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下的树叶尚未完全晒干水分,踩上去软软的,声音很小。 她悄悄绕到他后面,跳起来一把捂住他眼睛,夹着嗓子让他猜是谁。 凌路被她拽的往后仰了下,喊道:“孟羽林。” 他转过身,把提着的东西送给她。 “这是什么?”她打开包装盒,里面躺着支银色钢笔,“哇!好漂亮。”她拿起来,“好轻。” 他道:“你不是说那只钢笔太重了,不习惯。” 之前用了她的笔,的确很轻,他特意挑了这支 ,既美观又轻便。 “喔,是。” 那只重重的钢笔还在周老板那修。 “凌路,你真好。”她把钢笔放回包装盒,往前小跑几步,牵起他的手,“你为什么送我这个?” 感受到掌心的温度,他顿了下。 耳边又迅速变红。 她很爱看他脸红,追着他依依不饶,“凌路,你耳朵红了。” “真的,你耳朵红了。” “嗯,”他淡定回答。 “你还没说呢,为什么送我这个?”她一边觉得他真的很会忍也很会装,另一边想摸摸他的耳朵是不是烫的。 “因为有想和你交换的东西。”他这次真的停下。 孟羽林:“交换的东西,是什么?” “笔记。”他认真道:“上次讲座的,你给我写的。” 她怔然,忽然心中好暖好暖,轰地燃烧起一个大大的暖炉。 晃晃胳膊,“好吧,一物换一物喽。” 两人的手又变成了十指相扣的姿势。 她的手小小肉肉的,和他形成天然对比。 交握在一起又很和谐。 她把手提袋挂在他手上,偏过头,“你小心点,别压坏了我的钢笔。” 他当真低头看有没有压到。 孟羽林噗噗噗大笑。 这只钢笔当天就取代了绿色毛球笔成了她的最常使用。 过了几天,孟羽林无意中从朱娜口中得知,凌路的生日快到了,不过朱娜提醒她,“但是吧,他不太乐意过,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不过我们都看得出来。” 修钢笔店的周老板打来电话通知她钢笔修好了,对她态度非常好,“你来取,还是我同城快递给你寄去?” 临近期末,很多课都结课了,时间充裕。 她回复:“谢谢,我过来取。” 除了取钢笔,还有别的事想问老板。 周老板把修好的笔给她,又拿出一张出货单让她签。 她从包里取出银色钢笔签字。 周老板看到她的笔,笑眯眯的,明知故问似的:“小路送你的?” 她点点头,“是的,你认识这支笔?” 周老板笑意更甚了,“我帮他选的。” 几天前,凌路走进这家店,站在她现在站的位置,问他这里有没有适合女孩用的钢笔,重点是好看,重量轻。 周老板眯起眼睛:“你交女朋友了?” 他说,“还在追。” 周老板的眼中盈满了泪花,取下眼镜用手帕擦拭,“好,我找一找,我找一找……那姑娘叫什么名字?” “孟羽林。子皿孟,羽毛的羽,双木林。” “有没有照片?” 凌路:“她大约过几天会来这里,您可以亲眼看看。” 孟羽林签好了字,双手把回执单递回,非常乖的模样,软声问:“周伯父,我能不能问你些关于凌路小时候的事?他为什么从小寄住在别人家里?现在也是一个人住。” …… 临江苑。 乌金西坠,漫天的霞光透过落地窗映在淡色瓷砖地面。 凌路拉了把椅子,取过书柜中的相框。 书柜旁摆着一个莹润白瓷花瓶,花瓶口长短不一摆设美观的花向四周散开。 仔细看,都是干花。 有玫瑰,象征荣耀和胜利的小向日葵。 经过干燥剂的精细化处理,保留了花的原色。 是辩论赛结束那天,孟羽林送他的那束。 风吹帘动。 相框里是一位穿着白色上衣的女人,眉眼和他八分像。 关于他为什么寄住在别人家,其实很快就能说完。 相框里的人是凌娴,他母亲。 凌路父母非常恩爱。 自他有记忆,两人没有吵过一次架,父亲处处以母亲为先。 母亲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非常爱他。 身体不好,也经常给他念诗,教他弹钢琴,画画。 父亲却并不,看他的眼里总是透露着哀婉和担忧。 只有偶尔才和他亲近,给年幼的他讲历史文传,艺术美学。 直到一天晚上停电,母亲带着他在露台看星星。 她坐在钢琴旁,音容温婉,跟他说了会儿话,然后倒在地上。 那天晚上很黑,很乱,救护车,呼救声,尖叫声各种声音混杂。 第二天,母亲去世了。 而他也知道了父亲为什么总是以那种眼神看他。 凌娴有风湿性心脏病,不能生育,他们不打算要孩子,后来意外怀孕,她舍不得抹杀生命,坚持生下来。 凌路出生后,她的身体每况愈下,最终油尽灯枯。 像是一场生命的掠夺。 凌娴去世后,凌父一夜白发,向来儒雅风度翩翩的男人,衣衫不整,终日酗.酒。 一看见凌路那张脸,就泪流满面。 四周萦绕的每个缝隙的空气都浸满了眼泪的咸腥味。 凌路一遍遍地听父亲说“如果他不存在”,“如果他没出生”……每句假设后都是一段美好的愿景。 后来凌父精神出了问题,几次把自己关在房间,被发现时已经快失去生命体征,医生说他的求生意识很弱。 凌路的存在,于他就像一颗随时会毁灭他的炸弹。 所有人都看不下去了,凌娴的姐姐凌姿出现,把凌路带去了徐家。 从幼年起,凌路就知道,有的生命是不被期待和接受的,带着罪恶的。 他就是其中一个。 …… 云影横空,夜色渐深。 一只手按在阳台滑行玻璃门上,推开。 凌路另一只手中夹着支即将燃尽的烟。 银月星辉之下,清瘦的指间的仿佛不是烟,而是萦绕了一缕流光。 他很久不会想起这些事了。 可经年累月,事里的每个细节被他反复琢磨过滤,凿入骨髓。 只要苗头一起,便如同潮湿夜里,蜘蛛爬满了全身。 偶尔,他站在人群中,内心充盈,认为自己做的不错,勉强算是个好人,值得和别人一样生活; 可有时,蓦然失语,觉得自己贫瘠得像一把干沙,荒芜透顶,从没和任何人有过真正的联系。 在世上消失也没人在意。 但现在,有了一个人。 而他也因为她的存在不想消失。 所以。 他吐出烟雾,摁灭了烟,把剩下的 烟,连同烟盒,打火机都丢进垃圾桶。
第43章 “你确定要这么做?”朱娜听完电话那头孟羽林讲的话, 不放心地提醒:“他真的对庆生这事无感,说不定还反感。” 电话那头还是坚持。 “好吧。”她挂了,隔了会儿在通话记录里找到林一朝, 打过去。 正值午休时间,估计都正闲着。 那边接的很快, 声音吊儿郎当的:“大小姐, 怎么了。” “跟你说个事,过几天不是凌路生日嘛,”朱娜拿孟羽林说的事儿问他意见。 她是配音社社长, 同时也是管理校广播站的,广播站可以提前预约歌曲。 孟羽林预约了首凌路最喜欢的歌。 “等等, 等等”林一朝叫停。 朱娜很不满他打断,“等什么等, 我还没说完,她说到时候循环播放, 给凌路个惊喜,你觉得这事靠谱吗?” 他无语道:“凌路在我旁边。” “啊?他能听到吗?” “能。”林一朝揉了揉太阳穴, 抬头看了看周围的人。 不止是凌路, 温思雅,付超,还有一堆朋友都在。 “我昨晚上不是跟你说了, 今中午社团开会。” 大家默契的憋住了笑,偷偷朝凌路的方向看。 “那什么,我这还有点事, 挂了。”朱娜啪嗒挂掉电话, 颇有些惊心动魄。 缓了缓,她点开孟羽林对话框。 【好了, 办完了。】 是的,这才是孟羽林拜托她的事。 孟羽林想,凭凌路对她的了解,大概率会猜到她会帮他庆生。 知道答案了还有什么惊喜,她选择主动暴露,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很久以前她坐在自行车后座问他喜欢什么歌,他说了那首歌的名字。 不过,广播站的歌才不是她的真正想做的,真正想做的是…… 才拉没多久的小群里: 【林一朝】:@朱娜,演的不错,有无间道潜质。 【朱娜】:妈呀,演戏好难,差点忘词。 温思雅和付超他们也在群里发‘哈哈哈’和表情包刷屏。 朱娜觉得自己真蛮有无间道资质。 刚才和林一朝那通电话,她没跟孟羽林讲完。 挂掉之前,凌路开口了,说了另一首歌的名字,“换了吧,换成这首。” 歌名很耳熟,她在孟羽林发的朋友圈歌单分享里见过几次,肯定是常听。 她现在比孟羽林还期待他生日那天,等到那天,孟羽林满怀期待地等歌曲播放,却发现是自己喜欢的歌。 想想就刺激。 不只是她,在场所有人都没告诉孟羽林。 真到了这天,凌路办完和罗教授商量好的事,接到了孟羽林的电话。 不知道她在哪,话筒里有风声:“凌路,我和朋友在外面玩,好像有点喝醉了,你能过来接我吗?” “你在哪?”他很紧张。 她报了个地名。 是郊外的一家轰趴别墅。 她提前跟他说过会和朋友们去那玩。 打完电话,群里的朋友们陆陆续续说他们都到了。 311的室友们也说快到了。 人越多越热闹。 本该在餐厅的孟羽林关了老师办公室的门,赶去那边。 本来她也准备提前去的,可有位老师联系她,说有个朋友的杂志社征书评稿子,他把她写的那篇《诺桑觉寺》书评报告投出去,过稿了。 不过杂志编辑希望她精修一下,提了些修改意见。 她欣然答应,双方的沟通花了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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