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个“鬼”现在走不了。 只是不肯对于锦芒说自己的“死因”,在于锦芒死缠烂打下,他也只含糊不清地吐露出“意外”两个字。 他说自己只在这里住七日。 中国许多民俗传说中呢,都会提到的死后第七日。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讲,虢太子逝世,路过的扁鹊却认定太子尚有生还希望,提出要救太子—— 「扁鹊乃使弟子子阳厉针砥石,以取外三阳五会。有闲,太子苏。」 被认定已死的太子奇迹苏醒,并渐渐痊愈。 这也是民间故事中,“停尸七日”习俗的由来。 许多人都坚信,在过世的第七日,逝者会短暂重返人间,最后看一眼他们尚在世的亲人。 这就是“回魂夜”。 这个无名无姓的男鬼就要在这里住足七日,看一看他在这世间最后的亲人,然后转世投胎,还她一片纯阳净土。 在此之前,还需要于锦芒纡尊降贵,暂且和他同住。 于锦芒起初以为这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第二天,两人就因为刀具的摆放位置而狠狠争吵一架。 因为男鬼没有关窗而导致花盆坠落、隔壁情侣为了“工作重要还是爱情重要”吵架,两个意见不合的女人男鬼也因此辨论、吃饭时鬼该不该用人的餐具、晚上要谁先洗澡…… 大大小小无数件事,俩生物三天一大吵、一天N小吵,简直比磨合期的情侣还痛苦。 在同合租男鬼发生第一百二十三次激烈冲突的时候,于锦芒崩溃大叫—— “我要请律师!!!” 路世安慢悠悠洗干净双手,纠正:“涉及阴阳两界的业务,不建议请律师,还是请法师更好。” 于锦芒:“……” 囊中羞涩的于锦芒算了算手头上的钱钱,决定暂时不请法师,而是去网上发帖抱怨,向靠谱的广大网友们求助且吐槽。 靠谱的广大网友给出了靠谱的建议。 建议于锦芒去看看心理医生。 囊中羞涩的于锦芒这次不必算手头上的钱钱,就将这个建议否决。 她辛辛苦苦,终于支撑到了第七日。 第七日的男鬼格外沉默,他仔仔细细将于锦芒的房间打扫干净,做了最后一顿早餐——初升的太阳透过玻璃窗照进来,有着初生小黄鸭的嫩嫩绒毛颜色。 于锦芒欢天喜地送他出门。 男鬼站在太阳里,低头看她:“于锦芒,我走了啊。” “快走吧快走吧,”于锦芒双手合拢,说,“对了,你叫什么呀?你离开后,逢年过节,我也给你多烧点纸钱,也不枉我们相识一场。” 男鬼笑了笑:“我忘了。” 于锦芒略有些失望,但还是热烈地望他。 男鬼看起来好像有很多话要同她讲,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才轻轻说:“你别再做傻事了。” 于锦芒嗯嗯出声,挥挥手:“一路走好啊,祝你顺顺利利啊。” 男鬼说:“好。” 于锦芒想了想,又说:“下辈子你做人也是,要规规矩矩,不要再发生意外了。” 男鬼说:“好。” 他嘴唇动了动,抬起手,像是想同于锦芒握手。于锦芒不适应,下意识后退一步,搓着手。 于是他笑了。 “多多保重啊。” 太阳照在他身上,于锦芒眼睁睁地看着他在眼前消散——大批量的血红涌出,好像连阳光也变成了刺目的红—— 于锦芒下意识后退一步,好似一脚踏空、踩踏万丈深渊,她惊叫一声。 “啊——” 阳光刺眼。 大脑昏沉。 像做了一个好久好久的梦,梦醒了无痕。 病床上的于锦芒打了个寒噤,她没办法睁开眼睛,痛觉顺着四肢百骸缓慢传来,压抑而麻木的钝痛,耳侧仪器的滴滴声,还有独属于医院、特殊的冷漠又理性的气味…… 这些熟悉的东西将她缓慢地拉回现实,但疲倦感和麻醉剂的效用还没过去,她只闭上眼睛,听到有人高声叫着医生,有人掰开她的眼皮,用一个小手电筒仔细照…… …… 车祸出院,已经是两个月后的事情了。 这场意外的车祸令于锦芒有小范围的记忆缺失,医生讲,或许同车祸时的剧烈撞击和神经受损有关。 多惊险,破碎的车窗玻璃差一点儿就要刺到她的太阳穴。 生病这样久,于锦芒所考上的那个单位并没有因此辞退她,反倒来了许多新同事来慰问。这令于锦芒颇为不适应,一边内疚,一边又有些庆幸自己真的成功上岸——否则,现在又要为经济发愁。 她好像忘掉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忘掉。 车祸是一场意外,一个酗酒的人无证驾驶,更多的,于锦芒父母也不愿意再提。于锦芒后来才知道,车祸时她怀里还有一个书包,里面装了个CD,伍佰的《让水倒流》,很经典的一个专辑。 于锦芒听了几次,也没什么印象。 她之前也不是喜欢收集专辑的人,大约是朋友送的。 半年后,于锦芒已经恢复得同常人无异,就连医生也感叹,她的确幸运,恢复得也快。 一开始的路人报警时,还以为她已经死掉了。 现在的她已经能够正常的生活、上下楼,只是还不能剧烈运动,但基本的日常生活已经不再受影响,她打算等五一假结束后,再去医院检查检查,看看要不要开始适度运动。 毕竟,等春暖花开时,她也想穿漂漂亮亮的小裙子。 周末,于锦芒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联谊会,和公司的一群单身男女,一块儿去青龙峡游船。 她记得自己有件绿色的裙子,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买的,只记得它很漂亮,自己很喜欢。 于锦芒翻箱倒柜,终于在衣柜最下面的收纳箱里找到这条漂亮的绿裙子。它虽然是涤纶的,但也已经开始皱皱巴巴,像是衰老的草、过期的干巴巴荷叶。 于锦芒小心翼翼地将裙子展开。 里面慢悠悠掉出一团纸。 于锦芒咦一声,抬手将纸拾起,展开,原来是一个泡水泡得皱巴巴的小纸船。 她低头,小心翼翼地将纸船展开。 上面只有皱巴巴的字迹,被水泡到晕开,在阳光下一照,依稀能瞧见。 「路世安和于锦芒」 「生生世世不分离」 ——正文完——
第41章 小华 我叫赵梦华。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我的姓排在百家姓的第一页。 “是了不起的大姓哎,”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都在发亮,手里握着五毛钱一瓶的玻璃瓶汽水,她用牙齿咬开瓶盖,对我说,“很厉害。” “你的名字也好好听,”她认真地说,“梦华,十年长梦采华芝,你的名字很好。” 我有点不安了,想要告诉她,其实没有那么漂亮的寓意,只是我爷爷姓赵,我奶奶姓孟。以前我叫孟华华,后来奶奶去世,爸爸带着我和弟弟去改名,改成赵孟华。 只是上户口时候弄错了,变成梦华。 可在她面前的时候,我永远都是有寓意的、聪明的梦华。 对了。 她的名字是于胜楠,我初中时候最好的朋友。 她和我不一样,是学习的好材料,清华北大的好苗子,将来要考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幸幸福福地过完这一生。 我不一样,爸爸说我笨,说我天生就不适合学习,不如我弟弟聪明。 那时候我刚慢吞吞地写完数学试卷,抬头看,弟弟正在对着镜子鼓捣他的头发和新书包。 他的口水流在衣服上,妈妈笑眯眯地给他擦口水,擦一遍,又擦一遍。 我觉得爸爸这么说肯定有他的理由。 所以,我也觉得,我能上完初中,念完九年义务教育,也行。 我命不好,老天爷没让我长一个聪明脑袋,也没把我生成一个爱学习的好材料。 所以我就该认命。 上完初中,本来不想让职高,但老师说我成绩好,上职高的话,给免学费,还有生活费补贴……我爷爷和我爸爸大吵了一架,抓烂他的脸,最后一锤定音,让我继续念职高。 好歹也能学门手艺,也能多学点习。 妈妈不高兴了。 喔。 对了,妈妈不是我的亲妈妈,我的亲妈妈命不好,生了我后就害了病,死得早。 爸爸又娶了她,表现得很难为情,对外说,是多个人照顾我。 虽然我觉得他娶老婆是为了多一个人照顾他。 高中毕业的暑假里,我在济南打临时工,胜楠也在,不过她是跟着爸妈来照顾她弟弟。她弟弟可好,不会乱流口水,还会给胜楠买包子吃,也会天天叫“姐姐”…… 我很羡慕,胜楠天生好命。 可好命的于胜楠也有烦恼,她难过地问我为什么要报职高,我只能慢吞吞地和她说,我笨,我不是学习的好材料。 她愤怒地说才不是,她用了好多词语来夸我,又说了好多好多夸奖我的话…… 我还是那样看她。 我总不能说,爸妈不让我读吧。 我总不能说,我其实一直在骗你吧。 ……上次你去我家里,我哭了,你问我为什么哭,我告诉你,因为妈妈让我吃鸡蛋,我不吃,所以她说了重话。 其实不是这样的,胜楠。 她骂我赔钱货骂我是小贱禾中,说她不是我亲妈没有义务养我…… 爸爸在卧室里装睡,他一直都听得见,他装听不到。 爸爸娶了妈妈后,爸爸也不再是我的爸爸。 我总不能都说吧。 胜楠。 我也是要面子的。 最后胜楠抱着我呜呜哭了好久,她在为我可惜,为我悲伤。我也难过,倒不是难过马上要去读职高,而是难过以后可能不会再像这样抱着她。 我难过以后胜楠还会有更多、更好、更……更比我要好的朋友。 以后她也将会是我最好的朋友。 可只有在拥抱她的这个时候,我才是她最好的朋友。 只有这时候了。 后来也是这样,读高中后,胜楠的爸爸妈妈就不喜欢我们往来了。但胜楠还是会在周末见我,她还想让我继续学习,继续高考,继续和她报同一个大学…… 我看着她的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说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做题了,说我其实已经报名去苏州了。 那边很多电子厂招工,深圳,苏州,我选了苏州,因为它的名字听起来很好听,而且胜楠也喜欢苏州。 小时候一起看《上错花轿嫁对郎》,我俩过家家,也约定,以后要去苏州玩。 看,我虽然笨,但我都还记得呢。 后来我也如愿去了苏州打工,胜楠继续留在山东念高中。她爸妈管的严格,手机也少让她用,我们俩加了□□号,也只是偶尔才能聊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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