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身世,他们有过约定,加上立心保护得当,达成共识,不会将资助人身份和小小心的身世告诉他。 “其实我还有一些想法……”黎湘犹豫片刻说。 在姚珹的微笑和眼神鼓励下,黎湘提到国内女性囚犯出狱后的艰难。 她并不是圣母心泛滥,也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慈善家,更加清楚什么叫受助者恶意,她只希望在这些人当中进行甄别,为她们提供有条件限制的帮助。 比如有过经济犯罪历史的女性,最大的问题就是信用危机,银行卡在几年之内被限制使用,陈年债主会登门要债,这时候继续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帮她们渡过难关,即便每个月能偿还的金额有限。 但因为有前科,找工作就成了一大难题,只能从事收入不稳定的自由职业。 不过黎湘也考虑过,有过经济犯罪历史的犯人,可能会再次生出找块钱的念头,或自愿或被迫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比如卖|淫、商业欺诈。 所以对这样有前科女性的帮助是要设置条件的,永远不要去试探人性的底线,也不要妄图找到善良与恶意的尺度。 除了经济犯罪之外,黎湘又举了其他几个例子。 姚珹听后说:“想法很好,但有难度。理念上不适合太理想主义,操作上要更严格一些。” 黎湘:“我明白。” 有人是真心悔改,决定重头开始。 但也有人是破罐子破摔,心里装满了不甘,要报复社会。 如何能确保百分之百的甄别呢,概率上来说根本不可能,一定会有渣子混进来。 姚珹:“虽然难,但我支持你的想法,不管结果如何。如果一开始就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就永远没机会知道结果。” …… 离开女子监狱,姚珹推掉后面所有行程,直接回到自己的住所。 他没有外出,就坐在娱乐室的懒人沙发里接收邮件,晚上还要去机场。 其中一封是周淮的邮件,他发了大量调查信息和照片。 说起姚珹和周淮的联系,还是从三年前的案子开始的。 他们当年的目的虽然不同,努力的方向却巧妙地达成一致。 此后三年,姚珹给周淮“送”去很多工作——跟踪调查靳家的“幸存者”。 三年前官方调查,主要责任人一网打尽。 但针对经济犯罪,不像是刑事犯罪那样严格,有些窟窿只要补上了,钱拿出来了,就可以减刑。大家商量之下,会推出来几个人背锅,余下的有机会减刑假释。 但对于这些“幸存者”姚珹并不放心, 也多亏了周淮的调查和姚岚的帮衬,令姚珹这个“外姓人”始终处于知己知彼的状态,收拾起这些虾兵蟹将游刃有余。 而辛念在林新监狱的情况,也都是周淮转告姚珹,再由姚珹告诉黎湘。 至于周淮这个人。 虽然黎湘没有对姚珹说过,但他知道,在黎湘心里始终埋着悔恨,那是这辈子都无法挽回的。 她不该拉周长生下水。 入狱后,黎湘写了一封信给周淮。 姚珹让人送到周淮手里,但周淮没有回信。 黎湘也没有追问过答复。 或许在黎湘看来,只要周淮收到信,看与不看,回与不回都不重要。 娱乐室里屏幕亮着,姚珹回复完所有邮件,身体依然陷在懒人沙发中,眼皮渐渐撑不住,终于闭上。 屏幕上还在循环滚动着照片。 他已经很久没有做梦了,还是这样清晰的梦。 梦里,他回到了十六年前。 那是一个他可以凭着自己的意志去改写,去干涉的世界,早在遗憾铸成之前,一切都还有机会挽回。 作者有话说: 本章提到的判刑力度,会与现实案件有出入。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只是小说,做不到和现实一比一严丝合缝地呈现,望知悉。 下面打算花少量篇幅描述一下“如果”版本,没有正文部分那么现实,可以将这个当做梦幻版平行世界if版看待,也可以当做黄粱一梦。 ps,靳疏这部分比较难处理,个人看法后续会引渡。 从现实层面来说,现在仍逍遥法外的东南亚华人狂徒大有人在,说白了还是执法权问题,不属于我国国土,不受我国法律制约,我国在东南亚没有执法权,真可以说是法外之地。 现实可参考佘志江这个人,这都多少年了,他还是做的最大的出头鸟,受到关注最大,加上政治上的威慑,22年才被捕引渡。 红包继续~
第212章 Chapter 2 ◎if版2.0◎ 后续和番外 Chapter 2 【2.0如果没有共同犯罪】 林新是个小地方, 紧邻春城,在发展上受到制约,似乎所有好资源都涌向春城。但反过来说, 春城资源饱和之后, 也会将一部分分拨给距离最近的林新。 比如春城和林新中间交界地建起来的林新度假村,虽然是林新政府牵头搞的项目, 投资方的大头却来自春城。 这原本是个值得宣扬的利好项目, 连周边的村落也被一起带动,搞起农家乐,政府更是大力支持。 但就在这一天,度假村里发生了命案。 案件被掩盖下来,但还是有些风声流了出去。 外人不知道内情,只听说是林新当地一个高中的女学生参与卖|淫活动, 和嫖客生出矛盾, 当场将嫖客刺成二级重伤。 因是未成年, 加上女学生家境贫寒,母亲欠了大额赌债, 不排除有被强迫的嫌疑。只可惜女学生对警方的说辞始终都是个人自愿, 没有上线组织卖|淫活动, 而且愿意承担主要责任。 原来女学生的母亲早年就从事这样的“工作”,这一年也不知道怎么就迷上赌博,欠了几十万, 天天有债主上门催债。女学生与母亲相依为命,不得已才选择同样的路, 用自己的身体和青春为母还债。 再往下调查才得知, 原来女学生到了和嫖客约定的度假村之后就开始后悔, 但嫖客对她这种临时反悔并不买账, 以为她就是要坐地起价,要在原有的价格上再加一笔,于是两人很快产生冲突,这才有了“强迫”事件。 因为涉及刑事案件,又在度假村中发生,此事很快引起政府重视,要求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此案。 不只是度假村,连女学生母亲上班的夜总会“夜阳天”也一并接受调查,不过在夜阳天中并没有发现类似的卖|淫活动,停业一段时间之后又恢复经营。 高中女生卖|淫伤人事件,也在几个月之后逐渐平息,女学生获罪入狱,外围的吃瓜群众们再度转移注意力,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四年后,当年犯案伤人的女学生刑满释放。 …… 郗晨入狱这四年,是她过得最平静的四年。 监狱生活虽然辛苦,却不用再担心被人当做货品一样买卖,何况第一个将她出卖的人,就是生母荞姐。 四年前那次伤人事件,是一次“脱身计划”。 当时她只有十六岁,能力和眼界都有限,没有力量没有背景,她不知道该怎么脱身。 夜阳天的老板张大丰,从荞姐手中“买”下她之后,就将她转手给度假村的投资方靳寻。 靳寻将她安排在一个小套房里,只让一个叫周长生的中间人代为照顾日常。 外面的人都说这是靳寻金屋藏娇,事实上郗晨心里很明白,靳寻养着她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准备将她当做“流水席”招待所有在项目中有利益牵扯的政商关系户。 她就是个“纽带”。 郗晨没有将自己的处境告诉朋友,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而且即便说出来了,朋友又能做什么呢? 最主要的是在事发之前那段时间里,学校里关系最好的朋友辛念和戚晚,各自家中也有些麻烦事,她们一个请假没有来学校,另一个则时不时犯肠胃病,经常跑医院。 郗晨一个人默默思考着自己的处境。 其实未来无外乎就两条路,一条是妥协,安安分分地当礼物,靳寻必不会亏待她,她用青春赌明天,只是忍过这一年,一年后她就可以考去外埠的大学。当然,她不会天真地以为靳寻只会利用她这一年,恐怕往后十年都需要她出卖色相。 而另外一条路则是反抗。 问题是如何反抗,反抗谁,反抗到什么程度? 她不可能反抗靳寻,再说她也没机会见到他。 她更不可能一个人去对付张大丰,这是不可能的任务,结果很可能是自己吃亏,还被反咬一口。 于是思来想去,郗晨认真仔细考虑了个人处境和能力,决定先服从靳寻那边的所有安排,直到周长生接她去度假村陪客再行动。 因为郗晨“认命”的态度表现得很明确,在事发之前并没有人发现她有别的打算,她在大腿中间用胶带黏了两枚刀片,事先也曾经在学校的化学实验室里,对着人体标本多次练习过,确保自己在不伤人性命的前提下,刺破或割伤对方的要害。 如果……如果到时候发生意外,不慎伤了性命,不管是对方的还是自己的,这都是命。 结果可想而知,“好事”变“坏事”,客人的血染了一地,哀嚎着要报警。 郗晨没有销毁凶器,也没有掩盖现场,她用床单为对方止血,跑出去叫人进来,接着又打电话通知周长生。 周长生原本已经开车在回去的路上,接到电话又急忙折回,并联系远在春城的靳寻。 靳寻派了秦简舟过来处理,上下也打了招呼,尽量将这件事压缩到最小程度,不要牵扯其他人。 加上郗晨没有扩大事态,只想自己脱身的打算,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说,最终这件事就变成了郗晨与嫖客之间一对一的交易。 此后四年,郗晨逐渐适应融入监狱生活,对于外面的事情不再关心,但有些事还是传入耳中。 比如本来就不喜欢来探监的荞姐,因酗酒过量,加上欠债过多而被人毒打,最终爆肝而亡。而后荞姐名下的房子被银行拍卖。 郗晨听到消息后“消沉”了几天,为那仅存的一点点亲情,但更多的是松了口气。 她原本还在担心荞姐已经将她出狱后的生活都“安排”好,指不定已经提前找好买家,还是最低贱的那种,现在倒是不用担心了。 四年,她浪费了人生最好的时光,错过了毕业和升学。 四年,她原本是可以去考大学的,但现在的她只能在狱中申请学位。 她拿到了学位,但她不可能像其他同龄人一样走进校园,用这样健康的方式认识社会。 她的所有“社会认知”都是在监狱里形成的。 每一个即将出狱的狱友都会有着同样的焦虑,待在这里盼望出去,可真到出去了却又产生新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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