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平日营造的温润如玉,翩翩君子形象,大相径庭。 “是吗?”韩云州道,“玩闹完了,我送她回去。” “大哥,明日我让人送她吧。”南宫问雪道,“小玉毕竟是女子,半夜从男子车上下来,会遭人非议。” 韩云州低头,衣袖被人用力扯着,死也不放手。 答案显而易见。 “劳烦大哥了。”南宫慕羽看向钟书玉,一双漂亮的桃花眼,比屋外的雨水还要冷,“是晚了点,想必她的爹娘,该等着急了。” 明晃晃的威胁。 自出了国师府,雨势小了许多。 钟书玉坐在马车里,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她身上是湿的。 夜半,她被南宫慕羽的传讯符叫走,那么大的雨,又没有马车,她打着伞,一步步走到的国师府。 走到半路,伞坏了,淋了她一身雨。 后面,既没机会烘干,又没法换衣服,只好湿漉漉度过一整晚。 不会生病吧。 想法刚冒出苗头,一件外衫罩在了她的头上。 钟书玉从中扒拉出脑袋,瞧见韩云州还在闭目养神。 “穿上。” 他说。 是他的衣服。 玄色外衫略厚重,隐约能闻到皂荚香,还有一种很难说明的气味,不算好闻也不难闻,有点像冬日的针叶林,冷冽的松衫味。 穿上后,身体好受许多。 钟书玉长得瘦小,藏在宽大的衣衫中,似刚从外边带回来的小猫崽子一般。一根手指就能让她动弹不得,偏偏那双眼睛亮得出奇,湿漉漉地四处观察着。 “那个……”她纠结片刻,“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说。” 韩云州真开眼,锐利的视线刚瞥到钟书玉身上,她就低下了头。 “你怎么知道我在屏风后。” 一开始钟书玉就觉得奇怪,他好像早就猜到屏风后有人,一直在找机会打探。 “脚印。” “嗯?” 钟书玉低头看了看脚底,明白了。 她淋了一路雨,浑身湿透,每走一步路,都会留下一个湿脚印。南宫问雪的书房只点了一盏烛火,看不真切,唯有闪电划破天际时才能窥见一分。 若是寻常人,必不会注意到,可那是韩云州,十五岁时便能在魔族奸细老巢进进出出的男人,哪怕只有一瞬,也会引起他的注意。 “还有,伞柄。” “啊?”这回钟书玉真没听懂。 韩云州道:“伞柄表面光滑,新伞会粗糙一些。” 钟书玉低下头,不敢说话。 她家里穷,一把伞要用很多年,坏了就拿去修一修,伞柄都盘出包浆了,与新伞不能比。 这些东西心里知道就好,一旦点出来,会很尴尬。 仅凭这两点就能推断出屏风后有人,还挺厉害。 沉默了一会儿,钟书玉按耐不住,问:“你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她在神院修习三年,从未听说过什么换身秘术,南宫兄妹又刻意瞒着他,他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在钟书玉身上找突破口。 韩云州眼都没抬:“你会说吗?” “……” 当然不会。 离开时,南宫慕羽说得很清楚,她的爹娘还等着。这不是什么关心的话,是威胁,是明晃晃的告诉她,管好自己的嘴。 既然不说,问不问,又有什么意义? 吱吱呀呀的马车声中,很快到了七十二坊。 盛京就像一个大棋盘,最中央是皇城,四周是王孙贵族,越往边缘,越是穷苦的普通百姓。 中间几个坊名字好听,叫什么永安坊、永兴坊,到后面,达官贵人们懒得记,干脆以数字命名,数字越大,越偏僻,住的人也越穷苦。 七十二坊还算好,都是些做小生意的,家底不大,够过日子。 马车停在七十二坊最外围,那条街叫梧桐街,街口有一颗极大的梧桐树,每到秋日,树冠如烟火一般灿烂。 现在是春日。 马车停在梧桐树下,钟书玉脱下外套,叠好放在座位上,道:“多谢。” 这话有点不合时宜,他的弟弟妹妹想害她,她还道歉,傻子一样。 罢了,钟书玉转身下了车。 “小玉。”韩云州喊住她,递过来一把伞。 雨小了许多,淅淅沥沥的,沁入骨髓有种难挨的寒意,他道,“带上。” 钟书玉:“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第3章 老旧的木门推开时,门轴处有吱吱呀呀的响声。 钟书玉尽可能轻地钻进院子,提起裙摆往房间走。 忽然,她听见一声啜泣。 雨彻底停了,屋檐上的水滴落下,掉进水洼里发出叮咚一声,很难判断刚才听到的声音真实还是幻觉。 钟书玉又往前走了两步,啜泣声更明显。 爹娘房间的门,好似没关上。 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顺着门缝,瞧见桌上点了一盏油灯,阿娘背对着她,悄悄摸泪。 “娘……”钟书玉终是藏不住,推门而入,“你怎么……爹呢。” 她环顾一周,不见钟父的踪迹。 “小玉?”钟母吓了一跳,哭道,“你个死丫头,大半夜不睡觉去哪儿了?你知不知道我和你爹差点急死……” 话还没说完,又呜呜哭了起来,自我安慰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娘……” 钟书玉红了眼眶。 她一直以为,爹娘不知道她偷偷溜出去的事,第二日晨起一看,她不在房间,大概率也会觉得她去了神院。 等再听见她的消息时,已是换身之后。 没想到,当夜她的爹娘就发现她不见了,还寻了她许久,双眼熬的通红。 要论前世来算,他们胆战心惊了好几日,寝食难安,最后等来女儿抢夺别人身份地位,被认出后逃走的消息,难怪会奔溃自裁。 钟书玉心中恨意更甚。 这种恨,比她死后知晓一切真相时还要恨。 她可以接受背叛、蒙骗,但她接受不了,将她的父母家人牵扯进来。 “娘。”时间紧急,来不及话家常,钟书玉道,“爹去了哪儿,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说。” 家里的伞被拿走后,钟父穿了蓑衣去找人,这个点,正好唉声叹气的回来,一进门,便瞧见找了一整晚的女儿在房中和她娘说话。 责备的话还没来记得说出口,女儿便一脸严肃道:“爹,我有重要的事和你们说。” 钟书玉把今晚的事简单说了一遍,隐去了魔气和重生的部分 钟父钟母都是老实本分之人,不懂其中门道,钟父问:“这不是好事吗?等交换了身体,你就是南宫家大小姐了。” 南宫家是谁? 一千年前,上神击退魔族,身边最得心应手的五位帮手,便是传说中的五大家族。时光荏苒,上神隐退,几百年不曾出现,五大家族发展至今,逐渐没落,唯有南宫家屹立不倒。 如今的南宫家家主、荣朝国师南宫慕羽,可以说是皇帝都要敬重几分的存在。 他的妹妹,自是尊贵中的尊贵。 钟书玉急道:“他们又不傻,怎会平白无故送一个身份给我,南宫问雪的病是不治之症,他们是想让我做替死鬼。” “可是。”钟父仍在犹豫,“国师大人一心为民,每年都会去寒山太极宫为百姓祈福,不可能做这种事,一定是误会。” “你!”钟书玉气极,她完全没想到,第一个坎坷会是她爹。 “我相信小玉。”钟母道,“仔细想想,谁愿意养了十八年的孩子变成别人,管她南宫小姐北宫小姐,我只要小玉。” 这个家,还有个清醒的。 普通人家饶是如此,那样的世家大族,更不会愿意教养了十八年的大家小姐,被一个书都没读过多少的平民百姓占了身体。 除非,他们根本没想她活。 钟父不聪明,但他不执拗,见妻子女儿坚持,他也松了口,钟书玉道:“快去收拾行囊,刚开城门就走。” 没什么东西好收拾,家里就这么大点地方,不值什么钱,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银钱,包了几样卖剩的点心,就算收拾完。 钟家不是盛京本地人,三十年前,钟父家乡发大水,他带着手艺来这儿讨生活,遇上同样家乡遭难,不得不远离家乡的钟母。 这些年日子好了点,他们也会回去看看,出远门这件事,对他们来讲,不算难事。 经历过一场大雨,天空澄净的好像刚洗过。 天蒙蒙亮,漂亮的蓝光隐藏在空气中,给晨起忙活的人们照亮一小片天地。 租马市还未开门,便迎来今天第一位客人。 门被敲得哐哐直响,老板穿好衣服开门,瞧见是七十二坊的糕点钟,便问:“这是怎么了,火急火燎的?” 钟父愁容满面:“昨夜梦见老家出事,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就想着回去看看,老人年纪大了,让人担心。” 难怪。 老板忙让出位置,道:“前天正好回来一匹好马,喂饱了草料,我便宜点租给你。” 这是钟书玉教的,他们必须在不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离开盛京。 咚咚咚! 天将明,城楼上的钟声敲响,城门刚一打开,便有一家人乘着马车出了城。 不多时,一队官兵闯进了七十二坊,一脚踹开糕点铺的大门。 屋内尚有点黑,一群人四处搜寻,扯掉衣柜门,扯开床铺,连院子里种菜的篱笆也没放过,搞得鸡飞狗跳。 隔壁赵大叔出来问:“官爷,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这么大动静。” 为首官兵凶狠道:“这家人的女儿盗走了国师府一颗南海珍珠,国师大人要求活捉,若有消息,重重有赏!” 四周顿时响起窃窃私语声。 街坊邻居们看着钟书玉长大,对她的品行还算了解,怎么也不信这样好的一个孩子,会偷盗。 赵大叔道:“官爷,可有什么误会?这孩子不是这种人?” “嗯?”官爷凶神恶煞地瞪了过来,“你的意思是,国师大人冤枉了她?” “不敢不敢。” 荣朝阶级分明,地位崇高者一言,底下人只得照办,别说质疑,问都不该问。 这一句,放脾气不好的,一脚踹过来他连躲都不敢躲。 “官爷,我知道他们去了哪儿。”说话之人是附近有名的小混混,平日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晨起我出门解手,听见糕点钟说老家父亲得了病,要回老家,早上刚开城门就走了。” “消息可真。” “绝对真,您去问问租马车的王老板就知道了。” “好。”官爷抬手,道,“赏。” 整整五两银子,送到了小混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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