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尝遍人情冷暖,其实懂的比她多很多。 沈卿译也低头,目光和她撞上,顿时眼里就浮出了笑:“你知道你这样像什么吗?” 梁姗摇了摇头。 他说:“像我的小娇妻。头上带个花,靠在我身上。” 梁姗抬手去摘头上的那朵花,把它插在沈卿译耳朵上,眉毛一扬,挑衅他,“你才是呢。” 小娇妻什么的,好羞.耻。 他不和她争辩,车窗外暮色渐沉,他忽然说:“朱宏,你下车,换我来开。” 朱宏在路边停了车,“哥,怎么了?” 沈卿译拉开车门下去,坐上驾驶座:“管那么多。” “哥,没。”朱宏挠头,看着他耳朵上那朵颤巍巍的小白花。 沈卿译回头说:“坐前面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好。”梁姗也下车,才走到副驾驶座前,沈卿译就从里面开了门,下巴一扬:“上来。” 窗外的景色有些熟悉,隐约能和记忆中的样子重叠起来。 这是她以前住过的地方。 沈卿译开着车,声音远淡:“这十年,怎么一次都没回来过?” 梁姗沉默。 他仍旧问:“也不回来给阿姨扫个墓、烧个纸钱什么的?” 梁姗还是没说话。 “算了,这都不重要。”沈卿译说,声音很轻,仿佛放弃了什么一样。 梁姗把车窗降下来,忍着尴尬,说:“也没有别的原因,那时候就是觉得,沥市是我的伤心地,我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沈卿译开到了一个停车的地方,听到这回答,又有了那种熟悉的无奈感。 什么叫‘沥市是我的伤心地’? 沈卿译默了下,说:“那还好这几年沥市的边界没变动。” 梁姗:“……” 沈卿译说:“你也该庆幸,其他地方没有叫这名字的城市。” 梁姗尬死了:“……你别说了。” 他停好车,两人下去。 望着眼前熟悉却又陌生的街道,梁姗一时感慨,这十年来唯一没变的,就是路边种着的梨树。 还不到春天,梨花没开。 走了一段路,梁姗指着一个绿色垃圾桶,有点兴奋:“沈卿译,我记得你以前经常在那里翻垃圾桶找吃的!” “……”沈卿译薄唇轻启,“不是,是找塑料瓶子。” “哦,有什么区别吗?” “……”沈卿译额角青筋跳了下,顺着她说:“没有。” 又走了几步,梁姗扭头,仰着脖子看他:“这里变化好大,以前路破破烂烂。这边儿上的路灯也变豪华了。” 沈卿译把耳朵上别着的花摘下来,说:“我也有十年没来这儿看了。” “那你怎么想着带我来这儿?” “一时兴起。”沈卿译微微笑了下,不远处是以前住过的小区,小区门口就一个铁门,安保措施也不好,这个时间点,看门的也没一个。他说:“我好多次都在想,其实那时候也不错。” “有什么不错的呀,”梁姗抬眸看了眼那很有年代感的居民楼,说:“除了我妈妈还在,就没一件好事儿。” 家里又穷,买件新裙子都要省吃俭用。 沈卿译却叫住她:“梁姗。” “啊?”一般沈卿译这么喊她,多半就是生气了。可她也没说什么叫他生气的话呀? 恰在这一时分,路灯亮起来。 淡黄色的灯光洒在他身上,有那么一瞬间,梁姗觉得周围的人群、建筑都成了背景,只为了衬托这一个人。 他弯了弯眉眼,对她说:“梁姗,那时候真的很好,有你。”
第93章 番外1 一生中最后悔, 也最庆幸的一件事,是在一个邻家哥哥最绝望的时候,告诉他, 我对他怀有期待。 那时我不知道,就因为这一句话, 我成了那个人心心念念的白月光。 很多年后他告诉我,旁人信神佛, 我相信你。 他将我放在与神明同等的位置。 何其有幸。 在二十六岁这一年, 在我活的温吞麻木时,得知有这样一个人,他守着我的过去, 珍惜我的现在。 他爱我至死。 他常说那段日子很好,因为有我。 可那些时光对我而言却是模糊的往事,在往后十年,我总希望能把那段日子忘得彻底。 于我而言,他是年少时的梦魇,却也是十年后的救赎。 我想了一个比较合适的词来形容沈卿译这个人。 我曾经看过一本叫做《小王子》的书, 我有时觉得自己像小王子,而沈卿译就是那枝被我遗忘的玫瑰。 他脾气那么不好, 大概该叫做“黑玫瑰”,别的玫瑰长刺, 他就浑身沾满毒药。 可沈卿译说,你才是我的玫瑰。 于是我不解。 沈卿译这个人奸.诈狡猾,他诡辩说,玫瑰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 我眨着眼睛呆了好久。 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知道,别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沈公主”啊? 我不和他争论这种常识性错误的问题,最主要的是他容易生气, 我一和他争,他情绪起伏就很大,我们争论的越激烈,沈卿译就越暴躁。 他一生气就很不好哄。 每次都黏黏糊糊的,搞得我心烦。 我偷偷在心里说。 你这个人啊,脾气娇气的像小公主,然而却又偏执入骨,意外的倔强。 你就是“黑玫瑰”。 争辩我也不怕,反正我心里话沈卿译也听不见。 哼。 ——梁姗 * 窗外的树枝长出第一片绿叶,梁姗站在窗边,托着腮,伸出去一只手,仿佛就能碰到那点绿色。 阳光把她白生生的小手照的发亮,她手腕晃啊晃,感受着风从指缝中溜走,心里像是长出了一朵花。 妈妈在房间里收拾行李,她们明天就要搬去外婆在的城市,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她快满十三岁,读六年级下。 父母离婚,对她而言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她也不知道,单亲家庭具体意味着什么。 只是经常争吵、感情不和的父母离了婚,她就不用再过那种被爸爸冷暴力的日子了。 孔房除了她之外还有个儿子,叫孔曾,比她大一岁。 孔家长辈观念有点老,体现在重男轻女上就格外明显。她出生没随爸爸姓,而是跟了妈妈姓,名字起得也很随意,叫梁姗。 大街上随处可见,并不用心。 尤其是读书的时候,学《水浒传》,说起英雄好汉都是逼.上梁山。 班上的同学们都纷纷看向她,目光促狭打趣。 她不自在极了,有次跟妈妈哭,说要改名字。她要改个独特的名字,生僻字越多越好!最好是正常人见了都不认识的! 这样才能显出她的特别。 梁玉菁哭笑不得,孔房对此很不耐烦,说:“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要那么特别的名字干什么?” 那年头这么重男轻女的家庭其实不多,梁玉菁和孔房结婚多年也没有生个儿子,梁姗那时还没意识到,自己因为是女孩儿被轻视了。 直到前一段时间,孔房带着孔曾来了他们家。孔房说这是他亲儿子,要接回家来养。 梁姗懵了,梁玉菁也有好几天没缓过来神。 缓过来后,梁玉菁提出了离婚。财产她一分不要,只要自己的女儿。 孔房有了儿子,自然不稀罕梁姗。他冷笑:“女儿都是赔钱货,你要你带走。只是梁玉菁,你可别后悔,一个女人离了婚,还能找着什么样的男人,你自己也不是不清楚。” 梁姗长相随母亲,都是清纯明艳大美人。梁玉菁那时候三十多,不到四十,美貌尚在,孔房其实也挺舍不得这么漂亮的老婆。 可是老婆哪儿有儿子重要? 梁玉菁听了这话,气的拿起桌上的杯子就往孔房身上砸。 母女俩骂人也如出一撤:“王八蛋!你给我滚!” 孔房就滚了,带着他儿子和那个“后妈”组成了新家。 “姗姗,你这个玩具熊还要不要呀?” 房间里妈妈在喊她。 梁姗听见了,趿拉着拖鞋跑过去,扒着门框看了一眼,是好几年前孔房给她买的棕色大熊。 当时她还很喜欢。 “我不要。”她努了努嘴角,走过去把那个熊抱过来,说:“妈妈,我去把它丢掉。” 梁玉菁还在往行李箱里放东西,“也好,这熊太大了,箱子装不进。” 那棕熊有她半个人高,梁姗在小熊的脸上抓了一下,“妈妈。” “怎么了?”梁玉菁还在忙。 梁姗抿紧嘴,盯着肥嘟嘟的小熊:“爸爸是不是不喜欢我才不要我们。” 梁玉菁动作顿住,看她一眼,挤出一个很僵硬的笑:“没有,爸爸妈妈是因为感情不好才离婚的,姗姗不要多想。” 梁姗转身,下楼去把小熊丢进垃圾桶。 她抬头,天空湛蓝,白云洁白柔软,眼睛眨了一下,眼眶里忽然蓄满了眼泪。 爸妈离婚,她高兴,可也不高兴。 在十三岁的这年,她终于意识到,爸爸不喜欢自己。 第二天母女两人起很早,在路边拦了出粗车去火车站。 天还蒙蒙亮,在车上,梁玉菁用一种轻松愉快的语气说:“外婆给我们租了房子,也给你找好了小学。妈妈去了那边,先找一份工作,努力赚钱给姗姗交学费,姗姗就好好读书,好不好?” 梁姗看着出粗车外,这是她出生和成长的城市,从这一天起就要离开。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脑袋里很空,听到梁玉菁的话,梁姗说:“妈妈,我想改个名字。” 女儿稚气的话语让梁玉菁好笑,“那叫什么名字呢?” “叫梁小姗。”梁姗仰起头,看着车顶,鼓了鼓脸颊,“等去外婆那里了,你就带我去改名字,我同学说改名字很便宜,一点都不贵的。” 梁玉菁摸了摸女儿的头顶,笑问:“怎么要叫这个名字?” 妈妈真笨,这都不知道。 梁姗面无表情的解释:“因为听着可爱。” 梁玉菁要笑死了,笑着笑着,眼角就有了泪。结束了一段貌合神离的婚姻,她至少还有一个纯真可爱的女儿。 她绝不会再叫女儿吃一点儿苦,受一点儿委屈。 梁姗第一次坐火车去远方。 她听说那个城市是妈妈长大的地方,叫沥市,很南方,还很新潮的把梨花当做市花。 听说那边人说话很好听,软绵绵的,也听说那里的女孩子每一个都水灵极了。 妈妈说:“每年到了春天呀,沥市的街边都是一片粉白色,梨花全开了。有一句诗叫什么,犹有枝头千点雪。当真是美不胜收。” 梁姗清澈的眼睛里全是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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