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惧她》作者:尸姐 简介: 【恶女大小姐X年下忠犬X疯批未婚夫】 【现代言情+精品小说+甜宠+忠犬+爽文+HE+女强】 假如你是第一次见到丘姰,绝对想象不到,她会是个疯子。 她是披着圣女皮囊的恶魔,她是金钱打造出来的废墟,她是以折磨他人为乐的怪物。 哪怕她正笑容明媚地站在阳光下,也如同一个阴森厉鬼,踩着虚假的光明,将你拽入无底黑暗中。 请你,千万,千万,千万,不要爱上她。
第1章 瓷娃娃1 假如你是第一次见到丘姰,绝对想象不到,她会是个疯子。 我的丘姰小姐,长了一张非常善良的、温柔仁慈的脸。 白皙的皮肤,清澄的眼神,纯净的笑容,漂亮,且毫无攻击力。 当她冲你微笑时,你会恍然以为,自己正在被她怜爱着。你会短暂遗忘自己卑贱的身份,虔诚地跪在圣女脚下,相信她是真心在乎你,怜悯你。 就像一个精致无瑕、娇贵易碎的瓷娃娃,她只需垂下眸,微微流露出一丁点脆弱,你便会抛下所有原则,无条件站在她那一边。 哪怕她正在某个男人的身边,面无表情地勒住对方的脖颈,也只会让人心生叹惜: 这个可怜的姑娘,一定是刚被那个男人伤害过,都是那个男人的错。 没人会以为,她只是在掐着玩而已。 遇见丘姰的那天,是在凌晨的街道上。 从便利店下班后,我带了一些店里淘汰的过期便当,骑着电动自行车往家赶。 夜晚的街道我走了无数遍,在路边见过形形色色的醉汉、流浪者、工薪族。 可那天晚上,大概是刚下过雨的缘故,潮湿寂冷的路上,就只有我一个人。 然后,我便看见了丘姰。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只见到一个与我同样落单的女人,正孤零零地坐在路灯下。 暗黄的灯光落下来,在她身上反射出无比绚烂的金光。 并不是因为她的外貌惊为天人到产生了异象,而是她把头发染成了白金色,在路灯的映照下,她整个人亮到仿佛是透明的。 在看清女人的五官后,我瞬间适应了她夸张的发色。拥有那样一张白皙漂亮的脸,无论把头发染成什么颜色,都是自然的,合理的,毫不突兀的,似乎她的头发天生就该是那个颜色,似乎连那盏恰到好处的路灯都是因她才诞生的。 女人一身松绿的吊带长裙,如藤蔓般缠绕住她的躯体,似乎在她皮肤上生了根,发了芽。 裙摆拖地,沾染上了潮湿的雨后污泥。然而就连那淤泥,也成了用来点缀她的绿叶。 月光之下,宛如一株清透幽静的花。 我放慢电动车的速度,视线不受控制地落向她裸露在裙子外的身体上,锁骨,手臂,大腿,各处遍布了触目惊心的青紫。 一个刚刚被暴力对待过的可怜姑娘。我心想。 白金色的长发在冷风中零散地飘起,又落下。 要不要,过去关心一下她? 一日三餐只能靠过期便当充饥的我,那一刻却妄图去怜惜一个路边偶遇的陌生女人。 这股善念,在看到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之后,戛然而止。 我见过真正的黄金,区分得出什么是廉价与昂贵,那条项链,价格不会低于五位数。 假如,待会儿骑车经过她身旁的时候,我伸手把项链从她脖子上拽走,这个满身是伤的女人,一定追不上我。 恶意、贪念、私欲,眨眼之间便冒了出来,将那点微小的、不值一提的善念,吞噬殆尽。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干了。 三年前,也是在下夜班的路上,天空微微亮,经过一条昏暗巷子时,我看见里面正躺着两个虚弱的青年。 那条街上全是酒吧,路边的醉鬼再常见不过,我早已习惯,可偏偏,那两个青年的嘴里,塞满了百元大钞。 专属于有钱人的奇怪玩法。 大概是被富豪灌醉之后随手丢在路边的。 我本该如往常一样无视,双腿却不由自主地走进巷子里,弯下腰,掰开两个青年的嘴巴,掏出了那些被口水浸湿的钞票。 不顾难闻的酒气,不顾黏腻的触感,认真地一张一张摊开来。 一共八千八。 “救我……” 其中一个青年醒过来,有气无力地拽住我的裤脚。 我将那叠钱揣进口袋,踢开对方的手,转身离去。 他人的死活,与我无关。 那天过后,我的背包里,每天都会放置一把匕首。 恶念,不费吹灰之力,便在我心底长出根茎,开出腐花。 仗着个子高,力气大,我轻易就能唬住一个成年人。只需在寂静的深夜,戴上帽子和口罩,将匕首抵到某个倒霉的路人腰间,对方就会乖乖上交一切值钱物品。 先套出他们的居住地址,再以「敢报警的话,我一定会上门报复」这类话术做威胁,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忍气吞声。为了方便逃跑,我还攒钱买了辆二手电动车。 三年来,我从未失手过。 此时此刻,我敢确定,那个绿裙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一定是真货。 可我还从没抢过女人。 如果拽不下来怎么办? 项链上会不会有锁扣? 手心随着我的思绪不断渗出冷汗。 我头一次发现自己是如此不专业。 在我越来越靠近女人之时,她冷不丁抬起头,幽幽看向我。 视线相交的瞬间,我呼吸一滞,心虚与恐慌交织。幸而及时伸出一只脚踩住地面,才没有从电动车上摔下去。 车轮摩擦着柏油路,发出尖锐刺耳的声响,带动着我狼狈地停在了女人面前。 女人站起身,随手将喝了一半的酒瓶丢进垃圾桶,走向我。我这才发现她个头至少一米七五,远不是我想象中娇小玲珑的模样,身形修长而笔直,眸间带了丝倦懒,脸上一点妆都没有,眼角似乎还残留着泪痕。 “去鹤园。” 在我紧张地攥紧车把手,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行动时,女人已经先一步向我发出了指令。 鹤园是城里有名的富人区之一,那里的房子修建得像城堡一样华丽,被无数名贵的花卉簇拥着,是我这种人永远都没资格去的地方。 所以,这个戴着昂贵项链、穿着昂贵裙子、住着昂贵豪宅的女人,百分之百,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 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天时地利人和的打劫对象。 我抬起手,本该伸向她那纤细的脖颈。 最终,却落下来,用掌心擦了擦车后座,脱下外套垫在上面,低声说:“好的。” 我做不到。 离她越近,越能看清她身上那些刺眼的伤口。 我竟然心软了。 每次抢劫时,我都在心中告诫自己:不要犹豫,不要心软,他人的死活,与我无关。 可这一次,我动摇了。 因为她是女人吗? 因为她满身伤痕吗? 因为她看上去悲惨又无助吗? 可我自己明明也同样悲惨无助。 为什么,偏偏要对她心软呢? 去鹤园的路上,女人毫无防备地将脑袋靠在我的背上,甚至用双臂环住了我的腰。 我瞬间变成了一个刚刚才学会骑车的小学生,手不会动了,脚也不会动了,极力控制着四肢,生怕中途出错害她摔下去。 冷汗不断从后背冒出来,我大脑一片混沌,担心汗液会浸透衣服,担心会被她嫌恶。 女人明明一句话都没有说,我却自顾自地经历了紧张,心虚,困惑,忐忑,焦躁,慌乱,潮热。 当我终于将女人送至鹤园,看见她头也不回地走向那道被植物环绕的豪华大门,堆积在胸口的那些混乱情绪,渐渐冷却下来,化为一片虚无。 又是一无所获的一天。 哪怕在劫匪界,我也是最失败的那个。 “对了。” 然而,进门之前,女人突然停了下脚步。 我愣愣站定,看见她转过身,摘下脖子上的那条金项链,递向我。 “这是车费。”她说。 等等。 什么?为什么? “不、不用了。”我突然感到恐慌。 “刚才……”她的声音温柔至极,“你不是一眼就相中它了吗?” 恐惧霎时钻入我每一根血管。 她看穿我了? 从一开始,我就被看穿了? 不。 不可能。 我僵在原地,连一句辩解的话也吐不出来。 女人懒洋洋地抬起手,将那条项链扔向电动车的车筐,掉落进盛便当的袋子里。 我连忙要去拿出项链还给她,却笨拙地推翻了电动车,导致车身重重摔向地面,过期便当洒落了一地。 蠢货。 我手忙脚乱地蹲下去,一边找项链一边捡便当,膝盖却不小心撞上车把手,身体一下子失去平衡,狼狈地跌坐在地,帽子也掉了下来。 无可救药的蠢货。 头顶忽然传来一阵笑声。 脸颊瞬间因难堪而发起了烫,我滚动着喉结,抬头望向女人,以为会在她脸上看见厌恶和嘲弄。 然而,女人弯下腰,伸出细长的手指,从袋子里轻松勾出那条项链,将它垂落在我眼前,漆黑的眸子里泛起一层雾,嗓音泛起伤感:“这是我未婚夫送的。” 昂贵的黄金项链近在咫尺。 而我的视线,却跳过项链,落向了女人的脸。 “他啊……”她缓慢凑近我,仿佛是一时兴起,想要同我说会儿悄悄话,呼吸浅浅地落入我的耳中,“是个该死的人渣。” 我瞬间捕捉到了她话语里的关键词。 她身上那些伤,或许,正是来自这个未婚夫。 一个柔弱可怜的姑娘,因为遭到人渣未婚夫的暴力对待,半夜跑出来坐在路边默默流泪,孤独,无助,彷徨。 我愚蠢且盲目地在心中做出了判断,自以为阅人无数,一眼就能透过躯壳看穿这个陌生女人的心。 事实上,她熟练掌握多种防身术,没有她的允许,无人近得了她的身。 假如那晚我真的胆敢打劫她,会立刻被她反杀。至于她身上那些淤痕,全都是她自己发疯制造出来的。 她并不柔弱,更不孤独,她是受万千宠爱的大小姐,有着数不尽的金钱,朋友,以及追求者。 从小到大,她没有一天不被光环围绕簇拥,只需招招手,便有无数人听她使唤。 至于她口中那个该死的未婚夫,其实是位前途无量的财团继承人。两人青梅竹马,从小定亲,婚期将至。 不久后,仅仅因为未婚夫忘了回她消息,她就随手把他推下了楼梯。 这个病态的,扭曲的,不可理喻的疯女人,我竟然在成为她的奴隶之后,才真正看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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