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因为心里郁闷,打电话喊了张岩一起出来吃饭。张岩屁颠屁颠地就来了。 席间,张岩问起沈清兜兜转转怎么又跑图书行业了? 沈清说,那是因为我发现自己真正深爱的就是它。 张岩愣住了,干了一杯酒说,那你还挺好的,我现在工作就是纯为了糊口,早就不谈理想了。 沈清就笑了,你还当真了? 她的确很喜欢出版行业没错,但最根本的其实还是因为她开始接纳现在的自己了。 沈清永远记得自己两个月前找工作时的面试经历,那些长相不同、穿着不同打扮也不同的HR们好像分到了全国统一的考卷,拿着她的简历也不看,上来就用“三连问”轰她: “我看你都31了,结婚了吗?” “有男朋友吗?” “近期有结婚的打算吗?” 沈清心想咋的要是我没男朋友,你们公司是打算给我分配一个呀,但她终究忍着没有说出口。 也许就是那个时候,她懂得了冯媛内心的隐痛。懂得了生而为女人,活在这世上的隐痛。就是无论高嫁还是靠自己,普通人终要落入虚无。过分要强的她,和过分相信男人的她,这些状态都是错误的。 可有一点沈清必须承认,就是这么多年来就是靠着自己心底里的这点“不服输”——残存的那么一点点“雌竞”,让她单纯靠着自己,也走到了今天。 只是以后,她真不想再这么“用”自己了。 第三十三章 突如其来的闪耀 冯媛正在发愁找不到合适工作时,沈清这边一连收到两个好消息:一个是她策划的新书,刚一上市的72小时内就卖掉了5万册,成了近期新书榜的第一名;二是公司领导看到效果这么好,打算再烧一把火,临时决定要给作者在某书店召开新书签售会。 沈清得知这两个消息时,正在公司的咖啡间休息,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眼前这一切都显得不那么真实。 她第一时间发消息给作者,得知女生已经从新疆旅游回来了,也在网上看到了不少读者的好评,这两天正打算约沈清见一面,顺便把自己买的新疆特产给她。 接下来两天,沈清很快联系好了办签售会的书店,在接到新书加印通知单后又跑去盯了印刷...... 事实证明,当一件事情顺利时,人的心情是会非常舒畅的,而因为人的心情舒畅,做起事时就会更加事半功倍。 签售会开始那天,女孩坐在白色的座椅上,远远地跟沈清打了个招呼,沈清举起右手轻轻地回应了她。 当看到队伍已经排到书店门外接近20多米长时,沈清心头突然感到一种由来的轻松,看着女孩那张脸,她其实没有长得很好看,就是很普通的扔到人堆里就会找不到的一张大众脸,但是她此刻笑意盈盈、起身跟每位读者握手的模样,沈清觉得那画面太美好,她简直浑身上下都在闪耀......难道这就是成功的感觉? 那一刻,她突然从裤兜里掏出了手机,她非常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张岩,当她意识到他已经变成自己离不开的、总是情不自禁想把生活里一些美好片段与之分享的人时,沈清的心脏突然出现一阵激烈的狂跳。 过去她生命里也有过这样很惊喜的时刻,但那时她没有想要与之分享的恋人。而张岩竟然打破了这一现象,沈清暗想,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她是真的有点对他上头了? 差不多6点半左右,签售会结束。 穿白色羽绒服的女孩,笑着向沈清走了过来,她将手中的一本书塞到沈清的掌心,“给你的,我的现场签名版。” “沈姐,感谢你让我获得了新生。” 沈清忽然就有点感动,眼泪差点流了下来,她什么也没说,只是抱住了女孩。 新书的畅销,给沈清的这一年结了一个很好的尾,公司团建的年会上,领导举着酒杯祝福她取得美好的业绩,还发了一笔不菲的年终奖给她。 那天坐在回去的地铁上,沈清突然意识到:今天拥有的一切,的确有运气的成分,但更多的,是她过去完成的积累。 人这一生的命运真的说不清楚,但是决定靠自己赚钱的这条路始终是对的。 也许运气就是这么一回事,很多时候,面对机会,你不能什么也不做地等,也不能各种期待最后都落空,该找一找、碰一碰和该争取的时候,还是要努力争取。 总之,做,总比不做强。 走到现在,她才觉得自己是真的有点累了。由于父母都不在了,沈清打算一个人留在北京过年,虽然哥哥打电话来说她可以去他家里,但沈清觉得这样不好。 年三十那天晚上,楼里大部分租户都回家了,整栋楼寂静得像是一座寂静岭,沈清走出房间,靠在连廊上举着杯子喝一点果汁,突然就看到天边绽放了五彩的焰火,她觉得北京这座城市终于向她展示出了它温和包容的一面。 那一刻,她突然在这里有了家的感觉。 张岩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很心有灵犀地打来了电话。沈清笑着,接了。 “喂?吃年夜饭了吗?” “没有呀,所以你都有些什么好吃的?” “鸡鸭鱼,你想吃的统统都有。” 张岩现在说话是越来越腻歪了,沈清忍不住嘴角一直上扬着。 “沈清,好想让你来我家过年啊。” 张岩悠悠地说,“想给你看看我长大的地方,给你尝尝我的家乡菜,我自己也会烧菜,到时候你还能尝到我的手艺。” “真的啊,我这么有口福的嘛。” 沈清语气有些娇嗔:“所以你现在打电话就是为了给一个饥饿的人画饼嘛?” “没有,我是想告诉你,我买了明天的票,明天晚上你就能看到我了。” “回来这么早?你不在家过完年吗?” “我爸妈着急呀?一听说我有了喜欢的姑娘,催着我赶紧回来陪你呢。” 张岩顿了顿,突然说:“沈清,让我做你男朋友吧,我要给你一个家。” 是要而不是会。沈清心里一阵阵地甜。 那天晚上,沈清才发现张岩对她有多关注,他竟然在两人第一次见面之后,就跟丁程说了他对沈清是有好感的。好几次部门开会,在丁程讲完正事之后,张岩都死皮赖脸地缠着丁程,让他多讲一点沈清的事,短短两天,他就通过丁程和冯媛摸清了沈清的喜好,包括但不限于沈清喜欢吃的饭菜、水果和喜欢的娱乐活动。 当时冯媛开玩笑说,沈清向来眼高,不一定会喜欢你,张岩偏要迎难而上,说他会给她看到他的努力和坚持,要求再高,女人总是会被一个真诚的男人打动。 冯媛就笑了,说她虽然不了解张岩,但是就凭他肯好好下决心去追求一个女生,光凭这点就已经打败了市面上90%的男人。 毕竟现在肯花心思谈恋爱的男人都不多了。 丁程则说,原来好男人还是会在市面流通的嘛。单看女生自己有没有火眼金睛了。 因而关于沈清父母去世的消息,张岩也早就知道了。原本他打算留下来陪他过除夕,然后在年三十晚上当面求她做她的女朋友,但是他想更有诚意。 回家,一是为了告诉父母自己决定爱护她的决心,让二老有个心理准备;二是想跟母亲学几样拿手好菜,再带点家乡特产,好登门时亲自做给沈清吃。 张岩不是那种“华而不实”的男人,凡事最讲究证据。 沈清想起她跟陈简两个人刚谈恋爱时,也是陈简主动追求的她。但那时的她,比起他那个人,更多的是很犹豫和在乎他的硬件条件,一想到以陈简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在北京买房子,沈清就觉得不是很想考虑他这个人。 其实张岩也没有在北京买房的能力,但是沈清这一刻却完全不觉得这是一个弊端。看来爱情果然容易叫人冲昏头脑啊,对女生来说,爱和不爱真的很明显。 她果断地答应了张岩的请求,并且在答应的那一刻早都想好了,以后就算跟张岩去他的老家生活也好。 至于北京嘛,她最初和最终想要跟这个城市要的那些东西,她好像已经握在了手心。 第三十四章 人生的临界点 沈清接到老家哥哥打来的电话,直接愣住了。 那是一个太糟糕的消息。 舅舅于这个月月中查出了肺癌晚期,冯媛担心老家的治疗效果不理想,已经于昨天开车接到北京去治疗了。 癌症,又是癌症。几年前的春天,妈妈就是被癌症夺走了生命。 自从上次因为“卖课事件”,沈清已经很久没跟冯媛联系过。过年了,她的工作顺畅,跟张岩的恋爱也谈得十分顺利,几乎要忘记冯媛。 眼下北京进入四月,正是杨花乱飞的时节,有了这桩心事,沈清的下班路走得也没那么畅快了。 晚上她跟冯媛打了个电话,冯媛在那头的语气淡淡的,在拿到舅舅住院的地址后,沈清立即跟领导请了假,买了点水果,打算第二天一早拎过去。 夜凉如水,北京的夜空几乎看不到一颗星星。沈清想到小时候家乡的夜晚,12岁的她和10岁的冯媛坐着小板凳,并肩一起看星空。她们手里拿着棒棒糖,因互相调侃对方而肆意发出欢乐的大笑,那个时候,她们从来没想过自己以后的人生会是这样。 父亲离去的样子尽管越来越久远,她那时才只13岁,却清楚地记得那天下午的每一个细节,因无法承受噩耗而当场晕倒的母亲,因过度悲伤而跪倒在地上使劲朝地面砸下拳头的哥哥,那么当时的自己呢? 她的眼泪不停地流,她的脚朝着村东头的门诊室不停地跑......这样的画面反反复复出现在她清醒时和睡梦中。 母亲走时,还不到70岁。哥哥在她的坟头不顾一切地大哭,眼泪滴落到脚底的尘土中。现在又是舅舅,舅舅才只有60岁啊,这该死的癌症。 沈清没有想过,自己见舅舅的最后一面竟是这样的场景。他已经病得非常厉害,全身插满管子。她甚至都不能走到他的床前,被一扇玻璃门隔在了走廊上,她抬头看到自己面前的门上写着“重症监护室”。 这是那个平时总爱大笑、爱骑摩托的一直都很生猛的舅舅吗? 这是那个过年喝醉酒给她打电话说“好想你”的舅舅吗? 此时此刻,他闭着眼睛,沈清看不清他的脸,只有旁边的监护器上还在跳动的一串绿色数字在告诉她,他还活着。 沈清将果篮递给冯媛,轻轻在她的肩膀上拍了拍,问她:“什么时候的事?” “月初我爸说肋骨疼,他自己去诊所拿了药,吃了两天没有效果,有天下班疼得直接从摩托车上摔下来,送去医院一查就是肺癌晚期。” “医生怎么说?” “我爸的求生意志很强,昨天在车上一直跟我说要全力救治,他是很想活下去的,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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