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很记仇。” “可我总会原谅你。” “有没有什么错误,我一旦犯了你就决不会再理我?” “基本没有。” “要是我红杏出墙呢?” “精神还是**?” “你更在意哪个?” 孟斯奕擦掉她嘴角油迹,“你果真爱挑战我的底线。” “只是假如。” “哪个我都在意。” “那你会原谅吗?” “大概还是会。” 黎烟却说:“我有点不信,没有哪个男人能原谅自己的女人背叛自己,孟叔叔,你听过一句话吗?爱情中即便含有自私的成分,也得用无私来粉饰,你有粉饰的嫌疑。” “或许吧,我会将这件事一直记到百年之后,但我更不希望你离开我身边。” “你从前可不是这样,你巴不得我飞得高点。” “这怎么能一样?从前我是你的监护人。” “现在呢?”黎烟故意要他说出那两个字。 “现在——”孟斯奕撑着手肘,甘愿落入她的圈套,“我是你的爱人。” - 修养了两天,黎烟的精神头已经完全恢复,伤口缝了几针还没拆线,但到底不再血肉模糊了,她打算重新投入工作。 孟斯奕没拦着,因为拦也没用。 只好陪她在烟州待着,工作会议都放在线上,必要的文件让小陈专门开车送来。 他亲自体会到了黎烟说的烟州的饭有多好吃,每天一日三餐都与她一起,经过上次那事,孟斯奕更是早晚都要接送她。 他们终于可以一起走那条梧桐街巷了,夕阳的余晖透过稀疏的云层,斑驳地洒在青石板路上,给静谧的傍晚添上一抹温柔的金黄。 梧桐叶随风轻摇,偶尔有几片缓缓飘落,旋转着舞向地面,悄无声息。两人的身影被拉得长长的,与树影交织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混合着泥土的清新。 经过黎家的小摊时舅妈正在招呼客人,黎烟没有上去与之打招呼,只看了一眼便与之擦肩。她被绑架那事儿说小不小,上了新闻头条,但是舅妈一次也没来看过她,甚至一个电话也没来过。 “有怨气?”孟斯奕问她。 黎烟笑,说的是真心话:“从前有,现在早没了。” “那就好。”他搂住她。 后来行到梧桐街巷的尽头,他们看到一张指向墓园的路牌,路边花店生意火爆,多是买菊的人。 黎烟:“孟叔叔,清明将至。” 天突然阴了起来。 “我们该去看看她了。” 孟斯奕去花店买了束玫瑰。 玫瑰根茎的刺已经 被处理干净,黎烟没有碰,她从来不碰孟斯奕送给黎嫣嫣的玫瑰。 她亵渎得够多了,起码要坚守这一点原则。
第59章 豁达雨中不倒的旗帜 没几天就清明了,过来扫墓的人很多。 捧着玫瑰在人群中稍显突兀,没想到的是,已有一束玫瑰在他们之前奉上。 花束里的卡片写道—— 「嫣嫣,别情难抑。 天上的生活如你所想吗?」 黎烟心中疑惑,从前没听说过小姨还与别人有什么纠葛,她下意识望向孟斯奕,男人却只面无表情盯着卡片上的字,黎烟隐隐觉得,或许他知道这束花是从何而来。 男人将怀中玫瑰与墓前那束并排放在一起,然后静静地清扫灰尘。 黎烟没打算把这事搞清楚,生前事只需留作前尘。 青苔沿着墓碑左下角向上攀爬,在“二零一一”的刻痕处连成墨绿色蛛网。 暮色渐渐从东南角漫过来。 雨越来越大。 回程,孟斯奕的话明显变少,她由得他沉默,黎烟明白他并非因为放不下才心情不佳,万千情丝,不止爱情一种能搅人心绪。 挡风玻璃外,阴雨沿着拱桥的弧度流淌,隔着一层清灰水雾,雨刷器划开一道透明的弧线,他们走了另一条不那么拥堵的路回酒店。 冷泡茶的车载香薰似乎压不住手心残留的香气,阴雨连绵,孟斯奕大概是怕她冷,伸手将暖风调高时,腕表链节擦过皮质座椅。 轮胎碾过积水坑,变道时后车刺耳的鸣笛震落置物槽里的一枚硬币,黎烟将起雾的窗玻璃擦出半扇清明,倒映着捧着白菊的行人。 尽管换了条路,车流还是陷在了红灯绵延的长龙里。 雨刮器机械性的摆动中,她食指无意识摩挲着安全带锁扣。 不知过了多久,孟斯奕问她:“有什么想要问我的吗?” 黎烟摇头,“与其执着于回头,孟叔叔,不如想想今晚吃什么。” 孟斯奕凝望她眼眸:“豁达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吗?” 她握住男人的右手,眼睛笑成一刀月,“也可能是因爱而生。” 男人不语,只在她额头落下轻轻一吻。 - 回北城的前几日,陈锋给孩子办满月宴,让他们都去。 黎烟爽快地应下了。 她特地去店里选了对金锁给孩子,另包一个红包。 当天孟斯奕送她去的饭店,叮嘱她快结束时打给他,黎烟满口应着“好”,却丝毫没发现自己手机落在了车上。 宴厅中人头济济,这种热闹和在北城的生日宴、家宴都不太一样,这里没有太多礼仪和拘束,也不需要绞尽脑汁想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以免万一得罪什么权贵。 由于陈锋是她小时候的玩伴,所以到场的人群中不乏黎烟也认识的。 有的是同校校友,有的是聚会时一起玩闹过的,共同点是——都不过点头之交。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黎烟原本没什么印象,还是叶明州特意提起。 叶明州和黎烟座位挨着,开席之前,叶明州指了指桌子对面的人,“记得他吗?” 黎烟闻言瞅了眼,想半天:“谁?” “顾昇,高一给你递过情书的。” 黎烟无语,“几百年前的事了。” “听说他现在还单着呢。” “怎么,叶老板要转行做媒婆?” “没办法,出现在你身边的每个雄性动物,我都比较关注。” 为此赵松和陈锋没少叫叶明州“护花使者”。 黎烟闷声说了句:“滚蛋。” 开席之后,顾昇主动依次为席上的人倒饮料,走到黎烟身边时,这人突然手滑,橙汁尽数洒在黎烟的衣服上,裙子是白色的,浸了液体之后就有些发透。 顾昇连声道歉,拿纸巾慌慌张张给她擦拭,大抵是太过慌神,也没意识到自己手落向的位置有些不礼貌。 好在此时,一道力量牵制住了伸向她的手。 周遭莫名静下来,下一秒,一件宽大的男式外套将黎烟包裹住,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熟悉的木质香调。 黎烟抬头:“你怎么进来了?” “某个马虎鬼连手机都忘记带。”孟斯奕牵住黎烟的手,将她从座位上拉起来。 赵松见状一脸坏笑,对黎烟使眼色:“小烟,这位是谁啊?” 黎烟抿唇笑笑:“早就该向大家介绍的,孟斯奕,我男朋友。” “不愧是我们小烟,找的对象都这么登对。” “就是就是,郎才女貌!” “好事将近了吧?到时候记得发喜糖给大家啊!” 各种声音七嘴八舌的围绕过来,黎烟没多说,回之一笑,只说:“到时候一定。” 此时,一道违和的声音从邻桌传来—— “什么郎才女貌,这世道只要脸皮够厚,自己小姨的男人都能下手,也不知若是嫣嫣泉下有知会不会气死。” 说话的人是黎嫣嫣生前的好友,黎烟还要叫她一声“文熙阿姨”。 无关紧要的人说些风凉话黎烟或许可以不依不饶地还嘴,可是文熙全然是在为小姨鸣不平。 文熙是黎嫣嫣生前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黎嫣嫣病重时文熙是陪伴她最多的人,所以对文熙,黎烟不能太没规矩,起码得客气些。 但文熙说的话毕竟让她有些下不来台,所以除了装作听不见也没更体面的选择。 孟斯奕读懂她的心思,捏捏黎烟的手:“走吧,带你去换衣服。” “嗯。” 文熙却并不打算就此放过她,气愤长久以来的压在心中,此时颇有些不吐不快的架势。 “怎么,敢做不敢应?” 从前许多次的犹豫和却步,黎烟所想避免的之一就是这种场面。 源源不绝的流言蜚语她都可以不甚在意,左耳进右耳出,可像文熙这种全然站在小姨的立场为之不忿的,黎烟只能是哑口无言。 本质上还是她自己不知分寸,对孟斯奕动了心,她在开始犯错的那一天就应当准备好日后有一天有人如此戳她的脊梁骨。 黎烟回过头,刚想说些什么,孟斯奕上前一步将之挡在身后。 他身上的灰白衬衫不知是什么布料,看上去平滑如纸张,让人想到阴云密布的广场中,那张随风张扬、雨中不倒的旗帜。 “文熙小姐,站在嫣嫣的角度你心有不悦,这我能理解,但也请你不要忘记,2011年冬至那天,她在病床上对我们说过什么。” 文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因为她不可能忘记。 黎嫣嫣当时身体已经很不好了,而那年冬至,是黎嫣嫣回家乡养病的那么多年中,文熙唯一一次见到嫣嫣口中那个“难以忘记”的男人。 他来去匆匆,前后停留不超过二十分钟,尽管时间如此短暂,黎嫣嫣也不忘反复叮嘱孟斯奕和她:“小烟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请你们一定力所能及的照顾她。” 没想到那年冬天黎嫣嫣竟真的与世长辞,文熙原本以为没那么快的,以至于黎嫣嫣去世的时候她恰好没能在烟州,那时候,她正和丈夫一起在外地探望一位许久未见的长辈。 后来听说孟斯奕将黎烟接到北城,文熙是为之高兴的,黎烟这孩子骨子里有一股野性,这样的人不该被拴在烟州,而该去瞧瞧迷人眼的繁华都市。让人迷茫的地方,有时也能提供方向。 很多年没有黎烟的消息。 后来黎烟创建“花朝”那年,她偶然听见邻居嚼舌根,说黎烟是烟州独一份最会运用裙带关系的,文熙上前与人理论,不惜开口就骂那群人“八婆”,最后却听见了“孟斯奕”这个名字。 这场怒火她憋了太多年,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抒发。 但大抵从此以后她都要憋一憋了。 毕竟嫣嫣最后除了骨灰撒进烟州江,就只有一个与黎烟有关的愿望。 文熙愤懑地坐下去。 孟斯奕带黎烟离开喧闹的宴会厅,叶明州和赵松安抚一旁看热闹的亲友,让大家抓紧享用餐食。 这段小风波也算是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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