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他们在这里,袒露年少心意,现在他们在这里,约定要共同度过的往后。 戒指套进无名指,大小刚好贴合她的手指。 “好有心啊,陈感知。” 他在脑子里搜罗浪漫金句,想了好多,但都不适用,只好拿出风靡网络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却遭到傅集思的重击,“只有一遍!没有千千万万遍!” 他又拿出另一句现代诗,“从前车马慢,一生只爱一个人。现在的我也是这样。” “能不能正常说话?” 他笑起来,端起架子和她讨价还价:“好话都让我说完了,我得让让你。” 傅集思看穿他的小心思,于是说:“陈感知啊陈感知,你人可真好。” 陈感知掰着手指头,数完一只手,拿出另外一只,数到第六,亮到傅集思眼前,“六张好人卡了,我的神秘大礼呢?” 她藏着笑,招招手,示意他靠近。 嘴巴贴近耳朵,她用气音,讲了一个深埋很多年的秘密:“神秘大礼就是,我也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从17岁到26岁,还有最后一天倒数即将迎来的27岁。 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 我会只喜欢你。 闻言,陈感知竟然掩面。她以为他哭了,抓着他的手掌要说些更肉麻的话,没想到他掩住笑,得意的厉害。 “有这么开心吗?”她问。 “超开心,仅次于结婚的开心。”陈感知说,“信任我,喜欢我,这样就够了。” “要我信任你,要我喜欢你,那你呢?” “我当然是全心全意爱你了。” 爱情发生时,就变成了一场奇遇。 他不是王子,她也不是灰姑娘,并不需要水晶鞋引导两颗心触碰在一起。走到爱河边,以何种方式坠入其中都不受人管束。 傅集思经营她的小世界,欢迎陈感知来到,两个人拉手冒险,飞跃穿梭,看见时间长河对立面的少年少女,朦胧青涩,而此刻的他们,成熟幼稚。 困在近十年未解的爱恋里,甘心一夜白头,从现在到永恒。 赶在新的一年到来前,为误会和不快的过往画上休止符。 他们拥抱,让那束冬天里难产的宫灯和薄荷见证这场只有主角的求婚。 少年少女,或是□□人夫。他们无所谓变成什么,只要拉着彼此的手,就能幼稚到老。 窗外应景落下雪花,雾气攀爬这间办公室的窗户玻璃,映出室内拥抱的一对男女。 朦朦胧胧,影影绰绰。 仔细看,其实是一对恋人,两个傻瓜。 第55章 一则译序 译序—— “集思和感知” 应我的编辑——小周老师的邀请, 有幸能够参与《初次见面》这篇作品的翻译工作。 小周老师说做篇译者序言,自由发挥,可以写点自己的事,那我就借这篇作品抒发一点我的个人想法。 落笔时, 副标题像魔法一样就出现了。“集思和感知”, 两个看起来毫不相关的动词,却是对我而言很珍贵的名字。 虽与本书并无太大, 但我还是想展开说说。 年初时接到母校的入职通知, 回到H市,一整个流程都让我觉得像往云端走阶梯。飘飘然又不真实。我离开这里很久了, 因为年少的误会和不成熟,被当时的大人断定必然是犯了错误,所以我的领路人决定带我脱离那样的环境。 我事后回想,自己的确没有在那个年纪做错任何事,包括和我一起被提名的陈感知。 但有心人刻意将罪名安置,我们两张嘴, 很难去调和众人。 我离开了母校,陈感知留了下来。我以为这就是我们的结局, 从此升学、就职、走向各自的广阔天地, 却没想到命运还能让我们交轨, 去“赎”过去被定义的“罪”。 我们像所有拿了破镜重圆剧本的一对,兜兜转转, 在优乐美能环绕一整圈的地球上, 蹒跚着、探索着、期待着,回到原点, 重新见面。 就像这本书的原名"Second Met"一样,直译是“第二次见面”, 其实就是重逢。但在此基础上,重逢与初遇时,书中Kylie和Bryce的想法是完全一样的,都倾慕彼此,动心于对方。 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他们总能心动,在成熟时找到青涩时心脏用力跳动的感觉。所以我和小周老师一致认为,“初次见面”这个译名,万分贴合原文。 我认为缘分真是太妙了。让我再遇陈感知时也遇见了这本书,跳进文字里体会爱恋和痴情,也总能想起我和他的第二次会面。 那天我去做入职母校的体检,抽了好几管血,结束时晕乎乎地从医院侧门出来。记忆里医院附近有一座很少被社交网络提及的寺庙,恰好也是我上高中时去求过签的寺庙。带着故地重游的心情,我踏进了那间寺庙。 人很少,但未见的这些年里,院里设施完备了许多。 我像从前一样求了一枚签。毕竟这里的签真的很灵验。可我却在一众大吉和上上签里抽到了大凶。 等在阿姨和叔叔们身后,解签的队伍终于排到我。 大师解读,出了寺庙这个门,走路千万左顾右盼看清楚,尤其是斑马线前,方能逢凶化吉。 于是我照做了。出了那个门,徒步一公里往地铁站走,走到斑马线前,我左右查看来往车辆,就这样看到了停在红灯前、摇下车窗的陈感知。 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那枚大凶的签是否已经化吉,但按照网络热梗来说,自那天起,命运的齿轮好像开始转动。 兜兜转转,我又遇到了陈感知。 实在是意料之外,又惊喜极致。 太意外、太巧合,以致于这一系列事情发生时,我仍然是踏着阶梯走向云端的感觉。一直到他在清莹寺里拉住我的手,说他怕走丢,我这只充了氢气的气球才被他的重量带回了地面,受制于地球引力。 大凶也许早就化吉,在我重新见到他的瞬间,在我左顾右盼看车流的动作里,在我留心红灯前是否有车遵守交通规则的举动中,陈感知可能变成了福星,化解了我很多一言难尽的无奈和一潭死水的生活。 我想,我和他应该也像这本书中的Kylie和Bryce一样,相遇相知,在错误的时间知晓心意,被现实打败,差点被生活压碎,但是时过境迁,还能看着彼此的眼睛说“love is love”。 爱同样也需要经过对比和时间检验。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很喜欢他,在我们都需要清白的年纪,在有男生大张旗鼓拉来一支乐队向我表白的大学校园里。 在很多很多的对比当中,陈感知总像个擂主,pk掉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新人物。 而我总是默许,默许他守擂,捍卫我心里不败的擂台。 我想起很久之前,我在自习课嘈杂的说话声里问陈感知,你知道遥远的相似性吗? 最令霍金感动的事情,最让我觉得震撼的定义。夸张说,你们不是本体,却像同一个本体分裂的复本。我和陈感知太像了,像到所有人都觉得我们般配,我们天生一对。事实上,听到这些话时,我从来不会反驳。因为我在心里也悄悄认可。 他说他好爱我。他用的是“好”,而不是程度副词“很”。抠字眼确实不值得提倡,但我太喜欢他这样的表达,因为我在好好的字眼里,准确无误地感受到他的爱意。 他只爱我,就像我只喜欢他一样。 集思和感知,不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动词,实际上是两个紧密相连的名词。 我拥有他,他拥有我。但是无论如何,我的名字一定要在前面,借明星番位来说,我的份量在我自己和陈感知的心里,一定比任何人都要重要。 我相信我这么写,陈感知一定不会有意见。或许这就是被偏爱得都有恃无恐吧! 写了太多私事,我想这一稿的译序还是废掉好了,不然夹带私货太严重,陈感知看到了,一定以为我在为他制造一个惊天动地的浪漫表白,而事实上,我脸皮太薄,根本不是这样的人。 既然这一稿废掉了,那我就私心许愿我和陈感知身体健康,开心快乐,有生之年真的能过上喂马劈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活。 译者 傅集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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