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金福还是不应。 丽云让晓梅把对联拎着,手合成喇叭状:“叔,她们说我们家那把火是你放的,是不是真的?” 这下赖金福可慌了,急急忙忙跑出来,站在院子里小声地骂:“快走,不要瞎扯淡。” 丽云从石头上跳下来,回到他家门前,继续敲门。 赖金福烦死了,囫囵地攘了一阵自己的脑袋,跺了一下脚,不得已地开了门。赵晓梅把一副对联递上来,“给”。 烫了小卷发的晓梅看起来像朵小喇叭花一样可爱,赖金福快速地拿过红纸,惊讶地问:“晓梅,你又好了?” 晓梅没再说话,跑到下一家敲门去了。 赖金福看起来有些惧怕丽云,一边关门一边嘀咕:“姑奶奶,你可别乱说话了,等你办喜酒,我一定把对联贴上,行了吧?” 丽云一把按住即将合上的门,“叔,我和你谈谈。” “谈什么?” “谈放火的事。” 赖金福气急败坏了,“我让你别胡说!” “最近你一直躲在家里,你怕王伟乡报复你是吗?还是怕警察抓你坐牢?” “不是我放的火,我怕个鸡巴。你快回去吧,别在这里发疯。” 丽云用脚和胳膊肘顶住大门,任赖金福怎么用力,她都不放开:“有人到我铺子里和我说,她亲眼看见你把松明子点着扔我们院里了。你说,要是王伟乡知道了这回事,会把你怎么样?” 听到这番话,赖金福的手慢慢放松了下来,丽云趁机悄声说:“谁叫你放的火?” 赖金福又重新警觉起来,把整个身子都顶在了门上:“你故意套我的话。” 丽云“噗嗤”笑了一声:“难怪人家都说癞麻子傻,原来是这个意思。”说罢,丽云把手和脚一抽,门“啪”一声合上了,丽云站在门口,心平气和地告知:“王伟乡很快就要成村长了,你烧了他的家,还烧死了他的亲大哥。以后的日子,有你受的。” “不是,不是,真不是我放的火”,赖金福打开门,把丽云一把拉进院里,脸皱成一团,“是二宝让我去的。” “二宝?”丽云拨开他的手,“二宝和我们老三可是一起做生意的,他咋可能叫你放火?” “你们都不知道,赵前进没死的时候,二宝嫉恨赵前进把他的生意给老三做,又说是我的事都是你家搞的鬼。我说真的,我没打算把事情闹那么大,我就是喝多了,听了二宝的话,想给你们一点教训......” “这话你敢对着王伟乡说?” “我不......我不敢。” 赖金福抱着头蹲下来,一副懊悔的样子。他在月亮坨已经够不受待见的了,王伟乡要是知道了,才不会管他是不是被怂恿的,只会在意他放火的事实,到时候,把他揍一顿赶出月亮坨也不一定。 他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月亮坨,要是离了月亮坨,可怎么活啊! 也许是越想心越凉,也许是最近没钱、没女人的日子实在是过得太苦,也许是后悔当初的种种决定让他的生活一夜回到解放前......当着丽云的面,赖金福抹起眼泪来。 “还不止呢。如果二宝知道我今天和你说了这么会儿话,你觉得他会不会怀疑你把他卖了?” 赖金福抹眼泪的手陡然停下,僵在半空,之后一下子站起来:“你存心害我是不是?” “要么你自己去告诉王伟乡,要么你就等着他们各自找你吧。或者你收拾东西离开月亮坨,现在开始收拾的话......”丽云抬头看了看天,“天黑之前还来得及跑掉。” 赖金福又抱住了头,回想着事发时的细节。那天晚上,他跑得太匆忙了,狗叫得厉害,一定是那个时候被人看到了。到底是谁看到了?他把全村人都想了一遍,感觉谁都有可能。转念一想,究竟是谁看到的还重要吗?以前人家憋着没说,是不想管王家的闲事,现在可不一样了。 此时丽云给出了第三个选择:“其实我也能理解你为啥那样干,毕竟当时折腾一通下来,明明你的损失最大,他们却仗着人多,欺负你,要是我,我也不服气。再说,你把王伟国烧死了,对我也是好事,我心里其实是感激你的。” “丽云,你帮帮我。我真的是昏了头,又醉了酒,才干出那蠢事来的!” 丽云蹲下来,“叔,我还有一个办法,叫我们家老三不追究你的责任。不过得等一等时机。你要是答应听我的,我就保证你没事。” 备婚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期间丽云照样开铺子做生意,月亮坨、大庄、狗鸭子镇的各种事情听了一箩筐。入了冬之后,弄头发的人就不多了,丽云三人的空闲时间多了起来,要么就是在一起看电视,要么就是在集市周边散步。 更多的时候,晓梅一个人抬着小板凳坐在铺子前,看路面上的麻雀,她总是很容易进入专注状态,一坐就是一两个小时。 尽管经历了那么多,她的眼睛依旧是亮亮的,她不是疯了,她只是不理解这个世界,如同世界也不理解她,所以她们彼此选择了互不进入。 胡冰秀曾经问过丽云,“你打算把她怎么办呢?总不能一直和你一起生活吧”,丽云看着晓梅的背影,瘦瘦小小的身子,坐在小板凳上,一动不动,像朵蘑菇,“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过一天算一天。” 可这淡季空闲的时间实在太多了,丽云想,家里那么多活呢,全叫王伟城一个人干也不是那么回事,再说了,装修新房那里也需要人盯着,于是某次回家时,她叫王伟城不赶集的日子就骑摩托车把她接回去,两个人一起下地。 刚开始王伟城心热,觉得丽云疼惜他,几次之后,他就嫌麻烦了,“我下来一趟大庄,再把你接回去,一来一去就快两个小时。有人要弄头发还得把你送回店里,活比我自个儿干得还少。” 丽云抱住他的胳膊:“这就不想干啦?那我不也是心疼你嘛。” 听到这话,王伟城的臭脸又绷不住了,呲着一排大牙:“我知道我知道,可这实在是不划算,咱也要把油钱算进去嘛......” “那你教我骑摩托车?这样我没客人的时候就能自己去地里了,省得你来回接我。” 王伟城把手抽出来,“哪有女人骑摩托车的。” “怎么不能啦?集上卖猪肉的嫂子,人家还骑三轮车,开面包车哩。” 王伟城还是摇头,“费那劲,你学不会,我还搭半天时间。” 丽云把嘴凑到他耳边:“你以为我光想着下地?我不也想回去过夜嘛......” 王伟城的大板牙又压不住了,他抠抠后脑勺,丽云又抱住了他的胳膊:“看来你不想我回家过夜,那算了,我还是睡铺子里吧。” “行,行,让你学行了吧。不过我可跟你说,我只教一次,学不会就算了啊。” 丽云拍了一下他的胸脯,看四下无人,往他脸上亲了一下。王伟城着急地把她推开,拿起摩托车钥匙往外走,丽云连忙小跑跟上去。 果然和王伟城预料中的一样,别说骑,丽云连摩托都扶不住,学了一整个下午,她连独立上车都不敢上,好不容易坐上去,手抖得像触了电,在王伟城的搀扶下勉强骑了一段,试过之后,说什么也不敢再骑了,王伟城停好摩托车,“说了没那么容易吧。” 丽云点点头,王伟城满意了,他也不要求丽云再回家干活了,“你就踏实在铺子里,操心酒席的事。就一条,把钱好好攒着,别乱花,过完年了,咱买个面包车。” 第五十六章 喜事(4) 距离婚礼十天的时候,喜服终于做好了,今天胡冰秀没有来,丽云把晓梅留在铺子里,自己一个人去裁缝那里试穿。 从美发铺子走到裁缝铺子,只需要八分钟,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小的集市,途中要经过副食铺、农机种子铺、诊所、猪肉铺和几家卖包子、面条的小铺。清早的人们忙忙碌碌,各自预备着自己的生意,猪肉铺的老板娘“嘎吱”把面包车停在路边,“唰”地拉开车门,从拆了后座的车厢里扛下来半扇猪肉。丽云站在一边等待,老板娘把车钥匙丢给她,“妹子,还停在老地方,猪肝我给你留了,过会儿来拿”,然后对着铺子里的丈夫大喊:“快点!” 丽云接过钥匙,待猪肉被抬下车后,熟练地拉上车门,坐进驾驶室,把车挪到了裁缝铺对面的空地上。 八分钟的路程缩短成了一分钟。 她轻快地跑过马路,在铺子门口等了几分钟之后,老太太才慢悠悠打开了铁门。 做好的喜服挂在墙上,正像丽云所要求的那样,正红色。它背后是其它颜色的布料,深蓝的,碎花的,暗绿的,在这一片繁复的背景中,这套喜服是如此的夺目和立体,像是雕刻出来的。 老太太拿出自己用竹子做的衣杆,把衣服叉下来,放在丽云手上。 “真美啊”,丽云心想,老太太指了指布料后头的小门,丽云把车钥匙放在缝纫机上,去把衣服穿上了身。 合适,非常合适,这是丽云穿过的最合身的衣服。与李庆东一起生活时,他没少买衣服给她,都是美的,对县城物价来说算贵的,但从未合身。合身原来是一种非常具象的感觉,像身上的第二层皮肤。 丽云感觉到自己眼边有液体即将涌出来,她抬手擦了擦,不可置信地看着手上的泪痕,她的心里并不难过,也没有任何痛苦的成分,这一滴眼泪,只能解释为兴奋。 她是如此地兴奋,如此地难以按捺心里的激情,她把手放在胸口上,想把心里的情绪按回去。 重新回到老太太跟前时,她已经恢复了平静。 “怎么样?还需要改吗?腰、胳膊、衣领......留的都是活口,不合适可以改。” “很合适。就这样。” 老太太把衣服接过去,重新用衣架挂了起来,仿佛在对待一样珍宝。丽云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便像轻盈的蝴蝶一样飞回了肉铺。 老板娘接过钥匙,把猪肝递给她:“确实是要结婚的人了,看起来都喜气。” 副食店的老板把头伸出来:“你也可以再嫁一回嘛!” “嫁给谁?嫁给你吗?那我可亏了。” 相邻的铺子里都传出了笑声,丽云也笑了,日子平淡祥和,这里的人把丽云当成了他们之中的一份子,有时候她都会疑惑,是不是他们不知道她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清楚她的来历,她的经历,清楚她是如何从一只惊慌失措的落网之鸟,变成现在的样子。 他们都知道,但日子总要过,所以那些往事无关紧要了,就像胡冰秀总是对丽云说:“人得朝前看,朝前看才能活下去。”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距离婚礼还有八天,这是三个女人在关铺子回月亮坨办喜事之前最后一次睡在一起谈心,窄窄的地铺,薄薄的褥子,晓梅睡在靠墙的一侧,丽云睡中间,胡冰秀睡在最外侧,她身上的肉时不时就拽着秋衣流到被子外面,这时她就会哆嗦一下,丽云再把被子往她那边扯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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