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美丽的未婚妻,我与众不同的未婚妻,我不可一世的未婚妻,在看完喜帖后,伸出手,轻飘飘地,毫不犹豫地,将我推下了楼梯。 哈? 为什么? 哪怕心脏随时有可能停止运转,我也要拼死转动脖颈,望向站在楼上的丘姰。 我想问问她,到底为什么? 她今天穿了件苔藓绿的礼服裙,像个山野里的精灵。 精灵的表情告诉我,她是在怪我写错了新娘的名字。 她看上去,似乎,完全不认识秋这个名字。 她忘了。 这个让我痛彻心扉的名字,这个令我爱恨交织的名字,这个刻入我骨髓的名字,被她,忘得一干二净。 她竟然。 她竟敢。 她—— 一丁点,都没有在乎过我。 宿敌,未婚夫,网恋对象,青梅竹马,无论哪个身份,都没有被她放在眼里过。 原来,我和那些被她折磨摧残过的人一样,只是微不足道的蝼蚁。 滔天的恨意,从我断裂的骨头里蔓延开来。 花冬,你必须恨她。 赌上生命,赌上灵魂,赌上一切去恨她。 哪怕被打入地狱,也要爬过荆棘,回到人间,掐住她的脖子,咬断她的舌头,吸吮她的血液。 这股恨意,不是因为被她从楼梯推了下去。不是因为剧烈的抽搐与疼痛,不是因为即将陷入漫长的昏迷。 而是—— 恨她耍了你。恨她骗了你。 恨她戏弄完你之后,却不在乎你。 丘姰。丘姰。 迷离中,我的记忆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 小到,我们还不会思考,不会走路,不会讲话。 还不会说出那些刻薄的话,做出那些恶毒的事。 那时,我们被关在一个又大又空的房间里,我跪坐在地上,拼命拍打着紧闭的大门,哭了很久,很久。 当我意识到无论怎么哭父母都不会出现时,终于停止挣扎,转过身,看向那个同样被父母抛下的小女孩。 她坐在墙角,双手抱着膝盖,一动也不动。 我慢慢爬过去,伸手拉了拉她的衣角。 女孩的目光落在我脸上,带着嫌弃、郁闷、不耐烦,伸出手,动作粗鲁地用衣袖抹去我眼角的泪。 我坐到她身旁,小心翼翼地,歪头靠向她的肩膀。 她没有推开我。 两个小小的,无助的,不知父母为何抛下自己的幼童,互相依偎着,等待大门的开启。 那时,我以为她会是我唯一的同伴。 我以为,她会是我此生最重要的人。 脑袋上流出的血,慢慢凝固成黏稠的血泊。 停留在我视网膜上的最后画面,是丘姰的脸。 一张绚烂如画的笑脸。 真傻啊。 我竟然以为,你会有一点在乎我的。
第13章 乖宝宝1 其实,对于和花冬的婚后生活,我是有过期待的。 毕竟我也是人,也是个浪漫纯情爱幻想的小女孩。 床边那个笼子,就是我抱着期待,特意命人打造出来的。 清晨,新娘在柔软的床铺上醒来,新郎在金色的笼子里醒来,窗帘缓缓打开,我们在阳光下对视,柔情蜜意在彼此的眼神中流转缠绵,共同开启美好的一天。 我俊美的新郎,会蜷缩起他挺拔的身躯,乖顺地,日日夜夜住在我赐予的笼子里。 我会给他换上漂亮的衣裳,喂他吃下美味的食物。在他听话时奖励他,在他不听话时…… 不可以哦,不听话会被杀掉的。 可惜,亲爱的花大公子,应该是万万不肯钻笼子的。 以他的性子,非但不会乖乖听话,还会直接掀翻笼子。 我的一番情意,终究是错付了。 所以,花冬,淘汰。 我见过庄咏管教小弟的样子,一个眼神,就把高大健壮的肌肉男治得服服帖帖,跪在她面前马首是瞻。 那些男人,对她是发自肺腑的膜拜与臣服。 真羡慕啊。 我也好想拥有听话的狗。 程渐和霍壬倒是挺听话的。 可他们胆子太小了,动不动就在我面前吓到尿裤子,一点素质都没有,令人火大。 好笑。 怕什么呢,我又不是女鬼。 托两位学长的福,那段时间我的生活过得无比充实,连皮肤都更加光滑水润了,好心情是真的可以滋养身体。 然而,我还没怎么玩够,他们就疯了。 没劲。 心理素质那么差,还当什么人渣? 之后,我陷入了漫长的无聊。 那些围绕在我身边的富二代公子哥,表面上捧着我,顺着我,可归根结底,大家都是同一个圈层的人,平时怎么嬉笑打闹都行。 一旦我真的开口命令他们跪下来,试图把项圈戴到对方脖子上,他们只会觉得我疯了。 扫兴得很。 老老实实当狗不好吗? 男人这种生物,从基因、体力、脾性上来看,本就是最适合为奴为仆的,天生牛马,天生耐打。 削掉他们的棱角,阉割他们的自尊,祛除粗劣的天性,只有被驯服为乖巧奴隶后,他们身上才会显现出一点魅力。 比起和男人谈恋爱,还是拥有一个真心臣服于自己的男奴更幸福。 一个漂亮的、干干净净的、纯白无瑕的奴隶。 一个永远不会反抗我、惹怒我、背弃我的奴隶。 一个无论我怎么凶他、打他,都会乖乖趴在我脚边的奴隶。 不是被我强取豪夺,也不是被我威逼利诱,而是心甘情愿地,无怨无悔地,从肉身到灵魂,彻底归顺于我这个主人。 不可以有一丁点忤逆。 此时,这个叫檀轻的少年正四肢伏地,温顺地依偎在我脚边。 和我幻想中的那个画面相差无几。 可惜,他的乖巧、温顺、服从,不过是我花钱定制的而已,没有任何真心可言。 收下檀轻后,我先是给他安排了全身体检,确认他健康干净,一切指标正常,接着派人去查了他的身世,亲妈走了,亲爹烂赌,一天打无数份工,连高中都没念过,才刚成年,就注定要当一辈子穷鬼。 猜也知道,他之所以这么觍着脸要当我的奴隶,就是为了帮他那个废物亲爹还赌债。 好一个孝顺的蠢货。 不知道他撑多久会疯呢? 假如,玩完他之后,我一分钱不给就把他踹掉,他还会像现在这样继续假装温顺下去吗? 会不会恼羞成怒之下跟我拼命? 好期待哦。 我半躺在沙发上,抬脚踩住檀轻的脑袋,他配合地垂下头,身子趴得更低了些,以便我踩得更轻松。 一个听话的人肉垫脚凳。 檀轻。玉瘦檀轻。 “轻轻。”我笑着唤他。 “嗯?” 檀轻还没意识我是在叫他的名字,一脸迷惘地望向我。 我挑起他的下巴:“以后我就这么称呼你,怎么样?” 檀轻脸颊微红,呼吸若有似无地落在我的皮肤上,细声道:“谢谢。” 我缩了一下,蹙起眉:“好痒。” 檀轻立刻屏住呼吸,一口气也不敢再出。 我直勾勾盯着他,好奇他能憋多久。直到他憋得满脸通红,胸口急促起伏,跪在地上逐渐发起了抖,我才没忍住嗤笑出声,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再继续了。 檀轻低下脑袋,用垂落的头发遮住他大口呼吸的窘态。 真可爱。 用餐时间,保姆芝姐按照我的吩咐盛了一碗牛奶,摆放在我的脚边。 我坐在餐桌前切着牛排,喝着白兰地,檀轻则趴在我脚边,把脸埋进碗里,小口小口喝着牛奶。 一口饭菜都没盛给他,居然毫无怨言。仿佛有牛奶喝已经是巨大的恩赐了。 看着怪可怜的。 我随手叉起一块切好的牛排,递到檀轻嘴边。 他后背一僵:“主人,我不配跟您用同一个叉子。” 我笑了笑:“那就不要碰到我的叉子。” 檀轻安静下来,小心翼翼地凑向我叉子上那块牛排,先是直起背,低下头,刚要张嘴咬,又担心这样会碰到叉子,犹豫着缩回去,将身体完全趴在了地面,以极其滑稽的姿势,仰起脖子一点点靠近,翻动着喉结,打开唇瓣,牙齿终于咬上了肉块。 几乎没有任何咀嚼,他硬生生吞下了那块牛排。 我惊讶:“吃那么急做什么?” 他的额头因为刚才那番动作渗出细汗:“抱歉。” 我叉了另一块牛排,笑着递过去:“那就再来。” 这一次,檀轻嚼得十分仔细,一块小小的牛排,在他口腔里待了足足五分钟,被反复地咀嚼,蹂躏,不敢咽,更不敢吐,一直等到我点头,他才敢吞入腹中。 这个少年,确实很有当奴隶的天赋。 一顿饭下来,我不断换着菜投喂他,他竟然真的一次也没有碰到我的叉子。 “乖宝宝。”我满意地摸了摸他的头,毛茸茸的触感倒真有几分像在撸宠物。 檀轻抬起脑袋,让他的头顶与我的掌心充分接触,脖颈上的项圈紧裹着他,在苍白肌肤上勒出若隐若现的红痕。 手心发痒。 不过,再乖巧的奴隶,也只是奴隶。 那只拿来喂檀轻的叉子,我自己全程一次都没有使用过,晚餐结束后,被我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晚上九点,芝姐与淑姐搬了个按摩椅放在客用浴室,我躺上去,端着酒杯,隔着淋浴间的透明玻璃,监督檀轻洗澡。 毕竟,他的笼子就在我的床铺旁边,总不能让一个不干净的奴隶睡在自己附近。 热水会让满屋子都升起雾气,又热又阻挡视线,所以我只许他用冷水冲洗身体。 洗发水,沐浴露,清香剂,用在他身上的,全是我精心挑选的、自己最喜欢的气味。 五十公斤的体重,对一个身高一米八九的人类来说,着实瘦到了畸形的程度。 薄薄的皮肤包着骨头,皮下没有一块肉,腰细得仿佛轻轻一掐就能折断。 穿上衣服的时候还勉强像个活人,衣服一脱下来,宛如被埋了十年以上的森森骷髅。 檀轻窘迫地站在淋浴头下,身子抖个不停,低垂着脑袋不敢看我,惶恐又无助。 湿漉漉的发尾往下滴着水,慢慢流进眼睛里,他也不敢抬手去擦。偶尔不小心与我视线相交,本就泛粉的脸蛋会瞬间变成血红,仓皇无措地转过身去。 也不知是真纯还是装纯。 “轻轻。”我咽下一口酒,叫他。 “在。”他马上听话地将正面朝向我。 越看越丑。 丑得让人火大。 我站起身,从浴室柜子里翻出一把剪刀,拿在手里比划了一下,又放下,换了个脱毛仪,扔进淋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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