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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烟雨一楼合,一花只为一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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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骨医心

作者:泱予   状态:完结   时间:2025-03-28 14:10:37

  “妈呀,介玩意儿该不会不是人吧。”洪钟龇着牙端起锅,刚准备蹲守在门口偷袭,就看见一只灰白的长手从门外穿了进来。

  这只手可以说得上是相当骨感,就是指尖有点发黑,指甲疑似过于尖长了。长指甲轻轻一扣,里面的门身也留下几道深深的划痕。

  端着锅的人瑟瑟发抖,但也没忘了把手里端着的滚油泼上去。呲啦一声,灰白的手上冒出几缕青烟,但很快又恢复如常。手越伸越长,在门洞里胡乱抓着,很快就拧开了里面的门把手。

  好在大理石桌子足够厚,门又是向里开的。外面的“人”暂时进不来。

  突然,一只披头散发的鬼凑到门洞上往里看,嘴里还幽幽喊着:“洪钟——洪钟——我来找你了~”

  “你谁啊你!你别来找我!”门里的人被吓了一跳,哆嗦着吐槽,“鬼就鬼吧,为嘛长那么丑啊!”

  门外的长发鬼好像听懂了,一时猛猛撞向大门,撞得大理石餐桌也跟着晃动。

  “我招谁惹谁了这是……”门里的人慌忙后退,正思索着要不要扯下窗帘当降落伞,再从窗户里跳出去的时候,门外鬼那只灰白色的手突然掉了下来。

  “啊啊啊——”洪钟是被吓的,鬼是被疼的。

  外面传来不大不小的打斗声,很快又归于平静。说书人大着胆子靠近门,一道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老洪,是我!开门!”

  “小卫呐!!”待里面的人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桌子挪开以后,一把就抱住了来人,“你们俩总算是来了!来得正好,我有一个天大的发现!”

  “先别发现了,先跟我们走!”卫斯诚踹了一脚刚在门口作祟的鬼,嘴里骂骂咧咧的,“本来还打算住你家,这下好了,门都没了…”

  “先别走!你们看看这个!”洪钟拽着门框不往外走,说什么都要拿到那本刚得到的书,“就介里面讲了一个很重要的故事,说不定对我们…”

  “这是哪儿来的?”凌岓一眼就看到了书中夹着的荼蘼吊坠,他一把夺过来问,“它怎么会在你手上?”

  “介书里自带的,我也不知道它怎么来的。”说书人摊手,“你认识它?这不会是小姜的东西吧!”

  这个名字已经有段时间没人提起了,大家心照不宣地认为只要不提起,就不会想起那天在布喀达坂峰中的伤心事。

  “嗯,这是她的东西。”

  “我就说!我就说嘛!介书里绝对大有乾坤,你俩别急着走先,听我说完!”洪钟指着荼蘼花道,“书上说了,荼蘼是末路之花,它代表着终结,也代表着重生,生命的终结里头孕育着新生!还有这个图上面画了,昆仑玉的碎片只会在现世之初吸纳一个灵魂,其他的灵魂献祭之后会被昆仑玉还给原来的身躯,介就是重生!”

  “你的意思是?”凌岓猛然抬起头,眼里全是光,这段时间他和卫斯诚四处寻找资料,只希望能再见到姜泠一次。

  “小卫那个师父,你不是说在小姜进去以前他已经进去了吗?那小姜就是那个多余的灵魂,按理说昆仑玉不会接纳她的!”

  “可我师父不一定是善的灵魂…”卫斯诚想起殷漠干的那些事儿,刚刚燃起的希望又被浇灭了,“他干了那么多坏事,怎么可能会被昆仑玉接纳?”

  “非也非也!”洪钟频频摇头,“小凌子都跟我说了,你师父祭玉以后,那些黑气是停下过的。何况如果那个玉不接纳他的灵魂,那么他应该不会消失,至少我们能看到他的身体啊!”

  “那我该去哪儿找她?”凌岓按捺不住心里的激动,恨不能现在就离开天津。

  “不知道,上面说归还的灵魂会回到最初的起点。但哪儿是最初的起点,我也不知道。”

  “会不会是布喀达坂峰?又或者有没有可能是……”卫斯诚开始猜测,还没猜完,洪钟家的座机又响了。

  “洪…钟…”话筒里的声音如鬼魅,一字一句顿着说,“我…在地下室…等…你…”

  三人面面相觑,决计先把眼前的事处理妥善。

  地下室就在整栋楼的地下一层,凌岓握着刀打头阵,已经做好了和一些非人生物展开恶战的心理准备。

  出乎意料,写着601门牌号的地下室门前没有人,也没有魂,只有一柄浅青色的摇铃挂在门口。

  “骨铃?”见惯了师父和姐姐的骨铃,卫斯诚几乎一眼就认出眼前的铃铛属于骨医,“不是姐姐的,那还有哪个骨医?”

  “会不会是何欢?”洪钟抱着一根拖把杆,小心翼翼地问。

  “摇一摇试试。”凌岓伸手摘下骨铃,清脆的声音响起来,甚是好听。

  骨铃摇,亡骨现。小小的骷髅架子从门缝里窜出来,朝来人毕恭毕敬作了个揖。它不会说话,只是扭着一身骨头“吱呀吱呀”作响,然后用骨感的手掏出两封信递给来人。

  “别是要告诉我这玩意儿是信使吧……”拖把杆高高举起,说书人一脸不可置信。

  “看样子好像是。”凌岓觉得这大约是谁的恶作剧,他接过两封信,借着地下室昏暗的灯光逐字逐句的读。

  第一封信上写着一个地名:春溪镇。

  第二封信上写着四句类诗不诗的句子:依山傍水冰心树,道险常遇半凋花。昙花一现了无根,荼靡路上终相逢。

  “看起来写诗的人不太会押韵。”卫斯诚不懂这四句话的含义,但还是相信这两封信意有所指,“所以写信的人想表达什么?”

  骨头架子好像没太多耐心听这几人在此讨论,它鞠了个躬,在三个大活人的注视下一蹦一跳上了楼。

  除了洪钟之外,这楼里的另外三户人家都是年过七旬的老人。他们一般八点就要入睡了,大概率不会看到骨头架子上楼的诡谲画面。但凌岓不放心,还是决定跟上去看看。

  小骨架蹦跶到六楼,扛起601门前方才被打倒的“鬼”,“腾”一声遁入地下,不见了踪影。

  “……我是不是误伤好人,不对,误伤好鬼了?”卫斯诚抽了抽嘴角,不知道该怎么说。

  “可能吧。”凌岓叹了口气,把心收回那两封信。

  忽然间,洪钟猛猛一拍脑袋大叫,“依山傍水,你的名字不就带水又带山吗!”

  “昙花,我们见到过那么多次昙花,这个昙花会不会是说小姜?还有荼靡,我今天收到的那本书上刚刚讲了荼靡,这上面就也提到了,哪儿有这么巧的事?”

  洪钟还在絮絮叨叨,凌岓却没再听进去他还说了什么——他想起第一次在布喀达坂峰时和姜泠看到的那个幻境——古树和昙花。

  老郑的消息来得很快,一封邮件,满心期望。

  春溪镇就在禾城郊区,这个叫法已经很古老了,算起来这个称呼距今已有近两百多年了。古老的春溪镇几经战乱和变迁,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模样。从邮件中附上的照片来看,现在那里是一片待开发的荒地,四周有零零散散的砖土钢筋,还有一条脏兮兮的臭水沟。

  “这地方,真的是能重逢的地方吗?”在卫斯诚心里,重逢应该是在春暖花开春和景明的地方,这么一片荒地,半点没有剧情发展该有的氛围。

  “我查到了,我查到了!”洪钟捧着一本掉页的书凑过来,“这书上说了,那种上千年的老树有起死回生的能耐。老树的筋脉枝叶让人吃下去,百病痊愈;埋在植物根系下面,则枯木逢春。”

  “千年老树的枝叶…我姐姐给过我一片银杏叶,我一直随身带着的!”卫斯诚从脖子上解下来一个树叶状的坠子,只是里面的叶片已经全然枯萎了,“这怎么?”

  “在布喀达坂峰的时候,银杏叶保护了我们,所以我们才能安然无恙下山,不被山里的怨灵所害。”凌岓回答他,“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去那儿看看。”

  两条交错笔直的路穿过曾经的春溪镇,一条叫寻春街,另一条叫遇溪路。名字听起来还不错,实际的地方却和照片上别无二致。

  荒地上没有草,只有细碎的石头和砖块;旁边的河道早就停止了流动,水面上飘着厚厚的浮萍和油污,隐约散发着臭味。

  “介地方有嘛?嘛也没有!别说花和树了,连根草都没有!”说书人一脚踢开身边的石块,试图从下面找到半分绿意。

  凌岓紧紧攥着金荼靡吊坠,连花瓣嵌进了手心也浑然不知。掌心里的鲜血带着人的温度流进荼靡花,金色的花瓣缓缓绽开了。

  感觉到手心里的异动,凌岓摊开了手掌。金荼靡越长越大,花瓣慢慢向外绽放,把透过云层的阳光挥洒到了各个角落。阳光所到的每一处都像被施了魔法,生出许多变化:

  浮萍褪去,油污融化,黑臭的河水变得清冽,在春风中缓缓流动起来;荒地上开出一簇簇五彩缤纷的花,粉色、白色,像春的使者临幸此地;碎石砖块上长出了青绿的嫩草,灰蒙蒙的大地立时变得生机盎然。

  在花丛的最中间有一片洁白胜雪的荼靡,风轻云起,花香顺着风飘飘悠悠钻进了人的鼻子里。凌岓往花丛中走,身边的花叶就像有所感知一般纷纷让到一边。

  “走,我们也去,我姐说不定……”

  话还没说完,洪钟已经一把捂住了卫斯诚的嘴蹲到了一旁,“别煞风景!”

  月白色的裙摆被风轻轻拂起,青丝划过衣衫主人柔和的面孔,她转身看向来人,一双剪水秋瞳波光闪闪。

  “好久不见。”

  凌岓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三步并作两步跨到日思夜想的人身前,想也不想就把对方揉进怀里。

  卫斯诚在不远处看得很满意,这才是重逢时该有的景象:碧水长流,鸟语花香,和煦的春光遍洒人间,相爱的人在春花的环绕中相拥。他想跟说书人聊点什么,一转头发现对方正在用手机抓拍。

  “老洪?”

  “别吵吵,没看我正忙着呢嘛!”洪钟按快门的指头都快戳断了,“回去以后发到咱那群里,让胖子和老郑他们看看嘛叫久别重逢!他们这群单身狗肯定羡慕!”

  卫斯诚沉默了半天,小声问,“咱俩难道不是?”

  说书人抽了抽嘴角,放下手机道,“你懂嘛呀你!看别人谈恋爱比自己谈有意思多了……”

  “别吵啦,回家吧。”姜泠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这俩人身前的,春光化在她的笑容中,明媚极了。

  另一个人的手扣着她的手,语气同样温和,“我们回家。”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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