金雪茜的音色与秦勉最相合。 整张录音带里,其他歌曲都没什么水花,只有他俩合唱的那首情歌火了。 最近时常能在广播和音像店里听到他俩的小情歌,本地和外地的电视台也向他们发出了不少演出邀约。 已经有报纸开始用“金童玉女”指代二人。 周春晖觉得,既然已经是金童玉女了,被拍到牵手照也没什么,正好可以趁机炒作一下。 于童嗤笑:“大家喜欢的是他俩唱的情歌,不是他们这对情侣。与其炒作他俩的牵手照,不如趁着热度让他们再唱几首歌。秦勉刚跟小雪合作,就要炒绯闻,以后换了其他合作对象,是不是也要炒?” 人家金雪茜才22岁,走的还是玉女路线,凭什么要配合他炒绯闻? “不是特意要炒的,”周春晖无辜道,“这不是正巧被记者拍到了嘛!” 于童沉着脸说:“他俩要是被拍到在公园散步,在马路上牵手,拍了也就拍了。但是,地点绝不能在夜总会!” 夜总会在普通人眼里,就是乌七八糟的娱乐场所,提起夜总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大款、暴发户和三陪小姐。 无论秦勉,还是年轻的金雪茜,都不适合出入这种场所。 “他俩的形象必须是正面的、积极健康的,一旦有了在夜总会消遣的黑历史,很多演出机会就与他俩无缘了。” 周春晖以前是酒水销售员,转行两年也只是做演出经纪人,于童考虑的这些,他还真没怎么多想。 “秦勉和那个拍照的记者在哪儿呢?”于童问。 “我已经送秦勉他们尽快离开了,记者还在江总那里。” 周春晖原本想着将秦勉二人送走就行了,照片什么的记者爱发就发吧,不过看童姐的意思,照片还是得要回来的。 他在前面带路,走到走廊尽头的一个包间,江珊和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正坐在里面。 “于总,小狄,好久不见了,”瞧见坐在爸爸怀里的婴儿,江珊惊讶道,“怎么还把孩子带来了?” 狄思科让儿子表演了一个招手拜拜,笑着说:“我不放心于童这么晚出来,正好这小子不肯睡觉,就带他来夜总会见见世面。” 江珊:“……” 带婴儿来夜总会,这当爹的心可真够大的。 狄思科笑问:“江总,您的生意已经做得这么大了,怎么还亲自来夜总会盯着呀?早点找个经理帮您管着多好,每天忙到大半夜,多辛苦呀!” 江珊晃着狄嘀嗒的小手逗弄了两下,“我平时也不经常来这边,今天经理给我打电话,说是来了一位记者朋友,在店里到处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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