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期朗不敢说话了,他察觉到了气氛的古怪,极力地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一句话也不敢多说了。 傍晚的风吹开了帘子,蓝寻白又一次趴在车窗边,他的目光落在外面的街景上,却想起了和李挽朝第一次来京城的时候。 那个时候,李挽朝很喜欢那个温沉,孤身一人来找了上京赶考的他。就在那天,他决定放弃了,可是后来,温沉死了,他又重新捡起了那不算光明磊落的心思。 今日,他的头靠在窗边,看着京城的街景,又沉沉地叹了口气。 李挽朝其实已经做出选择了。 她都愿意去东宫了,那就已经做出选择了不是吗。 他已经喊习惯了“阿姐”,既一直改不掉口,算了,那就别改了吧。 三人回了杨家,里头正等着他们回来吃饭。 自从江太傅成了首辅之后,杨兆文的心情就看着好了很多。毕竟太傅为人好,也是真的会做实事的人,这未来越看越有盼头,干活也就能更有劲一些了,若非是太傅成了首辅,现下杨兆文也已经告老还乡了。 心情好了,他前些时日看着不怎么好的身子也开始康健了一些。 杨絮见他这么起劲,还总打趣他,临了临了,六十岁开始打拼闯荡了。 日子一日日地过去,现下五月春末,天气渐暖,万象更新,到处都热闹,京城有户人家的公子攒了个打马球的局,刚好这日三十,杨期朗和蓝寻白国子监里头没课,拉着李挽朝同杨无思一道去了。 李挽朝一开始不大乐意,可他们三个一道劝,这外头的天气这么好,一直待在店里头有什么意思呢?出去看看吧,外头的天气多好。 李挽朝看了看外头,是个日丽风清的艳阳天。 她最后也没再说什么扫兴的话,和他们一道出了门去。 这马球场今日来了不少的人,李挽朝最后还是没有学会骑马,也没有下去打马球,只是和杨无思坐在看台上面,看着底下的蓝寻白和杨期朗。 今日沈家的两兄妹也过来了。 沈舟裴还没下场,和沈绥华一同在看台处,两人注意到了不远处的李挽朝。 沈绥华见他的视线落在李挽朝身上,开口道:“你看她干嘛呢,别再作了。” 事情闹来闹去,上回肃国公从东宫回来一趟,人都气得倒床上去了。他们沈家虽没有大富大贵下去,但也不至于就此落寞。 这样也挺好的了。 他们家里头的孩子也被肃国公逼得受不了,他脑子就算计着他的那么一些权利,大的逼完了逼小的,惠荣皇后这么年轻就走了,他也有功劳。一辈子都在强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结果算计来算计去,还不是得一场空。 几个小辈里面,最不听他话的就是沈舟裴了。 肃国公说什么他都左耳进,右耳出。 只是现今事情都快尘埃落定了,他还想着闹腾些什么呢? 可别想着齐扶锦现在还会给他什么好脸了。 沈舟裴的视线仍旧没有收回,只是过了良久,才道:“齐扶锦运气真好啊。” 沈舟裴从前其实是真不喜欢齐扶锦的。 没办法,没有哪个同龄人会喜欢齐扶锦那样的人。他太聪明,太厉害,把他们其他的人都衬得蠢笨如牛,家里头的父亲、祖父,从小到大就喜欢扯着他的耳朵,让他多学学那个太子表哥,让他也多去和他亲近亲近。 沈舟裴听得耳朵里头都快起茧子来了,他也不是没有想过和他打好关系,可齐扶锦每天东宫、文华殿、坤宁宫,这三个地方来回跑,最多再加一个乾清宫......得了吧。 年纪越大,听得唠叨越多了,沈舟裴一不喜欢读书,二不喜欢齐扶锦。 本来还想着李挽朝的出现,能让齐扶锦也刺挠一下的...... 可近来东宫发生的事情,他也听沈绥华说过了。 齐扶锦运气是真好,碰到大善人了。 沈舟裴才不听沈绥华的劝呢,刚想起身往李挽朝的方向走去,身后却传来了众人给太子的行礼声。 齐扶锦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到了这里来的。 沈舟裴都还没走出去几步呢,就给齐扶锦喊住了,他冲他挑眉,问他,“下去打一场?” 齐扶锦身上也换一身玄黑劲装,甚至束发带了抹额。 那云纹织金抹额衬得他多了一些平日没有的风流韵味。 沈舟裴狐疑地看向齐扶锦,又扭头看了眼李挽朝,她听到他们这处的动静,也往他们这个方向看了。 沈舟裴马上理解了齐扶锦想要做什么。 打马球是假,跑来现眼是真。 他不和他打,他这人会武功,他肯定会被他欺负得很惨。 沈舟裴想要摇头拒绝,可是齐扶锦根本没给他这个机会,留下一句“跟上”,就扭头没了人影。 果不其然,齐扶锦就是故意来折磨他的,沈舟裴以前没少玩这东西,还是被齐扶锦弄得招架不住,打完马球下来出了一身的汗不说,还挨了好几下马球。 他怀疑晚上回去身上能出一身淤青。 沈舟裴受不了他,最后找了个借口就跑下场了。 齐扶锦又在上面打了一会,后来也没了劲,就下了场。 太子不常常出现在这种场合,可这回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大家的视线都忍不住放在他的身上。 只是叫人好奇的是,平日不喜欢这些场合的太子,今日怎么就来了呢? 还来不及揣测,就见他向一个女子走去,正是前些时日救过太子的那个女子。 齐扶锦毫不避讳地走到她面前,他直接往她旁边空出的那个位置坐过去。 李挽朝也不知道他是想要做些什么,只是他一坐过来,她一下子也被其他的人一起看着,难免有些尴尬。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见齐扶锦从袖口中拿出了个东西,递到了她的面前。 李挽朝想说的话憋回了嘴里,看着眼前的东西,问道:“这是什么?” 齐扶锦将自己的袖子挽起,将手腕递到了他的面前。 曾经这上面有一道难看的疤痕,很深很深,可是现在,竟也已经有些看不出来了,那手腕上依稀只能见得青筋的脉络,疤痕几乎见不到了。 齐扶锦指着腕间,对李挽朝道:“我手上以前也有个疤,很不好看。这个药膏,祛疤很厉害的,你看,我这就已经看不太出来了。” 从前的时候,他从来没有给她看到过自己的伤口,他那个时候,真的挺害怕她嫌弃他的,他很害怕,她知道他的过去后,也会别人一样讨厌他,嫌恶他。 可是现在他已经能够毫不避讳地将自己曾经受过伤的地方裸露给她。 没办法。 李挽朝之前说得对,自己都不爱,更别提去爱别人了。 自己都接受不了自己,没人会来接受他的。 李挽朝看着他桌上的药膏,又看了看他的手腕,最后还是收了下来。 她接过了药膏。 两人心照不宣地去揭过了往事。 齐扶锦的眼中从始至终都带着淡淡的笑,他的视线移向了远处。 此地于京城郊外,远处依稀能见得迭起群山,他当初赶路回京,走的就是这条山路。 他望远山,竟恍惚回忆起了从前和李挽朝在恩文府的日子。 那个很多事情都还没发生,很多事情也都已经发生了。 细细算来,她救了他,不只这一次。 他自杀的暖玉,竟都阴差阳错地被她给修好了。他那破碎的灵魂,早就一点一点的在被她复原,他为自己搭建的高墙,被她一点点敲碎,他整个人与心,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彻彻底底暴露在了她的面前,他的眼睛中,慢慢地充上了小狗受伤时的哀怜,妄图得到主人的救赎。 他从前的时候,觉得老天爷真是糟糕透顶了,从来都不会眷顾于他。 可是后来,她渐渐地顶替了老天爷的位置,救他于水火中,千千万万次。 神不据他。 神必据他。 人是不敢对神明做出什么冒犯的举动来的。 可他爱她。 想冒犯她。 他想抓着她说,我爱你,我比世间的所有人都要爱你敬你。 齐扶锦矛盾的心最后在见到她的一刻,很快就被宁静了下来。 他们安安静静地坐着,风吹起她的发丝、衣角,他闻着那令他心安的熟悉的香味,他们一起看马球,一起看远山。 这样就足够了。 等到有一天,神愿意走下高台的时候,愿意施舍给他这个信徒爱的时候,他再抱着她,冒犯地说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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