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最后,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又因这屋子里的檀香味太重,笑着笑着便开始咳,手里的香火跟着抖落一地,本该是大不敬的事,但曹野却不讲究这么多,只因这牌位所祭的亡人,根本就不会同他计较这个。 十年前,与他一起长大的镇国将军之子阮云夷率兵镇压天罗之乱,平乱有功,加之父母兄长皆战死沙场,被神启帝赐神火之名。 而后一年有余,阮云夷的伤尚未全好,北境奇险灰鹞岭忽然失守,眼看乌梁大军逼近关内,民间正是人心惶惶,京城此时竟又突降天火,分秒间,数万百姓身死魂销,爆炸甚至震塌了神启帝所在的乾清宫,若非曹野当日冒死将皇帝从废墟中背出,只怕这场大灾便要直接让大陇陷入一片内乱。 而在当时,为救神启帝落下肺疾的曹野再想不到,这场祸国殃民的大灾,最后却要用他挚交好友的命去填。 天火降世后不足三月,曹野替神启帝传旨,命神火将军阮云夷回到北境夺回失地,以定民心。 那时正值腊月,北境滴水成冰,阮云夷率兵与乌梁大军激战数日,结果竟是突遭雪崩,一夕之间,厚厚的积雪填平了灰鹞岭的深谷,不论是大陇还是乌梁,两军双双全军覆没,神火将军本人亦未能幸免。 至此,满门忠烈的阮家终是失去了最后一个儿子,阮云夷尚未婚娶,消息传回京师,民间哀哭一片,百姓们只知最后传旨之人是与阮云夷一同长大的曹野,想到他与其父曹嵩双双位高权重,在边防大事上竟是不顾关外大雪,任由阮云夷寒冬腊月出征北境,不免心生愤懑,久而久之,曹野自然而然也就成了那个“害死”阮云夷的罪人。 七年前,随着民间点起了第一支祭奠神火将军阮云夷的香火,朝堂之上,曹野也向神启帝递了一份辞呈,自愿交出曹嵩留下的家财以祭亡魂,同时辞官返乡,从此与庙堂再无瓜葛。 一晃七载过去,民间的神火庙已然越来越多,曹野甚至还自己进去看过,在那些百姓们私设的庙宇里,阮云夷的塑像或持银枪,或托天火,身披银铠,脚踏玉靴,双目平静亦或凛然,一如如来观音,无悲无喜地俯视着来往香客。 曹野还记得,他初次去时,庙宇里人头攒动,香火旺盛,百姓们在蒲团上挤作一团,其中有腿脚不便的老人,亦有还不会走路的孩童,他们无一例外,都在神像前重重跪下,头砸在青石板上,一下又一下,只为求得神火垂怜。 来给神火将军上香的说书人侃侃而谈,称神火将军本就是下凡历劫的凶神,身怀八样仙蜕,分别是,无根肉,天王胆,麒麟骨,仙人髓,乾坤皮,判官舌,观音血,无常心。 百姓们都说,凡间的阮云夷虽长得与神火将军一模一样,但实际却也只是八仙蜕之最——无常心的化身,至于其他七样仙蜕,早在神火将军下凡历劫时便散落人间,或投生为人,或化为灵物,参与了凡间的因果。 当日在神火庙,曹野只当这是市井间的奇谈轶闻,并未当真,殊不知几年过去,此事竟已惊动庙堂,神启帝虽未明说所谓的“妖道左教”是什么,但想来在天罗之乱后,百姓们最信的,无外乎就是一个神火将军。 然而,不同于那些高立于神坛之上的菩萨神仙,阮云夷曾经是一个真切活在这世间的人,更是此世的英雄,将崇拜神火将军视为邪魔外道无疑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 也难怪,这桩差事要交给他了。 曹野插好香,又掸掉身上的香灰,无不讽刺地想,他这可真是恶人当到底,在阮云夷活着的时候害死了他,如今阮云夷已经不在人世,他竟然还要再“杀”他一次,坏他香火,砸他庙宇,只为让人间回归所谓正道。 普天之下,确实没有人比他更适合做这件事了。 咯吱一声,曹野合上柜门,胸口再次痒痛起来,但这一回,他在好友面前忍住了,强撑着走出了书房,一抬眼,家中的七八个下人都站在门口,面露忐忑地看着他。 当日辞官,为了免去后患,曹野几乎能说的上是散尽家财,后头虽说宫里每次派御医来都会顺道赏赐一些,但日子终归还是过得紧巴巴的,买下这个宁州的宅子之后,家中下人的月钱更是不比先前在京城了。 曹野自知亏待他们,如今只能奋力挤出个和往常一样的笑来,说道:“都哭丧着脸做什么,又当上官不好吗?要不我每个月发你们工钱都得找我义弟借。” 他不说还好,一说两个年纪小的丫鬟登时哭出了声,仿佛已经提前为他吊上了丧,曹野见状无奈叹了口气,心想他原先还想从家里带个人去,但现在看来,家中老仆年事已高,丫鬟又太小,要带着他们闯荡江湖,也不知是谁要拖累谁。 思及此处,曹野将众人遣去前厅,费了一番口舌,这才终于说服他们在自己走后不必守在这里。 七年来,拜过神火之人数以万计,想要根除又岂在朝夕,也因此他这一去,恐怕没个三年两载根本回不来。 也好在,皇上也知他身体孱弱,这回又带来许多新药,都是太医院配好的丹丸,省去了煎药,随身佩戴倒也方便。 一番折腾,等到诸事都定已是日落时分,曹野多日不曾这样忙碌,身子实在吃不消,昏沉之际想到此去江湖,恐怕还是得给自己寻个会些武艺的帮手,于是强撑着用化名草草拟了一封信让人递去镖局,随即便倒在榻上沉沉睡去,再醒来,已是翌日清晨。 一如既往,曹野起床要有丫鬟服侍,但不知为何,今日这小丫头的手似乎格外重,他眼睛尚未睁开,人几乎是被从榻上直接拎了起来,曹野忍不住打了个激灵,一口凉气吸进去,登时咳得死去活来。 “你……” 曹野一睁眼,这才发现昏暗的屋内,一道修长的女子身影迎光而立,又哪里是平时伺候自己的丫鬟,分明是个外人! “你是什么人!” 曹野脑中一凛,一把抽出枕下藏着的匕首。 他虽几乎不通此道,但七年来为防被暗杀,在床上藏刀早已成了习惯。 见状,来人却只是反手推开了窗,随着光线刺入房内,曹野也终于看清,那女子个子很高,手中并未持有任何武器,一身衣裳洗得灰白,高束着发,正面带微笑看着他。 “东家,醒了的话就起来洗漱吧,早饭已经准备好了。” 女子开口,声音亦是十分温柔,曹野却不敢轻易放下匕首,警惕道:“你……怎么进我房里?” 女人笑了笑,将洗脸的水盆递来给他,柔声道:“你昨日不是给镖局递了信,给的报酬实在不高,他们不肯接,但我接,所以今日一早我就来了。你家那几个小丫头哭哭啼啼的仿佛一夜没睡,我想着之后如果要同你一路,早晚得为你做这些事,便让她们搜了身,直接进来了。” 事到如今,曹野才终于有些明白来人是谁,他松了口气的同时又忍不住腹诽,自家这几个丫头确实是不能跟着他去江湖,三言两语就被诓地放人进他屋里,只怕到时他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也好在,来人似乎真的不是什么刺客,服侍完曹野起床后,女人顺手还帮他更了衣。 曹野过去从不知民间的镖师能自来熟成这样,想要拒绝时却已经被人掰着胳膊系好了腰带,而他此时也终于想起要问那个问题。 “说起来……姑娘。” 曹野揉着胳膊,隐约觉得那儿已经青了:“你叫什么名字?” 第3章 “我名叫勾娘,平时做浣衣生意,偶尔也在镖局走镖。” 一直到用早饭时,曹野才终于知道,他昨晚递去镖局的信,竟是帮他招来了一个浣衣娘子。 勾娘显然没把自己当外人,甚至在曹野一个铜板都还没付的情况下,她已经十分自来熟地给曹野倒起了茶——坐着倒的。 对此,家中深谙规矩的老仆几度想要开口劝阻,但随着众人目光落在八仙桌旁斜倚着的那根棒槌上,到了嘴边的话也都跟着咽了下去。 勾娘确实是个镖师不假,只是随身佩戴并非刀剑,而是一根足有半人高的棒槌,粗处有拳头大小,一看打人就很痛。 曹野也不眼瞎,趁着吃早饭时,他细细打量了勾娘,发现她身姿干练,手脚麻利,单手就能拿起丫鬟双手才能捧起的水盆,更重要的是,她行事落落大方,第一次见面就敢与他同桌而坐,可以说是没规矩,也可以说,只有带着这样的人行走江湖,才不至于会让他很快就露了身份。 曹野心下十分满意,但却没有立刻拿出身契,只是问道:“昨日我并未在信中写明我此行目的,你就不好奇我去江湖要做什么?就不怕此行凶险,害你送了性命?” 对此,勾娘不动如山,还是微笑:“江湖规矩,你给钱,我办事,其余事我知道无用,再说了,真要凶险到那般境地,我也不傻,会丢下你跑路的。” 此时一旁的老仆终于忍无可忍:“放肆!东家给了工钱,你就该护他周全,怎能如此不守道义?” 闻言,勾娘却也不恼,只是单手提起那根沉重的棒槌啪一声放在桌上,将众人唬地一跳。 勾娘道:“我虽不常走镖,但这棒槌也并非没有见过血,东家若真信我,就不该问这些多余问题,直接付我工钱与我签契便可。” 说来也奇,勾娘说话十分温柔,每个字都如裹着水一般,但行事作风偏生又利落至极,三言两语便打消了曹野最后的疑虑,他掂量了一下盘缠,无奈地想,勾娘似乎确实就是他如今最好的选择了。 宫中催着他尽快出发,保不齐在这宅子附近就有无数眼线,曹野知道他不能再拖,当即用裴野这个名字与勾娘签了契,又在宅子里收拾了一日,翌日清早,他给义弟裴深递了信说明原委,随即便上了马车。 离开自己生活了七年的地方比曹野想的要容易一些。 在马车的颠簸里,那栋不大的宅院还有宅前站着的众人身影都变得越来越小,曹野忽觉的胸口痛痒不止,不得已吃了一颗药丸,方才撩开帘子问道:“昨日和你说了,我们此行要去嘉庆府下的蜀州,方向应当没错吧?” “你同我说过,我还不至于连这个都会忘。” “你不想知道我们去那儿干什么?” “你给钱,我办事,其余不该我知道的事情我不会多问。坐好,要在天黑前赶到驿站,至少还得有一个时辰你才能下车歇息。” 勾娘语气落得温柔,手上赶车的动作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随着马车重重碾过石子,曹野重心不稳,几乎是一头跌回了车里,也是直到这时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勾娘先前要让他在马车里多放些蒲团软垫。 一连几日,曹野光是在路上奔波就去了大半条命,等到最终到达蜀州时,曹野的脚已经软得像面条,几乎是被勾娘一路扛进了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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